宁太太也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她还在说道:“商太太和商小姐也是好度量,自己的准女婿被外甥女抢了,商太太还能带着海彤露面,介绍她和诸位太太认识。”
换成是她,她绝对做不到。
外甥女再亲,能亲得过自己的女儿吗?
有人驳着宁太太,说道:“宁太太,你说话注意点用词,战少不曾接受过商小姐的感情,也没有承诺过什么,不过是商小姐一厢情愿而已。不过商小姐好度量却是真的,拿得起放得下,知道真相后,大方地送上祝福,倒是让我对商小姐刮目相看。”
“宁太太在我们面前说说就好了,可别拿战大少奶奶的出身到处说,战少可不是你们宁家得罪得起的。”
宁太太张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噎住了,没有再跟那些太太们辩论下去。
她在这个圈子里本来也是别人的话资笑柄,因为她是属于弟媳妇嫁给大伯的例子。
她原先的丈夫是现任丈夫的亲弟弟,夫妻俩生了一个女儿后,在女儿两岁大的时候,丈夫就因为抑郁症跳楼自杀身亡,后来她改嫁给大伯哥。
改嫁给大伯哥后,她就由宁家二少奶奶成为大少奶奶,等到公婆过世后,丈夫当家,她则成了宁家的当家太太,但由于她是弟媳妇改嫁给大伯哥的,故而成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宁太太改嫁给大伯哥后,又生了一儿一女,与先夫所生的女儿宁云初,则在宁家活成了个小透明,听说宁云初在宁家连佣人都不如。
加上她十六岁时因为生病导致失明,成了个瞎子后,就更加惹人厌了,连她的亲生母亲宁太太都视她为透明人,任她自生自灭的,从来不会带着她参加宴会。
大家都只知道宁二小姐,不知道宁大小姐。
听说宁大小姐为了生存,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也开了一家花店,每个月赚点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还经常被同母异父的妹妹整治呢。
都说有后妈就有后爸,对宁云初来说,是有后爸就有后妈。
亲大伯兼继父对她不好就算了,亲妈为了讨继父的欢心,对她也是越来越不好。
海彤不知道宁太太对她有偏见,她跟着自家大姨结识了很多太太们,也认识了很多千金小姐。
相较于年轻的千金小姐,那些有丈夫有儿女的阔太们对她更加友好。
看不起她的人,也很多,不过碍于商太太的面子,还没有人敢在她面前说什么,顶多就是懒得拾理她而已。
在屋里待了半个小时,商晓菲不喜欢跟那些人打交道,就拉着海彤从屋里出来,在院子里活动。
大草坪上依旧是最多人。
在这个圈子里,商晓菲是大家公认的高傲,目中无人,看到商晓菲出来,一般人都不敢往前凑。
商晓菲拉着海彤走到草坪边缘的两张椅子上坐下来,远离了人群却又能把大家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彤彤,你感觉怎么样?”
商晓菲晃了晃她手上的那杯酒,偏头问着海彤。
海彤往后靠着椅背,神情慵懒,浅笑地道:“还行,对我友好的,我多说两句话,瞧不起我的,不屑于我为伍的,我也不屑与她们为伍。”
“我虽然没有长期活动在这个层次的圈子里,却不是第一次接触,有不少太太我都是认识的,只是她们不认识我而已,以往,她们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的,心里清楚她们是什么样的人。”
“在屋里待了半个小时,我收获最多的就是名片。”
商晓菲笑了笑,“是这样的,大家来往都是图名图利,没有得可图,谁想理你?你想吃点什么,我去帮你拿点吃的来。”
“刚才看到那些点心很精致,想必也很好吃,给我拿点来吧,在店里吃过了一点,我也不是很饿。”
喜好甜食的她,看到那么多精美的点心,就想尝尝。
以往,她陪着沈晓君跟着沈姑姑参加宴会时,两个人就是躲在角落里吃吃喝喝的,她最喜欢的还是那些点心,比外面点心店做的好吃很多。
“好。”
商晓菲把自己的那杯红酒放在面前的小桌子上,她起身去帮海彤拿吃的。
一会儿后,商晓菲回来了,她空着手,不过她身后跟着两名董家的佣人,两名佣人手里都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的都是商晓菲为她和海彤拿的美食。
“帮我放在这里便可,谢谢。”
两名佣人放下了托盘,说了句不用客气,就转身去服务其他人了。
姐妹俩就这样躲在角落里吃吃喝喝,也没有人敢过来打扰,主要是商晓菲的脾气不好,得不到她青眼的人近前了,她会让对方没脸,谁想在这种场合下丢脸?
