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根本没在看剧,而是用余光偷偷看着裴临并用心读秒。电影演了什么他完全不在乎。
规律是,每隔十秒,裴临会吃一颗爆米花后,再不紧不慢拿下一颗。
所以只要他想,他可以制造无数次“手指的碰触”,甚至,干脆“捕捉”。
直接捉住他,十指紧扣。这种事他在梦里妄想过多次。好不容易,真实触手可及的地方,他等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到他来主动找他约会,捉一下应该是被默许。
霍修珣闭上眼睛。
大概与妄想的唯一的不同,就是妄想中坐在他的身边的那一个,应该是成年的裴教授。
金丝边眼镜一脸的冷淡样,余光嫌弃地瞧着他,黑色衬衫的扣子没扣好。
而同样成年的他,则会暗下满心阴暗的欲望,从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一路摸上去,手臂,腰身,然后越发接近锁骨下若隐若现裸露的肌肤……
突然间,手指一僵。
在他捕捉对方之前,竟然先被捕捉了。手指在爆米花桶里毫无防备被握住。
咚咚,咚咚。
霍修珣略微耳鸣,动不了。
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明明他那么擅长妄想,却竟然从来没有演绎裴临主动握上来的戏码。
有些事情,他一直是不敢妄想的。一如多年来,他想过那么多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的事情,却一直有一个领域从来不曾染指。
那个空白的区域,叫做“校园生活”。
他从来没有一次做白日梦,内容是回到童年重新来过,跟裴临一起再上一次学。
或许这一次,他们会成为同桌,裴临会在乎他、会正眼看他。给他拧汽水、给他包书壳、帮他写作业、带他做实验,把许多朋友介绍给他。
他不敢想,因为他亲历过那段时光。
他知道不可能。他有再强的心脏,也做不到无视那些积年累月的苦涩和不甘心,在那片荒芜的盐碱地上妄想着生根发芽。
交握的手指,传来浅浅的脉搏。
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反而是他最不敢奢望的,一点一点成了真。他甚至都没反应过来,裴临就给了他一个安稳的校园时光,给了他被看到的喜悦,被偏爱的甜蜜,友情、尊严,甚至青涩年岁里一次像模像样的约会。
正想着,手被拿了起来。
黑暗的电影院中,裴临就着他的手指,理所当然吃了一口他指尖的焦糖米花。
“………………”
荧幕里,敌军的太空堡垒终于被核弹炸毁了,天空升起巨大蘑菇云。
霍修珣咬紧牙关。
他到底是跟谁学的?!
……
作为一个上辈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木头人,裴临也是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好像是有点无师自通的天赋。
这种转变十分神奇。
枉费他曾经当了一辈子的淡漠无趣之人,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会”。
所以曾经的自己,完全是在压抑自己的天性是吗?
本来,裴临翻书查“应该怎么约会”的时候,还觉得任重道远。书里别人的千层套路招数实在是太诡计多端了,他这种一本正经的人肯定学不来。
万万没想到,这种“学不来”的认知,从今天约会的第一秒钟,当seth走到他面前时,就荡然无存。
因为,很可爱……
霍修珣在约会的日子,居然难得没有穿他那些花里胡哨品位的大红大绿撞色卫衣,而是一脸并不情愿的样子,乖乖穿了一件裴临给他买的毛衣。
那件毛衣是纯羊绒,温和而顺眼的米白色,搭配上明媚温暖的阳光,把霍修珣整个人自带的凌厉的气势削弱了不少。反而显得异常柔软温暖,活像一只懒懒的冬眠刚醒、在暖洋洋的春天从树洞里探出头的毛茸茸小动物。
偏偏这毛衣还带个兜帽,像个尾巴一动一动。
导致裴临一路走在他身边,一路都在陷入一个巨大的哲学悖论——他现在很确定、非常笃定一件事,那就是当人类被可爱事物蛊到的时候,绝对是本能性地,忍不住想要去动手动脚的去摸摸的。
真的,异常强烈的冲动。
也就幸亏他还是个理性人,还能尽力把罪恶之手摁在兜里,并在脸上保持虚假的淡定。
一步,想rua。
两步,非常想rua。
满脑子都是到底有什么借口能伸手rua一下,又有什么借口,能把他整个人都rua了。是不是可以强行rua。管他生不生气挣不挣扎呢。裴临甚至觉得,这种“先薅一把再说”的念头,也不能全怪自己。
毕竟,大街上擦肩而过的那么多人,都多少露出了“他怎么那么可爱”的神情。
当seth不是以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冰冷样子示人的时候,就是超级可爱啊。谁又会不觉得他是一只毫无防备的白色小动物,谁又会不想伸手薅一把他身上的白茸茸?
这是人之常情。
然而哲学悖论却是——如果想摸心动之物是人之常情,那为什么这么多年,seth几乎从没伸手薅过他?
