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儿说的有几分道理,老夫千里回援,也算对的起吴三桂了,现在国破家亡,到老了,反正归明也算是认祖归宗了,仲兴你去通知儿郎们打点行装,咱们现在就走。”
马宝叹了口气,他并不蠢,别看自己小儿子说的天花乱坠,他知道其实是这狗东西怕死,但是归附兴朗政权的提议,却打动了已经垂垂老矣的马宝。
永历十四年,清军入滇后,他无奈降清,但内心并不情愿,这从两个儿子起的名字就能看出,老大和老二最后一个字加起来,恰恰就是“兴明”,字里行间就代表着马宝的执念。
当然他也知道,退入深山,山下的伪清主将希福和赵良栋那个狗汉奸断然会出兵追击,不过他也不怕,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大不了就和清军拼个你死我活,杀一个赚一个,杀两个赚一双,也不负他马宝的一世威名。
“父帅英明,三百年前,我皇明太祖皇帝凭借十八骑起事,打的鞑虏抱头鼠窜,仓皇北返,咱们现在还有八百勇士,如何不能恢复我皇明故土?”
见老爹终于点头,马仲英就是大喜,转头又对巴思汉说道:“巴叔你去招呼几个兄弟随小侄到山坡上扒一些清军的衣甲回来。”
“扒衣服?”
巴思克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跟随马宝南征北战二十年,对马家忠心耿耿,但这会真弄不明白自己这个小少主在想什么。
“巴叔,今日一战,鞑子死伤过半,我父又是康熙那个狗东西亲自点名的祸首之一,明日鞑酋希福必定再度攻山,敌众我寡,咱们不乔装打扮一番,哪里走的脱?”
缩头是一刀,伸头可是三千六百刀,不和鞑子玩点阴的,马仲英可不认为就凭八百败兵一定能摆脱清军,必要的伪装还是必须的,左右这大山是越往里面走,树林是越密,大家都打着清军的装束,就算遇到,也能蒙混过关。
“这……好吧!”
巴思克抬眼看了下马宝,见马宝不置可否,只得答应了马仲英的请求,当场点了三十个亲兵和马仲英一起借着月光摸到了双方大战的山坡处。
白天一场大战,清军和周军都损失惨重,山坡上铺满了敌我双方士卒的尸体,收集清军的衣甲,其实并不是难事。
然而山上的周军残部,都是跟随马宝多年的亲兵,哪一个不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汉子,脱死人身上的衣甲对他们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心里负担。
马仲英却不一样,他虽然有前世倒霉蛋的记忆,但说到底骨子里还是个现代人,刚刚下了山坡,就被眼前的惨景骇的脸色苍白,胃里仿佛翻江倒海一般,忍不住不停地干呕起来。
太骇人了,山坡上全都是断了手脚和脑袋的尸体,有的胸口破了好大一块,那丑陋的脏器混着已经干涸的血水淌的到处都是,红的、白的、黑的什么都有。
“少主,你不要紧吧……!”
巴思克有些摸不着头脑,自家的五少爷虽然今年才二十八,可打过的仗海里去了,今天怎地变得和往常不一样了。
“呕……巴叔……我没事,估摸是白天的箭伤还没好利索,你们先忙,我缓一缓。”
马仲英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扶着一根树干,一边不停地呕吐,一边示意巴思克他们先行动手。
“呃……好吧,大家都利索点,别惊动了鞑子。”
巴思克有些不明白,这箭伤和呕吐有什么关联,但他跟随马家十余年,少主虽然跟往常不一样,他却未有疑惑,当下喝令将士们扒起尸身上的衣服来。
良久!
