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填满我的身体 作者:安梓
分卷阅读74
就断了,*也被咬烂了,连尿尿都不能了。而且还不能跟别人讲,尤其不能跟他妈讲,讲了长虫毒蛇半夜会钻进来,勒住脖子把人勒死。我告诉他人家结婚都这样,要骗阿妈,媳妇才能跟他好。田平是个弱智白痴,向来信我的话,当然信了他媳妇的话,之前十几年的生命里,我几乎不欺负他,不骗他,他是最喜欢的。
半夜,一群鸡接二连三的叫,狗也接二连三的叫,听得出来外面的空旷清冷。田平像猪一样酣睡,鼻子一噏一合打着鼾,照例脱得只剩秋衣秋裤,红色的,很肥,像长势良好的猪,睡成八字。我蜷缩在床边,然后我起来把搭在自己身上的被子掀到床尾,田平的一半被子搭在地上,大八字腿上面被瘦红秋裤裹着,杂乱凸起的一堆。我往外推他的腿,连着几下,很沉,纹丝不动,又不能推醒他。于是我只好放弃努力。我蹲下来从床底下拿起准备好的水果刀,尖部十分锋利,借着白墙的反光,在黑色的夜里,我摩挲着点上蜡烛,然后再把自己的右腿立在床尾,左腿搭到床上,正好在田平的大八字里。然后姜心瑶举起水果刀,一下刺进自己的小腿,不深,向下,血就打她纤细柔软的小腿上滴下来,鲜红鲜红的色泽,在傻平凸起的*附近,一滴一滴落下来,姜心瑶用不怎么吸附液体的劣质卫生棉去擦,四处抹,那样子更像初夜的落红,锥心一样的疼,她紧紧的狠狠的咬住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落到第*滴的时候,看上去差不多了,姜心瑶停住。用抹血的卫生棉捂住小腿肚子上的伤口,冬天,穿着厚厚的毛裤,不会有任何人能察觉到那里曾经有什么情况发生。她坐在床帮上捂了有十几分钟,一点血也不出了,只涔出一些血清,擦一擦,很快就凝固了。
第二十二章:39 欺骗
直到东方的天空完全被彩霞染红,一顶太阳脱颖而出。紧闭的门外终于传来一阵门锁撞击的金属声响,然后“吱呀”一声,一团晨曦和清冷的光明挤进,门已经大开了。马玉兰和她妹妹满脸堆笑着进来,她们是因为因故锁门而感到有些愧疚的,她们是母亲,是家长,是弱智田平的监护人,又出了那么多钱,过分的行为本也无可厚非。
我理解她们,怎么说也是扶危济困。
我就端了洗脸水出去,院子里依然弥漫着昨天残留的喜庆气氛,红色的灯笼高高的挂在树梢,地上有没打扫干净的鞭炮碎屑,风是很犀利的,院子外面的天地都被冬天的寒冷包裹,茫茫然的空旷悠远。天空很干净,碧蓝高远,浮动的云彩洁净纯白,没有瑕疵。门楣的对联工整喜气,“红梅吐芳喜成连理 绿柳含笑永结同心”。永结同心,喜成连理,多么高尚的婚姻宣言,是我和他的。农村的集市上也买得到这样有档次有文化内涵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可我的男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十个洋码数字也不识一个,贴这样附庸风雅的文字,又何必呢。
田平一个晚上睡得很香,看见他妈,很高兴,歪着脑袋,窃喜。他觉得格外幸福,生活比以前有趣多了,从前能看好看的阿心姐姐一眼,他已经觉得莫大快乐,比吃了糖果幸福。如今,竟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姐姐共处一室,称她为传说中的老婆,这种日子,是喜不自禁的,有些天上掉馅饼的嫌疑。又何必解释那么多呢,总之,田平毕竟是个智商小于四岁年龄水平白痴,很傻但很单纯,不会逻辑思维和工于算计,高兴就是高兴。
我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人洞察我的心思,有些东西完全不可抗拒,就只好苟且偷生,饭毕竟还是要吃的,要不然会死,死也不是好的解决办法,世俗的婚姻我是妻子,可法律上不具备任何意义,我不认为姜心瑶的生命就这样算了,也恨自己的阿爸,为什么生我,生下我又不能给我温存,我刚刚过十八岁,却让我以这种方式祭奠。呲牙咧嘴的村民老乡,觉得养我这样的女儿真值,要不是因为姜老师的身体有病,那厚厚一沓十二万的人民币票子,减少何止是十二年的奋斗,那不是做爹妈的都生生多活了几十年。这样的丫头生他个三五个,还干什么屁活,砍什么屁柴,种什么屁地,只需往家里炕上一趟,闲着卷几筒烟叶,泡一壶清茶,像爷,腿一翘享福得了。全寨子的人都在艳羡。
