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风雪渐歇,入眼处尽是白皑皑一片。苍茫大山上,偶有不畏严寒的动物穿梭其间,似在觅食,给这单调的雪景平添了几分生气。
庙内余烬犹在,只是已挡不住雪后寒意的侵袭。
彻夜未眠的人们并没有多少睡意,他们的目光都落在那个闭目养神的书生身上,不曾离开。
左明丘见时候不早,起身来到妇人身旁,恭敬施礼道:“夫人,天色不早,我们该上路了。”
妇人微微点头,却把手中婴孩交给老仆,施施然来到李默书面前,道了个万福,又拔下头上玉簪,献到李默书眼前,说道:“昨夜多谢先生出手相救,贱妾身无长物,只这玉簪是先夫所赠,还值些银钱。我知先生是神仙中人,看不上这些腌臜之物,贱妾只想表些心意,还请先生笑纳。”
李默书自幼在将军府中长大,见识自是不凡,一眼便知这玉簪不是便宜之物。
妇人并不美艳,但眉眼轮廓十分雍容,举止端庄大方。于这落难之时,也不见丝毫慌乱,出身恐怕不凡。
这等人物,身边却有妖魔相随,倒是勾起了李默书的好奇心。
李默书接过玉簪道:“夫人的心意,李某收下便是。敢问夫人一行打算去往何处?”
左明丘一惊,正待阻止,却听妇人直接道:“先夫遭奸人陷害,我们孤儿寡母亦被人追杀。无奈之下,我等欲借道陈国,南下允国投亲。”
李默书笑道:“巧了,李某也去陈国,不如我们同行如何?”
妇人道:“先生愿与我等同行,自是贱妾的荣幸。”
就这样,李默书加入了这一行,并把黑马让给妇人骑行。
山路崎岖,又加上积雪深厚,行路自是难上加难。纵是武林高手,也不可能时时以轻身功法行路,所以行进速度十分缓慢。
李默书踏雪而行,却不留痕迹,看得司马衡等人心中啧啧称奇。
午后小憩,李默书于树下打坐。不消片刻,竟有几只松鼠从雪白中探出脑袋,跳落李默书肩头,在他身上盘桓不去。
左明丘诧异道:“李先生明明在那,可为何给我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他便是这山间树木,林中深雪。松鼠最是畏人,竟与他如此亲近!”
司马衡道:“我等武人修己身,但听说仙家修道法,道法自然,与天地最是契合。李先生既至武道尽头,恐怕已入了仙家门径。嘿,常说这世上有仙,却太过缥缈,没想到我等竟能亲见,也算是一段缘法了。你我自恃武艺超群,却不及凌夫人万一。李先生若想对我们不利,便是百十个司马衡在此,又有何用?”
左明丘深以为然。
消了戒心,如此行了两日,大家渐渐熟稔起来。
司马衡等人慢慢发现,除了那一身恐怖修为令人敬畏,李默书还真就如书生般儒雅随和,毫无架子。有人壮着胆子向他请教武学,他也一一解答,并无半点不耐。
而李默书也将这群人的来龙去脉,摸了个七七八八。
凌夫人是武朝镇国大将军凌云的续弦,月前,武朝隆逸皇帝一道诏书,以万寿节之名将凌云从边疆召回。谁知庆典之上,隆逸皇帝突发杀机,以通敌之名将凌云拿下。
与此同时,数千禁军将镇国将军府围个水泄不通。一场屠杀,镇国将军府血流成河。除了眼前这三人,将军府上下四百余口无一生还。
说起这镇国大将军凌云,那也是传奇人物。
十五岁入行伍,随其父镇守北疆,抵御北方蛮族,立下无数功勋,三十二岁便封了镇国大将军,统领三十万大军。
当然,代价是巨大的,其父其兄以及原配妻子皆死于阵上。便是他自己,也是数次死里逃生,可以说是满门忠烈。
