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卿调出了电子地图,开始依照于德田所在小区为原点,向四周蔓延。
“那两处小区摄像头,分别对应着两个相反的来向。”
“在7号于大通的这个来向上,大致关联着于大通自己的家,就是他老爹留给他的那处房产。”
“死者的朋友汪学明7号晚请于大通吃饭,饭后送了于大通回家,现在看来,应该是没错的。”
“只不过,于大通大约是又绕到了老爹这里,发泄不满,并恰巧见到了他老爹在鉴赏那个马律师送过去的假鼎,那个是真正完美还原的高仿品,一般人没机会得到真鼎完整的数据,是仿不出来的。”
“8号晚的时候,于大通从另一个方向回来,说找人鉴定了,鼎是假的,如果这个时候的鼎,就是第二弃尸现场被发现的那个鼎,也是于德田第二次往返时放置的那个另一个假鼎的话,那么就很有意思了。”
“是谁,帮着于大通做了鉴定?”
“又是谁,让于大通手里的第一个假鼎,变成了第二个假鼎呢?”
“结合魏队在作坊那里的这一发现,只能是,到作坊那里订购了这第二个假鼎的这个墨镜男子,把于大通手里的鼎给换了,鉴定也是他提供的。”
“依照于大通的火爆脾气,他肯定会在发现鼎是假的的第一时刻,就火速赶回老爹家里质问,所以在8号晚上的时候,他的原本所在地点,应该就是另一面摄像头的来向上。”
“我们不需要搜索全城,我们只需要按着这个方向,去查找这个人。”
“这个人将不仅提供给了于大通高级红酒和法餐,还给于大通提供了鉴定,趁机将鼎掉包了。”
“结合于大通之前曾对他老爹说过自己找买家将鼎卖掉的话,这个定制了第二个假鼎的墨镜男子,应该是买方。”
“目前还不知道,这个买方是怎么获取到真鼎的数据来仿制的,或许是根据公开的鉴宝节目视频和网络图片来订制,这个并不是首要。”
“查到这个买方是谁,案件或许就有曙光了,因为这个买方存在着杀人灭口的动机!”
曲卿长长说完,方乐鼓掌,却又严肃着脸说:“这种思路,很可能是正确的,但也意味着,我们有麻烦了。”
“买主既然把鼎掉包了,有可能带着那个所谓的真鼎逃之夭夭啊!”
曲卿则摇头:“不然,于德田手里被抢走的也是假鼎,虽然表面看更像真的,但只要技术鉴定一下就知道是高仿,如果买主后续发现手里的也是假的,以假换假了,兴许会不甘心离开,这也将是我们的机会。”
“可不论如何,都必须争分夺秒!”
三人包括二队长魏腾,取得了意见上的一致。
鉴于这个思路的紧迫性,在局长李海的支持下,很快获取到了充足的协查资源,不单是警方的人,地方民警,治安单位,也都开始动员起来,查找照片里的墨镜男子的行踪。
高效动员,就肯定有所收获。
终于,一家星级宾馆的前台说见过这个人,调取宾馆入口大厅视频记录,也查到了7号之前,这个人有过来登记的记录,只是没多大工夫就退房走了,连实际住都没有住进来,押金也没要。
他订的,是个豪华套房,一个人来说,有点儿奢侈。
不住却开了房,也有点儿奇怪。
就算是不差钱,也不会这么干的。
方乐分析:“会不会,这个人临时想到,这宾馆既然有入住记录,也有监控,而他所想做的事是违法的,所以不敢继续住进来了?”
很有道理。
可惜的是,这房子是网络预订的,预定方资料里显示的身份照片也和墨镜男子的不一致,一查属于被黑产售卖的身份资料。
那么,接下来又该怎么查?
曲卿说:“就算他不住宾馆了,但会订豪华套间的人,定然不会在住宿这方面迁就,鉴于所有宾馆乃至酒店都有消费登记记录,他或许不再会选择这类场所来住。”
“要长住,又不想留下印迹被调查到的话——”
跟着一同搀和进办案的魏腾接口说:“租?”
