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意外,这个时辰,尉迟兰廷已经苏醒了。
    同时,身在姑苏的尉迟磊,应该也已经收到了袁平蕙死去的消息,正匆匆忙忙地御剑赶来。
    对尉迟兰廷来说,这么快就要以新的身份和仇人第一次见面,将会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稍有不慎,就是死路一条。但桑洱知道,他一定能度过这一关。
    日头升至高空,午时,伶舟终于回来了。
    他打包了鲜肉蟹黄小馄饨,已经不像刚出锅时那么热了,但那股飘香的气味依然勾人。桑洱捧着碗,埋头动勺,一口一个,吃得相当欢快。
    只是,吃着吃着,桑洱却感觉到了一股灼然的视线,落在自己头顶上。
    从进屋开始,伶舟就隔着桌子,坐在了她的正对面,抱着臂,微微抬起下巴,盯着她,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他的眉骨很高,眼窝深而漂亮,因为五官分外凌厉,就连静静地看人,也会变成有攻击性的审视。就像闲卧在地、凝视猎物的猛兽,与他对视,却猜不到他在想什么,又会在什么时候扑上来。
    “怎么了?”桑洱有点儿莫名其妙,看了碗里的馄饨一眼,明白了:“你也想吃馄饨吗?但你买得太少了,我已经吃掉一大半了,晚上我再下山给你买点吧。”
    伶舟冷不丁道:“我已经知道‘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是什么意思了。”
    桑洱握勺的手一抖,小馄饨的汤汁差点儿呛进气管:“咳!”
    随即,她的眼前就覆下了一片阴影。
    这屋子里,原来那张木桌的桌子腿有点松。现在这张,是桑洱指使伶舟改造出来的,桌面变窄了很多。吃饭时,他们的膝盖会抵着彼此。此刻,伶舟在对面一站起来,双臂撑在桌子上,低下头,就仿佛可以将她拢在自己的身体下。
    伶舟垂眼,俯视着桑洱。
    刚才在山下,那小贩塞给他的书,伶舟随意翻了一遍,就几乎记住了全部的内容,不得不说,比九冥魔境里的魔物的花样多得多了,让他感到新奇又跃跃欲试。小贩还和他说了很多关于“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的传说典故。伶舟对那些换汤不换药的情节兴趣缺缺,唯有一点,他是牢牢记得的,那就是故事的主角最后都和恩人成亲了。成亲以后,才能一起做书上的事,还会永不分离。
    总之,就和桑洱当初给他的答案大相径庭。
    这让伶舟相当不满。他更喜欢小贩的解释,也许是因为那本书上的内容,也因为“永不分离”四个字,切中了他某种隐秘的想法。
    伶舟弯下腰来,鼻尖几乎顶住了桑洱的鼻子,直截了当地问:“你为什么不让我以身相许?”
    他那张冷峻的脸骤然在眼前放大,桑洱心下一跳,条件反射地屏了下呼吸:“有人和你说了什么吗?你真的知道以身相许是什么意思?”
    伶舟冷冷道:“我当然知道,就是一起生活,一起生孩子。”
    就在这时,桑洱的脑海里,久违地涌入了一段原文——
    【生孩子的愿望被狠狠拒绝后,桑桑并没有气馁,继续守在伶舟身边等待机会。毕竟她有顽强的意志——强,是打不死的小强的强。
    没想到,天赐的良机,这么快就降临了。
    来了桴石镇一月有余,伶舟还没有恢复记忆的迹象,也许,他一辈子都不会记起以前的事了。
    此刻,桑桑忍不住心动了。
    就试一试,搏一把吧。
    “那好吧,我让你对我以身相许,就这么说定了。我们选个好日子,把事情办了,早点生个孩子好了。”】
    桑洱:“……”
    自从触发了桴石镇的剧情,桑洱就再也没有被羞耻的剧情操控过了。皆因她本来就不会在这一段故事里出场。
    现在突然冒出了新的原文剧情,不用说,肯定是作者为了在崩坏的剧情里维护角色的人设而临时加的。
    但不得不说,这段剧情加得相当合理。伶舟如今记忆错乱,没有好转的迹象。原主对“炮灰吃不了男主”的黄金铁律一无所知。虽然一开始还忌惮着伶舟的主人身份和余威,不敢造次。但日子一天天过去,原主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侥幸心理,会顺水推舟、接受伶舟的“献身”也很正常。
    如果原主一早知道伶舟最多还有半个月就会恢复正常,肯定不敢这么做。
    桑洱轻咳一声,忍着淡淡的羞耻,飞快地读了一遍上述台词。
    伶舟眼眸微微闪了下,歪头道:“好日子是什么时候?”
