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剑元一碎,此生便不能再握剑。
    白起lang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身形一个不稳,踉跄跌倒,瘫坐在地上,面色淡如金纸。
    叶临风走近白起lang,弯腰捡起那柄寒刃一十八剑,向他拜了一拜。
    “我偷师了你三招,怎么说你也是我半个师父。”叶临风面对这个自毁本命剑元的剑客,没有丝毫不敬。
    白起lang咧嘴笑道:“江山代有人才出,你算个人才,败在你的剑下不算亏,况且不能练剑了自然就练刀喽,反正我之前那柄大剑跟刀差不多。”
    这位仙离初境的大剑客刚说了几句话,喉头又是一甜,便吐了几口血沫子。
    “还笑得出来。”叶临风眯起俊美的丹凤眸子笑了笑,他清楚白起lang是个豪放不羁的吊儿郎当的剑客,如果此时跟他说一些保重之类的话肯定不合他的胃口。
    “你打败苏白之后,她对你说什么了?”白起lang冷不丁问起这样一句话。
    “苏白姐姐说,她要看我能不能打败你,如果我胜了你她也就放心了。”叶临风整理了一下破碎的衣衫说道。
    “小兔崽子,你告诉我到底苏白跟你怎么样了,你他娘的连他的衣服都弄来了。”白起lang有些着急的说道。
    “你他娘的,你喜欢苏白就去追啊,不就是一件外衣吗?你要喜欢,我改天给你弄件内衣来让你闻闻。”叶临风故意讥讽道。
    “小子,算你有种。”白起lang现在骂人也已经没了力气。
    “瞧你那怂样,要怪啊就怪你爹娘,谁让他们把你生得那么难看。”叶临风将木剑用沾着血渍的粗布条系在背上,准备告别。
    “小子,你也别胡吹大气,剩下的那五门一门比一门难,就以你现在的境界想活着回去都难。”白起lang说罢,叹了一口气。
    “你以为我会继续闯下去?见好就收,先把这些偷师来的东西拢一拢,再去各大国磨砺磨砺。”叶临风转过身说道。
    “就这般胆小?”白起lang咧开一笑,倒也十分爽利。
    “错了,我这个人就是喜欢装,等上一年,我定要一剑破八门,想一想那该有多威风。”叶临风洒然一笑,缓缓走出生门,向着北漠剑崖方向走去。
    白起lang低着头,傻傻笑着,手里紧紧攥着带有苏白体香的手帕。
    ;;;;;;“天大地大,大不过美娇娘的胸脯。
    山美水美,美不过陵州的花魁。
    狐媚狸媚,媚不过**院的姐妹。
    东方红,太阳升,东原陵州出了个叶临风,一夜七次鸟不软,大战三百到五更;;;;;;”
    叶临风边走边哼着这首家乡东原陵州粗俗小调,哪里像一个仗剑行侠仗义的剑客,分明是一个泼皮小无赖。
    来到北漠最大的市集——伊坦尔集市,怎能不尝一尝柳河记的特色酸辣裤袋面,逛一逛福瑞安的绸缎庄。
    经过向路边的小商贩打听,叶临风打算去福瑞安绸缎庄为自己置办一身新衣,总是穿着女装也不是个办法,再去聚香楼开一开荤戒,好酒好菜点上,不差这几个钱。
    叶临风从福瑞安绸缎庄走出,去往北漠最大的酒楼聚香楼。
    身后背负一柄木剑的叶临风,选了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下,叫来店小二上了一桌好酒好菜。
    “有没有听说,剑崖下的山谷中又找到了一块残缺的古碑,前些日子又有几个宗派势力来到了剑崖。”一名在聚香楼与友人喝酒的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闲聊道。
    “不会是又跟上次的一样吧,尽是些繁奥难懂的古字。”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的对面坐着一位鹰钩鼻男子。
    “这些事咱也管不着,上次不是说那块残缺的古碑被人盗走了吗?这次啊,对古碑的看管不知加强了多少倍。”络腮胡大汉端起一碗烈酒,仰头一碗下肚,甚是爽利。
    “那你知不知道这块古碑上的繁奥文字是什么意思?”鹰钩鼻男子说罢,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嫩豆腐,入口即化。
    “鬼知道是什么啊,自上次古碑被盗之后,这些修行界大势力不仅加强了看管,而且保密工作也做的很好,只有各大势力的高层人物才知晓。”络腮胡大汉拿起酒坛给对面的鹰钩鼻男子斟满酒。
    “这我倒是有听说,听说剑崖下的山谷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鹰钩鼻男子说了一句,继而仰脖饮干一碗烈酒。
    叶临风在一旁坐着,听着二人的谈话,心中暗忖。
    千机城进不得,那剑崖在千机城城中心也是去不得的,既然去不得剑崖,在远处望一下也好,闯了千机城开、休、生三吉门,去过了伊坦尔集市,再来观一观剑崖,总算此行北漠没有白来。
    叶临风已换作一身青布短衫,提着一坛酒,负木剑登与剑崖遥遥相对的莫里斯古城楼,拾阶而上,莫里斯古城楼几千年的古韵犹在,石阶栏杆无不透着千年之前的古朴。
    登上莫里斯古城楼楼顶,阵阵北漠特产的风沙袭来,叶临风虽生得俊秀,倒也不是那文弱书生,就着北漠风沙,举起一坛北漠稀缺的雄黄酒,仰脖一饮而尽。
    望着北漠剑崖怔怔出神,剑崖算不上高耸雄奇,但却很陡峭,体积不是很大,但是顶部极其尖锐,怎么看都像是一把直插苍穹的利剑。
    约摸对着剑崖望了大半天,叶临风这才缓过神来,提起手中木剑,对着莫里斯古城楼亭台的墙壁,以剑作笔,豪诗一首,诗句谈不上什么佳作,字倒是写的剑拔弩张,落笔如云烟。
    “大漠黄沙起苍茫,我登古楼饮雄黄。
    来年一剑八门破,天地无愧好儿郎。”
    走下莫里斯古城楼,好似心中在想着什么事情,叶临风竟然不知去哪儿,现在身处北漠,自西界而来,出生东原,中域也路过,唯独南岭没有去过。
    南岭多低山丘陵,故此称为南岭,南岭北部与东原的环境相似,多青山秀水,被世人称作江南。而南岭南部则与其他四大地域大有不同,南岭南部气候闷热潮湿,居民生活比较原始,而且有许多稀奇动植物。
    叶临风决定去南岭看一看,闯一闯,磨练一下自己,不然那莫里斯古城楼所提之诗就是胡吹大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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