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安会引起的风波还不只如此,还表现在有不少人上书政府,要求依法惩办杨度等人。就像一个磁铁一样,筹安会把反对和拥护帝制的人分得清清楚楚。
815,有人呈肃政厅代呈赵刚,恳请将“杨度等一干祸国贼明正典刑,以正国是。”17日,又有人致书赵刚,要求取消筹安会。日,先后有名士呈大理院总检察厅,请求将杨度等“按律惩办,宣布死罪。”
这些人的理由大致是,杨度等人在中华民国公然鼓吹帝制“扰乱国政,亡灭中华,流毒苍生,遗祸元首”“其用心之巧,藏毒之深,喻之卖国野贼,白狼枭匪,其计尤奸,其罪尤大”因此总检察厅应当检举,肃政厅应当纠弹。
不过按照新中国法律来说,这些却查无实据,根本没有办法定罪的。新中国的法律执行的是“疑罪从无”而不是某些法官所认定的那样“根据常理判断,某人应该如何如何?”所以这些人也就白忙了一场,有些人见不是头,就拍了一些昏昏去捣乱。
总检察长罗文干接到呈文后,对司法总长章宗祥说:“筹安会研究国体,越出法律范围,法官不能干涉。”章说:“此话虽然不错,但是有诉讼必然结案,又要有个回话才是。”
罗文干见这件事情麻烦,乃以母病请假离京,到广东后即提出暂时修养一段。肃政厅比总检察厅要勇敢一点。为了讨论筹安会问题,都肃政史庄蕴宽召集肃政使开特别会议。议决一年之后,方才呈请赵刚“迅予取消。以靖人心”此时筹安会已倒台数月,那里在乎再来一刀。
最后还是内务部批示“确切考查。”当有人问到政府对筹安会的态度时,内务部表示:“筹安会乃积学之士所组织,所研究君主制与民主制优劣,不涉政治,芶不扰乱国家治安,则政府未便干涉。”
不过这样地东西。自然蒙蔽不了外人的眼,在他们看来,政府态度昭然若揭。
筹安会一成立,京师警察厅就派警察到筹安会事务所和杨度等六人地私宅,守门站岗,荷枪实弹,盘查出入;对那些为反对筹安会而成立的群众团体,如青帮、洪帮安全研究会等等,则百般刁难。不准立案。就连青帮洪帮的研究人员在作实地调查的时候,也是经常无端指责(尤其是在对那些无证商贩进行产财产及慷慨程度调查的时候),真是令人气愤。
筹安会成立后,立即剥去了“学理讨论”的外衣。派专员四出活动,策动湖南、吉林、奉天、湖北、安徽等省组织分会,遥相呼应;并通电全国,要各地文武官吏和商会团体速派代表进京。“讨论”国体。
由于有一些人密电策动,各省文武官吏函电交驰,大都阿从附和,纷纷派代表进京,加入讨论。没过几天,筹安会就通电全国说:各省机关及各团体代表投票议决“一致主张君主立宪。”于是。在京各省文武官吏的代表便分别组成“公民请愿团”向参政院请愿。这些所谓“请愿团”地领衔人,大都是各省的袁党或被收买的社会名流:直隶为张天祥、刘若曾,奉天为曹铁纯、冯德麟,江苏为沈云、徐邦杰,河南为赵倜、唐天喜,安徽为姜桂题,山东王锡蕃,陕西张风翙,福建陈壁、梁鸿志,湖南杜俞、叶德辉,京兆恽毓鼎,等等。
与此同时,梁士、张镇芳、朱启、周自齐等一些政府要人也在幕后策动请愿。特别是梁士,帝制发动之前不久,其手下的干将叶恭绰(交通部次长)、赵庆华(津浦铁路局长)和关麟(京汉铁路局长)都因营私舞弊被肃政厅参劾。赵刚申令“停职查办”交通系岌岌可危。一日赵召见梁士说:“参案本有君在内,我令去之。”
梁士本来不是赵刚嫡系,最开始是赵刚硬调过来的,后来赵刚一系不断壮大,梁士也看出赵刚的不凡,死心塌地为赵刚奔走,统一币制,商借外款,协调军费,真是无处不在。所以赵刚对梁士一项待以心腹。等到新中国刚成立哪会,就给了梁士一幢富贵。
清朝到台之后,山西钱庄倒了大霉,本来山西钱庄的钱,一部分是借给清朝那些王公贵族的,虽然不能确定什么时候还,但是人死帐不烂,却还有指望。他们一倒这部分钱就成了水漂。还有一部分是清朝本身的借款,通过某些封疆大吏借地,也成了泡影。这几部分一加,竟然有三五个亿,这下钱庄可撑不住了,纷纷歇
