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想起了昨晚的事,猴哥猛然站起身看向秦天那个位置。
“呼!”拍了拍胸口松了一大口气,暗骂了一声自己心真他妈的大,这种时候这种环境居然也能睡着。
看向洞外明朗的阳光,再次骂了一声自己居然还睡的那么久,这都已经天亮了。
也幸好没有猛兽寻来,否则死了都只能做个糊涂鬼。
“这玩意到底是什么,怎么一直弥留不散。”
经过一晚上的时间,秦天脸上的血色恢复了正常,而且气息也恢复完全。
现在,除了左肩的伤势还在缓慢恢复,怎么看少年都像没事人一样。
猴哥还想用手触摸一下秦天身上发出的彩色光芒,可如同昨晚被电击一般,在一碰之下连忙将手缩了回来。
骂骂咧咧的揉着手掌,猴哥囔囔道“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居然可以让秦天一夜之间恢复如初,真是神奇……”
“秦天……喂,兄弟……”
不敢再随意触碰的猴哥试图用喊话叫醒秦天,可惜的是秦天压根听不到外界的一丝声响。
混沌灵珠在恢复少许灵智以后,就是替寄主洗髓筋骨强化体格,甚至还在替秦天稳固当前的修为。
羽晨都不得不感慨秦天的机遇,从遇见秦天至今,已有将近两年的时间。
而就是这两年的时间,从一个武师都不是的小白一路走到现在的武灵五转。
这中间,混沌灵珠功不可没,可更重要的还是秦天的毅力,两者缺一不可……
值得一提的是,琉璃尊火正在被混沌灵珠所净化,不过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只要混沌灵珠成功净化了琉璃尊火,那么也就代表了秦天可以使用这种比兽火还厉害的火焰。
想当初,火舞为了吞噬琉璃尊火,那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的,过程中还差点被这种火焰所反噬。
如果火舞知道秦天有着一颗混沌灵珠代劳这种危险的事情,恐怕心里对秦天就不单单是恨而已了。
连续三天过去,猴哥寸步不离的守候在洞口,而秦天依旧在那彩光裹缚之下安静的躺着。
正在午睡中的猴哥没有发觉秦天身体的变化。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混沌灵珠已经替秦天修复身上的伤势,在替他稳固了当前修为的同时也强化了少年的筋骨,不至于太过脆弱让别人打死……
值得一说的是,火舞那一掌其实是可以完全要了秦天性命的,至于为何只是重伤,那这功劳得归玄衣铠甲所有。
没有它抵去了大部分的力道,秦天将会当场毙命。
彩色光芒一点点收缩进了秦天的体内,秦天也在浑浑噩噩之中慢慢苏醒。
眼睛睁开了一条缝隙,洞外的强光刺激着眼球又猛的闭上了眼睛。
“怎么回事,浑身无力,脑袋晕晕沉沉的,是不是死了????”
秦天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强行用力撑起了身子。
顿时,一阵噼里啪啦大豆掉落在桌面的声音响起。
少年舒服的吁出一口浊气,这才打开了眼睛环顾四周的环境。
猴哥听到异响立马惊醒,他还以为是猛兽闯了进来。
当看到秦天已经苏醒坐了起来,惊喜涌上心头,立马在地上猛地站起来到秦天的身边。
“你醒了,睡了足足三天,你可把我吓坏了你……”
“三天?”正处在蒙圈中的秦天不可置信的看着猴哥问道“你说我在这睡了足足三天的时间?”
猴哥点头说道“那可不是,要不是你的气息日渐变强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秦天的思维渐渐清晰,他还记得,羽晨意识退出以后,自己被左肩的伤势疼的晕了过去……
想到这里,秦天赶紧抬起了左手,活动了一下五指,见完好如初,少年不禁嘀咕了起来“之前被火舞宫主所伤已经严重伤及到了筋骨,为何睡了一觉便已经痊愈?”
难道是自己骨骼惊奇的缘故?
