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古玛专卖店所有童装被一个土豪花六百万全部购买完的消息如同光速一般,一下子传遍了整座万悦广场。
一时间,无论是进来消费的顾客,还是各大店铺的老板和店员,都兴趣盎然地议论了起来。
“竟然花六百万来给自己的女儿买衣服,那土豪实在是有够壕的。”
“唉,有钱人的任性,永远都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理解的。”
“古老板下半年都不用做了,一天就赚了好几年年的利润了吧。”
众人纷纷对古彬羡慕万分起来。
就连璐雅的老板孙晓泽也被惊动了,他第一时间就收到了消息,然后快马加鞭地从外面赶回了店中。
孙晓泽和古彬两人是老相识,从中学就认识了,一直到大学都是同校同班。
两人都是学霸,能力极强。
一山不容二虎,为此他们一直在暗中较劲。
他们不仅在学习,在成就上,就连恋爱也较劲。
大学期间,他们同时恋上了导师的校花女儿。
最后,古彬技高一筹,将校花师妹给泡走了。
一直自诩最优秀的孙晓泽十分不甘心,暗中发誓一定要将校花师妹给夺回来。
为此,他更加疯狂地与古彬较劲,他一定要让校花师妹知道,自己比古彬优秀多了,选择古彬就是一个最大的错误。
七年前,古彬在万悦广场开了一家高端童装店。
孙晓泽没有犹豫一下就跑来对面开了一家璐雅。
这几年,他一直想方设法击垮古玛。
但是由于古彬能力不弱于他,所以一直都没能如愿。
两家店的竞争一直不分上下。
可是没有想到古玛今天碰上了一个大土豪,一下子就完成了半年的销售。
他们璐雅输了。
他孙晓泽输了。
输得彻彻底底!!!
他们璐雅别说是击垮古玛了,就连追赶也完全没有了机会。
最重要的是,经此一事,以后古玛的名声必定大震,很多人都会慕名前往购物,到时生意会越来越红火。
孙晓泽那个恨啊!
孙晓泽一回到店中,马上就召集所有员工开会。
“你们是来上班,还是混吃的?为什么古玛的员工可以拉土豪顾客,而你们却不能?”孙晓泽瞪了所有员工一眼,声色俱厉的怒叱道。
马梅娜等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老板发这么大的火,顿时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口。
发泄了一下后,孙晓泽便冷静了下来,然后说道:“你们马上去查一下那土豪的资料,然后用尽一切手段拉过来,让他成为我们璐雅的vip贵宾。”
他相信像这种挥钱如土的土豪购物都是没有节制的,从来都是看心情来的,只要心情好了,那么就会大买特买。
那土豪能在古玛中大买特买,那么照样也可以在他们璐雅中大买特买。
只要将土豪拉过来,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一定可以反超古玛了。
马梅娜信心十足的道:“老板,你请放心,我一定会将那土豪拉过来的。”
她对自己的魅力有信心,对于自己对付男人的手段更有信心,这世上还没有她马梅娜勾引不到的男人。
孙晓泽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梅娜,如果你能把那土豪拉过来,那么以后我就给你百分之十的提成,外加二十万的奖励。”
马梅娜不由得一阵大喜。
能得到百分之十的提成,那么她就要发财了,以后每个月随随便便都可以赚上十来万呢。
她暗中发誓,无论花什么样的代价,哪怕是以身相许,也一定要将那土豪给拉过来。
孙晓泽接着看向了其他员工:“你们也一样,无论谁能拉到土豪,同样可以享受到这些奖励。”
众员工纷纷干劲十足了起来:“老板,我们一定会努力的。”
“你们快看,土豪出来了。”便在这时,外面突然有人喊了一句。
孙晓泽、马梅娜、林美惠等人没有再犹豫什么,赶紧走出了店铺,前去目睹土豪的庐山真面目。
很快,只见夏炎抱着然然,在以古彬为首的所有古玛员工的陪伴下走出了店铺。
此刻,四周守候着许多人。
他们都是来一睹土豪风采的。
夏炎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
他显然不知道刚才自己的举动已经轰动了整座万悦广场。
他心中叹了一口气:“看来以后得低调一点才行。”
马梅娜第一眼就认出了夏炎来,不由得感到十分郁闷和震惊:“那废物竟然就是土豪,这怎么可能?”
