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碰瓷鸵鸟 作者:舟千海
分卷阅读32
两个人也都处于单身阶段,按照正常套路来说,倘若竹马主动出击,那青梅一方通常不会拒绝和这位竹马联络感情。当然了,如果郎有情妹有意,事情的发展最好也会像小说或者偶像剧里那样,两个人在一起玩着玩着就谈起了恋爱游戏,尽管途中也会巧遇几个甲乙丙丁的路人来出来搅局捣乱,但不管怎么说,故事的结尾一定是happy ending,男主和女主一定会跨越重重障碍,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罗砚林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鼻涕再次不可抑制的飞出去老远,就算她霸占了故事里的青梅角色,她也要做个脑回路异常的青梅,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青梅。她皱着眉头仔细琢磨琢磨个中原因,总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于帅的行为举止处处透着一股精心,透着一股殷勤。如果说她是个绝世美女,罗砚林认为故事这样发展起来倒还说的过去,但是自己明明就是个普通人家毫无特色的柴火妞儿,于帅究竟是看上她哪了呢?
古语有云:“无事献殷勤者,非奸即盗”,她先不管于帅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总之她对于帅是没什么感觉,于帅给人的感觉太谦和太礼貌,罗砚林和他在一起,浑身都觉出一股不自然的不自在。她不想重新了解他,也不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倘若以后于帅再跟她联系,她一定要跟于帅说清楚。
罗砚林歪倒在沙发上,给白斯洋发了一条消息过去:“小白,那谁走了,你在哪啊快回来~”
白斯洋看了一眼手机,嘴角弯了弯,想不到那个于帅这么快就走了,他还以为那人会多待一些时候。他推了推趴在桌子上的甄坚,对方睡得好像一条死狗。
甄坚的酒品算不上太差,半醉的时候喜欢唠唠叨叨的找人聊天吐口水,等到完全醉了,又是一副不省人事的乖巧。白斯洋从他的裤兜里摸出钱包结了账,叫了一辆出租车,就把醉汉甄坚送回了家去。
甄坚是本地人,本来他和白斯洋是在网上认识的,没想到两人聊着聊着,才发现对方都是那种从小就不爱学习并且浑身带了一股艺术细菌的人。两个人惺惺相惜,从网友发展成了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又从朋友变成了大学同学。
白斯洋想起他和甄坚的过去,总是不得不感叹人和人之间这种奇妙的相识,他一共才活了二十多个年头,等到快放寒假的时候,才算真正满了二十一周岁。
甄坚是个不小的大块头,他人比白斯洋还要高些,浑身硬邦邦的肌肉堪比健身房的健身教练。
白斯洋好不容易把他驾回了甄坚的家里,累的就像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他活动活动酸麻的臂膀,披星戴月的回了家。
罗砚林正对着一桌子川菜犯难,白斯洋就回来了。她招了招手:“小白,再吃点儿吗?有好多菜都没动。”
白斯洋疲惫地摆摆手:“不了”,他边说边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罗砚林不做二次推销,只是无所事事的扯起咸蛋:“没想到川菜还有引不起我胃口的一天,于帅走了之后,我把剩下的半碗馄饨热热吃了。”
白斯洋放在门把手上的手蓦地一顿,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感觉,他随口“哦”了一声,就用一道门把罗砚林隔绝在了外面。
罗砚林看看白斯洋紧闭的房门,动手收拾起饭桌来。
白斯洋躺在床上,脑袋枕着交叉的手臂,呆呆望着发黄的天花板出神。
他对罗砚林嘴里的川菜并不太感兴趣,只是觉得自己脑子里好像突然长了个大大的气泡,而气泡一直在反复咀嚼那句“半碗馄饨”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不就是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简单组合,至于让他翻来覆去的雕琢个没完吗?罗砚林可能出于恋旧情怀,所以在一众色、香、味俱全的川菜面前,才会对那碗馄饨情有独钟。
白斯洋不想被这屁大点儿事搅得心神不宁,他坐起身来,从小矮柜上抄起纸笔,要下笔的瞬间,又不知道要画什么才好。
他烦躁地捋了下头发,打开房门:“砚林姐,你吃药了吗?”
