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大孙所说的法院和大理寺有什么关系嘛。”
朱元璋不由问道。
目前大明司法是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并称三法司。
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在职权上,都察院相当于后世的检察院,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法院,刑部则负责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
对于大孙突然提出单独弄一个法院出来,朱元璋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
朱英解释道:“三司的职责明确,在律法上也没有什么漏洞,在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出在三司上,而是出在官员本身上。”
“孙儿想要打造的法院,是以律法,除开皇家之外的所有人,无论士农工商,勋贵,官吏,都要受到律法束缚。”
“想要达到这般的效果,就必须单独成立一套完整的司法班子,和其他的官吏,彻底的分割开来,并且不断的完善细节。”
“如今我大明律法,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等方面,而孙儿的想法,是改其道而行之,以民事,诉讼为主,另立刑事律法,使其泾渭分明。”
大明律法对于主审官来说,更大的程度是参考,案子怎么判决,无须依据什么律法条文,大概能搭上边就可以了,一切解释权,俱归主审官。
在遇到审判案件时,主审官的个人偏向,将会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
比如一个重刑犯,他但善于辩解,演戏,只要能打动主审官,本来够死刑的标准,指不定都能当庭释放。
当然,一般情况下,打动主审官的,还是看银子的份量,份量越重,自然就越容易感动到主审官。
像是知县,几乎是集三司合一的存在,很多更加夸张的案件,就是这么判出来的。
加上官职调动,时间长了,自然就形成官官相护。
而朱英想要做的,就是打破这个惯例,让百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遭受到不公的时候,也可以和官员抗衡。
在这一步,朱英也是有所准备。
治安司的存在,就是先剥夺知县的武装力量,现在要干的,就是拿走他们的审判权。
这样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是对官吏的特权进行了削弱,即便是地方官员,也不敢肆无忌惮了。
从而将大明的以人治,变法治。
朱元璋听完后,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在心中仔细斟酌其中的可行性。
大孙的想法对于现在的大明来说,几乎是彻底的变革了。
司法的独立,这就意味着人才的选拔,将会出现分流,科举考试的项目,也要进行分流。
这最终的走向,是要慢慢将官员的来源进行科举化,逐渐替代举荐。
朱元璋对于制度的了解是非常深入的,整个大明的制度,几乎都是由他亲手打造。
而现在大孙的想法,对于朱元璋的制度是很大的冲击。
从商业到军政,再到现在的司法,给朱元璋一种推倒重来的感觉。
不过这样的感觉,倒没有让朱元璋有所反感,反而觉得很有道理。
朱元璋也逐渐的反应过来,大孙和自己不同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源自于核心不同。
朱元璋打造的大明制度,是上下等级森严的重重制度。
从皇家,到官吏,到将士,到士,农,工,商,层层分明。
大孙这里就完全不同了。
在大孙这里,只有两个等级,皇家,以及皇家外。
也就是说,除了皇室成员,其他的不管是官吏,百姓,亦或是所有阶层,都是相同的,且没有太大的区别。
这样的想法,倒是给朱元璋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这样子似乎能更好维护对大明的统治。
想到这里,朱元璋说道:“大孙的法院和治安司,当是相辅相成的存在,咱看便就先按照治安司的路子,先在苏、松地区办起来,而后看看成效如何。”
朱英回道:“爷爷,现在法院新建,孙儿的想法不若是趁此机会,将刑讯中的一些酷刑予以废除,这些酷刑孙儿觉得有伤天和。”
朱元璋对此倒是比较赞同,道:“大俗说得在理,咱也看了许多的卷宗,很多大臣办事不按法典,大诰,肆意用酷刑逼供,即便查清了无罪,对于百姓来说,也几乎是半废之人了。”
“便就将黥、刺、非刂、劓、阉割等有伤天和的刑罚全部废除吧。”
朱英听到这话,起身作揖道:“爷爷如此,定当受到天下百姓的感激爱戴。”
朱元璋笑呵呵的说道:“咱就不需要大孙你来拍马屁了,虽然咱心中也早有想法,这事是大孙你先提出来的,百姓要感谢,也是感谢你。”
朱英道:“爷爷,孙儿这可不是拍马屁,可是真心实意的觉得爷爷做了件大好事,往后百姓即便受了冤屈,水落石出后,也能还个完整的身子了。”
朱元璋摆摆手,道:“行了,这些咱们就不多说了,明日早朝咱就宣布了,不过想要把法院办起来,首先还是得完善律法。”
“这律法的事,既然是大孙提出来的,那就交友大孙负责,到时候大孙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他们好好聊聊,一同把这事给定下来。”
“这大明法典给定下来后,这往后士子们科举,就多了条路子了。”
早前朱英就提出过科举改革,现在也是到了要实行的时候了。
朱元璋也没什么好担忧的,这些改革目前看不出好坏,反正先干着,碰上不好的,改就是了。
对于大孙的想法,自然要多多支持。
聊到这个时候,朱英和老爷子都已经散步一圈,回到了乾清宫了。
分别坐下后,刘和连忙去沏茶。
朱英沉思一会,继续说着心中的想法。
“爷爷,对于现在的律法惩戒,孙儿想要在死刑和流放下,重点加强劳役改造。”
“现在孙儿办厂,需要的工人很多,目前给出的工钱也是很高的,这也是为了以后别人办厂的时候,能给工人一个相对合理的工钱。”
“牢房孙儿也曾去过,那里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而且这些犯人关在牢房中,还要给吃食。”
“孙儿就想着,与其砍了头,或者死在流放的路上,还不如多加劳役,比如判个十年八载的,厉害点的就搞个二三十年都不是问题。”
“孙儿办的厂里,也是需要大量工人呢,这些判劳役的,工钱不须给,若是粮食紧张,就用番薯这些混着来,可是要节约不少宝钞。”
朱元璋听完,很有意动,尤其是节约这个词。
对于勤俭节约,这可算是点到朱元璋的心坎里去了,还能创造宝钞,这样子似乎确实不错。
“那大孙就立个章程出来,这些具体的实施,也弄到大明法典里去。”
说到这里,朱元璋有些唏嘘道:“其实咱以前也想过劳役,就是感觉判个劳役太简单了,每年修路修桥,基本上村子里的徭役就差不多了。”
