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与小淫贼解开误会,已经是一周后的事了。
这期间我将他忘得一干二净,色令智昏地围着顾珩转,故意惹恼他,看他脸红嗔怒,我便奇异地感到满足,腆着脸去哄他时,更是像个流氓般,有意无意触摸他的指尖。
直到老管家敲响我的门,我才记起我还养了个小东西。
他被安置在舒适温暖的房间,那曾是我幼时的玩具房,特地收拾出来给他住,按理说他该感恩,但他玩起了绝食。
我撇下顾珩,怒气冲冲本想去指责他,可见到他的一瞬,话全吞进肚子里去了。
这小淫贼奄奄一息地靠在床边,脸色苍白,听见声响,警觉扭头来,见是我,笑容洋溢了一秒,又熄灭,似乎连身后的尾巴都低垂。
我“哼”地走到他身旁,问:“知不知错了?”
他狠狠点头,眼睛亮晶晶的,我想再教训他两句,恰逢他肚子咕咕巨响,他不好意思地把头埋进臂弯,嶙峋背脊把衣服撑得高高,我的心就软了,去厨房给他偷了只烧鸡。
他边吃边抽泣,我气不打一处来,拎着他耳朵质问:“你还有脸哭,说!为什么偷看我洗澡?”
他被我吓得一愣,眼泪像珠子无声落下,随后丢下烧鸡,狗刨似的挥舞两只油腻腻的爪子,又掐住自己脖子,表情痛苦生动。
我明白过来,他害怕洗澡,便也以为我害怕,担心我溺水才想冲进去。
唉,该说他笨呢,还是说他乖呢,看着他头顶几缕呆毛随动作一晃一晃,我忍不住伸手去碰。
几厘米远时,脑海中浮现出顾珩冷清的面孔,我猛不丁收回手,做贼心虚地回头看,那人并不在此处。
不对,就算在此处又如何。
我大大方方伸出手,揉乱他的头发。
为他放了顾珩的鸽子后,顾珩就不开心了,当然这是我的猜测,毕竟他一贯没有好脸色给我,尤其小淫贼被宽恕后,不再被限制自由,更多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每天放学,门口多了一个望主石,直愣愣盯着我,一路跟着我,我停下,他也停下,我继续他,他也继续走。
他乐此不疲,我却觉得烦,躲到顾珩身后,拿他当挡箭牌。
小淫贼看不懂别人脸色,跟我一块围着顾珩转圈圈,顾珩自然心烦意燥,臭着脸想快步离开,我不依,故意去林如意旁边,几次下来,他只好乖乖由着我。
我以为他一定很讨厌我们,可当某天叫顺嘴的诨名被父亲听见时,顾珩竟帮我解围,他说:“是无垠的垠,简简是希望他能忘却前尘,拥有无边未来。”
这通话把我唬住,悄悄长吁一口气,视线里他那双节骨分明的手交叉相握,我微微抬头,恰巧与他眼神相交。
小淫……不,小垠不相识地凑来看我,在这诡异安静的气氛中十分突兀,我在桌下踹了他一脚,他咬住唇,可怜兮兮地看我,显然不知道哪里又惹到我。
随着父亲了然于心的呵笑,餐桌恢复热闹,他先是询问顾珩学业如何,接着叮嘱我多多照顾他二人,我噘着嘴,想撒个娇发泄不满,却追不到父亲的影子,他总是很忙。
我带着恶犬拦住顾珩,不自在地道谢:“刚刚谢谢你,就奖励你英语辅导半小时……”
“不是为了你,”他打断,冷冷看我一眼,“是他的名字实在有碍观瞻,脏了我和如意的耳朵。”
我气鼓鼓瞪着他。
至此,小淫贼正式更名为小垠,不变的是他仍旧是我的小狗,既然顾珩不喜欢我,那我就多花时间在小垠身上。
为了消耗他的精力,我请老管家在我不在家时多多陪他玩扔球游戏,遭到哭诉,声称小垠少爷生人勿近。
于是这项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到我头上。