马仲英终于缓过来了,他强忍着已经吐空的肚子里的反酸,硬着头皮弯下腰去,开始跟着那帮亲兵后面在清军尸体上摸索起来。
“巴统领……小的运气真好,这个清兵身上居然还有银子。”
“我这也有。”
“我也搜到了两锭银子。”
清军一路南下,为了鼓舞军中士气,清廷是默认了清军可以在吴周控制的城池纵兵的,再说了,弟兄们出生入死,不就是图这黄白之物?所以入滇的清军身上,身上都是有一些散碎金银。
“……银子?快,巴叔,快去通知我爹,让他多派点人过来,咱们不光要扒衣服,银子也要拿,能拿多少是多少。”
原本还捂着肚子吐个不停地马仲英,精神一振,银子可是好东西啊。
俗话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云南在这个时代,屡次能成为反抗清廷统治的基地,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云南民风剽悍,地形复杂,各地土司结寨自守,对满清残暴的统治很是抗拒。
只不过这些地方土司,大多只在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并没有什么争霸天下的野心,对银钱和粮食却在乎的很。
乌蒙山横亘云贵二省,连绵数千里,山头林立,里面的土司如过江之鲫。
马宝军虽然被伪清重创,可依旧还有八百精锐,自然不会惧怕一般的土司,但要想在这茫茫大山中生存下去,那就少不了要和他们打交道。
怎么打交道?
唯银子和女人也。
经历过后世经济大发展的马仲英深知在任何社会,能用钱能解决的事,都他娘的不算事。
马家军连续奔袭一千余里,财帛早就花的一干二净,现在能补充一点是一点,谁还会在乎这银子是不是在死人身上摸出来的。
差不多一个多时辰左右,马仲英和巴思克等人,在大营前的尸堆中搜集了完好的绿营号衣七百六十四件、硬弓两百三十副,箭矢三千余支,鸟铳七十六把,棉甲四十八件,铁甲七件,此外还有银一千六百余两。
“好了,差不多就行了,咱们就这点人,东西多的话,对咱们行军不利,巴叔,咱回去吧!”
就这一小会,马仲英也在几个清军尸体怀中摸出了两个大约二两的银元宝,眼看天色已经不早,就是招呼巴思克先返回大营,原因就是,再不走的话,马仲英怕摆脱不了清兵的追击。
马宝叹了口气,他并不蠢,别看自己小儿子说的天花乱坠,他知道其实是这狗东西怕死,但是归附兴朗政权的提议,却打动了已经垂垂老矣的马宝。
永历十四年,清军入滇后,他无奈降清,但内心并不情愿,这从两个儿子起的名字就能看出,老大和老二最后一个字加起来,恰恰就是“兴明”,字里行间就代表着马宝的执念。
当然他也知道,退入深山,山下的伪清主将希福和赵良栋那个狗汉奸断然会出兵追击,不过他也不怕,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大不了就和清军拼个你死我活,杀一个赚一个,杀两个赚一双,也不负他马宝的一世威名。
“父帅英明,三百年前,我皇明太祖皇帝凭借十八骑起事,打的鞑虏抱头鼠窜,仓皇北返,咱们现在还有八百勇士,如何不能恢复我皇明故土?”
见老爹终于点头,马仲英就是大喜,转头又对巴思汉说道:“巴叔你去招呼几个兄弟随小侄到山坡上扒一些清军的衣甲回来。”
“扒衣服?”
巴思克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跟随马宝南征北战二十年,对马家忠心耿耿,但这会真弄不明白自己这个小少主在想什么。
“巴叔,今日一战,鞑子死伤过半,我父又是康熙那个狗东西亲自点名的祸首之一,明日鞑酋希福必定再度攻山,敌众我寡,咱们不乔装打扮一番,哪里走的脱?”
缩头是一刀,伸头可是三千六百刀,不和鞑子玩点阴的,马仲英可不认为就凭八百败兵一定能摆脱清军,必要的伪装还是必须的,左右这大山是越往里面走,树林是越密,大家都打着清军的装束,就算遇到,也能蒙混过关。
“这……好吧!”