凌云不仅在军中,在百姓之中也有巨大威望。在这风雨飘摇的大武朝中,他是定海神针般的存在。
而今诸侯并起,晋室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忌惮凌云的三十万大军才不敢轻举妄动。如今凌云一去,晋室再无顾忌,怕是要天下大乱了。
且说老仆护着凌夫人来到千金镖局,大当家段千帆想也不想便接下此镖。段千帆也是一方豪杰,哪里不知这是最后一镖,于是连夜遣散了千金镖局,只留数十精锐高手护镖。三大镖局之一的千金镖局,一夜消散。
只可惜,段千帆还是低估了晋室的决心。他没想到前来追杀这孤儿寡母的,竟是天下第一的傅青虹。
段千帆亦是宗师高手,但哪里是傅青虹的对手?好在关键时刻,司马衡杀到,才保下这孤儿寡母。
与云山论剑的其他宗师不同,司马衡出身行伍,但天赋异禀,于杀敌之时自悟秋风刀法,修为一日千里,不到二十五岁便入了一品。
他与凌云年龄相仿,惺惺相惜,对他最是敬重。
知道凌云遭逢大难,司马衡自不会袖手旁观。
奈何傅青虹修为日益精进,距离天境已经不远,司马衡虽能勉力支撑,却也不是对手。
于是段千帆当机立断,带领千金镖局二十多名高手舍命断后,才让司马衡一行逃了出来。
李默书听了也是敬佩不已,江湖儿女多豪情,千金镖局取一诺千金之意,段千帆及镖局众人舍身取义,只为守护自己心中的道义。
据左明丘说,段千帆只取了一个铜板,大笑道,没有凌将军这些年在塞外浴血奋战,哪有他们在江湖上肆意快活,但生意归生意,他也得向兄弟们交代,这枚铜板就当报酬了。
这些时日只顾逃亡,连兄弟之情也来不及追忆。此时说起,左明丘忍不住潸然泪下。
司马衡敬道:“段兄是条汉子,待我刀法大成,必斩傅狗狗头,祭奠段兄!”
李默书没有接话,他的立场眼界与司马衡等人不同,不会参与进去。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留下剑谱的前辈为了道,引天地灵气入体而死;自己为了证道,散去多年苦修内力,皆是如此。
他虽敬佩段千帆,但不至于替他报仇。
只要他愿意,去金銮殿上斩了隆逸皇帝也不是不可以,但那又如何?
斩了隆逸,还有隆二、隆三,天下依旧会大乱。
天下事,让天下人去解决。他已超脱,不必为此烦恼。
相比之下,他更关心的是那个老仆。
凌家遭受灭门之灾,他们三人却能逃出生天,这本就不寻常。
却在这时,老仆佝偻着身子走了过来。
他朝李默书一揖到地,说道:“老朽有些话,想与先生单独谈谈,可否请先生移步一叙?”
李默书倒是有些意外,便与老仆来到无人处。
二人都没有开口,而是相互打量起来。显然这一路上,二人早已心照不宣。
终于,老仆缓缓开口道:“老朽雪寐,是一只犬妖。敢问先生同行,是否为了老朽?”
李默书笑道:“也不全是,李某确实要去陈国。”
“先生既要斩妖除魔,却为何迟迟不动手?”老仆问道。
李默书道:“因为我不确定你的目的,你若真要害人,想必不至于等到现在。所以,我在等你来找我。”
老仆目中精芒一闪而过,怅然道:“先生那夜一剑断风雪,原来也是给老朽看的。不过先生与别的仙人,的确不同。”
李默书好奇道:“哦?有何不同?”
“老朽以往遇见仙人,不问青红皂白便喊着斩妖除魔。也幸得老朽有些逃命手段,否则早成了剑下亡魂。”老仆道。
李默书道:“我对妖怪并无偏见。与妖怪相比,也许人心险恶的多。可你将这些凡人卷进来,又作何解释?”
