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匹红马真是匹难得一见的万里良马,我要抓住它,献给大人。只有大人这祥的人,才配得上红马。”
    夜狼憧憬地说,大手一挥,军士们控马而出,杀了过去五千名蓝月将士。像海潮一徉漫过了草场,战马奔驰声大作,给原本就蹄声一片,壮观之极的场面增色不少,蹄声更加响亮。
    醉眼歪斜的莫雷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举着酒杯道:“来,小红,敬你一杯,你真能干啊,弄出这么大的动静。”高高兴兴地一口喝干杯中酒。
    莫雷右手一抖,花生仁弹偏了,擦着右脸颊飞过,划个美妙的曲线,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响声。
    莫雷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顺手抄起拐杖,喝道:“快,集合,准备厮杀!有人偷袭马!”
    莫雷的喊声惊动了正在闲逛的几个马信,屁颜颜地跑过来,道:“大人,你说什么?”
    莫雷指着正在草场上驰骋的蓝月将士说道:“这是哪里钻出来的马贼,胆子也太大了些,居然假冒起蓝月帝国的军队了,他们的胆子真够大啊,比豹子胆还大。”
    莫雷数次随军出征神封要塞,对蓝月帝**队相当熟悉,一下就认出了在草场上飘扬的蓝月军旗,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蓝月帝**队会出现在这里,会偷袭他的马场,还以为是马贼看中了他的战马,才说出了足以笑掉人大牙的话。
    其实,这也不能怪莫雷,谁也想不到在丝城会战如火如荼的紧要关头,吉乐居然北征,不要说奠雷不相信,就是高位者也是不信的。
    “嗯,这些马贼也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居然连官马也敢抢,是该给他们点厉害瞧瞧。”几个马信赞同莫雷的看法。
    “抄家伙,给我上!”莫雷下令。
    不一会儿功夫,马场里的马信和兵卒都抄起家伙,骑着战马迎了上去。马信兵卒们又哪里是夜狼他们的对手,再说,他们的人数太少,不到一千人,这仗根本就没法打,连一个冲锋都抵挡不住,就给打得溃不成军。
    拄着拐杖,在远处静观的莫雷吃了一惊,道:“是哪里的马贼呢?居然懂得行军布阵之法,这头子肯定是军人出身。”
    就在莫雷惊疑的时候,十匹快马冲过,把他围在中间,喝道:“举起手来!”
    莫雷把拐杖在地上狠狠地点了好几下,道:“狠什么狠?你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马贼,居然敢打官马的主意,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真是愚蠢。”
    十骑先是一愣,跟着就是一阵大笑,道:“我们是马贼?”
    两个骑士跳下马,把莫雷的武器给卸了。莫雷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左脚残废,行动不便,根本就不是对手,除了被擒,没有其他的出路。
    两个骑士还算是人道的,一左一右地扶着莫雷,押着他走了。
    夜狼看着三夫军团的马夫带人套马,手法娴熟,点头赞叹道:“大人真是奇人啊,了不起啊,在大人手下办事,只要你有才,不怕你没地方施展,就连囚徒都有出头的日子。
    先有裘冉飞再有铁娘子,现在有了马夫宁晓成。“
    想到吉乐捉弄魏莽,把铁娘子弄上他床的事情,自己也是有份,夜狼脸上挂上了笑容。
    为了更好地管理马匹,吉乐决定成立养马队让吉乐伤脑筋的是,养马队的头儿由谁来担任,这个位子要求精通马性的人来担任。
    就在吉乐伤脑筋的时候,魏莽给他推荐了一个人,就是三夫军团的马夫宁晓成魏莽的话点醒了吉乐,把宁晓成找来一问,宁晓成滔滔不绝地兜售起了他那套养马经,吉乐听所未听,闻所未闻,当即叫板,由宁晓成出任养马队主管一职。
    高兴得不得了的吉乐把魏莽着实夸了一通,魏莽含含糊糊地敷衍几句就走了。魏莽不是不想听好听的,而是他受之有愧,因为推荐人不是魏莽本人,而是他的夫人,著名的铁娘子。她一听说吉乐为了养马队头儿一事发愁,就给魏莽推荐了宁晓成。和铁娘子成婚以来,魏莽越来越了解她,知道她是个非常聪慧的人,她极力准荐的人肯定不会错,才向吉乐准荐。
    宁晓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出任养马队的主管,接任时,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养马是他的最爱,惊讶之余就是开心,选了一批人来养马,传授他们养马的技巧,要他们了解马性,教他们套马的技巧,花样多的是。却招招有奇效。让这些养马的人惊奇不止。
    这次北征,破坏敌人的马场是一个战略目标对敌人来说是破坏,对自己来说就不一定是要把战马全部杀了,尽可能地使用敌人的战马是吉乐的一个想法,自然是要带上养马队的。
    夜狼一攻占了马场,宁晓成马上带人处理起战马,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卖,不能卖的就杀,制成肉干,充作军根,处理得井井有条,让夜狼不得不服。
    “大人,马场的头儿给我们逮住了。”骑士推着莫雷过来。
    夜狼扭头一看,惊奇地道:“是你?”