罗砚林从电脑后面抬起脸来,透着防蓝光的镜片给了对方一个十分茫然的表情:“没吃,家里的药早都过期了,吃了我会死的更快的。”
白斯洋重重叹了口气,在厨房里找到了自己买的那盒白加黑,递到罗砚林眼前:“新买的,没过期。”
☆、新宠
罗砚林好久不感冒,这次终于来了个大爆发。连着吃了四五天的白加黑,她的病才逐渐好起来。
以前上学的时候,罗砚林但凡晚上想好好用功背背书,不管是和浓茶还是喝苦咖啡,都不能阻挡瞌睡虫的侵袭。但是现在吃了一片睡的香的黑片,精神却是振奋的不行不行的,罗砚林调整了一下字体的大小,继续码起字来。这阵子点击率虽然也不是很高,但稀稀落落好歹收到了几个零星回复,罗砚林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这次说什么也要坚持一下。
白斯洋半夜被热醒,打算冲个澡再睡觉,谁知道经过罗砚林的房门时,发现门缝里有灯光透出来。他也没太往心里去,只当罗砚林是忘记关灯而已。
罗砚林揉揉干涩的双眼,总算又完成了几大千字。自打开始写推理小说之后,她有的时候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里会有很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梦的背景也是一会儿在现代,一会儿又穿越到古代。她偶尔会以旁观者的角度去观看自己的梦境,但大部分时候罗砚林都会置身其中。
在梦里,她有时候会遇上自己小说里面的角色,有时候也有遇到一些完全不认识的人。如果恰好她遇到的这个陌生人还是个厉害角色的话,大脑深处通常都会警告她,要她在醒来的时候赶紧把这个人物给记录下来。
罗砚林通常在醒来的第一瞬间,就会忘掉梦的二分之一,而如果不是刻意去回味梦的内容,又会再忘掉另外的二分之一,每每把梦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罗砚林都会捶胸顿足的懊悔不已。如果她不懒惰,能在睡醒的第一时间就把梦境记录下来,就成为了她的奋斗目标。
罗砚林这天夜里吃了一片感冒药,好不容易有了睡意,于是一头栽倒在床上,她迷迷糊糊间打了个小盹儿,做了一个有关密室逃脱之类的刺激梦,结果咂摸着嘴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是半夜十一点整,这梦短小而精悍,全程像个微电影,一共也才用了三十分钟不到的时间。
她在一片漆黑中睁眼醒了醒盹儿,稍微理了理思路,就打开了电脑。等到完全记录完整个案件的时候,文档写了十几页,时间也过去了快两个小时。
罗砚林越发觉得自己脑子十分清醒,也不知道是不是进行完脑力活动之后人就很容易饿,她揉揉肚子,打算去找点吃的。
有了过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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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也都处于单身阶段,按照正常套路来说,倘若竹马主动出击,那青梅一方通常不会拒绝和这位竹马联络感情。当然了,如果郎有情妹有意,事情的发展最好也会像小说或者偶像剧里那样,两个人在一起玩着玩着就谈起了恋爱游戏,尽管途中也会巧遇几个甲乙丙丁的路人来出来搅局捣乱,但不管怎么说,故事的结尾一定是happy ending,男主和女主一定会跨越重重障碍,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罗砚林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鼻涕再次不可抑制的飞出去老远,就算她霸占了故事里的青梅角色,她也要做个脑回路异常的青梅,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青梅。她皱着眉头仔细琢磨琢磨个中原因,总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于帅的行为举止处处透着一股精心,透着一股殷勤。如果说她是个绝世美女,罗砚林认为故事这样发展起来倒还说的过去,但是自己明明就是个普通人家毫无特色的柴火妞儿,于帅究竟是看上她哪了呢?