待听见楼梯咚咚咚踩响,我知道他又叼球回来,他把球往地上一扔,头贴过来,要我的奖赏。
我敷衍摸了摸,把球地往露台外一扔,他便又埋头去找。
后来他再不肯玩了,一个劲儿把头往我手下塞,原来他不是喜欢捡球,而是喜欢摸摸。
本都摸倦了,结果在父亲的指示下,顾珩不得不为我补习,这下可好,给我忙坏了。
我在他面前与小垠故作亲昵,一会儿玩捡球游戏,一会儿投喂水果,小垠喜欢吃草莓,我便在顾珩眼皮子底下仔细摘梗,柔声细语喂进他的嘴巴,“乖狗狗吃草莓,不乖的,只配吃冷板凳。”
这番指桑骂槐让顾珩坐不住,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门,我把本要喂给小垠的草莓塞进自己嘴里,然后冲着顾珩的背影做鬼脸。
再回头,见到的就是委屈的小狗狗,用白嫩手指指着空空如也的嘴,满是希冀地望着我。
我是绝情的人,利用完了,肯不肯敷衍全凭心情,恰巧我不愿意。
赵小垠却很倔强,很固执,他能花一整天的时间只为一颗草莓,说难听点,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在我的印象中,他就是这样的人。
那时候我一门心思全扑在顾珩身上,情愿花大把时间去贴他的冷屁股,也不愿去看看赵小垠送我的一朵花。
久而久之,许多朵花被编织成缤纷的花环,被小垠讨好地递来我面前。
他不知道我是色盲,所以每次扔球游戏中,他都费尽心思去拾色彩鲜艳的落英,想讨我的欢心,但呈现在我眼中的只是一圈灰色,零星的那点色彩还是可怜的枯萎的花瓣。
水汪汪的眼睛注视我,我首先的反应不是感谢他,而是飞奔去旁宅,任由花瓣吹落一路,任由他快乐地跟着我跑,亲眼见证我去向顾珩炫耀。
顾珩在按照医嘱为林如意做复健,引导她发声,简简单单的张嘴“啊”一声,他教了她一下午,温柔又耐心,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小垠捡回飘落的花瓣,捧在掌心,静静在身旁守着我。
我受到无视当然不开心,可我那时候太年轻也太愚蠢,将怒火全都撒在无辜的小垠头上。
在我离开时,因我突然停下,他不小心撞上我,害得我脚下一个踉跄,他立马撒开宝贝的花瓣就要来接我,我不识好歹推开他,一并把他送的破花环扔在地,狠狠踩几脚。
“什么破东西,我不稀罕!”
年少的我不稀罕的不过是顾珩的关注,然而在见到呆愣愣的小垠时,我仍狠心地,趾高气昂地离去,留他一人在原地把破碎的花环拼好,悄悄放置在我的书桌。
后来小垠拯救我于危难,卧在病榻的他对我说:“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永远比不过顾珩。”
他大智若愚,看得比谁都清,“你偏爱顾珩,他不开心,你就不开心,从来如此,连你自己都没发现。”
因此之后某天林如意不慎从高高梯子跌落,是小垠救了她,为此扭伤脚,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顾珩担心,我也担心,甚至有些困扰,为何大家都喜欢林如意呢,顾珩便算了,可就连最乖最我听话的小垠也如此。
不仅他们,园丁,女仆和管家都对她笑眯眯,对我却总严肃着脸,我揽镜自照,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比她差在哪里?
