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歌 作者:林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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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垃圾桶扫了眼,老脸一红,旋即问他:“昨天晚上陆先生过来了?怎么都不跟我说声?”

    顾旻弯了弯眼,满嘴的泡沫,说不出话。

    “不说就不说吧,反正你自己有分寸。”慕容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衣服我给你放床边了,你出来换……哦,那个自己遮一遮,不然莎莎姐又要数落你了。”

    莎莎姐是他的造型师,人美声甜,可惜嘴太碎了,唱歌也跑调。顾旻“唔”了声,提醒他自己听到了。

    慕容看见了那张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卡,长吁短叹:“陆先生最近给你发零花钱的频率越来越高了,人家号称绝不浪费一分钱投资,在你身上这原则就跟说来玩儿似的,没当回事。这有两年了吧,我看他还是超喜欢你的。再者你跟他那掌上明珠的关系又那么好,说不定以后真能长久……”

    顾旻听到他说得开心,不由得一愣,这种看似圆满的结局他还真没想过。

    他俩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李莎莎便来了。她走进房间时,顾旻笨手笨脚地往脖子上吻痕抹遮瑕的样子撞了个正着,登时她气不打一处来,厉声说:“过来!”

    救星到场,顾旻本身也不喜欢自己动手,于是乖乖地坐到她面前的凳子上。还没等李莎莎发落,顾旻立刻抬头望向她,可怜巴巴地认错,还无比纯熟地冲她眨眼睛。

    这个娇撒得毫无预兆,杀伤力爆表。李莎莎在“泛滥的母性”和“职业的操守”中纠结了一会儿,败给了前者,认命地接过遮瑕膏,觉得这小子越来越会拿捏自己的心软。

    李莎莎一边给他化妆一边念叨:“下次提醒陆先生注意点。”

    顾旻乖巧:“谢谢莎莎姐。”

    “你的这张脸哦,”李莎莎意犹未尽地在还没上粉底的脸上吃了把嫩豆腐,感叹道,“要不怎么说细皮嫩肉的,吃不得一点苦……”

    慕容插嘴:“莎莎姐,我看您恨不得把他这张皮剥给自己。”

    李莎莎:“边儿去!——小顾你的痘痘怎么突然好了,怎么,有良药吃也跟姐姐说一声,下次吸取经验啊。”

    顾旻这才说:“不晓得,可能是昨天陆先生来过。”

    他这话实在意味深长,偏偏语气无辜,听着纯洁得很。李莎莎啐了他一口,身边工作人员知道他有人捧,偶尔颇有微词,不过遇到机会要背后数落陆先生的坏话,只能是顾旻说得,他们说不得。

    李莎莎顾左右而言他道:“昨天不是靠墙都想睡觉,他还舍得让你这么累?——别动你指甲边上的倒刺,祖宗!”

    顾旻立刻改为去摸手机,眯着眼睛让她折腾,慢条斯理地说:“他来了我就有钱拿,干吗和人民币过不去?”

    李莎莎笑着拍了下他的脑袋:“陆先生哪有这么薄情,也别把自己说得好掉价。”

    顾旻笑而不语。

    经她那“薄情”二字,顾旻想起了另一件重要的小事。他打开微信,在置顶的对话框里打了几个字,想了想,加上个表情:记得陪遥遥过生日[可爱]。

    他发出这条后,手机就被慕容没收了:“小楼姐要来,别玩了。”

    小楼姐名字叫楼陌,是个王牌经纪人,时常说顾旻是她带过最差的一个,可也刀子嘴豆腐心地拉扯他到现在,要求很严,工作时间禁止当低头族。

    后面的行程充满了相机镜头和话筒,顾旻先是在酒店房间里接受了一个门户视频网站对他前一天演唱会的采访,然后奔赴机场。上海飞北京,送机的粉丝络绎不绝,公司给他请的保镖都拦不住这么多热情。

    顾旻没戴墨镜,感觉明亮宽敞的落地窗外,阳光略微的刺眼。

    他记得要时刻微笑,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耐烦。飞机上他喝了杯咖啡,看完这天的报纸,拿出ipad听了两段前些日子写的和弦,动手改了几个音符。

    直到落地后又挤了一波丧尸片拍摄现场似的人山人海,突出重围坐到保姆车上,顾旻才短暂地从慕容手中接管了自己的手机。

    陆言蹊回他信息的时间是一个小时前,他在飞机上,被耳鸣和颠簸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给她带了你买的玩具,她抱着就不撒手。”

    附上来的照片里,扎着小辫儿的女孩子笑得无比灿烂,怀里是顾旻挑的兔子玩偶,一早就托陆言蹊带给了她。

    顾旻说:“喜欢就好。我到北京了,一会儿去酒店,然后核对行程,太忙,就不一一汇报了,休息前跟你打电话。替我问遥遥好。”

    这次的回复倒是很快。

    备注为“先生”的人说:“遥遥说她好爱你。我问她想不想要你当小爸爸,她答应了,你答应吗?”

    顾旻打字飞快,瞬间在输入框里拼出“童言无忌”。手机屏幕黑下去,这条信息也没按下发送键。他苦大仇深地盯着手机,想,这到底算不算告白?

    斟酌了好几遍,顾旻觉得大约还是不算的。他把手机还给慕容保管,倚在车窗上,随着汽车跑动的嗡嗡声,有片刻的迷茫。

    陆言蹊越来越喜欢跟他开玩笑了。

    然而刚才须臾心跳加速,他又在期待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金主设定本身不讨论三观,求同存异即可。

    无原型,当代架空设定,请勿代入三次元人物。

    拖油瓶非亲生(p.s:“拖油瓶”是我对文中攻受小孩的统一爱称ˊ_>ˋ

    第2章 第二章

    顾旻现年二十五岁,出道满三年,目前正经职业是歌手。虽然别人老说他是偶像艺人,实际顾旻没上过真人秀也不爱多栖,专注做原创音乐,质量在年轻艺人中属于上层,业内难得的有口皆碑。

    可最初没遇到陆言蹊之前,他的境遇堪称惨淡。

    刚从音乐学院毕业时,顾旻稀里糊涂地签了卖身契,好在他依然聪明,没有一锤定音,只跟当时的公司签了个短约。他有一张吸引人的好皮囊,公司最开始劝他演戏,顾旻宁死不从,原因倒不是为了梦想固守节操。

    如今娱乐至上的时代,红得快也消失得快。通常来说,但凡担得起流量的艺人都会选择全方位发展,最好先演什么仙侠、古代偶像剧或者爱情喜剧的男配角,红了之后拍杂志、出唱片、当大热综艺的固定班底,最后上大制作电影,有的是粉丝买单。如此工序一整套包装完毕,不愁没名气。

    顾旻气质出众,如果肯乖乖卖高冷贵公子人设的话也不是没有发展前景——哪知人算不如天算,后来公司的宣传发现,顾旻没法做演员。

    长相是顶好的,第一眼惊艳,最难得越看越有味道。

    发色漆黑,双眼皮只有浅浅一道褶,显得深邃且古典,半含秋水似的。嘴唇薄却轮廓好,该有的弧度无一处不完美,说得肉麻些让人想亲吻。其余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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