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下了傅如雪,日子没有那么难熬了。
    知道她在哪里。
    有时会偷偷去看她,但他很克制,只是看看而已。
    好像得知自己确诊阿兹海默那天的短暂失控,只是一个意外。
    她过得也不错。
    傅文卖了郊区的房子,用那笔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三房。
    不过他没什么经商头脑,辞职在家创业,赔了不少钱。
    人很难拥有超过能力的财富,做了些失败的投资,败完了手上的现金,傅文又老老实实回去上班了。
    她生活在正常的小康家庭里,不愁吃穿,父母恩爱,很健康的生活环境。
    不打扰她,是他对傅如雪最大的仁慈。
    他有些淡漠地思索,傅如雪二十岁那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为什么会去找他呢。
    她说喜欢了他很多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还是根本就在骗他。
    时间太久,很多事他记不太清楚了,她爱过他吗。
    傅如雪的那幅红色向日葵几经流转,在苏富比拍卖行拍卖出了八位数的价格。
    画评人给了很高的艺术评价,说得天花乱坠。
    他坐在拍卖会场,手里的牌子没有举起过。
    他就应该这样,站在远处,看着她路过。
    他的人生已经快结束了。
    虽然还没有基因崩溃,从生物学上来说,他已经是一个快八十岁的老人了。
    随时可以面对死亡。
    他记得那些片段,黑鸦片的味道,迪奥999,李斯特的钢琴曲,8cm的细跟高跟鞋,······
    破碎的片段拼出了一个不真实的幻梦,她是真实的吗。
    太久之前的短暂相遇,他不止一次怀疑过是自己的臆想。
    人之将死,黑暗自有其时。
    他想平静地走入那长夜。
    她不必知道,也无从记起,就像他们从未相遇过那样。
    直到她七岁那年——
    他听说她父母双亡,被人送进了孤儿院。
    当时他在美国检查脑子,他的记忆褪化速度很快,脑部神经损伤严重,美国专家组强烈建议他必须做手术,切除掉不良记忆。
    他没同意。
    他始终不想忘了她。
    惦记了一辈子的人,他得记得。
    他不是舍不得忘了她,他是怕自己记不住思念的痛苦,到头来重蹈覆辙,老年晚节不保,被她再骗一次。
    肯定不会是因为他心里还有她。
    可他连夜从美国飞了回来。
    出了机场直奔孤儿院。
    他一夜没睡,在车上忽然紧张了起来。
    脑子里无数个念头雪花一样纷至沓来,到头来他还是一头栽了进去。
    只是得到了她家里出事的消息,他就乱了阵脚。
    他可能中了傅如雪的魔咒,上辈子欠了她。
    她躲在别人身后,看上去很害怕。
    “别吓着她。”
    他走过去,这几步路用了他很多心力。傅如雪永远都不会知道,他花了五十多年,才走到她面前。
    他在她面前不算近的位置停了下来,蹲下身,用他以为和蔼可亲的语气,和她打招呼:“小雪,你好啊。”
    他看到了她包着纱布的手,心跳得丢了一拍:“怎么回事!”
    他都舍不得让她受一点伤!
    他没管它的挣扎,把她拉到身前查看她的手。
    她又踢又踹,完好的那只左手使足了吃奶的力气打他,把他的眼镜打掉了。
    那眼镜是傅如雪送给他的,五十七年前。
    他的目光落在碎了的镜片上,心好像被人豁了一道口子,风穿过去,刮得人生疼。
    他预设过很多再见面的场景,在他等她的那些年里。
    想过把人抓到拖进车里操她,想过把人关在屋子里戴上项圈,想过她也许还在上学,他学着那些年轻人浪漫的花样追她。
    唯独没想过,她会是一个孩子,他握着她的手腕:“小雪,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他的眼眶酸涩,他好想跟她说,小雪,我等了你很多年。
    她一直在哭,叫得声音很尖锐,他心里的口子更大了。
    再见面,她不认识他。
    把他当成一个老变态。
    他确实老了,但他没想再对她做什么了。
    “小雪,我接你回家好不好?”
    “我不要!!!放开我!!!!”
    她的爪子在他脸上抓出了血道。
    何君酒好像心已经死了。
    她停下手,害怕地掉眼泪:“别打我——我不是故意的——”
    “没人会打你的,小雪,我不会打你的。”
    他牙根发酸,叹了口气。
    小女孩很不好哄,受了惊的小奶猫有点应激反应,又哭又闹,说什么都不肯跟他走。
    他叫人送了饭,摆了一桌。
    “先吃点东西?”
    她脾气挺倔的,何君酒耐着性子哄她:“肚子都叫了,不饿吗?”
    他对变小的傅如雪,确实生不出什么脾气,他小心翼翼地赔笑,用纸巾给她擦鼻涕。
    她眼睛哭肿了,白白的小脸被她搓得红红的。
    她不肯让他碰,抢了他手里的纸巾,非要自己擦。
    一双眼睛充满戒备地盯着他:“你先吃!”
    他的呼吸一窒,傅如雪怀疑他。
    他不算多光明磊落清白正直的人,但如果他对她真有什么龌龊心思,他完全不必等到今天!
    早在七年前,傅文就把她卖给他了!
    他是真的——
    她恶狠狠地看着他,像只炸了毛的小奶狗冲他龇牙。
    心冷得像寒冬腊月被雪堵满的井。
    他说:“我先吃。”
    他把每道菜都吃了一遍,吃完想把筷子递给她,想起来她已经不是那个傅如雪了。用手帕擦拭了几次筷子,但她嫌脏,不肯接,最后他让人给她找了双一次性筷子。
    她胃口挺好,吃了很多东西。
    吃得嘴角油乎乎的,脸上还沾了饭粒。
    她很喜欢糖醋排骨,一盘肉啃得只剩下了骨头。
    好像唤醒了他脑海深处的记忆。
    他的日记里写过的。
    在很想她的时候,他说他想吃糖醋排骨。
    他想起来,那天他下班回家,拉开厨房的门,看到她穿着围裙在灶台前挥舞锅铲,油烟机在响,锅铲和锅之间交响乐不停,她扎着马尾,露出一截雪白的后颈。她穿着拖鞋站在厨房,给他做糖醋排骨。
    很多年前的事了,早就被时光打扫到记忆的角落尘封起来。
    此刻无比生动。
    她好像有给他发过信息。
    信息的内容看过太多次,一字不差地出现在他脑海里。
    “亲亲老公,今天也好爱你。我先回家等你哦,早点回来。晚上吃糖醋小排!
    ——超爱你的老婆。”
    他的唇角浮起了笑意,傅如雪不记得他有什么关系。
    他记得她就好了。
    作者有话说:
    老头的视角真的很好哭。
    因为我早就预设了这个闭环,所以写前面三章的时候哭得比较惨啦。
    其实老头挺好的。
    老头和小何是一个人。
    我有看到别人推文下面的评论,我想说,这不是个恋童癖的故事,也不是恋爷癖。
    也不是未满14触犯刑法,也不是非要老配少。
    我还觉得这个故事挺纯洁的。感情真挚简单。
    至于女鹅喜欢老头,是我的一点私心。
    老头值得。
    而且我觉得喜欢一个很帅的叔叔很正常,老头对她的爱只字未提,但处处可见。她能感觉到。
    谢谢你喜欢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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