她甫一来苏宅,便被安排住进旁宅,尽管叁人常一起上下学,但我与她并不熟稔,最大印象是瘦,就连请张姨特地给她熬鸡汤也不顶用。
不过她也不是毫无优点,看在她曾帮我踹了那老变态一脚,我愿封她为“护花右使”。
她也爱花,常帮园丁浇花,比我这假把式强多了。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只要秦先生不喜欢她,无关紧要的旁人我都不在意。
谁又能想到当日之言,竟一语成谶?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暴风雨来临前,我们曾有过一段好日子。
经过那件事后,顾与林对小垠的态度明显友好,我拉着他们在树下过家家,我和顾珩是妈妈爸爸,林如意和小垠是女儿儿子,小垠本来不愿意与我分开,被我一眼瞪回去。
顾珩也不愿意,觉得太幼稚,尤其是和我凑成一对,简直在侮辱他的人格,却敌不过林如意期待的眼神,他善于捕捉她微小的情绪,无可奈何屈服在我的淫威下。
但我们对正常的家庭生活是陌生的,甚至在我们的游戏中,先有了孩子,才想起举办婚礼。
戒指是小垠用狗尾巴编织,上头紫色的小野花是顾珩寻来,插上去当钻石,林如意也摘了一把野花给我充当捧花。
我毫不矜持地笑开了花。
这场婚礼没有证婚人,只有两个睁着滴溜溜大眼睛的小哑巴,和一个比我还害羞,看都不敢看我的新郎。
我清清嗓子,循着记忆问道:“顾珩,你是否愿意苏简简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秋风低鸣,少年立在记忆的尽头凝睇我,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不愿意,可现在是假的,是演戏,如论如何都得给我留点面子不是吗?
我涨红脸,恼羞成怒:“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
他沉默许久,在我真正发飙前,上前一步,把脆弱的野花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低声道:“我愿意。”
小垠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和林如意一起傻乐,把大把大把夹杂野草的小花抛至天空,庆祝我与他人的幸福。
这戒指真美,我举起手对准太阳,温暖的光穿过我的指缝。
或许这就是童话故事总停留在王子公主的婚礼的原因,将一切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刻,是另一种仁慈。
之后一地鸡毛的生活拉开帷幕。
比如给孩子们喂汤时,我失手泼在小垠的面孔,他眨眨眼,长长睫羽扑闪扑闪,我手忙脚乱为他擦拭,再比如给林如意修补裙子时,正反面没分清,缝得歪歪扭扭,我赶忙遮住,以免被顾珩发现。
他正在远处拾果,作为我们过家家的晚饭。
阳光从摇曳的叶间疏漏,我以手遮目,望向深远蓝天,高高建筑的露台上,俊美无俦的男子笑望我,我禁不住起身蹦跳着朝他挥手。
那羸弱不堪的戒指便在动作松散,随风凋零了。
这是我的十五岁,亦是我一生中最后的快乐时光。
这期间我将他忘得一干二净,色令智昏地围着顾珩转,故意惹恼他,看他脸红嗔怒,我便奇异地感到满足,腆着脸去哄他时,更是像个流氓般,有意无意触摸他的指尖。
直到老管家敲响我的门,我才记起我还养了个小东西。
他被安置在舒适温暖的房间,那曾是我幼时的玩具房,特地收拾出来给他住,按理说他该感恩,但他玩起了绝食。
我撇下顾珩,怒气冲冲本想去指责他,可见到他的一瞬,话全吞进肚子里去了。
这小淫贼奄奄一息地靠在床边,脸色苍白,听见声响,警觉扭头来,见是我,笑容洋溢了一秒,又熄灭,似乎连身后的尾巴都低垂。
我“哼”地走到他身旁,问:“知不知错了?”
他狠狠点头,眼睛亮晶晶的,我想再教训他两句,恰逢他肚子咕咕巨响,他不好意思地把头埋进臂弯,嶙峋背脊把衣服撑得高高,我的心就软了,去厨房给他偷了只烧鸡。
他边吃边抽泣,我气不打一处来,拎着他耳朵质问:“你还有脸哭,说!为什么偷看我洗澡?”