赵刚当时却吩咐梁士,妥善解决这件事情,还解释说:“欠债还钱,职务犯罪”之类的话语。梁士虽然不明白,但是一方面也是精通财务,一方面也是得势对失势。自然大包大揽,请好那些遗老遗少哭爹叫娘,把自己贪墨得来的财物吐了大半出去。
这下山西钱庄才死里逃生,当然为了感激梁士,追回来的财物有大半算是梁士地股份,入到了钱庄。而且在梁士的建议下,钱庄很快的就转成了银行,对全中国的金融建设起到了重要地作用。
还不只如此,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由于每年都有巨量的铁路需要建设,所以作为交通系统的唯一银行-交通银行的贷款金::)连年翻番,在金融系统里面,交通银行已经成为最强大的银行,其他三家银行全部资本与交通亦行比起来也是相差甚多。作为交通银行的董事长-梁士获利颇丰,有人认为它实际上仅仅次于张和赵刚地公司,排在亚洲第三位,世界第七资产总额达到了三十多亿,可谓风光一时,内阁上也有交通系的说法。
及帝制公开,梁士开始迟疑不决,但很快就跟上形势,把请愿帝制视为重新邀宠和保住交通系势力的时机,于是筹集巨款,收买各方,组织请愿。不几天,北京就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请愿团,如京师商会请愿团、商务总会请愿团、教育会请愿团、北京社政进行会、妇女请愿团、乞丐代表请愿团、人力车夫代表请愿团、孔社请愿团,等等。
这些请愿团和筹安会的各省请愿团一起,同时向参政院投递请愿书,掀起了请愿实行君主的风潮。请愿书大都是筹安会代办的,内容千篇一律,都是什么“非速改君主之制,不足以救苍生,保中国”什么“父老兄弟苦共和而望君宪”之类的表示拥戴之辞,好象不改共和制为君主制,中国就会立即亡国,老百姓也一刻不能生存。
参政院从9月1日起,开会讨论请愿团的要求。杨度、孙毓筠、梁士、沈云等人都是参政,又是请愿团的策动者。他们原打算一鼓作气,让赵刚黄袍加身。这番举动,再也不能瞒过赵刚,同时也触动了赵刚最为敏感的一根神经。
6赵刚亲自到院宣布说:作为中华民国的总统,他有维持共和国体的责任。他说:“本大总统所见,改革国体,决不可行。国民奋斗多年,拼得百万烈士碧血,方得共和之事,岂可一旦取消,本大总统有保持大局之责,认为不合事宜”;但接着又表示:“至国民请愿,要不外乎巩固国基,振兴国势,如征求多数国民之公意,自必有妥善之办法。”赵刚的宣言,语意直接,给了筹安会有力一击,一度造成混乱。
不少人看出他“词意坦诚,实不欲称帝。”但也有人为了自己目的,误导一些人:“报载大总统派员到参政院发表意见,所言各节别有用意,请勿误会。我辈主张君主,宗旨仍旧,一力进行,万勿松懈。总统之意只不过不赞成急遽轻举,而要通过另造民意机关,把帝制运动放慢一点,以便使国内外都知道他对做皇帝并不热衷,但不能不遵重“民意。请各位放心,诸位劝进之功,绝不敢负。“
于是,梁士、张镇芳、杨度、孙毓筠等人,打着总统旗号,收买各请愿团,组成全国请愿联合会,以沈云为会长,张锦芳(张镇芳之弟)和那彦图(蒙古亲王)为副会长,于9月16日向参政院呈上第二次请愿书,要求召开国民会议,解决国体。次日,参政院开会议决并咨请政府,于年内召开国民会议,或另筹其他妥善办法。赵刚遂于25日发布申令,11月20日召集国民会议,议决国体
赵刚本来想要通过总统令宣布戒严,然后直接取缔这些请愿会,不过考虑到宣布戒严的后果“宵禁,禁止消费,禁止集会”等等事关重大,怕引起不良反应,所以不得不从长计议,另想办法解决这些请愿组织。
而同时,侦缉营表现出来的让赵刚意识到,再不整顿,这个组织恐怕就会变成聋子的耳朵摆设了。所以早在9月6日,在参政员发表讲话之后,赵刚马上让侦缉营各省负责人进京,开始讨论这个组织的将来。