只有我一个人,在黑暗中无病呻吟。
于是,新媳妇应该准备大家的早餐,我洗好手脸进厨屋准备早餐时候,发现慈祥的婆婆已经全做好了,昨天没用完的烧鸡蒸好冒着热气,红豆米粥看上去滋味可口,小鱼干下了足够分量的菜籽油和红辣椒,诱人的口胃。看起来,就等着新媳妇睡醒,手一伸,嘴巴一张吃去。农村,实在难找这样体贴周到的婆婆,姜心瑶如浮萍一样的人生,被这样好心服侍,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于是,我格格不入且又理所当然的成了田家的媳妇。马玉兰和她的妹妹趁我进厨房,她儿子去茅厕大便,借收拾屋子的名义检查了儿子的新床,一看见我进厨屋,马玉兰直奔目的地,一把手挪开罩在要害部位的红缎面拾叠整齐的被褥,她一眼就看见了令她心花怒放的红印,那如玫瑰花瓣一样晕开的淡粉,那女子下部一生唯一一次绽开的落红,在男人看来极具珍贵诱惑的贞操,就那样娇媚的绽放在马玉兰给儿子准备好铺着洁白床单的大床上,那颜色清晰的血迹,微微羞涩的荡开,带着女人撕裂的疼痛,它所具备的意义,它对于媳妇姜心瑶、对于可怜儿子阿平的意义,对于这位辛苦操劳,用心良苦母亲的回报,都是非凡的。马玉兰激动着一下子哭出声来,眼睛里含着泪花,她忍不住坐下来轻抚媳妇的落红,那淡红色的花瓣,水分在半夜时分全部蒸发,摸上去有种干结舒服的硬度。马玉兰心疼怜悯起来,觉得委屈了我。于是就满心爱怜的着收拾起儿子珍贵的初夜床单,白色的,带着心动的血痕。于是餐桌上她也无不心疼怜悯的给我夹菜,用她粘着红豆稀粥和唾液的筷子给她的媳妇姜心瑶夹大块肥嫩的鸡肉,昨晚她辛苦了,要吃些好的补补身子。我端坐在陌生的凳子上,和所谓陌生的家人共进早餐,看着跟打仗跟昏饿的猪一样大口吃肉的田平,他的嘴角挤着一团晶亮的油渍,他是我的男人,我的新婚丈夫。我就觉得心酸,胃也酸,碗里是马玉兰夹给我的鸡和鱼干,上面和着她的唾液,她筷子上的米粥,以及她的爱意。于是我更加觉得恶心,我的公公田三不苟言笑,估计是得到媳妇的情况汇报,看起来一脸的心满意足。在农村,他也绝对称得上是成功人士,财大气粗,威严怂人。
就这样,我合情合理的成了一个傻大胖子不合法的妻子。不过,说实话,智商低下的田平相处对付起来,要比奸诈狡猾
分卷阅读74
-
分卷阅读74
就断了,*也被咬烂了,连尿尿都不能了。而且还不能跟别人讲,尤其不能跟他妈讲,讲了长虫毒蛇半夜会钻进来,勒住脖子把人勒死。我告诉他人家结婚都这样,要骗阿妈,媳妇才能跟他好。田平是个弱智白痴,向来信我的话,当然信了他媳妇的话,之前十几年的生命里,我几乎不欺负他,不骗他,他是最喜欢的。
半夜,一群鸡接二连三的叫,狗也接二连三的叫,听得出来外面的空旷清冷。田平像猪一样酣睡,鼻子一噏一合打着鼾,照例脱得只剩秋衣秋裤,红色的,很肥,像长势良好的猪,睡成八字。我蜷缩在床边,然后我起来把搭在自己身上的被子掀到床尾,田平的一半被子搭在地上,大八字腿上面被瘦红秋裤裹着,杂乱凸起的一堆。我往外推他的腿,连着几下,很沉,纹丝不动,又不能推醒他。于是我只好放弃努力。我蹲下来从床底下拿起准备好的水果刀,尖部十分锋利,借着白墙的反光,在黑色的夜里,我摩挲着点上蜡烛,然后再把自己的右腿立在床尾,左腿搭到床上,正好在田平的大八字里。然后姜心瑶举起水果刀,一下刺进自己的小腿,不深,向下,血就打她纤细柔软的小腿上滴下来,鲜红鲜红的色泽,在傻平凸起的*附近,一滴一滴落下来,姜心瑶用不怎么吸附液体的劣质卫生棉去擦,四处抹,那样子更像初夜的落红,锥心一样的疼,她紧紧的狠狠的咬住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落到第*滴的时候,看上去差不多了,姜心瑶停住。用抹血的卫生棉捂住小腿肚子上的伤口,冬天,穿着厚厚的毛裤,不会有任何人能察觉到那里曾经有什么情况发生。她坐在床帮上捂了有十几分钟,一点血也不出了,只涔出一些血清,擦一擦,很快就凝固了。
第二十二章:39 欺骗
直到东方的天空完全被彩霞染红,一顶太阳脱颖而出。紧闭的门外终于传来一阵门锁撞击的金属声响,然后“吱呀”一声,一团晨曦和清冷的光明挤进,门已经大开了。马玉兰和她妹妹满脸堆笑着进来,她们是因为因故锁门而感到有些愧疚的,她们是母亲,是家长,是弱智田平的监护人,又出了那么多钱,过分的行为本也无可厚非。
我理解她们,怎么说也是扶危济困。