    就在夜狠说话的同时,莫雷也同时惊呼道:“是你?”很里射出怨毒的光芒。
    夜狼和莫雷居然认识。大也出人意科了。十骑惊奇得眼睛都瞪成铜铃了。这还不算,让他们更惊奇的是莫雷接下来的说话。
    “你什么时侯改行当起了马贼?怪不得,这些马贼训练有素,用的是军阵之道,你是他们的头子,也就不奇怪了。”
    夜狼给人当作马贼,实在大荒谬了,惊奇得眼睛都发绿了,右手举得老高,半天才道:“我我我,我是马贼?”
    “你不是马贼,你还是什么?”莫雷非常肯定地道。
    “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上次,我们见面是在战场上,现在,我们又是在战场上,这事嘛也太巧了。”夜狼不无感慨地说。
    “没错。我恨死你了,你砍掉了我的脚掌。你叫什么名字?”莫雷很里射着怨恨之光。
    “夜狼,你呢?”夜狼道。
    “莫雷,千骑长。”莫雷说道:“拜你所赐,现在是马场的主管。”
    夜狼耸耸肩道:“那一刀,本来是要砍下你脑袋的,你的运气太好了,居然掉倒了,脑袋是躲过了,脚却翘得大高了半个脚掌换一条性命,你也挺划算的。”
    “你又来说风凉话了,不过,你的刀法很好,那一刀快如闪电,我很钦佩。”莫雷想了想道:“我请你喝酒,花生仁下小酒。”
    夜狼想也没有想,非常爽快地道:“好,就来尝尝你的花生仁下小酒。”
    一个骑士忙道:“将军,不可。”
    夜狼手一摆,道:“不要说了,千骑长不是那种人,我信得过他。”
    莫雷睁大眼睛把夜狼看了好一会儿,才大拇指一竖,道:“果然是条汉子,爽快。”
    他的眼里有一层雾气,很是激动能得自己的敌人信任,那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可以说是很大的荣耀。
    骑士把莫雷的拐杖还给他,莫雷接过,拄在地上,道:“走吧!”
    夜狼跳下马来,扶着莫雷,道:“你带路。”回头对骑士们道:“你们去忙,不要跟来。”
    这是对莫雷的莫大信任,莫雷又一次感动无已,把夜狼看了好一阵子,没有说话,头一甩,迳自朝屋里走去。
    骑士们虽是不愿,但在夜狼无可更改的要求下,只得照办。
    等二人走远了,一个骑士轻声道:“将军会不会有危险?”
    几个骑士相对摇头,无可奈何,自去忙活了。
    莫雷在夜狼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向屋里走去,只有十多丈,一会儿功夫就到了,莫雷请夜狼坐下。
    莫雷拄着拐杖翻起了柜子,从一个柜子里面取出一个精致的匣子,打开来,取出一个竹制缕花瓶,刚把塞子打开,一股清香溢出,满屋飘香。
    夜狼猛嗅一下,道:“好香,是茶香,应该是香城右面小香山上的小香茶。”
    莫雷一脸的喜色,猛点头道:“是啊,是啊。你居然闻出来了。”
    “这小香茶性温,却悠长耐品,实是茶中不可多得的珍品啊。i”夜狼点评起来。
    莫雷把手里的茶晃晃道:“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你当年砍掉我的脚掌,让我残废了,不过。我也佩服你的刀法,那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法。就在想啊。要是有一天能和你见面该多好啊,就准备了这小香茶,准备到时用来招待你,没想到还真是派上用场了。”
    十年了,莫雷还如此念念不忘夜狼这个砍下他脚掌的人,这心情肯定是复杂的,既有对敌人的恨,也有出于对大好男儿的钦佩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难得的,很多人虽是有恨,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那些说多少年多少年还记着仇恨,还要报仇。
    绝大多数只存在于幻想与小说中而钦佩他人固然是一种美德,钦佩敌人,还是和自己有大仇的敌人,就更加难得了,这说明莫雷是一个真正的男儿。
    夜狼眼里射出了异样的光彩道:“谢谢你,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莫雷含恨地道:“你让我残废,我怎会忘记呢?”