古语有云:“无事献殷勤者,非奸即盗”,她先不管于帅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总之她对于帅是没什么感觉,于帅给人的感觉太谦和太礼貌,罗砚林和他在一起,浑身都觉出一股不自然的不自在。她不想重新了解他,也不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倘若以后于帅再跟她联系,她一定要跟于帅说清楚。
罗砚林歪倒在沙发上,给白斯洋发了一条消息过去:“小白,那谁走了,你在哪啊快回来~”
白斯洋看了一眼手机,嘴角弯了弯,想不到那个于帅这么快就走了,他还以为那人会多待一些时候。他推了推趴在桌子上的甄坚,对方睡得好像一条死狗。
甄坚的酒品算不上太差,半醉的时候喜欢唠唠叨叨的找人聊天吐口水,等到完全醉了,又是一副不省人事的乖巧。白斯洋从他的裤兜里摸出钱包结了账,叫了一辆出租车,就把醉汉甄坚送回了家去。
甄坚是本地人,本来他和白斯洋是在网上认识的,没想到两人聊着聊着,才发现对方都是那种从小就不爱学习并且浑身带了一股艺术细菌的人。两个人惺惺相惜,从网友发展成了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又从朋友变成了大学同学。
白斯洋想起他和甄坚的过去,总是不得不感叹人和人之间这种奇妙的相识,他一共才活了二十多个年头,等到快放寒假的时候,才算真正满了二十一周岁。
甄坚是个不小的大块头,他人比白斯洋还要高些,浑身硬邦邦的肌肉堪比健身房的健身教练。
白斯洋好不容易把他驾回了甄坚的家里,累的就像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他活动活动酸麻的臂膀,披星戴月的回了家。
罗砚林正对着一桌子川菜犯难,白斯洋就回来了。她招了招手:“小白,再吃点儿吗?有好多菜都没动。”
白斯洋疲惫地摆摆手:“不了”,他边说边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罗砚林不做二次推销,只是无所事事的扯起咸蛋:“没想到川菜还有引不起我胃口的一天,于帅走了之后,我把剩下的半碗馄饨热热吃了。”
白斯洋放在门把手上的手蓦地一顿,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感觉,他随口“哦”了一声,就用一道门把罗砚林隔绝在了外面。
罗砚林看看白斯洋紧闭的房门,动手收拾起饭桌来。
白斯洋躺在床上,脑袋枕着交叉的手臂,呆呆望着发黄的天花板出神。
他对罗砚林嘴里的川菜并不太感兴趣,只是觉得自己脑子里好像突然长了个大大的气泡,而气泡一直在反复咀嚼那句“半碗馄饨”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不就是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简单组合,至于让他翻来覆去的雕琢个没完吗?罗砚林可能出于恋旧情怀,所以在一众色、香、味俱全的川菜面前,才会对那碗馄饨情有独钟。
白斯洋不想被这屁大点儿事搅得心神不宁,他坐起身来,从小矮柜上抄起纸笔,要下笔的瞬间,又不知道要画什么才好。
他烦躁地捋了下头发,打开房门:“砚林姐,你吃药了吗?”
罗砚林从电脑后面抬起脸来,透着防蓝光的镜片给了对方一个十分茫然的表情:“没吃,家里的药早都过期了,吃了我会死的更快的。”
白斯洋重重叹了口气,在厨房里找到了自己买的那盒白加黑,递到罗砚林眼前:“新买的,没过期。”
☆、新宠
罗砚林好久不感冒,这次终于来了个大爆发。连着吃了四五天的白加黑,她的病才逐渐好起来。
以前上学的时候,罗砚林但凡晚上想好好用功背背书,不管是和浓茶还是喝苦咖啡,都不能阻挡瞌睡虫的侵袭。但是现在吃了一片睡的香的黑片,精神却是振奋的不行不行的,罗砚林调整了一下字体的大小,继续码起字来。这阵子点击率虽然也不是很高,但稀稀落落好歹收到了几个零星回复,罗砚林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这次说什么也要坚持一下。
白斯洋半夜被热醒,打算冲个澡再睡觉,谁知道经过罗砚林的房门时,发现门缝里有灯光透出来。他也没太往心里去,只当罗砚林是忘记关灯而已。
罗砚林揉揉干涩的双眼,总算又完成了几大千字。自打开始写推理小说之后,她有的时候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里会有很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梦的背景也是一会儿在现代,一会儿又穿越到古代。她偶尔会以旁观者的角度去观看自己的梦境,但大部分时候罗砚林都会置身其中。
在梦里,她有时候会遇上自己小说里面的角色,有时候也有遇到一些完全不认识的人。如果恰好她遇到的这个陌生人还是个厉害角色的话,大脑深处通常都会警告她,要她在醒来的时候赶紧把这个人物给记录下来。
罗砚林通常在醒来的第一瞬间,就会忘掉梦的二分之一,而如果不是刻意去回味梦的内容,又会再忘掉另外的二分之一,每每把梦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罗砚林都会捶胸顿足的懊悔不已。如果她不懒惰,能在睡醒的第一时间就把梦境记录下来,就成为了她的奋斗目标。
罗砚林这天夜里吃了一片感冒药,好不容易有了睡意,于是一头栽倒在床上,她迷迷糊糊间打了个小盹儿,做了一个有关密室逃脱之类的刺激梦,结果咂摸着嘴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是半夜十一点整,这梦短小而精悍,全程像个微电影,一共也才用了三十分钟不到的时间。
她在一片漆黑中睁眼醒了醒盹儿,稍微理了理思路,就打开了电脑。等到完全记录完整个案件的时候,文档写了十几页,时间也过去了快两个小时。
罗砚林越发觉得自己脑子十分清醒,也不知道是不是进行完脑力活动之后人就很容易饿,她揉揉肚子,打算去找点吃的。
有了过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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