“彤彤。”
忽然商晓菲碰了碰海彤,示意海彤看向同样在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只见对方从她精致的钱包里摸出一包什么东西,然后倒进了她的那杯酒里,之后,若无其事地转身,走回人群之中。
她从头到尾都没有留意到商晓菲和海彤,不知道自己的小动作被人尽收眼底。
“她往酒水里加了什么?”
商晓菲说道:“应该是某种药的药粉吧,洒入酒水里就会融掉,又有酒的味道遮掩着,喝的人是品不出异样来的,就是不知道她想算计谁了,在董小姐的成人生日宴上算计人,这是存心与董家结怨。”
“那个女孩子,我们一来的时候就碰上了的,好像是姓宁的吧。”
“没印象,我一向不想搭理这些人,今晚是你要过来,我才陪着来,否则我和我妈都不可能露面”
她是舍命陪君子。
海彤笑,“我有空了给你编织小动物,你喜欢什么动物,我送给你。”
“十二生肖我都想要。”
“行,给我点时间,编出来后就送给你。不过,你别炫耀哈,战胤心眼儿小,会吃醋的。”
那就是个醋坛子。
商晓菲也笑,“你就知足吧,不知道多少人盼着他对她们霸道呢。”
“嗯嗯嗯,我很知足的了。”
“宁小姐那杯酒不知道要给谁喝的。”
换成是她,她绝对做不到。
外甥女再亲,能亲得过自己的女儿吗?
有人驳着宁太太,说道:“宁太太,你说话注意点用词,战少不曾接受过商小姐的感情,也没有承诺过什么,不过是商小姐一厢情愿而已。不过商小姐好度量却是真的,拿得起放得下,知道真相后,大方地送上祝福,倒是让我对商小姐刮目相看。”
“宁太太在我们面前说说就好了,可别拿战大少奶奶的出身到处说,战少可不是你们宁家得罪得起的。”
宁太太张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噎住了,没有再跟那些太太们辩论下去。
她在这个圈子里本来也是别人的话资笑柄,因为她是属于弟媳妇嫁给大伯的例子。
她原先的丈夫是现任丈夫的亲弟弟,夫妻俩生了一个女儿后,在女儿两岁大的时候,丈夫就因为抑郁症跳楼自杀身亡,后来她改嫁给大伯哥。
改嫁给大伯哥后,她就由宁家二少奶奶成为大少奶奶,等到公婆过世后,丈夫当家,她则成了宁家的当家太太,但由于她是弟媳妇改嫁给大伯哥的,故而成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宁太太改嫁给大伯哥后,又生了一儿一女,与先夫所生的女儿宁云初,则在宁家活成了个小透明,听说宁云初在宁家连佣人都不如。
加上她十六岁时因为生病导致失明,成了个瞎子后,就更加惹人厌了,连她的亲生母亲宁太太都视她为透明人,任她自生自灭的,从来不会带着她参加宴会。
大家都只知道宁二小姐,不知道宁大小姐。
听说宁大小姐为了生存,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也开了一家花店,每个月赚点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还经常被同母异父的妹妹整治呢。
都说有后妈就有后爸,对宁云初来说,是有后爸就有后妈。
亲大伯兼继父对她不好就算了,亲妈为了讨继父的欢心,对她也是越来越不好。
海彤不知道宁太太对她有偏见,她跟着自家大姨结识了很多太太们,也认识了很多千金小姐。
相较于年轻的千金小姐,那些有丈夫有儿女的阔太们对她更加友好。
看不起她的人,也很多,不过碍于商太太的面子,还没有人敢在她面前说什么,顶多就是懒得拾理她而已。
在屋里待了半个小时,商晓菲不喜欢跟那些人打交道,就拉着海彤从屋里出来,在院子里活动。
大草坪上依旧是最多人。
在这个圈子里,商晓菲是大家公认的高傲,目中无人,看到商晓菲出来,一般人都不敢往前凑。
商晓菲拉着海彤走到草坪边缘的两张椅子上坐下来,远离了人群却又能把大家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彤彤,你感觉怎么样?”