他被我吓得一愣,眼泪像珠子无声落下,随后丢下烧鸡,狗刨似的挥舞两只油腻腻的爪子,又掐住自己脖子,表情痛苦生动。
我明白过来,他害怕洗澡,便也以为我害怕,担心我溺水才想冲进去。
唉,该说他笨呢,还是说他乖呢,看着他头顶几缕呆毛随动作一晃一晃,我忍不住伸手去碰。
几厘米远时,脑海中浮现出顾珩冷清的面孔,我猛不丁收回手,做贼心虚地回头看,那人并不在此处。
不对,就算在此处又如何。
我大大方方伸出手,揉乱他的头发。
为他放了顾珩的鸽子后,顾珩就不开心了,当然这是我的猜测,毕竟他一贯没有好脸色给我,尤其小淫贼被宽恕后,不再被限制自由,更多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每天放学,门口多了一个望主石,直愣愣盯着我,一路跟着我,我停下,他也停下,我继续他,他也继续走。
他乐此不疲,我却觉得烦,躲到顾珩身后,拿他当挡箭牌。
小淫贼看不懂别人脸色,跟我一块围着顾珩转圈圈,顾珩自然心烦意燥,臭着脸想快步离开,我不依,故意去林如意旁边,几次下来,他只好乖乖由着我。
我以为他一定很讨厌我们,可当某天叫顺嘴的诨名被父亲听见时,顾珩竟帮我解围,他说:“是无垠的垠,简简是希望他能忘却前尘,拥有无边未来。”
这通话把我唬住,悄悄长吁一口气,视线里他那双节骨分明的手交叉相握,我微微抬头,恰巧与他眼神相交。
小淫……不,小垠不相识地凑来看我,在这诡异安静的气氛中十分突兀,我在桌下踹了他一脚,他咬住唇,可怜兮兮地看我,显然不知道哪里又惹到我。
随着父亲了然于心的呵笑,餐桌恢复热闹,他先是询问顾珩学业如何,接着叮嘱我多多照顾他二人,我噘着嘴,想撒个娇发泄不满,却追不到父亲的影子,他总是很忙。
我带着恶犬拦住顾珩,不自在地道谢:“刚刚谢谢你,就奖励你英语辅导半小时……”
“不是为了你,”他打断,冷冷看我一眼,“是他的名字实在有碍观瞻,脏了我和如意的耳朵。”
我气鼓鼓瞪着他。
至此,小淫贼正式更名为小垠,不变的是他仍旧是我的小狗,既然顾珩不喜欢我,那我就多花时间在小垠身上。
为了消耗他的精力,我请老管家在我不在家时多多陪他玩扔球游戏,遭到哭诉,声称小垠少爷生人勿近。
于是这项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到我头上。
待听见楼梯咚咚咚踩响,我知道他又叼球回来,他把球往地上一扔,头贴过来,要我的奖赏。
我敷衍摸了摸,把球地往露台外一扔,他便又埋头去找。
后来他再不肯玩了,一个劲儿把头往我手下塞,原来他不是喜欢捡球,而是喜欢摸摸。
本都摸倦了,结果在父亲的指示下,顾珩不得不为我补习,这下可好,给我忙坏了。
我在他面前与小垠故作亲昵,一会儿玩捡球游戏,一会儿投喂水果,小垠喜欢吃草莓,我便在顾珩眼皮子底下仔细摘梗,柔声细语喂进他的嘴巴,“乖狗狗吃草莓,不乖的,只配吃冷板凳。”
这番指桑骂槐让顾珩坐不住,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门,我把本要喂给小垠的草莓塞进自己嘴里,然后冲着顾珩的背影做鬼脸。
再回头,见到的就是委屈的小狗狗,用白嫩手指指着空空如也的嘴,满是希冀地望着我。
我是绝情的人,利用完了,肯不肯敷衍全凭心情,恰巧我不愿意。
赵小垠却很倔强,很固执,他能花一整天的时间只为一颗草莓,说难听点,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在我的印象中,他就是这样的人。
那时候我一门心思全扑在顾珩身上,情愿花大把时间去贴他的冷屁股,也不愿去看看赵小垠送我的一朵花。
久而久之,许多朵花被编织成缤纷的花环,被小垠讨好地递来我面前。
他不知道我是色盲,所以每次扔球游戏中,他都费尽心思去拾色彩鲜艳的落英,想讨我的欢心,但呈现在我眼中的只是一圈灰色,零星的那点色彩还是可怜的枯萎的花瓣。
水汪汪的眼睛注视我,我首先的反应不是感谢他,而是飞奔去旁宅,任由花瓣吹落一路,任由他快乐地跟着我跑,亲眼见证我去向顾珩炫耀。
顾珩在按照医嘱为林如意做复健,引导她发声,简简单单的张嘴“啊”一声,他教了她一下午,温柔又耐心,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小垠捡回飘落的花瓣,捧在掌心,静静在身旁守着我。
我受到无视当然不开心,可我那时候太年轻也太愚蠢,将怒火全都撒在无辜的小垠头上。
在我离开时,因我突然停下,他不小心撞上我,害得我脚下一个踉跄,他立马撒开宝贝的花瓣就要来接我,我不识好歹推开他,一并把他送的破花环扔在地,狠狠踩几脚。
“什么破东西,我不稀罕!”