而那个狗皮不通的林风人,自然不在此列,他已经因为贪污,陷人以罪,被投进了大牢。
815,有人呈肃政厅代呈赵刚,恳请将“杨度等一干祸国贼明正典刑,以正国是。”17日,又有人致书赵刚,要求取消筹安会。日,先后有名士呈大理院总检察厅,请求将杨度等“按律惩办,宣布死罪。”
这些人的理由大致是,杨度等人在中华民国公然鼓吹帝制“扰乱国政,亡灭中华,流毒苍生,遗祸元首”“其用心之巧,藏毒之深,喻之卖国野贼,白狼枭匪,其计尤奸,其罪尤大”因此总检察厅应当检举,肃政厅应当纠弹。
不过按照新中国法律来说,这些却查无实据,根本没有办法定罪的。新中国的法律执行的是“疑罪从无”而不是某些法官所认定的那样“根据常理判断,某人应该如何如何?”所以这些人也就白忙了一场,有些人见不是头,就拍了一些昏昏去捣乱。
总检察长罗文干接到呈文后,对司法总长章宗祥说:“筹安会研究国体,越出法律范围,法官不能干涉。”章说:“此话虽然不错,但是有诉讼必然结案,又要有个回话才是。”
罗文干见这件事情麻烦,乃以母病请假离京,到广东后即提出暂时修养一段。肃政厅比总检察厅要勇敢一点。为了讨论筹安会问题,都肃政史庄蕴宽召集肃政使开特别会议。议决一年之后,方才呈请赵刚“迅予取消。以靖人心”此时筹安会已倒台数月,那里在乎再来一刀。
最后还是内务部批示“确切考查。”当有人问到政府对筹安会的态度时,内务部表示:“筹安会乃积学之士所组织,所研究君主制与民主制优劣,不涉政治,芶不扰乱国家治安,则政府未便干涉。”
不过这样地东西。自然蒙蔽不了外人的眼,在他们看来,政府态度昭然若揭。
筹安会一成立,京师警察厅就派警察到筹安会事务所和杨度等六人地私宅,守门站岗,荷枪实弹,盘查出入;对那些为反对筹安会而成立的群众团体,如青帮、洪帮安全研究会等等,则百般刁难。不准立案。就连青帮洪帮的研究人员在作实地调查的时候,也是经常无端指责(尤其是在对那些无证商贩进行产财产及慷慨程度调查的时候),真是令人气愤。
筹安会成立后,立即剥去了“学理讨论”的外衣。派专员四出活动,策动湖南、吉林、奉天、湖北、安徽等省组织分会,遥相呼应;并通电全国,要各地文武官吏和商会团体速派代表进京。“讨论”国体。
由于有一些人密电策动,各省文武官吏函电交驰,大都阿从附和,纷纷派代表进京,加入讨论。没过几天,筹安会就通电全国说:各省机关及各团体代表投票议决“一致主张君主立宪。”于是。在京各省文武官吏的代表便分别组成“公民请愿团”向参政院请愿。这些所谓“请愿团”地领衔人,大都是各省的袁党或被收买的社会名流:直隶为张天祥、刘若曾,奉天为曹铁纯、冯德麟,江苏为沈云、徐邦杰,河南为赵倜、唐天喜,安徽为姜桂题,山东王锡蕃,陕西张风翙,福建陈壁、梁鸿志,湖南杜俞、叶德辉,京兆恽毓鼎,等等。
与此同时,梁士、张镇芳、朱启、周自齐等一些政府要人也在幕后策动请愿。特别是梁士,帝制发动之前不久,其手下的干将叶恭绰(交通部次长)、赵庆华(津浦铁路局长)和关麟(京汉铁路局长)都因营私舞弊被肃政厅参劾。赵刚申令“停职查办”交通系岌岌可危。一日赵召见梁士说:“参案本有君在内,我令去之。”
梁士本来不是赵刚嫡系,最开始是赵刚硬调过来的,后来赵刚一系不断壮大,梁士也看出赵刚的不凡,死心塌地为赵刚奔走,统一币制,商借外款,协调军费,真是无处不在。所以赵刚对梁士一项待以心腹。等到新中国刚成立哪会,就给了梁士一幢富贵。
清朝到台之后,山西钱庄倒了大霉,本来山西钱庄的钱,一部分是借给清朝那些王公贵族的,虽然不能确定什么时候还,但是人死帐不烂,却还有指望。他们一倒这部分钱就成了水漂。还有一部分是清朝本身的借款,通过某些封疆大吏借地,也成了泡影。这几部分一加,竟然有三五个亿,这下钱庄可撑不住了,纷纷歇
赵刚当时却吩咐梁士,妥善解决这件事情,还解释说:“欠债还钱,职务犯罪”之类的话语。梁士虽然不明白,但是一方面也是精通财务,一方面也是得势对失势。自然大包大揽,请好那些遗老遗少哭爹叫娘,把自己贪墨得来的财物吐了大半出去。