    桑洱挠了挠耳垂:“就半个月后吧。”
    她已经猜到作者的套路了。按道理,原主是妖怪,并没有人类那种先买票、后上车的仪式感,对伶舟是一整个饿虎扑食的馋嘴状态。之所以会有“选个好日子”的台词,根本就是作者为了阻止原主真正吃到伶舟而设下的时间限制。反正伶舟肯定会在关键的节点之前清醒过来的。
    .
    虽说不知道伶舟哪根筋没搭好,突然主动提出了要以身相许。但是,他筹备起婚礼来,还挺认真的,没有一点敷衍。
    桑洱的认真也不遑多让。
    愿望马上要成真了,她对这场婚事,自然上心又热切,甚至可以说有点儿矛盾,既希望快点到那一天,又希望这段时光可以慢下来,让这种仿佛飘在云端、梦幻又期待的心情,能持续得更久一点。
    在昭阳宗的时候已经经历过一次婚事的筹备,桑洱还挺有经验的。因为双方都没有长辈,六礼之中的不少流程都可以省略。不需要拜会父母、提亲纳彩,也不需要广邀宾客祝福。
    最重要的那场重头戏,无非就是披上嫁衣、拜天地的那一步。
    嫁衣的赶制需要时间,得尽快准备好。这天,留了宓银看家,桑洱和伶舟一起下了山。
    之前那家裁缝铺的掌柜认识他们,桑洱收了人家送的腰带,不想解释太多,特意拉着伶舟绕远了,去了另外一家裁缝铺量身,还一起选了一匹细腻明艳的红绸布料。
    很少会见到未婚男女一起来订做婚衣。干练又秀丽的女掌柜给他们量好了身,记下了尺寸,还感慨了一句:“二位的感情可真好,是马上就要成婚了吗?”
    伶舟正站在柜台旁,拿起了一只金镯,有点儿出神。
    纯金的镯身打磨得很光滑,金光灿灿,华丽精致。被这光一晃眼,不知为何,他的眼前好像浮现出了一些陌生而模糊,又带有怪异的熟悉感的画面。
    陌生的仙宗,喜庆的日子,高燃红烛的大殿,发狂伤人的獓狠,流淌在新郎官胸口的熔浆般的光芒……
    一眨眼,这些画面又如烟消散了。
    女掌柜的问题将他拉回了现实。
    伶舟抬眸,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臂一暖。
    桑洱听了女掌柜的话,高兴地绕住了他的臂弯,依偎在他身旁,笑得两眼都弯成了月牙:“对,我马上要成为他的媳妇儿啦!”
    在明灯下,她的眼睛是那么地明亮,像落入了碎星。那一脸的满足,仿佛有了他,比得到了全世界还快乐,此生再也不需要别的东西了。
    烛光微晃,伶舟白皙的面容也被晕染出了一层淡淡的旖旎昏光。凌厉的眉骨,似乎也柔化了几分。
    “真好。”女掌柜看着这对璧人,笑了一声,又推荐道:“既然已经做了婚衣,两位要不要顺带也看看饰物呢?公子,你方才看的那个金镯子,就很配这位姑娘啊。”
    桑洱一听,眼眸更亮了,抬头期待地看着伶舟。
    “你想要?”伶舟看了她一眼,很随意地说:“那就全都买了吧。”
    这家伙对金钱果然没有概念,桑洱连忙制止了他:“别别别!不用,我要你刚才摸过的那一个就好了。”
    ……
    不一会儿,桑洱爱不释手地摸着手上的金镯,满脸笑容,和伶舟一起走出了裁缝铺。
    细想下来,在原文里,虽然伶舟不缺钱,但这却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原主。尽管是在灵识错乱的状态下送的,那也是一份正儿八经、不掺杂其它目的的礼物。
    哪怕这只是一个不值钱的木镯子,原主也会加倍珍惜。
    桑洱也很喜欢它,主要因为它是沉甸甸的金子,又好看又值钱。
    走着走着,伶舟缓下了脚步,像是之前上街遇到不懂的事情时一样,低声问她:“之后我们还要做些什么?”