曲卿点头:“这是个途径。”
“而且他估计只会租高端住宅,或者是另一种模式。”
“另一种模式?什么?”两个男人一同问。
曲卿回答:“买,买一座豪宅,或者,其在一开始,就在蓝海市内有豪宅。”
“当然了,还剩下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人还有住得起豪宅别墅的亲友。”
魏腾合掌:“那就好说了,我们查单一方向上,所有的私人豪宅,或者是出租豪宅!”
虽说工作量依旧庞大,但也算有了具体目标和方向了,值得鼓励。
这边思路确定,那边的调查也有了结果。
大何跟小韩带着一大堆视频资料回来,经过分析后,来汇报,说于大通第一次被弃尸的交通路段上,在8号深夜,发现了两辆车存在可疑。
方乐随着曲卿兴冲冲回到一队办公室,去看电脑上的车辆画面的时候,略略不解。
这两辆车,并不是预想里的卡车、公交类大车,而只是两辆单纯的轿车,没有出租车顶灯,应该是私家轿车。
这种车,又怎么可能给于大通造成前后面力道均匀无比的撞击伤呢?它们的车头面积也不足啊。
就算两辆车车头车尾挤迫合撞的,也很难撞出那副模样来。
但人家大何跟小韩的分析也有道理。
“这两辆车,非但是在这个路段上出现的时间段,和于大通被弃尸的时间段吻合,而且也形迹可疑。”
“第一辆轿车,从这个摄像头下拍到进入这个路段,但是7、8分钟以后,又原路返回了,不但如此,它还特意避开了本路段,又选择了其他路径以去往原方向。”
“第二辆轿车初看是没什么问题,一头儿进,一头儿出。”
“问题是,它出来的用时,比不同时段其他从这路段行经的车辆用时多出了3、4分钟。”
“多出的这几分钟虽然不长,或许只是下车小个解的程度,但也足以做另外的一些事了。”
包括撞到了死者以及以某种方式将其谋杀?
不论如何,调查后才可知晓真相。
曲卿果断下命令:“依据车牌,查到这两辆车的车主,直接传审问话,连带他们那两辆车也带回来做鉴定。”
如果这两辆车之一真的和于大通的被害有某种联系,那么快速破案将不是奢望……
“那两处小区摄像头,分别对应着两个相反的来向。”
“在7号于大通的这个来向上,大致关联着于大通自己的家,就是他老爹留给他的那处房产。”
“死者的朋友汪学明7号晚请于大通吃饭,饭后送了于大通回家,现在看来,应该是没错的。”
“只不过,于大通大约是又绕到了老爹这里,发泄不满,并恰巧见到了他老爹在鉴赏那个马律师送过去的假鼎,那个是真正完美还原的高仿品,一般人没机会得到真鼎完整的数据,是仿不出来的。”
“8号晚的时候,于大通从另一个方向回来,说找人鉴定了,鼎是假的,如果这个时候的鼎,就是第二弃尸现场被发现的那个鼎,也是于德田第二次往返时放置的那个另一个假鼎的话,那么就很有意思了。”
“是谁,帮着于大通做了鉴定?”
“又是谁,让于大通手里的第一个假鼎,变成了第二个假鼎呢?”
“结合魏队在作坊那里的这一发现,只能是,到作坊那里订购了这第二个假鼎的这个墨镜男子,把于大通手里的鼎给换了,鉴定也是他提供的。”
“依照于大通的火爆脾气,他肯定会在发现鼎是假的的第一时刻,就火速赶回老爹家里质问,所以在8号晚上的时候,他的原本所在地点,应该就是另一面摄像头的来向上。”
“我们不需要搜索全城,我们只需要按着这个方向,去查找这个人。”
“这个人将不仅提供给了于大通高级红酒和法餐,还给于大通提供了鉴定,趁机将鼎掉包了。”
“结合于大通之前曾对他老爹说过自己找买家将鼎卖掉的话,这个定制了第二个假鼎的墨镜男子,应该是买方。”
“目前还不知道,这个买方是怎么获取到真鼎的数据来仿制的,或许是根据公开的鉴宝节目视频和网络图片来订制,这个并不是首要。”
“查到这个买方是谁,案件或许就有曙光了,因为这个买方存在着杀人灭口的动机!”