正当他觉得自己是万中无一的奇才之时,悠悠的声音从脑海中传来“你能这么快恢复还能稳固修为,这得多亏了混沌灵珠。”
秦天惊诧的问道“师傅……您是说混沌灵珠替我恢复了伤势?”
“嗯!”羽晨说道“之前你灵脉尽碎还不是多亏了它替你重塑?如今吸收了火毒与琉璃尊火,它已经恢复了少许灵智,对你这个宿主它还是很关照的,至少不会让你轻易的死掉!”
见秦天眼神迷离,猴哥无奈道“又在发愣了,你这怪毛病得改改才行了。”
得知伤势恢复,还稳固了修为和强化了体格,秦天忍不住咧嘴一笑,拍了拍猴哥的肩膀谢道“这几天守在我身边辛苦你了。”
猴哥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说道“都是兄弟,说这话可就见外了!”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这千峰岭到处都是猛兽,而且阶级还不低,我看我们还是尽快离开这里吧,太危险了!”
这几天,时常有猛兽在洞口徘徊,要不是猴哥提前将雷妖狮王的犄角带在身上震慑住这些畜牲,恐怕不会那么幸运的在这里待上三天的时间。
秦天倒是不以为意,以他现在的实力加上习练的武技,在这里小心一点自保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危险是危险一点,可越危险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安全的。
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火舞已经重伤下落不明,而三姬和秋月又被梅步芳给带走。
思虑再三,秦天打算在这地势复杂的千峰岭慢慢摸索出去,因为使用飞行武技容易闯入某种兽群的领地,很容易就会遭遇到攻击。
猴哥一向以秦天马首是瞻,他并没有任何的意见。
在这四下无外人之际,秦天迫不及待的从纳物戒指里面取出了火灵珠。
看着那圆润的小珠子里面燃着一株红色火苗,少年双眸放光,爱不释手的端详着。
一旁的猴哥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致,指着火灵珠说道“传说中的灵珠可是武皇那种级别都难以驾驭的存在,怎么我就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呢!”
“呼!”拍了拍胸口松了一大口气,暗骂了一声自己心真他妈的大,这种时候这种环境居然也能睡着。
看向洞外明朗的阳光,再次骂了一声自己居然还睡的那么久,这都已经天亮了。
也幸好没有猛兽寻来,否则死了都只能做个糊涂鬼。
“这玩意到底是什么,怎么一直弥留不散。”
经过一晚上的时间,秦天脸上的血色恢复了正常,而且气息也恢复完全。
现在,除了左肩的伤势还在缓慢恢复,怎么看少年都像没事人一样。
猴哥还想用手触摸一下秦天身上发出的彩色光芒,可如同昨晚被电击一般,在一碰之下连忙将手缩了回来。
骂骂咧咧的揉着手掌,猴哥囔囔道“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居然可以让秦天一夜之间恢复如初,真是神奇……”
“秦天……喂,兄弟……”
不敢再随意触碰的猴哥试图用喊话叫醒秦天,可惜的是秦天压根听不到外界的一丝声响。
混沌灵珠在恢复少许灵智以后,就是替寄主洗髓筋骨强化体格,甚至还在替秦天稳固当前的修为。
羽晨都不得不感慨秦天的机遇,从遇见秦天至今,已有将近两年的时间。
而就是这两年的时间,从一个武师都不是的小白一路走到现在的武灵五转。
这中间,混沌灵珠功不可没,可更重要的还是秦天的毅力,两者缺一不可……
值得一提的是,琉璃尊火正在被混沌灵珠所净化,不过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只要混沌灵珠成功净化了琉璃尊火,那么也就代表了秦天可以使用这种比兽火还厉害的火焰。
想当初,火舞为了吞噬琉璃尊火,那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的,过程中还差点被这种火焰所反噬。
如果火舞知道秦天有着一颗混沌灵珠代劳这种危险的事情,恐怕心里对秦天就不单单是恨而已了。
连续三天过去,猴哥寸步不离的守候在洞口,而秦天依旧在那彩光裹缚之下安静的躺着。
正在午睡中的猴哥没有发觉秦天身体的变化。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混沌灵珠已经替秦天修复身上的伤势,在替他稳固了当前修为的同时也强化了少年的筋骨,不至于太过脆弱让别人打死……
值得一说的是,火舞那一掌其实是可以完全要了秦天性命的,至于为何只是重伤,那这功劳得归玄衣铠甲所有。
没有它抵去了大部分的力道,秦天将会当场毙命。
彩色光芒一点点收缩进了秦天的体内,秦天也在浑浑噩噩之中慢慢苏醒。
眼睛睁开了一条缝隙,洞外的强光刺激着眼球又猛的闭上了眼睛。
“怎么回事,浑身无力,脑袋晕晕沉沉的,是不是死了????”