    夜狼仿佛没有看见莫雷怨毒的目光,而是报以大笑,道:“好好好,不忘仇恨的男儿是好男儿,你是条好汉子。”
    莫雷眼里神光一闪,道:“谢谢你的夸奖。”
    他泡好茶,端上来,在夜狼面前放了一杯,自己位子上放了一杯,取出一碟水煮花生仁,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摆好,坐了下来。
    夜狼拿起酒壶在两个杯中斟满酒。端起酒杯道:“来,莫雷,你的酒,我的手,敬你一杯。”也不等莫雷说话,一口喝干,赞道:“好酒,北地酒味醇,就是大烈了些。”
    莫雷眼中的神光更盛,赞道:“真是条好汉子,我决定了,对你的仇恨再也不放在心上了。”也是一口喝干,冲夜狠亮了一下酒杯。
    要是换个人,要等莫雷先喝了,看看他有没有变化,喝是不喝再做决定,为的是怕他下毒。夜狼是喝在他的头里,说明夜狼对他是真正的放心,由不得他不激动。
    夜狼笑笑,抓了一把花生仁,弹了一粒在嘴里咀嚼起来,叹道:“我说,莫雷啊,你整天就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挺道遥的,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你,你就是这里的皇帝,还真羡慕你。”
    莫雷不无遗憾地道:“我也想出去走走,去着看,可是没办法。”着着夜狼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山头?日子过得去吧?”
    他到现在还以为夜狼是马贼。
    夜狼端起一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没想到,在北地还能喝到香城的小香茶,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喝到的,这滋味就很不同了。你呀,就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马贼了,我给你说了吧,我曾经脱离过军队,当起了雇佣兵,现在,我又回到了军队,奉大人的命令前来偷袭你们的马场。”
    莫雷以看西洋镜的眼神看着夜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你明明是马贼,还把自己粉饰得这样漂亮,这可不是好汉子的行为。”
    夜狼给莫雷的美声笑得莫各其妙,到此时方始明白过来,看着莫雷的眼睛道:“你看着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笑。”
    莫雷着着夜狼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平白无故地跑到你这里来干什么?北方这么冷,酒虽好虽醇就是大烈了些,没有我们蓝月帝国酒的味道适口啊!”夜狼非常认真地道。
    “你说的也许是真的。”莫雷有点相信了,跟着就提出自己的疑问,道:“丝城会战可正在紧要关头,你们不去丝城,却跑到北方来,怎么说都难以让我相信。”
    “你不相信,这就对了我们大人正是算淮了你们这种心思,才在这时节动手,要是你们都相信我们要来了,我们跑来,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兵法不是说‘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吗?正是这个理。”夜狼左手食指点着桌面,道:“不要说你不相信,就是我在听说要北征的时候也是不相信,要不是大人是大人的话,我真想摸摸他的后脑勺,看脖子后面的筋是不是错乱了。”
    莫雷想了想,终于相信了,吃了一惊道:“这么说来,你们真的是蓝月帝国的军队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夜狼喝口酒,吃了一粒花生仁,道:“给你说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莫雷一下站起来,惊叫道:“不好!我要去报信,不能让你们的阴谋得逞。”
    夜狼哈哈一笑,道:“千骑长,你走得了吗?”
    莫雷知道,自己和夜狼虽是相互倾心,但是,两人的心向着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夜狼不会让自己离开的,即使他不杀自己,软禁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他颓然坐下道:“我总不能让休卡王国吃亏啊,不论怎么说,我也是休卡王国的子民。”
    “三百年前,琴格王朝统一大陆时,我们都是琴格王朝的子民。自从琴格王朝崩溃以来,大陆一直战乱四起,各国为了大陆的霸权而征战不休,依我看,大陆即将走向统一。”夜狼眼里闪着异样光彩。
    “要统一,也该由我们休卡王国来统一。”莫雷接着道。
    “不对,统一大陆的是我们蓝月帝国。”夜狼非常肯定地道。
    “蓝月帝国?你们蓝月帝国一直为我们北方四国骚扰,连我们四个小国家都摆不平,还想统一大陆,那不可能。”莫雷不屑地道。
    “你知道的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局势完全不同了,丝城会战结束后,你们北方四国的实力将会大为削弱,无法再骚扰蓝月帝国,帝国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其他的事情。处理好了这些事,帝国将更加强大。统一大陆也就顺理成章了。”夜狼跟随吉乐出征以来,不断地思考,对未来的大陆局势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看法。
    “你别把话说得满了,丝城会战谁胜谁败,还难说得很呢。”莫雷不服地道:“我们有奥玛里维元帅、塔布元帅,你们讨不了好。”