曲卿长长说完,方乐鼓掌,却又严肃着脸说:“这种思路,很可能是正确的,但也意味着,我们有麻烦了。”
“买主既然把鼎掉包了,有可能带着那个所谓的真鼎逃之夭夭啊!”
曲卿则摇头:“不然,于德田手里被抢走的也是假鼎,虽然表面看更像真的,但只要技术鉴定一下就知道是高仿,如果买主后续发现手里的也是假的,以假换假了,兴许会不甘心离开,这也将是我们的机会。”
“可不论如何,都必须争分夺秒!”
三人包括二队长魏腾,取得了意见上的一致。
鉴于这个思路的紧迫性,在局长李海的支持下,很快获取到了充足的协查资源,不单是警方的人,地方民警,治安单位,也都开始动员起来,查找照片里的墨镜男子的行踪。
高效动员,就肯定有所收获。
终于,一家星级宾馆的前台说见过这个人,调取宾馆入口大厅视频记录,也查到了7号之前,这个人有过来登记的记录,只是没多大工夫就退房走了,连实际住都没有住进来,押金也没要。
他订的,是个豪华套房,一个人来说,有点儿奢侈。
不住却开了房,也有点儿奇怪。
就算是不差钱,也不会这么干的。
方乐分析:“会不会,这个人临时想到,这宾馆既然有入住记录,也有监控,而他所想做的事是违法的,所以不敢继续住进来了?”
很有道理。
可惜的是,这房子是网络预订的,预定方资料里显示的身份照片也和墨镜男子的不一致,一查属于被黑产售卖的身份资料。
那么,接下来又该怎么查?
曲卿说:“就算他不住宾馆了,但会订豪华套间的人,定然不会在住宿这方面迁就,鉴于所有宾馆乃至酒店都有消费登记记录,他或许不再会选择这类场所来住。”
“要长住,又不想留下印迹被调查到的话——”
跟着一同搀和进办案的魏腾接口说:“租?”
曲卿点头:“这是个途径。”
“而且他估计只会租高端住宅,或者是另一种模式。”
“另一种模式?什么?”两个男人一同问。
曲卿回答:“买,买一座豪宅,或者,其在一开始,就在蓝海市内有豪宅。”
“当然了,还剩下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人还有住得起豪宅别墅的亲友。”
魏腾合掌:“那就好说了,我们查单一方向上,所有的私人豪宅,或者是出租豪宅!”
虽说工作量依旧庞大,但也算有了具体目标和方向了,值得鼓励。
这边思路确定,那边的调查也有了结果。
大何跟小韩带着一大堆视频资料回来,经过分析后,来汇报,说于大通第一次被弃尸的交通路段上,在8号深夜,发现了两辆车存在可疑。
方乐随着曲卿兴冲冲回到一队办公室,去看电脑上的车辆画面的时候,略略不解。
这两辆车,并不是预想里的卡车、公交类大车,而只是两辆单纯的轿车,没有出租车顶灯,应该是私家轿车。
这种车,又怎么可能给于大通造成前后面力道均匀无比的撞击伤呢?它们的车头面积也不足啊。
就算两辆车车头车尾挤迫合撞的,也很难撞出那副模样来。
但人家大何跟小韩的分析也有道理。
“这两辆车,非但是在这个路段上出现的时间段,和于大通被弃尸的时间段吻合,而且也形迹可疑。”
“第一辆轿车,从这个摄像头下拍到进入这个路段,但是7、8分钟以后,又原路返回了,不但如此,它还特意避开了本路段,又选择了其他路径以去往原方向。”
“第二辆轿车初看是没什么问题,一头儿进,一头儿出。”
“问题是,它出来的用时,比不同时段其他从这路段行经的车辆用时多出了3、4分钟。”
“多出的这几分钟虽然不长,或许只是下车小个解的程度,但也足以做另外的一些事了。”
包括撞到了死者以及以某种方式将其谋杀?
不论如何,调查后才可知晓真相。
曲卿果断下命令:“依据车牌,查到这两辆车的车主,直接传审问话,连带他们那两辆车也带回来做鉴定。”
如果这两辆车之一真的和于大通的被害有某种联系,那么快速破案将不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