老仆一声叹息,忽地摇身一变,竟是化作一只一人长的巨犬。巨犬身上伤痕累累,看上去随时就要倒下。
有不知年月的老伤,也有狰狞可怖的新伤。
这巨犬显然就是老仆的本体,只是他化成人形时,以障眼法掩去了伤势。
李默书意外道:“这是怎么回事?”
巨犬口吐人言道:“那夜最惨烈一战,其实发生在我这边。将军幼子是九世善人,身具大缘法,妖魔食之可增千年修为。世人皆以为凌云之死是晋室操控,其实是妖人看上将军幼子了。那夜我勉强护着夫人离开,身受重伤,实在无力再送她出城,只得找到千金镖局。司马衡的出现,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李默书想不到还有这般缘由,只是想让他相信,自不会这般容易,便问道:“将军幼子既是九世善人,你近水楼台,竟就此放过?”
巨犬道:“五世前,我还是一条土狗。也是前几日那般大雪之夜,我饥寒交迫,差点冻死街头,是他给了我一碗肉饭,才让我活了过来,并给我赐名雪寐。后来机缘巧合下,我修炼有成,化成人形,第一件事便是来报恩。他许我一饭之恩,我护他三生三世。这一世,便是第三世。这一世之后,他便可脱去凡胎,自证为仙!”
李默书沉默下来,他口中说着对妖怪并无偏见,但一直以来读的杂谈之中,对妖魔鬼怪之流大多贬低,印象其实不太好的。
却没想到,第一次碰上妖怪,竟这般忠肝义胆。
一饭之恩,守护三世!
便是人类,能做到的又有几个?
他游历江湖,见多了以怨报德,农夫与蛇的故事,却不想这等温情一幕竟发生在妖怪身上,着实令人唏嘘。
只是这终究是一面之词,李默书自不会全信。
巨犬似是知他所想,开口道:“我知这是一面之词,难以取信。先生若要斩我,在此斩了便是。我只求先生能护凌家母子一行,至死难忘。”
李默书笑道:“你也不必激我,李某行事但求问心无愧,杀人时也从不手软。你之言辞虽不可尽信,却也有可信之处。若如你所说,那妖邪定不会罢休,此一路山高水长,等他来便是。”
庙内余烬犹在,只是已挡不住雪后寒意的侵袭。
彻夜未眠的人们并没有多少睡意,他们的目光都落在那个闭目养神的书生身上,不曾离开。
左明丘见时候不早,起身来到妇人身旁,恭敬施礼道:“夫人,天色不早,我们该上路了。”
妇人微微点头,却把手中婴孩交给老仆,施施然来到李默书面前,道了个万福,又拔下头上玉簪,献到李默书眼前,说道:“昨夜多谢先生出手相救,贱妾身无长物,只这玉簪是先夫所赠,还值些银钱。我知先生是神仙中人,看不上这些腌臜之物,贱妾只想表些心意,还请先生笑纳。”
李默书自幼在将军府中长大,见识自是不凡,一眼便知这玉簪不是便宜之物。
妇人并不美艳,但眉眼轮廓十分雍容,举止端庄大方。于这落难之时,也不见丝毫慌乱,出身恐怕不凡。
这等人物,身边却有妖魔相随,倒是勾起了李默书的好奇心。
李默书接过玉簪道:“夫人的心意,李某收下便是。敢问夫人一行打算去往何处?”
左明丘一惊,正待阻止,却听妇人直接道:“先夫遭奸人陷害,我们孤儿寡母亦被人追杀。无奈之下,我等欲借道陈国,南下允国投亲。”
李默书笑道:“巧了,李某也去陈国,不如我们同行如何?”
妇人道:“先生愿与我等同行,自是贱妾的荣幸。”
就这样,李默书加入了这一行,并把黑马让给妇人骑行。
山路崎岖,又加上积雪深厚,行路自是难上加难。纵是武林高手,也不可能时时以轻身功法行路,所以行进速度十分缓慢。
李默书踏雪而行,却不留痕迹,看得司马衡等人心中啧啧称奇。
午后小憩,李默书于树下打坐。不消片刻,竟有几只松鼠从雪白中探出脑袋,跳落李默书肩头,在他身上盘桓不去。
左明丘诧异道:“李先生明明在那,可为何给我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他便是这山间树木,林中深雪。松鼠最是畏人,竟与他如此亲近!”