她感觉难以接受,更无法相信。
在她看来,像夏炎这种货色应该一辈子处于低层,无法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如果夏炎真的是钱多得花不完的土豪的话,那么她一定会郁闷得吐血的。
她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像夏炎这种酸穷过得好了。
马梅娜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孙晓泽还是听到了。
只见他眼睛一亮,赶紧走近前去,有点激动的问道:“梅娜,你认识那土豪?太好了。”
马梅娜可不敢让老板知道之前的事情,不然一定会倒大霉的,赶紧摇头否认:“没有,我不认识他呢。”
孙晓泽顿时颇感失望:“太可惜了。”
孙晓泽忍不住看了古泽一眼。
当看到古彬意气风发,一脸的得意洋洋,他心中气不打一处来,恨恨的喃喃自语:“古彬,你先不要得瑟,总有一天,我孙晓泽一定会将你踩得永世不得翻身的。”
他暗中发誓,无论花什么样的代价,也一定会将土豪拉到自己这边来。
就在孙晓泽准备回店时,突然听到左边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顾客小声说道:“你们知道吗?刚才这个土豪先到璐雅购物的,可是没有想到璐雅的经理狗眼看人低,把人辱骂嘲讽了一遍,然后再赶了出去,说什么他们璐雅是高端消费场所,不是屌丝能随便进来消费的。”
“哈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下璐雅要后悔了吧。”
“原来璐雅这么势利,我以后不会再到那里去购物了。”
“对,我们以后都去古玛。”
一时间,无论是进来消费的顾客,还是各大店铺的老板和店员,都兴趣盎然地议论了起来。
“竟然花六百万来给自己的女儿买衣服,那土豪实在是有够壕的。”
“唉,有钱人的任性,永远都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理解的。”
“古老板下半年都不用做了,一天就赚了好几年年的利润了吧。”
众人纷纷对古彬羡慕万分起来。
就连璐雅的老板孙晓泽也被惊动了,他第一时间就收到了消息,然后快马加鞭地从外面赶回了店中。
孙晓泽和古彬两人是老相识,从中学就认识了,一直到大学都是同校同班。
两人都是学霸,能力极强。
一山不容二虎,为此他们一直在暗中较劲。
他们不仅在学习,在成就上,就连恋爱也较劲。
大学期间,他们同时恋上了导师的校花女儿。
最后,古彬技高一筹,将校花师妹给泡走了。
一直自诩最优秀的孙晓泽十分不甘心,暗中发誓一定要将校花师妹给夺回来。
为此,他更加疯狂地与古彬较劲,他一定要让校花师妹知道,自己比古彬优秀多了,选择古彬就是一个最大的错误。
七年前,古彬在万悦广场开了一家高端童装店。
孙晓泽没有犹豫一下就跑来对面开了一家璐雅。
这几年,他一直想方设法击垮古玛。
但是由于古彬能力不弱于他,所以一直都没能如愿。
两家店的竞争一直不分上下。
可是没有想到古玛今天碰上了一个大土豪,一下子就完成了半年的销售。
他们璐雅输了。
他孙晓泽输了。
输得彻彻底底!!!
他们璐雅别说是击垮古玛了,就连追赶也完全没有了机会。
最重要的是,经此一事,以后古玛的名声必定大震,很多人都会慕名前往购物,到时生意会越来越红火。
孙晓泽那个恨啊!
孙晓泽一回到店中,马上就召集所有员工开会。
“你们是来上班,还是混吃的?为什么古玛的员工可以拉土豪顾客,而你们却不能?”孙晓泽瞪了所有员工一眼,声色俱厉的怒叱道。
马梅娜等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老板发这么大的火,顿时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口。
发泄了一下后,孙晓泽便冷静了下来,然后说道:“你们马上去查一下那土豪的资料,然后用尽一切手段拉过来,让他成为我们璐雅的vip贵宾。”
他相信像这种挥钱如土的土豪购物都是没有节制的,从来都是看心情来的,只要心情好了,那么就会大买特买。
那土豪能在古玛中大买特买,那么照样也可以在他们璐雅中大买特买。
只要将土豪拉过来,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一定可以反超古玛了。
马梅娜信心十足的道:“老板,你请放心,我一定会将那土豪拉过来的。”
她对自己的魅力有信心,对于自己对付男人的手段更有信心,这世上还没有她马梅娜勾引不到的男人。
孙晓泽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梅娜,如果你能把那土豪拉过来,那么以后我就给你百分之十的提成,外加二十万的奖励。”
马梅娜不由得一阵大喜。
能得到百分之十的提成,那么她就要发财了,以后每个月随随便便都可以赚上十来万呢。
她暗中发誓,无论花什么样的代价,哪怕是以身相许,也一定要将那土豪给拉过来。
孙晓泽接着看向了其他员工:“你们也一样,无论谁能拉到土豪,同样可以享受到这些奖励。”
众员工纷纷干劲十足了起来:“老板,我们一定会努力的。”
“你们快看,土豪出来了。”便在这时,外面突然有人喊了一句。
孙晓泽、马梅娜、林美惠等人没有再犹豫什么,赶紧走出了店铺,前去目睹土豪的庐山真面目。
很快,只见夏炎抱着然然,在以古彬为首的所有古玛员工的陪伴下走出了店铺。
此刻,四周守候着许多人。
他们都是来一睹土豪风采的。
夏炎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
他显然不知道刚才自己的举动已经轰动了整座万悦广场。
他心中叹了一口气:“看来以后得低调一点才行。”
马梅娜第一眼就认出了夏炎来,不由得感到十分郁闷和震惊:“那废物竟然就是土豪,这怎么可能?”
她感觉难以接受,更无法相信。
在她看来,像夏炎这种货色应该一辈子处于低层,无法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如果夏炎真的是钱多得花不完的土豪的话,那么她一定会郁闷得吐血的。
她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像夏炎这种酸穷过得好了。
马梅娜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孙晓泽还是听到了。
只见他眼睛一亮,赶紧走近前去,有点激动的问道:“梅娜,你认识那土豪?太好了。”
马梅娜可不敢让老板知道之前的事情,不然一定会倒大霉的,赶紧摇头否认:“没有,我不认识他呢。”
孙晓泽顿时颇感失望:“太可惜了。”
孙晓泽忍不住看了古泽一眼。
当看到古彬意气风发,一脸的得意洋洋,他心中气不打一处来,恨恨的喃喃自语:“古彬,你先不要得瑟,总有一天,我孙晓泽一定会将你踩得永世不得翻身的。”
他暗中发誓,无论花什么样的代价,也一定会将土豪拉到自己这边来。
就在孙晓泽准备回店时,突然听到左边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顾客小声说道:“你们知道吗?刚才这个土豪先到璐雅购物的,可是没有想到璐雅的经理狗眼看人低,把人辱骂嘲讽了一遍,然后再赶了出去,说什么他们璐雅是高端消费场所,不是屌丝能随便进来消费的。”
“哈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下璐雅要后悔了吧。”
“原来璐雅这么势利,我以后不会再到那里去购物了。”
“对,我们以后都去古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