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当江颉从海里出来时,刘懿的船队在视线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点儿。
    握在他手上的长刀,已经只剩下了刀柄,短刃早已被海水远远冲走,不知何处去了。
    江颉低头打量手中刀柄,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浮上心头。
    刚才,刘懿操控龙珠,从江颉背后偷袭,江颉闪之不及,只能把长刀灌注气机,转身横刀用以抵挡,
    龙珠所至,金石为开,一把平凡的精铁刀,岂能阻挡龙珠的威力?
    于是,茫茫大海里,便多了江颉这么一条落水狗。
    江颉吐了一口血,看着远方天水一线间的那个小点儿已经几近全无,他猛地摇了摇头,吐了几口海水,拎着刀柄指着海岸线骂道,“年纪不大,鬼点子倒多,和你那个死爹刘权生一样,又臭又滑的东西!”
    一名偏将脱下自己的战袍,悄然走近,对江颉道,“将军,海边夜冷,莫要着凉。”
    偏将本打算借机巴结一番江颉,哪知江颉听到偏将柔似女子的声音,立刻联想到江家士兵今夜的拉跨表现,气儿不打一处来的他,一把扯过战袍扔至天上,用手中残刀将其划的粉碎,又一脚将偏将踹的老远,骂道,“战场上和娘们儿一样,怎么?下了战场,还他娘和娘们儿一样?你们都给老子等着,回到太昊城,老子把你们全都阉了送窑子里去陪客!”
    就在江颉如一头发狂的狮子,在海滩疯狂吼叫时,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谢巍,悄然出现在江颉身后,无言站立。
    江颉看到谢巍,回想起两人在山上的对话,心情稍稍舒缓了一些,但见到谢巍面无表情十分严肃,心里又打起了鼓,旋即问道,“你不是说,此战胜在战场之外,而不在战场之内么?咱们回去大肆宣扬一番,他刘懿,岂不是就变成十恶不赦的杀人狂魔啦?”
    谢巍无奈一笑,“是的!”
    有些事情,他当然不会对江颉这个武夫坦白,他才不会告诉江颉,他谢巍原本计划是在极乐岛留下刘懿,他更不会告诉江颉,什么‘战场之外的胜利’,那都是搪塞极乐岛行动失败的借口!
    好事儿传千里,坏事儿,自己扛吧!
    恰在此时,被谢巍重金礼聘的那些闲散江湖人,走了过来。
    人的心理动态,总是登高容易,下来难。
    这帮亡命之徒虽然被谢巍高价聘请,但没有得到龙珠,不禁大失所望,他们听到谢、江两人的对话,一些聪明人马上明白了谢巍是在为行动失利找借口。
    江湖人和则聚、不和则散,没那么多讲究,一名多舌的秃头撇嘴道,“贼喊抓贼,有几个人会信呢?你江家在天下间是什么?是窃国贼!你们说的话,傻子才会信!”彡彡訁凊
    全场哄然大笑。
    被当面戳穿,谢巍脸上挂不住了,他看了看疑惑满面的江颉,索性祸水东引,指着秃头喝道,“今天没有杀成刘懿,你们难辞其咎,今夜,便以尔等性命,祭奠我阵亡壮士,江颉,杀了这群泥腿子!”
    “早他娘看你们不顺眼了!”
    江颉一声喝骂,夺过偏将的环首刀,仅仅一刀,便让那名秃子身首异处。
    歼敌当以迅雷之势,江颉杀了一人后,便狂性大发,他连连挥刀,霎那间便有四五名江湖侠客血溅当场。
    他一边疯狂砍杀,一边指挥道,“将士们,列阵,杀了这帮狗腿子。杀一个,一锭金子!”
    原本便充满血腥的极乐岛,杀声再起。
    ......
    大海之上,刘懿麾下四艘大船,静默航行。
    刘懿明明已经十分困倦,可受伤处疼痛难熬,无法入睡,索性摆正身子,与周抚等人一起围着炉火,将苗一鸣的往事娓娓道来。
    “苗一鸣师从幻乐府,这一点众所周知,但不得而知的是,在幻乐府,苗一鸣仅算得上是个外门打杂的仆役,平日里莫说吹拉弹唱,就是连进入幻乐府研学之地蓬莱殿的资格都没有!究其原因,并非苗一鸣资质低下,相反,父亲说,苗一鸣天资奇高,不管是习武还是从文,都是一块儿好料子!”
    周抚疑惑问道,“那是为点啥?”
    刘懿目光灼灼,“只因其出身寒门,祖上三代皆为民户,遂不受戏龟年待见,在幻乐府郁郁不得志。”
    “我呸!江湖儿女怎有高低贵贱之分,幻乐府狗眼看人低,以此行事之风气,这破门派,早晚得黄摊子!”方顗喃喃咒骂,引得周抚三人纷纷应和。
    “牛郎织女尚有相会之时,苗一鸣苦苦哀求却不得回应,十年弹指一挥间,仍然求之不得,随之因爱生恨啊!”