巴思克抬眼看了下马宝,见马宝不置可否,只得答应了马仲英的请求,当场点了三十个亲兵和马仲英一起借着月光摸到了双方大战的山坡处。
白天一场大战,清军和周军都损失惨重,山坡上铺满了敌我双方士卒的尸体,收集清军的衣甲,其实并不是难事。
然而山上的周军残部,都是跟随马宝多年的亲兵,哪一个不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汉子,脱死人身上的衣甲对他们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心里负担。
马仲英却不一样,他虽然有前世倒霉蛋的记忆,但说到底骨子里还是个现代人,刚刚下了山坡,就被眼前的惨景骇的脸色苍白,胃里仿佛翻江倒海一般,忍不住不停地干呕起来。
太骇人了,山坡上全都是断了手脚和脑袋的尸体,有的胸口破了好大一块,那丑陋的脏器混着已经干涸的血水淌的到处都是,红的、白的、黑的什么都有。
“少主,你不要紧吧……!”
巴思克有些摸不着头脑,自家的五少爷虽然今年才二十八,可打过的仗海里去了,今天怎地变得和往常不一样了。
“呕……巴叔……我没事,估摸是白天的箭伤还没好利索,你们先忙,我缓一缓。”
马仲英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扶着一根树干,一边不停地呕吐,一边示意巴思克他们先行动手。
“呃……好吧,大家都利索点,别惊动了鞑子。”
巴思克有些不明白,这箭伤和呕吐有什么关联,但他跟随马家十余年,少主虽然跟往常不一样,他却未有疑惑,当下喝令将士们扒起尸身上的衣服来。
良久!
马仲英终于缓过来了,他强忍着已经吐空的肚子里的反酸,硬着头皮弯下腰去,开始跟着那帮亲兵后面在清军尸体上摸索起来。
“巴统领……小的运气真好,这个清兵身上居然还有银子。”
“我这也有。”
“我也搜到了两锭银子。”
清军一路南下,为了鼓舞军中士气,清廷是默认了清军可以在吴周控制的城池纵兵的,再说了,弟兄们出生入死,不就是图这黄白之物?所以入滇的清军身上,身上都是有一些散碎金银。
“……银子?快,巴叔,快去通知我爹,让他多派点人过来,咱们不光要扒衣服,银子也要拿,能拿多少是多少。”
原本还捂着肚子吐个不停地马仲英,精神一振,银子可是好东西啊。
俗话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云南在这个时代,屡次能成为反抗清廷统治的基地,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云南民风剽悍,地形复杂,各地土司结寨自守,对满清残暴的统治很是抗拒。
只不过这些地方土司,大多只在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并没有什么争霸天下的野心,对银钱和粮食却在乎的很。
乌蒙山横亘云贵二省,连绵数千里,山头林立,里面的土司如过江之鲫。
马宝军虽然被伪清重创,可依旧还有八百精锐,自然不会惧怕一般的土司,但要想在这茫茫大山中生存下去,那就少不了要和他们打交道。
怎么打交道?
唯银子和女人也。
经历过后世经济大发展的马仲英深知在任何社会,能用钱能解决的事,都他娘的不算事。
马家军连续奔袭一千余里,财帛早就花的一干二净,现在能补充一点是一点,谁还会在乎这银子是不是在死人身上摸出来的。
差不多一个多时辰左右,马仲英和巴思克等人,在大营前的尸堆中搜集了完好的绿营号衣七百六十四件、硬弓两百三十副,箭矢三千余支,鸟铳七十六把,棉甲四十八件,铁甲七件,此外还有银一千六百余两。
“好了,差不多就行了,咱们就这点人,东西多的话,对咱们行军不利,巴叔,咱回去吧!”
就这一小会,马仲英也在几个清军尸体怀中摸出了两个大约二两的银元宝,眼看天色已经不早,就是招呼巴思克先返回大营,原因就是,再不走的话,马仲英怕摆脱不了清兵的追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