商晓菲晃了晃她手上的那杯酒,偏头问着海彤。
海彤往后靠着椅背,神情慵懒,浅笑地道:“还行,对我友好的,我多说两句话,瞧不起我的,不屑于我为伍的,我也不屑与她们为伍。”
“我虽然没有长期活动在这个层次的圈子里,却不是第一次接触,有不少太太我都是认识的,只是她们不认识我而已,以往,她们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的,心里清楚她们是什么样的人。”
“在屋里待了半个小时,我收获最多的就是名片。”
商晓菲笑了笑,“是这样的,大家来往都是图名图利,没有得可图,谁想理你?你想吃点什么,我去帮你拿点吃的来。”
“刚才看到那些点心很精致,想必也很好吃,给我拿点来吧,在店里吃过了一点,我也不是很饿。”
喜好甜食的她,看到那么多精美的点心,就想尝尝。
以往,她陪着沈晓君跟着沈姑姑参加宴会时,两个人就是躲在角落里吃吃喝喝的,她最喜欢的还是那些点心,比外面点心店做的好吃很多。
“好。”
商晓菲把自己的那杯红酒放在面前的小桌子上,她起身去帮海彤拿吃的。
一会儿后,商晓菲回来了,她空着手,不过她身后跟着两名董家的佣人,两名佣人手里都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的都是商晓菲为她和海彤拿的美食。
“帮我放在这里便可,谢谢。”
两名佣人放下了托盘,说了句不用客气,就转身去服务其他人了。
姐妹俩就这样躲在角落里吃吃喝喝,也没有人敢过来打扰,主要是商晓菲的脾气不好,得不到她青眼的人近前了,她会让对方没脸,谁想在这种场合下丢脸?
“彤彤。”
忽然商晓菲碰了碰海彤,示意海彤看向同样在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只见对方从她精致的钱包里摸出一包什么东西,然后倒进了她的那杯酒里,之后,若无其事地转身,走回人群之中。
她从头到尾都没有留意到商晓菲和海彤,不知道自己的小动作被人尽收眼底。
“她往酒水里加了什么?”
商晓菲说道:“应该是某种药的药粉吧,洒入酒水里就会融掉,又有酒的味道遮掩着,喝的人是品不出异样来的,就是不知道她想算计谁了,在董小姐的成人生日宴上算计人,这是存心与董家结怨。”
“那个女孩子,我们一来的时候就碰上了的,好像是姓宁的吧。”
“没印象,我一向不想搭理这些人,今晚是你要过来,我才陪着来,否则我和我妈都不可能露面”
她是舍命陪君子。
海彤笑,“我有空了给你编织小动物,你喜欢什么动物,我送给你。”
“十二生肖我都想要。”
“行,给我点时间,编出来后就送给你。不过,你别炫耀哈,战胤心眼儿小,会吃醋的。”
那就是个醋坛子。
商晓菲也笑,“你就知足吧,不知道多少人盼着他对她们霸道呢。”
“嗯嗯嗯,我很知足的了。”
“宁小姐那杯酒不知道要给谁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