“劳役反而耗费精力,还耗费粮食。现在大孙能让其挣钱,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就是大明这般多人,大孙这五个厂怕也是不够的吧。”
朱英闻言笑道:“爷爷这可就想错了,往后呀,就干脆在每个府城的郊外,那等偏僻之处,建一个大的监狱,把府城判了劳役的犯人,都给集中起来。”
“这般一来,每个监狱就是一个厂,且还不需多大的投资,就让犯人们自己动手建设。”
“狱卒里,也可以跳一些老师傅过去教学,到时候不管是织布,制衣,瓷器,种茶,等等都有了来源,甚至还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加一些其他产业进去,进行创收。”
“如此一来,即体现了咱大明的恩典,也能给内帑每年增加不少岁入,岂不美哉。你”
朱元璋听着大孙这话,眼珠子都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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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确实没工作了,不过因为之前是设计师的关系,一些工程的后期结算交接,耽误了时间,导致这两天白天都在外面跑工地。
明天补上最近两天的更新。
顺便推一本书,在链接上,也是明朝文。
“大孙所说的法院和大理寺有什么关系嘛。”
朱元璋不由问道。
目前大明司法是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并称三法司。
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在职权上,都察院相当于后世的检察院,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法院,刑部则负责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
对于大孙突然提出单独弄一个法院出来,朱元璋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
朱英解释道:“三司的职责明确,在律法上也没有什么漏洞,在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出在三司上,而是出在官员本身上。”
“孙儿想要打造的法院,是以律法,除开皇家之外的所有人,无论士农工商,勋贵,官吏,都要受到律法束缚。”
“想要达到这般的效果,就必须单独成立一套完整的司法班子,和其他的官吏,彻底的分割开来,并且不断的完善细节。”
“如今我大明律法,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等方面,而孙儿的想法,是改其道而行之,以民事,诉讼为主,另立刑事律法,使其泾渭分明。”
大明律法对于主审官来说,更大的程度是参考,案子怎么判决,无须依据什么律法条文,大概能搭上边就可以了,一切解释权,俱归主审官。
在遇到审判案件时,主审官的个人偏向,将会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
比如一个重刑犯,他但善于辩解,演戏,只要能打动主审官,本来够死刑的标准,指不定都能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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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是对官吏的特权进行了削弱,即便是地方官员,也不敢肆无忌惮了。
从而将大明的以人治,变法治。
朱元璋听完后,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在心中仔细斟酌其中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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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孙这里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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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除了皇室成员,其他的不管是官吏,百姓,亦或是所有阶层,都是相同的,且没有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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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就将黥、刺、非刂、劓、阉割等有伤天和的刑罚全部废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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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儿就想着,与其砍了头,或者死在流放的路上,还不如多加劳役,比如判个十年八载的,厉害点的就搞个二三十年都不是问题。”
“孙儿办的厂里,也是需要大量工人呢,这些判劳役的,工钱不须给,若是粮食紧张,就用番薯这些混着来,可是要节约不少宝钞。”
朱元璋听完,很有意动,尤其是节约这个词。
对于勤俭节约,这可算是点到朱元璋的心坎里去了,还能创造宝钞,这样子似乎确实不错。
“那大孙就立个章程出来,这些具体的实施,也弄到大明法典里去。”
说到这里,朱元璋有些唏嘘道:“其实咱以前也想过劳役,就是感觉判个劳役太简单了,每年修路修桥,基本上村子里的徭役就差不多了。”
“劳役反而耗费精力,还耗费粮食。现在大孙能让其挣钱,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就是大明这般多人,大孙这五个厂怕也是不够的吧。”
朱英闻言笑道:“爷爷这可就想错了,往后呀,就干脆在每个府城的郊外,那等偏僻之处,建一个大的监狱,把府城判了劳役的犯人,都给集中起来。”
“这般一来,每个监狱就是一个厂,且还不需多大的投资,就让犯人们自己动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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