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你出去……我害怕……”
    沈斯亮诱哄着她:“不是不疼吗?乖,听话。”
    霍皙小心翼翼,迷蒙着眼睛,依言慢吞吞打开腿。
    刚刚分开一点缝儿。
    沈斯亮一个俯身,霍皙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往上冲,一下叫了出声,那一声儿,细细软软的,带着她特有的娇媚,他在她身上作祟,咬她粉嫩饱满的身体,偶尔温情,会用舌尖缓慢的去舔。
    那时候二十岁少女的身体,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一切都正好。
    发/育的正好,生/涩的正好,娇/媚的正好,对情/事的追求和大胆也正好。
    霍皙没有可以忍住自己的羞耻呻/吟,她觉得这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她喜欢他,爱他带给自己一切疯狂的感觉,她也想让他听到,看到,那时候的霍皙,毫不掩饰自己对沈斯亮的喜欢,对他的觊觎。
    到了最后,他磨着她的嘴唇轻缓问她:“二朵儿,还好吗?”
    霍皙睁开湿漉漉的眼睛,满目春/色,极尽媚骨。她伸出手,又偏偏带着几分孩子的稚气。
    “咦?你刚才也没嚷?怎么嗓子都哑了呀。”
    她问的真诚,软软的小手摸着他的脸,勾魂儿似的带着那么股子风情。她这么一说,沈斯亮就知道,得 ,白心疼她。
    ……
    几近凌晨,霍皙嘤咛着哭过几场,意识渐渐模糊,她额发尽湿的倒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依稀听见沈斯亮抱着自己轻轻恶劣说。
    二朵儿,你看,你跟别人在一起经历的这些事儿,都是跟我有关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过去可以很轻易的忘记,有些过去是你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
    沈斯亮注定吃死了霍皙,霍皙也注定用后来很多日子来报复沈斯亮,让他对之前的日子后悔,俩人啊,都是哪怕死生相隔也不愿意各自安好另嫁他人的主儿,注定分不开。
    剧情终于展开了。
    不存在原谅或者不原谅,只要彼此心甘情愿,就是好的。
    他们也终于往前,迈了一大步。
    第37章
    入夜时分。
    霍皙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很长的梦境,梦境里真实的画面让人无法自拔。
    初夏夜晚,二十岁的少女历经人生中第一场情/事,面颊绯红,躺在熟悉臂弯,并未困倦,反而精神十足。
    年轻时的沈斯亮有很匀称结实的肌理,男人味儿十足的线条,还有他短短的,漆黑的头茬。
    她和他并排窝在床上,忽然感慨:“沈斯亮,我要是认识你认识的早一点就好了,像蓓蓓一样。”
    沈斯亮说:“我小时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干正经事儿,也没少祸害女孩。蓓蓓跟着我们天天在一块儿混,没看见她爹妈都愁成什么样儿了。”
    霍皙仰头问:“有多坏?”
    沈斯亮摸着下巴,随口给她讲几件以前的糗事儿:“以前五六岁的时候吧,不懂事儿,院儿里警卫排菜地种了一堆柿子和黄瓜,那时候我们和三号楼那帮孩子不太好,小诚武杨他们就带我去菜地里撒尿,把柿子浇了个透,浇完,我们就去人家楼下嚷嚷菜地里的柿子熟了,又大又甜,那帮小子嘴馋,一听一窝蜂去抢,他们前脚去,我们后脚就去人家连里打小报告,当时排长姓张,特耿直,听完以后带了一帮兵给那几个小子抓个现行。”
    霍皙听了哈哈笑:“那人家后来就没报复你们?”
    “报复了啊。”沈斯亮坐起来,转过身给她看,他后脑勺下头贴着头皮,有很浅的一道疤:“那时候我小,记吃不记打,前几天坑人家,后几天就能混在一起玩儿,可他们不这么想,老子都是从外边调过来的,把孩子教的糙,其中一个趁我跟他们踢球的时候拿花盆直接拍我头上了,这个就是那时候落的疤。”
    霍皙摸摸他那块疤,骂他:“活该,谁让你们阴人家。”
    “后来呢?”
