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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喻在心里默默道:这时候怕自己胜之不武了?那之前和贺东隅对战的时候呢?
不过,看样子他的苦肉计是成功了。
既然你这么善解人意,那我就先回去啦。林喻以为终于摆脱了危机,语气都变得轻快起来,立马就要推门下车。
谁知,手才刚碰到门把,突然听到咔哒一声,车门被锁了起来。
叶星哲:回什么回?好不容易约你出来一趟,正好天也怪热的,不打球也好,我讨厌出汗。
林喻神经再次紧绷了起来:那你想干什么?
叶星哲对他神秘一笑:待会你就知道了。
话音一落,跑车电动马达的轰鸣声便在耳边响起,遮盖住了周围的一切,包括林喻说话的声音。
林喻忿忿的望着身边穿着皮衣皮裤的朋克风少年,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故意骗自己出来。
看他的装扮,也许本来就没打算带自己去打球。
车子疾驰在城市的道路上,几乎开到了70多迈。
林喻庆幸自己并不晕车,否则的话,这会怕是已经在车上吐了出来。
明明他一路上也见了不少交警,却没有一个人敢拦下叶星哲的车。
他一面忍受着耳边呼啸的风将他头发吹得乱七八糟,一边还要忍受着路人异样的目光。
这么热的天坐在敞篷车里晒日光浴。
这个叶星哲,怕不是个傻子吧!
好在目的地并不是很远,车子只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周围的景象十分陌生,在他面前的,是一家名为夜色的酒吧。
发什么呆?还不快过来。叶星哲把钥匙丢给了泊车小弟,往前走了几步,见身边没人,立马回头催促道。
林喻对这种地方下意识的有些排斥,尽管这里很有可能是从前假少爷经常会来的地方。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在叶星哲的后面走了进去。
一进门,震耳欲聋的音响声便让他不由自主的捂住了耳朵。
叶星哲嘲笑他:太久没来都不适应了吧,快跟我来。
说完,直接动作自然的拉着他,在侍应生的带领下走进一间包厢。
房间内的陈设低调奢华,最里面有一排列的整整齐齐的红酒柜,前方有个吧台,除此之外,就只有林喻坐着的这个沙发,和面前的一个钻石形状的矮桌几。
这里的隔音极好,包厢门一关,几乎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和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
叶星哲进屋后,直接奔着酒柜而去,看都没看就从里面取出两瓶红酒,又在吧台上拿了两只杯子坐了过来。
这酒已经放我这里好长时间了,特意等你来才开封。
叶星哲一来就把侍应生赶了出去,如今正亲力亲为的拔开瓶塞,将鼻子凑到瓶口,深吸了一口来自于红酒的香气。
林喻不爱喝酒,也完全不知道他即将要尝到的,是世界上最名贵的顶级葡萄酒之一。
这种酒每年的产量极少,年份好的更是可遇不可求,国内外怕是都找不到几瓶,而这其中一瓶,此刻就摆在他的面前。
叶星哲将两只高脚杯各自倒满三分之一,递给了林喻一杯。
林喻接过后,浅抿了一小口
他虽然没有什么品尝红酒的经验,然而此酒的过人之处,即便是他这个外门汉都能品的出来。
入口细腻光滑,酒香醇厚,片刻之后,味道更加丰富,口腔中盈满淡淡的香气,令人回味无穷。
怎么,不好喝吗?叶星哲见他只喝了一口就将杯子放下,不解的问。
林喻摇摇头:很好喝,但我身上有伤,喝酒会影响伤口愈合。
他可真是个天才,居然想到了这么一个绝妙的借口。
既不用担心因自己酒量不佳让对方起疑,又不用怕红酒后劲大,喝太多会喝醉。
叶星哲听完,也跟着放下手里的杯子,然而他的下一个举动却吓得林喻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
刚才车上没看清,现在再给我看一眼你的伤口呗。
他说完就要弯腰去掀林喻的裤腿。
林喻吓得脸色一白,立马往另一边挪了十几公分,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行,医生说伤口不能见光,你还是别看了。
叶星哲皱眉沉思了一会,说:好吧,不看就不看。
林喻松了口气。
叶星哲懒懒的往后一躺,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指尖有节奏的敲打了几下,盯着林喻的后脑勺,立马又问了他另一个问题:对了,你养的那条狗怎么样了?
狗?
什么狗?
我没养狗啊。林喻天真的眨了眨眼睛。
我是说贺东隅!叶星哲以为他是故意装傻,你可千万要相信我,那天是我状态不好才会输给他,不然一定打的他落花流水!
