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食色(H) 作者:撒空空
分卷阅读131
生的梦想啊。
多少次,我故意在童遥上洗手间时,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冲进去,想要来个惊鸿一瞥。
多少次,我故意在早上6点路到童遥家,掀开他的被子,想一睹小童遥的真身。
多少次,我在聚会时,故意灌他酒,想等他倒下后痛痛快快地看一次。
可恨的是,童遥就像保护核武器一般,保护着他的小童遥。
我一次也没有得逞。
“别小气,看一眼又不会死的。”我劝道。
“那你把自己的胸部露给我看先。”童遥道。
又是这句话。
我恨得牙痒痒,但对他的强硬态度无可奈何,只能道:“这样吧,我给你看乳*沟,你呢,也不用把你家小童遥全掏出来,掏二分之一就够了。”
童遥笑得特别无害,整张脸,在旁边百合的映照下,染上了刹那芳华。
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接着道:“孩子,洗洗睡吧。”
接着,童遥同学不再理我,下床,穿上鞋子,就往洗手间走去。
新仇旧恨一时涌上我的心头,我开始耍赖了,一把拦住他,道:“今天不给看,就别想去上厕所。”
我承认,我寒食色无耻。
谁知,童遥同学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倏地弯下了腰。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他便将我打横抱起,放在了床上。
接着,再悠闲地,优雅地踱进洗手间,关上门,最后“咔哒”一声锁上门。
我冲过去,将洗手间门敲得整天价响,大声道:“童遥,你手不方便,让我帮你扶小鸡鸡吧,别洒在裤子上了!”
里面传来“咚”的一声,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倒地上了。
这次行动,又告失败。
我的血管,成为了高速公路,恨意像是驾驶着兰博基尼在里面飞飙。
我对着天花板“嗷”了一声,接着恶狠狠地发下重誓:“我寒食色这一辈子,定要看一眼你的小弟弟!”
良久,童遥的声音慢悠悠地从里面传来:“放心,在那之前,我定会先看见你的小妹妹。”
于是,兰博基尼继续飞飙。
虽然上次成功地从云易风手中逃脱,但我的一颗黑焦焦的小心肝,却依旧在半空玩着蹦极。
忽上忽下,忽下忽上。
晚上睡觉时,一旦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开始往窗户边冲,就担心道上混的冲进我家,把我给咔嚓了。
这么担惊受怕了好几天,也没见人找上来,我渐渐放下心了。
谁知,就在我最不设防的时刻,云易风找上门来了。
更确切地说,是云易风派人找到我了。
说得再具体点,就是那个纹身混混来了。
当时,我正坐在诊室中低头看杂志,他直接冲进来,拽兮兮地问道:“谁是寒食色?”
我下意识应了一声,边应还边抬起了头。
结果,却发现来人是纹身混混。
我连忙低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纹身混混眼睛一眯,走到我面前,诧异道:“咦,你不是那天那个东山医院为我们老大检查的医生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吞了口唾沫,道:“那里是兼职,这里是正职。”
纹身混混摸摸自己缠着纱布的脑袋,凑近不,仔细地看着我,疑惑道:“奇怪,今天看你,怎么觉得这么眼熟?”
“因为我们上次在你老大的病房中见过的。”我外表镇定,内心焦灼。
“好像是,但,除了那次之外,我似乎还在哪里见过你。”纹身混混眉毛都要皱成地质断层了。
“你找我什么事?”我赶紧岔开话题,打断他的思路。
“我们老大让你去一趟。”纹身混混说明来意。
“我……我,我和他又不熟,干嘛要去?”闻言,我的心,像有擂鼓在敲打一样,震得我眼皮都开始跳了。
糟糕,绝对没好事。
“老大叫你去就去,这么多话干嘛?快走!”纹身混混不耐烦了,催促道。
我没奈何,只能跟着他离开。
但在出门时,暗暗藏了五把锃亮锃亮的手术刀在怀中,学习小李飞刀。
打不了,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我临死,也要抓几根命根下地狱!