司马衡道:“我等武人修己身,但听说仙家修道法,道法自然,与天地最是契合。李先生既至武道尽头,恐怕已入了仙家门径。嘿,常说这世上有仙,却太过缥缈,没想到我等竟能亲见,也算是一段缘法了。你我自恃武艺超群,却不及凌夫人万一。李先生若想对我们不利,便是百十个司马衡在此,又有何用?”
左明丘深以为然。
消了戒心,如此行了两日,大家渐渐熟稔起来。
司马衡等人慢慢发现,除了那一身恐怖修为令人敬畏,李默书还真就如书生般儒雅随和,毫无架子。有人壮着胆子向他请教武学,他也一一解答,并无半点不耐。
而李默书也将这群人的来龙去脉,摸了个七七八八。
凌夫人是武朝镇国大将军凌云的续弦,月前,武朝隆逸皇帝一道诏书,以万寿节之名将凌云从边疆召回。谁知庆典之上,隆逸皇帝突发杀机,以通敌之名将凌云拿下。
与此同时,数千禁军将镇国将军府围个水泄不通。一场屠杀,镇国将军府血流成河。除了眼前这三人,将军府上下四百余口无一生还。
说起这镇国大将军凌云,那也是传奇人物。
十五岁入行伍,随其父镇守北疆,抵御北方蛮族,立下无数功勋,三十二岁便封了镇国大将军,统领三十万大军。
当然,代价是巨大的,其父其兄以及原配妻子皆死于阵上。便是他自己,也是数次死里逃生,可以说是满门忠烈。
凌云不仅在军中,在百姓之中也有巨大威望。在这风雨飘摇的大武朝中,他是定海神针般的存在。
而今诸侯并起,晋室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忌惮凌云的三十万大军才不敢轻举妄动。如今凌云一去,晋室再无顾忌,怕是要天下大乱了。
且说老仆护着凌夫人来到千金镖局,大当家段千帆想也不想便接下此镖。段千帆也是一方豪杰,哪里不知这是最后一镖,于是连夜遣散了千金镖局,只留数十精锐高手护镖。三大镖局之一的千金镖局,一夜消散。
只可惜,段千帆还是低估了晋室的决心。他没想到前来追杀这孤儿寡母的,竟是天下第一的傅青虹。
段千帆亦是宗师高手,但哪里是傅青虹的对手?好在关键时刻,司马衡杀到,才保下这孤儿寡母。
与云山论剑的其他宗师不同,司马衡出身行伍,但天赋异禀,于杀敌之时自悟秋风刀法,修为一日千里,不到二十五岁便入了一品。
他与凌云年龄相仿,惺惺相惜,对他最是敬重。
知道凌云遭逢大难,司马衡自不会袖手旁观。
奈何傅青虹修为日益精进,距离天境已经不远,司马衡虽能勉力支撑,却也不是对手。
于是段千帆当机立断,带领千金镖局二十多名高手舍命断后,才让司马衡一行逃了出来。
李默书听了也是敬佩不已,江湖儿女多豪情,千金镖局取一诺千金之意,段千帆及镖局众人舍身取义,只为守护自己心中的道义。
据左明丘说,段千帆只取了一个铜板,大笑道,没有凌将军这些年在塞外浴血奋战,哪有他们在江湖上肆意快活,但生意归生意,他也得向兄弟们交代,这枚铜板就当报酬了。
这些时日只顾逃亡,连兄弟之情也来不及追忆。此时说起,左明丘忍不住潸然泪下。
司马衡敬道:“段兄是条汉子,待我刀法大成,必斩傅狗狗头,祭奠段兄!”