    “奥玛里维和塔布都是良将,没错。不过,并不是他们就是最好的,帝国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是一个高人,让奥玛里维吃了大亏,就算合塔布和多尼。冯三人人之力,也不见得讨得了好去。这仅仅是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让你们难受的了,更别说还有我们大人,他精心策划的北征,将对你们四国带来多严重的损失?所以,四国必败!”夜狼反驳起来。
    “就算你们是突袭,可是我们有广袤的国土和足够的纵深可以利用,用空间取时间,集中足够的兵力,完全可以把你们的军队消灭在这里,消灭在我们家里。你们如此远的北征,别的不说,你们的后勤就够让你们受的,你们的后勤将成你们的致命仿。”莫雷久在军中,对军阵之事很是了解,一语中的。
    夜狼左手食指敲着桌面道:“说得好,说得好不过,那是正常情形下的行军之法。在正常情况下,兵马未动,粮草要先行。对于这一点,我们大人早就考虑到了,因而,他提出了一条非常富有远见的措施,进行无后方作战,不需要后勤,不需要补给,走到哪吃到哪。”看了一眼一脸迷茫的莫雷道:“这点你想不到,我开始听到时也是吃惊啊,可这些天我也想通了,与其留一条尾巴给敌人,还不如不要这条尾巴,没有了后勤这个累赘,既可以使我们少了一个致命的弱点,还能轻装上阵,快速运动,便于长途奔袭。
    大人啊,真是天纵英才。“
    这些日子来,夜狠终于体会到无后方作战的好处,对吉乐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赞叹起来。
    “你们的头子叫什么名字?”莫雷问道。
    “夏华。佩蒙。”夜狼答道:“香城大战的胜利者和切诺卡普的占领者。”
    “是他?”莫雷道,想了想,摇头道:“奥玛里维元帅失算了,他怎么不把夏华除掉呢?他放过了夏华,后院起火了。”
    “不是奥玛里维没有想到,而是做不到,他曾经派他的侍卫长来行刺大人,给大人一剑封喉。”夜狼不无得意地说。
    “后院起火,北方四国有大麻烦了。”莫雷无奈地说道。
    “我说,你也别再为北方四国操心了,还是加入我们吧。”夜狼开始劝降了。
    “不可能,他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效力的地方。”莫雷拒绝。
    夜狼笑了,道:“那是你对大人不了解。刚见面时,我也和你一样,认为他仅仅是个毛孩子,只不过运气好而己,然而,和他共事久了,才知道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睿智机敏、大度,伟大人物的优秀品质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冲莫雷一笑,道:“别的不说,在他的手下干,只要你有才能,他会尽可能给你提供空间,就连囚徒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手一指,道:“你看那个人,原来是个死囚,马养得好,得到大人的赏识,现在是养马队的主管。像他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上千,现在人人都是幻兽骑士,出身不会是问题。”
    “小红!”莫雷一下站起来,用力过大,失去平衡又掉在地上夜狼忙把莫雷扶起来,可他一下推开夜狼,拄着拐杖急急忙忙地出屋去了,夜狼无奈,只得跟去。
    原来是宁晓成正牵着小红马过来。小红马很烈,虽是给宁晓成他们套住了,就是不听话,乱蹦乱跳的,宁晓成他们想了不少办法就是不能让它安静下来。对于莫雷来说,小红可是他的命根子,乍见之下心疼得不得了,才忙着赶了出去。
    宁晓成指挥几个马倌合力,牢牢抓住套子,绳子越收越紧,小红透不过气来,四肢越来越无力,慢慢地安静下来。
    “真是好马啊!”宁晓成赞叹无已,不无得意地道:“看你怎么蹦,现在蹦不起来了吧?小红马。乖,乖。”伸手就要去摸。
    一根拐杖挟着劲风飞来,一下打在宁晓成的手腕上,疼得他大叫一声“妈呀。”左手摸着右手手腕,跳脚呼疼,活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
    “你这杂碎,你竟敢这样折磨我的小红,我要你好看!”莫雷边骂边抡起拐杖,又是一记狠的,重重地砸在宁晓成的肩头。
    宁晓成又是一声尖叫,蹦得老高。
    莫雷再次举起拐杖,夜狼赶到,手一伸抓住,劝解道:“算了,算了他也是喜欢小红,没办法制住小红,才用这办法。”
    “放手,放手,他这杂碎这样对付小红,那还得了,我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要他知道对小红不好的人会得到怎样的下场。”
    莫雷哪里会罢休。夜狼自是不会放手的。莫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夺拐杖,就是不能动得分毫。
    莫雷突如其来的一阵狠揍,几个马倌给吓了一大跳,手上的劲自然是小了,小红有灵性,知道机会来了,使劲一挣,几个马倌不由自主地松开手,小红一得自由撒开四蹄就奔,快如闪电,一溜烟功夫就是老远。
    马倌惊觉,撒丫子就追,又哪里追得上。
    小红终于逃出了魔爪,莫雷的心情大好,心中的气一下子全没了,为小红鼓劲道:“跑,跑,跑得远远的。”
    小红也是知道危险,一个劲地猛奔,不一会儿功夫就成一个小红点,眼见就要从视线中消失,莫雷高兴得不得了,一叠声地为小红鼓劲,就差没有跳起来了,夜狼惋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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