林喻表面上点头说相信他,心里想的却是
你可省省吧。
人家贺东隅可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你永远也不可能赢过一个自带主角光环的人。
他毕竟参加过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篮球比赛,实战经验丰富,偶尔输他一两次也不丢人。林喻好心安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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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样子他的苦肉计是成功了。
既然你这么善解人意,那我就先回去啦。林喻以为终于摆脱了危机,语气都变得轻快起来,立马就要推门下车。
谁知,手才刚碰到门把,突然听到咔哒一声,车门被锁了起来。
叶星哲:回什么回?好不容易约你出来一趟,正好天也怪热的,不打球也好,我讨厌出汗。
林喻神经再次紧绷了起来:那你想干什么?
叶星哲对他神秘一笑:待会你就知道了。
话音一落,跑车电动马达的轰鸣声便在耳边响起,遮盖住了周围的一切,包括林喻说话的声音。
林喻忿忿的望着身边穿着皮衣皮裤的朋克风少年,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故意骗自己出来。
看他的装扮,也许本来就没打算带自己去打球。
车子疾驰在城市的道路上,几乎开到了70多迈。
林喻庆幸自己并不晕车,否则的话,这会怕是已经在车上吐了出来。
明明他一路上也见了不少交警,却没有一个人敢拦下叶星哲的车。
他一面忍受着耳边呼啸的风将他头发吹得乱七八糟,一边还要忍受着路人异样的目光。
这么热的天坐在敞篷车里晒日光浴。
这个叶星哲,怕不是个傻子吧!
好在目的地并不是很远,车子只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周围的景象十分陌生,在他面前的,是一家名为夜色的酒吧。
发什么呆?还不快过来。叶星哲把钥匙丢给了泊车小弟,往前走了几步,见身边没人,立马回头催促道。
林喻对这种地方下意识的有些排斥,尽管这里很有可能是从前假少爷经常会来的地方。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在叶星哲的后面走了进去。
一进门,震耳欲聋的音响声便让他不由自主的捂住了耳朵。
叶星哲嘲笑他:太久没来都不适应了吧,快跟我来。
说完,直接动作自然的拉着他,在侍应生的带领下走进一间包厢。
房间内的陈设低调奢华,最里面有一排列的整整齐齐的红酒柜,前方有个吧台,除此之外,就只有林喻坐着的这个沙发,和面前的一个钻石形状的矮桌几。
这里的隔音极好,包厢门一关,几乎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和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
叶星哲进屋后,直接奔着酒柜而去,看都没看就从里面取出两瓶红酒,又在吧台上拿了两只杯子坐了过来。
这酒已经放我这里好长时间了,特意等你来才开封。
叶星哲一来就把侍应生赶了出去,如今正亲力亲为的拔开瓶塞,将鼻子凑到瓶口,深吸了一口来自于红酒的香气。
林喻不爱喝酒,也完全不知道他即将要尝到的,是世界上最名贵的顶级葡萄酒之一。
这种酒每年的产量极少,年份好的更是可遇不可求,国内外怕是都找不到几瓶,而这其中一瓶,此刻就摆在他的面前。
叶星哲将两只高脚杯各自倒满三分之一,递给了林喻一杯。
林喻接过后,浅抿了一小口
他虽然没有什么品尝红酒的经验,然而此酒的过人之处,即便是他这个外门汉都能品的出来。
入口细腻光滑,酒香醇厚,片刻之后,味道更加丰富,口腔中盈满淡淡的香气,令人回味无穷。
怎么,不好喝吗?叶星哲见他只喝了一口就将杯子放下,不解的问。
林喻摇摇头:很好喝,但我身上有伤,喝酒会影响伤口愈合。
他可真是个天才,居然想到了这么一个绝妙的借口。
既不用担心因自己酒量不佳让对方起疑,又不用怕红酒后劲大,喝太多会喝醉。
叶星哲听完,也跟着放下手里的杯子,然而他的下一个举动却吓得林喻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
刚才车上没看清,现在再给我看一眼你的伤口呗。
他说完就要弯腰去掀林喻的裤腿。
林喻吓得脸色一白,立马往另一边挪了十几公分,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行,医生说伤口不能见光,你还是别看了。
叶星哲皱眉沉思了一会,说:好吧,不看就不看。
林喻松了口气。
叶星哲懒懒的往后一躺,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指尖有节奏的敲打了几下,盯着林喻的后脑勺,立马又问了他另一个问题:对了,你养的那条狗怎么样了?
狗?
什么狗?
我没养狗啊。林喻天真的眨了眨眼睛。
我是说贺东隅!叶星哲以为他是故意装傻,你可千万要相信我,那天是我状态不好才会输给他,不然一定打的他落花流水!
林喻表面上点头说相信他,心里想的却是
你可省省吧。
人家贺东隅可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你永远也不可能赢过一个自带主角光环的人。
他毕竟参加过那么多大大小小的篮球比赛,实战经验丰富,偶尔输他一两次也不丢人。林喻好心安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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