李默书没有接话,他的立场眼界与司马衡等人不同,不会参与进去。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留下剑谱的前辈为了道,引天地灵气入体而死;自己为了证道,散去多年苦修内力,皆是如此。
他虽敬佩段千帆,但不至于替他报仇。
只要他愿意,去金銮殿上斩了隆逸皇帝也不是不可以,但那又如何?
斩了隆逸,还有隆二、隆三,天下依旧会大乱。
天下事,让天下人去解决。他已超脱,不必为此烦恼。
相比之下,他更关心的是那个老仆。
凌家遭受灭门之灾,他们三人却能逃出生天,这本就不寻常。
却在这时,老仆佝偻着身子走了过来。
他朝李默书一揖到地,说道:“老朽有些话,想与先生单独谈谈,可否请先生移步一叙?”
李默书倒是有些意外,便与老仆来到无人处。
二人都没有开口,而是相互打量起来。显然这一路上,二人早已心照不宣。
终于,老仆缓缓开口道:“老朽雪寐,是一只犬妖。敢问先生同行,是否为了老朽?”
李默书笑道:“也不全是,李某确实要去陈国。”
“先生既要斩妖除魔,却为何迟迟不动手?”老仆问道。
李默书道:“因为我不确定你的目的,你若真要害人,想必不至于等到现在。所以,我在等你来找我。”
老仆目中精芒一闪而过,怅然道:“先生那夜一剑断风雪,原来也是给老朽看的。不过先生与别的仙人,的确不同。”
李默书好奇道:“哦?有何不同?”
“老朽以往遇见仙人,不问青红皂白便喊着斩妖除魔。也幸得老朽有些逃命手段,否则早成了剑下亡魂。”老仆道。
李默书道:“我对妖怪并无偏见。与妖怪相比,也许人心险恶的多。可你将这些凡人卷进来,又作何解释?”
老仆一声叹息,忽地摇身一变,竟是化作一只一人长的巨犬。巨犬身上伤痕累累,看上去随时就要倒下。
有不知年月的老伤,也有狰狞可怖的新伤。
这巨犬显然就是老仆的本体,只是他化成人形时,以障眼法掩去了伤势。
李默书意外道:“这是怎么回事?”
巨犬口吐人言道:“那夜最惨烈一战,其实发生在我这边。将军幼子是九世善人,身具大缘法,妖魔食之可增千年修为。世人皆以为凌云之死是晋室操控,其实是妖人看上将军幼子了。那夜我勉强护着夫人离开,身受重伤,实在无力再送她出城,只得找到千金镖局。司马衡的出现,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李默书想不到还有这般缘由,只是想让他相信,自不会这般容易,便问道:“将军幼子既是九世善人,你近水楼台,竟就此放过?”
巨犬道:“五世前,我还是一条土狗。也是前几日那般大雪之夜,我饥寒交迫,差点冻死街头,是他给了我一碗肉饭,才让我活了过来,并给我赐名雪寐。后来机缘巧合下,我修炼有成,化成人形,第一件事便是来报恩。他许我一饭之恩,我护他三生三世。这一世,便是第三世。这一世之后,他便可脱去凡胎,自证为仙!”
李默书沉默下来,他口中说着对妖怪并无偏见,但一直以来读的杂谈之中,对妖魔鬼怪之流大多贬低,印象其实不太好的。
却没想到,第一次碰上妖怪,竟这般忠肝义胆。
一饭之恩,守护三世!
便是人类,能做到的又有几个?
他游历江湖,见多了以怨报德,农夫与蛇的故事,却不想这等温情一幕竟发生在妖怪身上,着实令人唏嘘。
只是这终究是一面之词,李默书自不会全信。
巨犬似是知他所想,开口道:“我知这是一面之词,难以取信。先生若要斩我,在此斩了便是。我只求先生能护凌家母子一行,至死难忘。”
李默书笑道:“你也不必激我,李某行事但求问心无愧,杀人时也从不手软。你之言辞虽不可尽信,却也有可信之处。若如你所说,那妖邪定不会罢休,此一路山高水长,等他来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