年少的我不稀罕的不过是顾珩的关注,然而在见到呆愣愣的小垠时,我仍狠心地,趾高气昂地离去,留他一人在原地把破碎的花环拼好,悄悄放置在我的书桌。
后来小垠拯救我于危难,卧在病榻的他对我说:“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永远比不过顾珩。”
他大智若愚,看得比谁都清,“你偏爱顾珩,他不开心,你就不开心,从来如此,连你自己都没发现。”
因此之后某天林如意不慎从高高梯子跌落,是小垠救了她,为此扭伤脚,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顾珩担心,我也担心,甚至有些困扰,为何大家都喜欢林如意呢,顾珩便算了,可就连最乖最我听话的小垠也如此。
不仅他们,园丁,女仆和管家都对她笑眯眯,对我却总严肃着脸,我揽镜自照,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比她差在哪里?
她甫一来苏宅,便被安排住进旁宅,尽管叁人常一起上下学,但我与她并不熟稔,最大印象是瘦,就连请张姨特地给她熬鸡汤也不顶用。
不过她也不是毫无优点,看在她曾帮我踹了那老变态一脚,我愿封她为“护花右使”。
她也爱花,常帮园丁浇花,比我这假把式强多了。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只要秦先生不喜欢她,无关紧要的旁人我都不在意。
谁又能想到当日之言,竟一语成谶?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暴风雨来临前,我们曾有过一段好日子。
经过那件事后,顾与林对小垠的态度明显友好,我拉着他们在树下过家家,我和顾珩是妈妈爸爸,林如意和小垠是女儿儿子,小垠本来不愿意与我分开,被我一眼瞪回去。
顾珩也不愿意,觉得太幼稚,尤其是和我凑成一对,简直在侮辱他的人格,却敌不过林如意期待的眼神,他善于捕捉她微小的情绪,无可奈何屈服在我的淫威下。
但我们对正常的家庭生活是陌生的,甚至在我们的游戏中,先有了孩子,才想起举办婚礼。
戒指是小垠用狗尾巴编织,上头紫色的小野花是顾珩寻来,插上去当钻石,林如意也摘了一把野花给我充当捧花。
我毫不矜持地笑开了花。
这场婚礼没有证婚人,只有两个睁着滴溜溜大眼睛的小哑巴,和一个比我还害羞,看都不敢看我的新郎。
我清清嗓子,循着记忆问道:“顾珩,你是否愿意苏简简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秋风低鸣,少年立在记忆的尽头凝睇我,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不愿意,可现在是假的,是演戏,如论如何都得给我留点面子不是吗?
我涨红脸,恼羞成怒:“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
他沉默许久,在我真正发飙前,上前一步,把脆弱的野花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低声道:“我愿意。”
小垠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和林如意一起傻乐,把大把大把夹杂野草的小花抛至天空,庆祝我与他人的幸福。
这戒指真美,我举起手对准太阳,温暖的光穿过我的指缝。
或许这就是童话故事总停留在王子公主的婚礼的原因,将一切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刻,是另一种仁慈。
之后一地鸡毛的生活拉开帷幕。
比如给孩子们喂汤时,我失手泼在小垠的面孔,他眨眨眼,长长睫羽扑闪扑闪,我手忙脚乱为他擦拭,再比如给林如意修补裙子时,正反面没分清,缝得歪歪扭扭,我赶忙遮住,以免被顾珩发现。
他正在远处拾果,作为我们过家家的晚饭。
阳光从摇曳的叶间疏漏,我以手遮目,望向深远蓝天,高高建筑的露台上,俊美无俦的男子笑望我,我禁不住起身蹦跳着朝他挥手。
那羸弱不堪的戒指便在动作松散,随风凋零了。
这是我的十五岁,亦是我一生中最后的快乐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