这下山西钱庄才死里逃生,当然为了感激梁士,追回来的财物有大半算是梁士地股份,入到了钱庄。而且在梁士的建议下,钱庄很快的就转成了银行,对全中国的金融建设起到了重要地作用。
还不只如此,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由于每年都有巨量的铁路需要建设,所以作为交通系统的唯一银行-交通银行的贷款金::)连年翻番,在金融系统里面,交通银行已经成为最强大的银行,其他三家银行全部资本与交通亦行比起来也是相差甚多。作为交通银行的董事长-梁士获利颇丰,有人认为它实际上仅仅次于张和赵刚地公司,排在亚洲第三位,世界第七资产总额达到了三十多亿,可谓风光一时,内阁上也有交通系的说法。
及帝制公开,梁士开始迟疑不决,但很快就跟上形势,把请愿帝制视为重新邀宠和保住交通系势力的时机,于是筹集巨款,收买各方,组织请愿。不几天,北京就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请愿团,如京师商会请愿团、商务总会请愿团、教育会请愿团、北京社政进行会、妇女请愿团、乞丐代表请愿团、人力车夫代表请愿团、孔社请愿团,等等。
这些请愿团和筹安会的各省请愿团一起,同时向参政院投递请愿书,掀起了请愿实行君主的风潮。请愿书大都是筹安会代办的,内容千篇一律,都是什么“非速改君主之制,不足以救苍生,保中国”什么“父老兄弟苦共和而望君宪”之类的表示拥戴之辞,好象不改共和制为君主制,中国就会立即亡国,老百姓也一刻不能生存。
参政院从9月1日起,开会讨论请愿团的要求。杨度、孙毓筠、梁士、沈云等人都是参政,又是请愿团的策动者。他们原打算一鼓作气,让赵刚黄袍加身。这番举动,再也不能瞒过赵刚,同时也触动了赵刚最为敏感的一根神经。
6赵刚亲自到院宣布说:作为中华民国的总统,他有维持共和国体的责任。他说:“本大总统所见,改革国体,决不可行。国民奋斗多年,拼得百万烈士碧血,方得共和之事,岂可一旦取消,本大总统有保持大局之责,认为不合事宜”;但接着又表示:“至国民请愿,要不外乎巩固国基,振兴国势,如征求多数国民之公意,自必有妥善之办法。”赵刚的宣言,语意直接,给了筹安会有力一击,一度造成混乱。
不少人看出他“词意坦诚,实不欲称帝。”但也有人为了自己目的,误导一些人:“报载大总统派员到参政院发表意见,所言各节别有用意,请勿误会。我辈主张君主,宗旨仍旧,一力进行,万勿松懈。总统之意只不过不赞成急遽轻举,而要通过另造民意机关,把帝制运动放慢一点,以便使国内外都知道他对做皇帝并不热衷,但不能不遵重“民意。请各位放心,诸位劝进之功,绝不敢负。“
于是,梁士、张镇芳、杨度、孙毓筠等人,打着总统旗号,收买各请愿团,组成全国请愿联合会,以沈云为会长,张锦芳(张镇芳之弟)和那彦图(蒙古亲王)为副会长,于9月16日向参政院呈上第二次请愿书,要求召开国民会议,解决国体。次日,参政院开会议决并咨请政府,于年内召开国民会议,或另筹其他妥善办法。赵刚遂于25日发布申令,11月20日召集国民会议,议决国体
赵刚本来想要通过总统令宣布戒严,然后直接取缔这些请愿会,不过考虑到宣布戒严的后果“宵禁,禁止消费,禁止集会”等等事关重大,怕引起不良反应,所以不得不从长计议,另想办法解决这些请愿组织。
而同时,侦缉营表现出来的让赵刚意识到,再不整顿,这个组织恐怕就会变成聋子的耳朵摆设了。所以早在9月6日,在参政员发表讲话之后,赵刚马上让侦缉营各省负责人进京,开始讨论这个组织的将来。
而那个狗皮不通的林风人,自然不在此列,他已经因为贪污,陷人以罪,被投进了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