    桑洱摸了摸下巴:“接下来嘛,我们去看一下喜糖吧。虽然没有宾客,但派给宓银,让她沾沾喜气也是好的。”
    夜幕降临,桴石镇华灯亮起,街上人潮涌动。
    自从在裁缝铺里当着外人的面承认了双方的关系,又订做了婚衣,就像是未来也跟着一锤定音了,不会再有她不想要的变数。
    这一路走去,桑洱不再避讳地挽着伶舟的手臂,神采飞扬地嘿嘿笑着,快活不已。偶尔与小贩或者面善的路人发生了对话,她也要拐弯抹角,硬是把话题转到她和伶舟的关系上,诱使别人好奇地问起他们的关系。
    仿佛就等着他们问这句话,桑洱立刻就绽开了笑容,欢天喜地地抢答:“对,我马上就要当他的夫人啦!”
    “我们马上要成亲啦!”
    恨不得把这件事昭告天下,让全世界知道她的快乐。
    最开始,她的回答还算是实事求是。但答着答着,答案就暗戳戳地变成了:“对,我就是他媳妇儿!”
    伶舟:“……”
    礼还没成,就迫不及待地在别人眼中把关系坐实了。
    仿佛每答一句,就是在往他的身上盖一个章,将他圈为领地。
    这一晚上,伶舟听她这些话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可他罕见地没说什么。相反,她每说一句,他胸膛左边那个惯来死寂的地方,仿佛也温热和熨帖了几分,那是他不懂的感觉。但他并不讨厌。
    只就是偶尔有点走神,眼前会晃过在裁缝铺里回想起的那些稀碎的画面。
    .
    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下,婚服算是赶制出来了。
    因为时间紧迫,两套婚衣自然不会很华丽,刺绣图案比一般人家的还要简单,但是针脚还是挺整齐精致的。
    宓银这段时间非常嗜睡,体型也果然见风抽长了。某一日,她突然就从一个三岁小孩儿,变成了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儿。
    刚得知了他们要成亲时,宓银惊奇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不过,她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向来很高,很快就自告奋勇,表示要帮他们准备婚礼。
    怎么说也是婚娶之事,不能随随便便就在平时起居作息的屋子里,对着简陋的白墙举办。好在,就在这附近的山里,他们偶然找到了一座月老庙。庙里有点破旧和狭小,月老像也粘了蜘蛛网。但打扫打扫,再贴上红窗纸,还是可以暂时挪用为拜堂的地方的。
    到了吉日当天的傍晚,橙红的天际飘来了灰蓝的乌云,山间飘起了微微细雨。西边天空是晚霞,东边天空笼罩着雨雾。晴雨共天,蔚为壮观。
    在雨下起来前,他们就抵达了月老庙。临近拜堂,才发现有一样东西漏拿了。
    到底第一次操办婚事,宓银帮着收拾东西时,漏了最重要的一个东西——那就是与婚服匹配的红盖头。
    要是缺了它,就仿佛缺了点正式的味儿。
    伶舟脚程最快,留下一句“我去拿”,就动身离开了。
    如果放在普通人家里,拜堂前搞出这样的乌龙,还要新郎赶回去拿红盖头,说出去是要被笑话的。但人类的规矩在他们这一场荒诞、随意又有些郑重的婚礼里,好像都不必遵守。
    在月老庙简陋的后堂,桑洱换好了那袭火红色的婚服,转头,看向窗外。
    雨点噼里啪啦,越下越大了。晚霞渐渐隐没在雨云后,远方的山脉轮廓也看不清晰了。
    伶舟已经去了很久了,不知道现在走到哪里了呢?
    宓银坐在她旁边,托着腮,长吁短叹:“好久啊,主人怎么还没回来啊!”
    “再等等,外面下着雨呢。”
    这时,一阵山风吹进了月老庙。两支红烛的火焰晃呀晃的,其中一支扑地灭了,还没立稳,砸在了地上,断成了两截。
    “哎呀,怎么倒了呀!”宓银跳了起来:“主人的主人,你等着,我去拿新的,重新把它点上!”
    不等桑洱叫住她,宓银就“哒哒哒”地跑了。
    月老庙没了一盏烛灯,光线昏暗了几分,那尊经年累月、已经有点褪色的榆木神像,仿佛笼了一层飘摇的纱。
    桑洱站在殿中,仰起头,看着月老那张慈蔼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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