秦天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强行用力撑起了身子。
顿时,一阵噼里啪啦大豆掉落在桌面的声音响起。
少年舒服的吁出一口浊气,这才打开了眼睛环顾四周的环境。
猴哥听到异响立马惊醒,他还以为是猛兽闯了进来。
当看到秦天已经苏醒坐了起来,惊喜涌上心头,立马在地上猛地站起来到秦天的身边。
“你醒了,睡了足足三天,你可把我吓坏了你……”
“三天?”正处在蒙圈中的秦天不可置信的看着猴哥问道“你说我在这睡了足足三天的时间?”
猴哥点头说道“那可不是,要不是你的气息日渐变强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秦天的思维渐渐清晰,他还记得,羽晨意识退出以后,自己被左肩的伤势疼的晕了过去……
想到这里,秦天赶紧抬起了左手,活动了一下五指,见完好如初,少年不禁嘀咕了起来“之前被火舞宫主所伤已经严重伤及到了筋骨,为何睡了一觉便已经痊愈?”
难道是自己骨骼惊奇的缘故?
正当他觉得自己是万中无一的奇才之时,悠悠的声音从脑海中传来“你能这么快恢复还能稳固修为,这得多亏了混沌灵珠。”
秦天惊诧的问道“师傅……您是说混沌灵珠替我恢复了伤势?”
“嗯!”羽晨说道“之前你灵脉尽碎还不是多亏了它替你重塑?如今吸收了火毒与琉璃尊火,它已经恢复了少许灵智,对你这个宿主它还是很关照的,至少不会让你轻易的死掉!”
见秦天眼神迷离,猴哥无奈道“又在发愣了,你这怪毛病得改改才行了。”
得知伤势恢复,还稳固了修为和强化了体格,秦天忍不住咧嘴一笑,拍了拍猴哥的肩膀谢道“这几天守在我身边辛苦你了。”
猴哥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说道“都是兄弟,说这话可就见外了!”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这千峰岭到处都是猛兽,而且阶级还不低,我看我们还是尽快离开这里吧,太危险了!”
这几天,时常有猛兽在洞口徘徊,要不是猴哥提前将雷妖狮王的犄角带在身上震慑住这些畜牲,恐怕不会那么幸运的在这里待上三天的时间。
秦天倒是不以为意,以他现在的实力加上习练的武技,在这里小心一点自保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危险是危险一点,可越危险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安全的。
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火舞已经重伤下落不明,而三姬和秋月又被梅步芳给带走。
思虑再三,秦天打算在这地势复杂的千峰岭慢慢摸索出去,因为使用飞行武技容易闯入某种兽群的领地,很容易就会遭遇到攻击。
猴哥一向以秦天马首是瞻,他并没有任何的意见。
在这四下无外人之际,秦天迫不及待的从纳物戒指里面取出了火灵珠。
看着那圆润的小珠子里面燃着一株红色火苗,少年双眸放光,爱不释手的端详着。
一旁的猴哥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致,指着火灵珠说道“传说中的灵珠可是武皇那种级别都难以驾驭的存在,怎么我就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