    “后来,后来上初中的时候吧,那时候大家都早恋,嗨,其实说是早恋,就是跟学校哪个女同学,或者女同桌没事儿递个纸条,拉拉手什么的。”
    “那你也是?”
    “我才不跟他们凑这个热闹,一个个都像没发育起来的豆芽儿菜,没劲,也没那时间。”
    霍皙说:“我才不信。”
    “真的。”沈斯亮信誓旦旦:“我天天被家里看的死死的,一点机会都没有,每周能趁我爸管的不严的时候跟他们出去打打球,爬墙出去看个电影就算老天开眼了。”
    “尤其是在我妈生完小航走了以后,那时候我对死也没什么概念,每天就知道傻淘,有一回放学晚了,我跟他们去游戏厅打游戏,我爸下班也晚,小航发烧,家里勤务员也没在意,小航烧的直哼哼,我爸气的有火发不出来,给我按到板凳上一顿胖揍,愣是三天没敢躺着睡觉。从那以后,再也不敢乱跑了。就跟人家村里的小媳妇似的,放了学就回家,身后背一孩子,满大院儿抱着他遛弯儿,生怕让人家当成我儿子,逢人就说,哎,你看,这是我弟弟,长的跟我像吧?”
    霍皙噗嗤乐出声,笑着笑着,又有点心疼他:“那你就一直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哪个女孩儿?”
    她问的直白,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单纯好奇。
    “有一个。”沈斯亮跟她交代,也没什么可隐瞒的:“上军校的时候,那年我们学校招的女生特别少,我们系里分来一个,挺漂亮的,成绩也好,就是特喜欢跟男生臭来劲,太要强。”
    霍皙掐着他脖子,做威胁状:“怎么好上的?说!”
    “我们有一回野外拉练,仨人一组,她刚好分到我和劳显这儿来,晚间作业的时候她为了画地标在林子里跑丢了,从山坡上滚下去,是我把她找着的。”
    在军校那么个管理严格的地方,人待的时间越长就越叛逆,都是气血方刚的少男少女,情窦初开,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
    霍皙心塞,闷闷问他:“你是不是一直都特别喜欢那种英姿飒爽的女军人啊?”
    沈斯亮就知道她想多了,赶紧宽解她:“甭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当时……就算是互相有点好感?互相较劲呗,毕了业她分到广州,今年都结婚了。”
    “谁有你好啊,我们二朵儿会唱京剧版的abcd歌,能吃两碗饭,会说三国话,哦对,晚上睡觉还打呼噜,你说这样的姑娘,我上哪儿找去?给我什么我都不换啊。”
    霍皙炸庙,猛地从被窝弓起来打他,沈斯亮蒙着枕头哎呦,好像真被打怕了似的。
    俩人就这么躺在床上闲聊,从天南聊到地北,从几岁聊到十几岁,恨不得想把之前那些年,彼此不认识的时候都要补回来似的。
    ……
    霍皙豁地睁开眼睛,梦里俩人说的那些话啊,做的那些事儿啊,像真的似的在眼前晃,她眨眨眼,屋里漆黑,只有床头开了一盏暗灯。
    她缓了几秒,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这屋里的陈设,太熟悉了。
    沈斯亮不知道去哪儿了,旁边枕头被躺的皱皱巴巴,显然是没走多长时间,屋里开着空调,被子裹在身上,严严实实。
    霍皙坐起来,眼睛在屋里转了一圈,捡起衣服穿上。
    没拖鞋,就光着脚。
    卧室对面是书房,书房的门是虚掩的,里头透出来灯光,能听见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他应该是在写什么东西。
    霍皙没推门进去,她去了一片狼藉的客厅,客厅里到处都是砸过之后的惨烈骸骨,她踢开乱七八糟的东西,弓着腰,仔细就着窗外灯光找东西。
    她在墙边摸啊,找啊,终于在一个置物筐里摸到了。
    那只娃娃依然闭着眼睛,笑容幸福甜美,被霍皙拖在手心儿,小心翼翼的看。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这是沈斯亮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因为他身份特殊,现役军人不能因私出境,每次霍皙放假的时候想出去旅行,都因为他种种原因不能成行,她那时候年纪小,又粘人,不舍得把他一个人放在家里,就哪里也不去,陪在他身边。