我就端了洗脸水出去,院子里依然弥漫着昨天残留的喜庆气氛,红色的灯笼高高的挂在树梢,地上有没打扫干净的鞭炮碎屑,风是很犀利的,院子外面的天地都被冬天的寒冷包裹,茫茫然的空旷悠远。天空很干净,碧蓝高远,浮动的云彩洁净纯白,没有瑕疵。门楣的对联工整喜气,“红梅吐芳喜成连理 绿柳含笑永结同心”。永结同心,喜成连理,多么高尚的婚姻宣言,是我和他的。农村的集市上也买得到这样有档次有文化内涵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可我的男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十个洋码数字也不识一个,贴这样附庸风雅的文字,又何必呢。
田平一个晚上睡得很香,看见他妈,很高兴,歪着脑袋,窃喜。他觉得格外幸福,生活比以前有趣多了,从前能看好看的阿心姐姐一眼,他已经觉得莫大快乐,比吃了糖果幸福。如今,竟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姐姐共处一室,称她为传说中的老婆,这种日子,是喜不自禁的,有些天上掉馅饼的嫌疑。又何必解释那么多呢,总之,田平毕竟是个智商小于四岁年龄水平白痴,很傻但很单纯,不会逻辑思维和工于算计,高兴就是高兴。
我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人洞察我的心思,有些东西完全不可抗拒,就只好苟且偷生,饭毕竟还是要吃的,要不然会死,死也不是好的解决办法,世俗的婚姻我是妻子,可法律上不具备任何意义,我不认为姜心瑶的生命就这样算了,也恨自己的阿爸,为什么生我,生下我又不能给我温存,我刚刚过十八岁,却让我以这种方式祭奠。呲牙咧嘴的村民老乡,觉得养我这样的女儿真值,要不是因为姜老师的身体有病,那厚厚一沓十二万的人民币票子,减少何止是十二年的奋斗,那不是做爹妈的都生生多活了几十年。这样的丫头生他个三五个,还干什么屁活,砍什么屁柴,种什么屁地,只需往家里炕上一趟,闲着卷几筒烟叶,泡一壶清茶,像爷,腿一翘享福得了。全寨子的人都在艳羡。
只有我一个人,在黑暗中无病呻吟。
于是,新媳妇应该准备大家的早餐,我洗好手脸进厨屋准备早餐时候,发现慈祥的婆婆已经全做好了,昨天没用完的烧鸡蒸好冒着热气,红豆米粥看上去滋味可口,小鱼干下了足够分量的菜籽油和红辣椒,诱人的口胃。看起来,就等着新媳妇睡醒,手一伸,嘴巴一张吃去。农村,实在难找这样体贴周到的婆婆,姜心瑶如浮萍一样的人生,被这样好心服侍,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于是,我格格不入且又理所当然的成了田家的媳妇。马玉兰和她的妹妹趁我进厨房,她儿子去茅厕大便,借收拾屋子的名义检查了儿子的新床,一看见我进厨屋,马玉兰直奔目的地,一把手挪开罩在要害部位的红缎面拾叠整齐的被褥,她一眼就看见了令她心花怒放的红印,那如玫瑰花瓣一样晕开的淡粉,那女子下部一生唯一一次绽开的落红,在男人看来极具珍贵诱惑的贞操,就那样娇媚的绽放在马玉兰给儿子准备好铺着洁白床单的大床上,那颜色清晰的血迹,微微羞涩的荡开,带着女人撕裂的疼痛,它所具备的意义,它对于媳妇姜心瑶、对于可怜儿子阿平的意义,对于这位辛苦操劳,用心良苦母亲的回报,都是非凡的。马玉兰激动着一下子哭出声来,眼睛里含着泪花,她忍不住坐下来轻抚媳妇的落红,那淡红色的花瓣,水分在半夜时分全部蒸发,摸上去有种干结舒服的硬度。马玉兰心疼怜悯起来,觉得委屈了我。于是就满心爱怜的着收拾起儿子珍贵的初夜床单,白色的,带着心动的血痕。于是餐桌上她也无不心疼怜悯的给我夹菜,用她粘着红豆稀粥和唾液的筷子给她的媳妇姜心瑶夹大块肥嫩的鸡肉,昨晚她辛苦了,要吃些好的补补身子。我端坐在陌生的凳子上,和所谓陌生的家人共进早餐,看着跟打仗跟昏饿的猪一样大口吃肉的田平,他的嘴角挤着一团晶亮的油渍,他是我的男人,我的新婚丈夫。我就觉得心酸,胃也酸,碗里是马玉兰夹给我的鸡和鱼干,上面和着她的唾液,她筷子上的米粥,以及她的爱意。于是我更加觉得恶心,我的公公田三不苟言笑,估计是得到媳妇的情况汇报,看起来一脸的心满意足。在农村,他也绝对称得上是成功人士,财大气粗,威严怂人。
就这样,我合情合理的成了一个傻大胖子不合法的妻子。不过,说实话,智商低下的田平相处对付起来,要比奸诈狡猾
分卷阅读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