裴临忍不住看了霍修珣一眼。
好像每一次,当他觉得霍修珣其实是个特别正常的普通人时,就又能重新发现这人反人性的点。
是,你可以说他严肃深沉、审慎克制。但在诱惑面前,他一个前·么得感情的国家公务员都已经时刻快要克制不住罪恶之手了。“业绩累累”的犯罪分子倒是克制得非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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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是,每隔十秒,裴临会吃一颗爆米花后,再不紧不慢拿下一颗。
所以只要他想,他可以制造无数次“手指的碰触”,甚至,干脆“捕捉”。
直接捉住他,十指紧扣。这种事他在梦里妄想过多次。好不容易,真实触手可及的地方,他等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到他来主动找他约会,捉一下应该是被默许。
霍修珣闭上眼睛。
大概与妄想的唯一的不同,就是妄想中坐在他的身边的那一个,应该是成年的裴教授。
金丝边眼镜一脸的冷淡样,余光嫌弃地瞧着他,黑色衬衫的扣子没扣好。
而同样成年的他,则会暗下满心阴暗的欲望,从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一路摸上去,手臂,腰身,然后越发接近锁骨下若隐若现裸露的肌肤……
突然间,手指一僵。
在他捕捉对方之前,竟然先被捕捉了。手指在爆米花桶里毫无防备被握住。
咚咚,咚咚。
霍修珣略微耳鸣,动不了。
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明明他那么擅长妄想,却竟然从来没有演绎裴临主动握上来的戏码。
有些事情,他一直是不敢妄想的。一如多年来,他想过那么多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的事情,却一直有一个领域从来不曾染指。
那个空白的区域,叫做“校园生活”。
他从来没有一次做白日梦,内容是回到童年重新来过,跟裴临一起再上一次学。
或许这一次,他们会成为同桌,裴临会在乎他、会正眼看他。给他拧汽水、给他包书壳、帮他写作业、带他做实验,把许多朋友介绍给他。
他不敢想,因为他亲历过那段时光。
他知道不可能。他有再强的心脏,也做不到无视那些积年累月的苦涩和不甘心,在那片荒芜的盐碱地上妄想着生根发芽。
交握的手指,传来浅浅的脉搏。
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反而是他最不敢奢望的,一点一点成了真。他甚至都没反应过来,裴临就给了他一个安稳的校园时光,给了他被看到的喜悦,被偏爱的甜蜜,友情、尊严,甚至青涩年岁里一次像模像样的约会。
正想着,手被拿了起来。
黑暗的电影院中,裴临就着他的手指,理所当然吃了一口他指尖的焦糖米花。
“………………”
荧幕里,敌军的太空堡垒终于被核弹炸毁了,天空升起巨大蘑菇云。
霍修珣咬紧牙关。
他到底是跟谁学的?!
……
作为一个上辈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木头人,裴临也是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好像是有点无师自通的天赋。
这种转变十分神奇。
枉费他曾经当了一辈子的淡漠无趣之人,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会”。
所以曾经的自己,完全是在压抑自己的天性是吗?
本来,裴临翻书查“应该怎么约会”的时候,还觉得任重道远。书里别人的千层套路招数实在是太诡计多端了,他这种一本正经的人肯定学不来。
万万没想到,这种“学不来”的认知,从今天约会的第一秒钟,当seth走到他面前时,就荡然无存。
因为,很可爱……
霍修珣在约会的日子,居然难得没有穿他那些花里胡哨品位的大红大绿撞色卫衣,而是一脸并不情愿的样子,乖乖穿了一件裴临给他买的毛衣。
那件毛衣是纯羊绒,温和而顺眼的米白色,搭配上明媚温暖的阳光,把霍修珣整个人自带的凌厉的气势削弱了不少。反而显得异常柔软温暖,活像一只懒懒的冬眠刚醒、在暖洋洋的春天从树洞里探出头的毛茸茸小动物。
偏偏这毛衣还带个兜帽,像个尾巴一动一动。
导致裴临一路走在他身边,一路都在陷入一个巨大的哲学悖论——他现在很确定、非常笃定一件事,那就是当人类被可爱事物蛊到的时候,绝对是本能性地,忍不住想要去动手动脚的去摸摸的。
真的,异常强烈的冲动。
也就幸亏他还是个理性人,还能尽力把罪恶之手摁在兜里,并在脸上保持虚假的淡定。
一步,想rua。
两步,非常想rua。
满脑子都是到底有什么借口能伸手rua一下,又有什么借口,能把他整个人都rua了。是不是可以强行rua。管他生不生气挣不挣扎呢。裴临甚至觉得,这种“先薅一把再说”的念头,也不能全怪自己。
毕竟,大街上擦肩而过的那么多人,都多少露出了“他怎么那么可爱”的神情。
当seth不是以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冰冷样子示人的时候,就是超级可爱啊。谁又会不觉得他是一只毫无防备的白色小动物,谁又会不想伸手薅一把他身上的白茸茸?
这是人之常情。
然而哲学悖论却是——如果想摸心动之物是人之常情,那为什么这么多年,seth几乎从没伸手薅过他?
裴临忍不住看了霍修珣一眼。
好像每一次,当他觉得霍修珣其实是个特别正常的普通人时,就又能重新发现这人反人性的点。
是,你可以说他严肃深沉、审慎克制。但在诱惑面前,他一个前·么得感情的国家公务员都已经时刻快要克制不住罪恶之手了。“业绩累累”的犯罪分子倒是克制得非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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