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金家老宅只有金昭华一个人了。
    女佣也在四年前被傅如苓遣散了大半,偌大的庭院从里到外空荡荡的,没一点人气儿,因此每每傅如苓回到这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推金昭华去附近的公园透透气。
    金秋时节,院子里的银杏黄得极为夺目,下了楼,迎面便打来一阵风将其卷起,傅如苓将金昭华腿上的毯子掖了掖,“天冷了,请母亲照顾好自己。”
    金昭华苍白的脸上满是怨毒,“照顾好自己,呵,你应该巴不得我赶紧死吧。”
    金昭华的身体比五年前得白血病的时候更加虚弱,脸颊凹陷,骨肉嶙峋,明明不到五十,两鬓已经斑白,双腿更是因为长时间不走路而肌肉退化,瘦得不似常人。
    傅如苓看向前方,淡淡然地搭腔:“母亲这是哪的话。”
    金昭华冷哼了一声,懒得再说,一动不动坐在轮椅里,任由养女推着,如同一个即将被风干的泥人。
    也是,还能干嘛呢,她一个废人。
    绕过门口的圆形花坛,推着轮椅进入庭院的主道,主道尽头依旧是庭院铁黑的大门,两侧依旧是林立的树木与花坛,只是蔷薇大都凋谢,人手不够,也不如以前打理得细致。
    这里是傅如苓长大的地方,从小到大,她曾无数次坐着林叔开的车穿过这里前往学校。
    她想起许多事,不由感叹道:“好怀念啊……”
    “母亲,您还记得林叔么?”
    金昭华并没有回答,她却当作已经听到回答一般说:“也是,怎么会不记得呢,且不说十几年的主仆情谊,毕竟当初是林叔驾驶不当,才害得母亲双腿残疾。”
    她的语气平静如水,几乎融入微风里。
    “母亲,前几天林叔的女儿闹到我的办公室来了。”
    “以前林叔就总说她那个女儿长得像我,现在孩子长大了,简直比姝贞更像我的亲妹妹。”
    穿过大门,映入眼帘是一条冗长的林荫道,她记得公园就在前面拐弯。
    “对了,您应该看到娱乐新闻了吧,那个孩子是姝贞的情人,已经半年了。”
    人行道的路面砖不太平整,傅如苓将轮椅推到外侧的一条羊肠小道,小道右侧是一片人工湖,轮椅沿着水泥地面的边缘缓缓前进,“之前对于她的情人我一向是不予干涉的,我知道她只是玩玩罢了,可这次我却有些生气了。”
    “您知道么,她竟然允许那个孩子叫她姝贞。”
    说到这里,一向沉默的金昭华终于开口,“那还不是怪你太没用。”
    轮椅停下。
    金昭华苍老的面庞回头看着她,面目狰狞,“那孩子再怎么不济那也是正统的omega,你说说你算什么?”
    “哦?”傅如苓继续推,十分缓慢,但是轮胎略有偏移,似乎是朝着湖里去的,“母亲说说我算什么?”
    “一个没用的beta,一个怪物,一个、”半个轮子在外面了,金昭华的身体随着轮椅的倾斜一抖,恐惧增加了她的愤怒,她目眦尽裂道:“一个不知道哪个alpha的野种!”
    她张狂地笑起来,扭曲得像一具骷髅,“你信不信她今晚根本不会赴你的约,你信不信她宁可跟她的情人待在一起!你算什么,你说说,你算什么!”
    轮椅再次停下,一个个小孩迎面跑来,路过她们的时候,有礼貌地鞠了个躬。
    傅如苓望着小孩远去的方向,呢喃着:“我记得姝贞就是差不多在她们那个年纪走丢的。”
    说着,她弯腰抱起金昭华的身体,很轻,放在长椅上,她坐在旁边,“早知道会有今日,我当初就应该把她推进这片湖里。”
    平静的湖面漾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差不多一个小时,傅如苓推着金昭华回到老宅。她朝里面说:“万妈,我们回来了。”
    万妈是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膀大腰圆,是金昭华残疾后才被招进来负责起居的。
    万妈闻声从厨房出来,两手在围裙上揩了揩,接过轮椅推到沙发旁边,抱起放上去,熟练地给金昭华活动双腿,“又去了附近的公园吧,那里人多吵闹,平时夫人都不乐意我推去那里,也就大小姐夫人才顺着。”
    傅如苓坐在沙发的另一侧,白生生的手慢条斯理地剥橘子,“母亲自然是顺着我的,不过我们今天没去公园,就在附近湖边坐了坐。”
    傅如苓将两瓣橘子分别递给她们二人,“万妈,厨房正在炖莲藕排骨汤吧,很香呢,母亲这里我来就好。”
    “不用,那玩意儿要炖两个小时,不会糊的,大小姐工作那么辛苦,回家就好好放松放松。”
    “我想多陪陪母亲。”她的眉眼含着笑意。
    金昭华满眼嫌恶,却叫万妈动容不已,忙起身道:“行行,大小姐你来,我去厨房。”
    虽然来到这里只有四年,可大小姐的孝顺她是看在眼里的,不光每周一定会回来一次,而且每次都会给夫人活动身体。按摩这种事只有亲自上手的人才知道多累,可她一按就是一个小时。相比较之下那个亲生的女儿就显得不像样多了,整日在外吃喝玩乐不说,还乱搞ao关系,三天两头上娱乐头条丢人现眼。实在不知道夫人为什么那么不喜欢大小姐,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不是亲生的?
    想到这里,万妈一面心疼地摇头,一面向身后看去,只见一条黑色的阴影从大小姐的身后伸出来。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揉揉眼睛,她松了口气,应该是老花眼了。
    大大小小九个菜,万妈一直忙碌到天黑才齐全,满满当当一桌子,太丰盛,更加显得四下空旷。
    傅如苓看着最后端上来的莲藕排骨汤,摆在中间,不禁展眉笑道:“都是姝贞最喜欢的菜呢,万妈有心了。”
    万妈揩了揩手,一并坐下,“二小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做好一点,下次才更愿意回家。”
    傅如苓付之一笑,默默给金昭华夹菜,“母亲,您多吃点。”
    金昭华冷笑,“怎么,不等她了?”
    “她会回来的,您身体不好先吃,我等她就行了。”
    “真贱,”她端起碗筷,“傅如苓,你怎么这么贱。”
    万妈一怔,她不懂姐姐等妹妹回家有什么贱的,也不懂为什么夫人要这么辱骂从小养大的女儿,养条狗也该有感情了,可她看看夫人又看看大小姐,缄默低头不敢做声。
    索性傅如苓并未反驳什么,她只端端正正坐着,甚至笑着对万妈说:“您也吃吧,没关系的。”
    她的笑容是那么温柔。她向来如此。
    可是命运从未善待过她。
    因为这天晚上金姝贞再次放了她的鸽子。
    她孤零零地坐在无人的餐桌前。
    叶妈是在前几年病逝的,傅卉娟生前很喜欢叶妈做的菜,招到万妈后,傅如苓大概用了一周才勉强让万妈的手艺接近叶妈。不过地域习惯和口味是很难改变的,叶妈是南方人,口味比较清淡,万妈则是西南那带的,做菜总爱放点辣椒,就算过去四年,还是没办法做到完美。
    “真是叫人失望。”她放下筷子,低声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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