    所有人都沉默了。
    十年,如果人能活到七十岁,那么,苗一鸣人生中七分之一的时光,都在挣扎、痛苦和无奈中度过,这是多大的悲哀与不幸!
    周抚一拍大腿,“十年!苗一鸣这小子还这能忍,若换成我,三年,就三年!三年如果幻乐府还不搭理我,我这辈子必然要成为幻乐府的眼中钉、肉中刺!”
    方顗点头,“俺也一样!”
    刘懿苦笑了一番,续言道,“于是,苗一鸣找了个时机,借幻乐府众人通宵达旦、痛饮宿醉之时,盗走了幻乐府的阵府神器,东皇钟,连夜潜逃北上,途径凌源,恰被父亲发觉,于是便将其收留,叫其改头换面,隐于望南楼中。”
    方顗惊诧道,“上古神器,东皇钟?这东西不是早就失传了么?”
    刘懿道,“失传不代表没有,失传之物,总有一天会重见天日。据苗一鸣所言,一百多年前,曹操为了充斥军饷,设摸金校尉,挖坟盗墓,得到了不少先秦以前的宝物,这东皇钟,或许就是摸金校尉们倒斗时偶然所得。后来,幻乐府建成,出于偏爱,曹操便将东皇钟赠予了幻乐府,东皇钟遂成为幻乐府的镇门之宝。”
    刘懿顿了一顿,“这件事情是幻乐府的机密,除了戏龟年和他麾下的五大乐官,任何人都不得而知,只因苗一鸣几乎包揽了幻乐府的所有杂活儿,一次在戏龟年伶仃大醉时,打扫宴会会场,无意间听闻戏龟年提起。”
    方顗似有所感,“因缘造化,世事无常啊!”
    说到此,刘懿尴尬无奈一笑,“苗兄本该在望南楼安享余生的,可我为了能说服幻乐府不再助纣为虐,还是让苗兄赴了这次的险,并且将东皇钟作为筹码,换取了戏龟年的退却,心中有愧啊!”
    场中瞬间安静下来,这件事里,又有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呢?
    吱嘎吱嘎,船舱的门被人打开,门口,站着一脸恬淡平和的苗一鸣。
    苗一鸣轻轻开口,“红尘来去,最怕亏欠。今日之后,我苗一鸣不欠他幻乐府的,不欠大先生的,将军亦不欠我苗一鸣的,这样挺好!”
    说完,苗一鸣拎着手中食盒,阔步走入舱内,将盒中的冷食摆在桌上,又回身取来两坛老酒,在手中晃了一晃,嬉皮笑脸,“诸位可愿一同小酌一杯?”
    刘懿轻笑一声,“那可要不醉不归呢!”
    海上生明月,新酒浇旧仇。
    今夜之后的苗一鸣,自由了!
    ......
    一行人回到凌源城,已经八月秋收之季。
    华兴郡的乡野,陇沟之上的汗水,终于结成了金黄的硕果。
    丰收的喜气传遍家家户户,贵气与金气铺满了整个华兴郡。
    一名粗布麻衣的少年和一位同样粗布麻衣的老者,并肩骑马行在乡间小道之中,两人谈笑风声,看似慵懒悠然,行进速度却一点不慢,细看之下,竟然有如风行。
    在一处青松树下,一老一少停马小憩。
    少年郎从马背上摘下水葫芦,递到了老者身前,“恩父,您老一把年纪了,在平田大营坐镇既好,就不要再跟着懿儿啦!”
    “你又不欠我儿子的,以后莫要再叫我恩父。”
    老者目光瞟过少年郎的发髻,为其轻轻正了正,接过水葫芦,一饮而尽,愤然道,“到了老夫这个岁数,早他娘应该看透污辱垢秽和贤愚好丑,达到万物万事与我无关之境。奈何心有执念,父子之情终难断啊!”
    “夏爷爷,嘿,那便叫你夏爷爷吧!”
    少年郎刘懿露出一排大白牙,嘿嘿一笑,温声说道,“夏爷爷,您是对的,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情啊!情乃有心之器,感情和出身无关,爱恨也和境界无关,随心而走、从心而定,才是修行的真谛。若日日克制情爱,岂非本末倒置了!”
    说完,刘懿膝盖弯曲,双手按住膝盖,前后轻轻摆动,口中念念有词、面上微微红润,思念着远在都源县的心中良人。
    “人还小,懂的倒是挺多!”老夏瞻默想片刻,点头道,“小子,我看你是个心地纯良的孩子,便随了你来此,一切都是老夫自愿,与他人无关。江家杀了我的儿子,有朝一日,老夫也要杀了江苍的儿子,这仇才算消,心中的结,才算解。”
    “你想杀江锋,我也想杀江锋!”刘懿南望不远处的丰毅城门,嘿嘿一笑,“我和夏爷爷志同道合,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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