重口味的兄弟情
怀着这种心情,我跟随着纹身混混坐车来到了锦湖山庄。
这里是市内首席富人区,是欧式风格的别墅群。
里面的住户,非富即贵,全都大有来头。
想到自己临被咔嚓前还能一饱眼福,我心甚慰。
锦湖山庄果真是不凡,连守门的保安哥哥都长得特别帅,像棵小白杨似的,挺胸收腹翘屁屁。
那眉目,才叫一个英挺。
那脸蛋,才叫一个俊秀。
那双腿,才叫一个修长。
如果我是富婆,绝对会包养他,天天放床上跟我oo与xx。
进入山庄里,我很不争气地惊叹了。
地上纤尘不染,空气清新可喜。
即使是冬日,四处也布满了融融绿意。
那些精致古朴的设计,有着浓厚的庄园气息。
实在没想到,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还有这一处世外桃源。
不过,桃源是要很多的钱钱堆程出来的。
比如说,黑钱。
那云易风挣的,不就是黑钱吗?
边感叹着,车在一座别墅前停下。
我仔细一打量,那别墅前的草坪长得特别旺盛,那绿意,浓到了骨子里。
我绝对有理由相信,那草坪底下不知埋藏了多少具尸体,否则为什么冬天不好好在泥土中缩着,还不要命似得长这么旺?
说不定,我今晚就会在这泥土中待着。
想到这,我的脚趾丫丫紧缩,手指尖尖颤抖,头发尖尖弯曲。
在纹身混混的催促下,我脸色灰败地走进了别墅中。
进入屋子后,一阵凉意直扑而来。
实际上,里面开着暖气,温度适宜。
可是,却依旧让人感觉到冷。
屋子的家具,装饰,全是灰色系。
桌椅,地板,全都光滑如镜,流溢着冰冷的线条。
这是一个只有男人居住的地方,不是家,只是一个地方。
环顾一圈之后,我看见了沙发上坐着的云易风。
他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
我非常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整天总是穿黑色,难道就因为大家称呼他们为黑道?
那警察叔叔们还是白道呢,也没见他们白衣胜雪啊。
我暗暗腹诽:装b遭雷劈!
后来,我真的向云易风问了这个问题。
在我的设想中,他定会用世间最沧桑的语气,还有亘古荒漠的眼神道:“因为,如果我受伤,那些血染在黑色的衣服上,外人看着,也不过只认为那是水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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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梦想啊。
多少次,我故意在童遥上洗手间时,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冲进去,想要来个惊鸿一瞥。
多少次,我故意在早上6点路到童遥家,掀开他的被子,想一睹小童遥的真身。
多少次,我在聚会时,故意灌他酒,想等他倒下后痛痛快快地看一次。
可恨的是,童遥就像保护核武器一般,保护着他的小童遥。
我一次也没有得逞。
“别小气,看一眼又不会死的。”我劝道。
“那你把自己的胸部露给我看先。”童遥道。
又是这句话。
我恨得牙痒痒,但对他的强硬态度无可奈何,只能道:“这样吧,我给你看乳*沟,你呢,也不用把你家小童遥全掏出来,掏二分之一就够了。”
童遥笑得特别无害,整张脸,在旁边百合的映照下,染上了刹那芳华。
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接着道:“孩子,洗洗睡吧。”
接着,童遥同学不再理我,下床,穿上鞋子,就往洗手间走去。
新仇旧恨一时涌上我的心头,我开始耍赖了,一把拦住他,道:“今天不给看,就别想去上厕所。”
我承认,我寒食色无耻。
谁知,童遥同学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倏地弯下了腰。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他便将我打横抱起,放在了床上。
接着,再悠闲地,优雅地踱进洗手间,关上门,最后“咔哒”一声锁上门。
我冲过去,将洗手间门敲得整天价响,大声道:“童遥,你手不方便,让我帮你扶小鸡鸡吧,别洒在裤子上了!”
里面传来“咚”的一声,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倒地上了。
这次行动,又告失败。
我的血管,成为了高速公路,恨意像是驾驶着兰博基尼在里面飞飙。
我对着天花板“嗷”了一声,接着恶狠狠地发下重誓:“我寒食色这一辈子,定要看一眼你的小弟弟!”