    霍皙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她大二寒假,他回来的时候告诉她过两天有一个陪同领导出国访问的随行机会,刘卫江亲点了他跟着,去的是德国的德累斯顿,仅次于柏林的第二大城市。
    这只娃娃,就是他在那儿给她带回来的。
    他们住的地方在德累斯顿东北方向,叫迈森,是德国以前的军事重地,有很多城堡,当地的介绍人说这里的瓷器很出名,工厂和博物馆是世界各地游客来了都要去参观的景点。
    晚上休息,有一个小时自由活动时间,沈斯亮趁机去街上的市集逛了逛,街上两旁有很多精致的小店面,玻璃橱窗里放着的是各种各样精美的瓷器,他路过,被一只娃娃造型的摆件吸引,也不知怎么,那娃娃闭眼笑的一脸甜美的样子能让他立刻想到霍皙。
    他用英文跟老板交流,不太好沟通,依稀得知这娃娃出自十八世纪,是个古董,老板要价也不低,沈斯亮想了想,还是跟人家买了。
    回去的时候碰上刘卫江,还跟他开玩笑,买了什么宝贝东西,包的左一层右一层啊?沈斯亮把东西从揣进裤兜,冲领导嘿嘿一乐。
    刘卫江笑骂他,儿大不由娘啊,出去一趟,心里就惦记着女朋友,爹和弟弟全忘了。
    他回来的时候把这个装不经意送给她,霍皙还以为是他在机场买的再普通不过的伴手礼,但是也挺宝贝,后来这只娃娃在两人一次吵架中被她冲动打碎了,翅膀掉了一角,她恼怒摔门出去,以后再也没见过它。
    她一直以为,被他生气给扔了。
    现在娃娃的翅膀不知道用了什么胶粘好,不细看,压根看不出那道浅浅裂痕。
    霍皙想站起来把手里的东西找个合适的地方收好,起身的时候脚不小心踢到了一本书的书角,痛的一下弯腰呲牙咧嘴。
    这么一踢,露出杂物中那本书的半边脸,霍皙一顿。
    应该是本杂志,又厚又重,白色封皮,红色边线,该是她之前砸他书架的时候带下来的,她有印象,那几本书挺重,和其他的不一样,摞在一起,书脊是朝里放的。
    霍皙摸黑把上面那层东西拂落。
    果然。
    整整六本杂志,散落不一的铺在地上,按照年份,能清楚看到他们的排序。2012年12月,2013年6月,12月,2014年6月,……
    以此类推,一直到今年年初的首月刊截止。
    ……
    沈斯亮在书房写一篇论文,他最近正研究战史,手边放着本厚厚《苏联闪击战》的英文原著 ,他向来对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不太上心,可是现在人处上升期,又面临将来进修,学历不说,手里的硬件自然越多越好。
    刘卫江提醒过他几次,明天是内刊的截止收稿日期。
    在灯光下,他认真翻着,时不时用右手在电脑上敲,偶尔遇到需要记录的地方,他会用胳膊压着书页,同时,左手拿着笔在本子上写下注释或者重点。
    不知道以前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沈斯亮这人,只有是他认真研究什么时候,才最吸引女人的。
    在书房窝了快两个小时,就差个收尾,他起来去倒水,路过卧室,沈斯亮轻轻推门往里探了一眼。
    床上空无一人。
    他站在门口,叫她,霍皙?
    没人应答,浴室的门关着。沈斯亮回头,这才发现客厅的暗灯开了一盏。
    他眉头一皱,转身就往客厅跑。
    霍皙背对着他,嘴里含着烟,正坐在书架旁边,一动不动。她的腿上,放了一本摊开的杂志,她目光空洞的望着前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斯亮走过去,慢慢蹲下,想把那本书合上拿走,霍皙用手按着,哆嗦着骂他:“你敢买,还怕我看见……?”
    他忽然就笑了。
    陪着霍皙在她对面坐下来,伸手把她嘴里的烟抽/出来,转手送进自己唇间含着。
    “我没想瞒你。”
    沈斯亮定定看着她,平静道:“你走的那年冬天,我去找过你。”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很多读者不太喜欢沈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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