良久,童遥的声音慢悠悠地从里面传来:“放心,在那之前,我定会先看见你的小妹妹。”
于是,兰博基尼继续飞飙。
虽然上次成功地从云易风手中逃脱,但我的一颗黑焦焦的小心肝,却依旧在半空玩着蹦极。
忽上忽下,忽下忽上。
晚上睡觉时,一旦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开始往窗户边冲,就担心道上混的冲进我家,把我给咔嚓了。
这么担惊受怕了好几天,也没见人找上来,我渐渐放下心了。
谁知,就在我最不设防的时刻,云易风找上门来了。
更确切地说,是云易风派人找到我了。
说得再具体点,就是那个纹身混混来了。
当时,我正坐在诊室中低头看杂志,他直接冲进来,拽兮兮地问道:“谁是寒食色?”
我下意识应了一声,边应还边抬起了头。
结果,却发现来人是纹身混混。
我连忙低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纹身混混眼睛一眯,走到我面前,诧异道:“咦,你不是那天那个东山医院为我们老大检查的医生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吞了口唾沫,道:“那里是兼职,这里是正职。”
纹身混混摸摸自己缠着纱布的脑袋,凑近不,仔细地看着我,疑惑道:“奇怪,今天看你,怎么觉得这么眼熟?”
“因为我们上次在你老大的病房中见过的。”我外表镇定,内心焦灼。
“好像是,但,除了那次之外,我似乎还在哪里见过你。”纹身混混眉毛都要皱成地质断层了。
“你找我什么事?”我赶紧岔开话题,打断他的思路。
“我们老大让你去一趟。”纹身混混说明来意。
“我……我,我和他又不熟,干嘛要去?”闻言,我的心,像有擂鼓在敲打一样,震得我眼皮都开始跳了。
糟糕,绝对没好事。
“老大叫你去就去,这么多话干嘛?快走!”纹身混混不耐烦了,催促道。
我没奈何,只能跟着他离开。
但在出门时,暗暗藏了五把锃亮锃亮的手术刀在怀中,学习小李飞刀。
打不了,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我临死,也要抓几根命根下地狱!
重口味的兄弟情
怀着这种心情,我跟随着纹身混混坐车来到了锦湖山庄。
这里是市内首席富人区,是欧式风格的别墅群。
里面的住户,非富即贵,全都大有来头。
想到自己临被咔嚓前还能一饱眼福,我心甚慰。
锦湖山庄果真是不凡,连守门的保安哥哥都长得特别帅,像棵小白杨似的,挺胸收腹翘屁屁。
那眉目,才叫一个英挺。
那脸蛋,才叫一个俊秀。
那双腿,才叫一个修长。
如果我是富婆,绝对会包养他,天天放床上跟我oo与xx。
进入山庄里,我很不争气地惊叹了。
地上纤尘不染,空气清新可喜。
即使是冬日,四处也布满了融融绿意。
那些精致古朴的设计,有着浓厚的庄园气息。
实在没想到,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还有这一处世外桃源。
不过,桃源是要很多的钱钱堆程出来的。
比如说,黑钱。
那云易风挣的,不就是黑钱吗?
边感叹着,车在一座别墅前停下。
我仔细一打量,那别墅前的草坪长得特别旺盛,那绿意,浓到了骨子里。
我绝对有理由相信,那草坪底下不知埋藏了多少具尸体,否则为什么冬天不好好在泥土中缩着,还不要命似得长这么旺?
说不定,我今晚就会在这泥土中待着。
想到这,我的脚趾丫丫紧缩,手指尖尖颤抖,头发尖尖弯曲。
在纹身混混的催促下,我脸色灰败地走进了别墅中。
进入屋子后,一阵凉意直扑而来。
实际上,里面开着暖气,温度适宜。
可是,却依旧让人感觉到冷。
屋子的家具,装饰,全是灰色系。
桌椅,地板,全都光滑如镜,流溢着冰冷的线条。
这是一个只有男人居住的地方,不是家,只是一个地方。
环顾一圈之后,我看见了沙发上坐着的云易风。
他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
我非常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整天总是穿黑色,难道就因为大家称呼他们为黑道?
那警察叔叔们还是白道呢,也没见他们白衣胜雪啊。
我暗暗腹诽:装b遭雷劈!
后来,我真的向云易风问了这个问题。
在我的设想中,他定会用世间最沧桑的语气,还有亘古荒漠的眼神道:“因为,如果我受伤,那些血染在黑色的衣服上,外人看着,也不过只认为那是水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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