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景祯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一,半轮明月照得九曲江水银光熠熠。
    流香江弯弯曲曲,自西至东穿过京都城,近百艘大小不一的花船徜徉其中,丝竹声伴着好听的女子吟唱悠悠飘散,声传数里。寻常富贵人家的万贯家财,在这销金窟中也耗用不起十天半月。
    这是陈无双穿越到这个世上的第十个年头。白衣如雪的十六岁俊朗公子挥金如土,不知让多少头牌花魁魂牵梦萦,只是一双好看的眸子死寂沉沉,没有一丝少年人应有的蓬勃灵动。
    江上最大的花船上莺莺燕燕,欢聚着十数名妙龄佳人,个个身姿曼妙、声音撩人,对着仅有的两位恩客大献殷勤。
    虽然江上花船大都是皇家产业,就连皇子们也常在此欢歌达旦、流连忘返,可干这一行的都是些苦命人,谁不想着早日寻个富贵人家的如意郎君脱离苦海。
    这位目盲的少年,可是大周京城里屈指可数的显赫人物,人又生得俊俏灵秀,从来都是流香江上炙手可热的最佳夫婿人选,眼下那可恶的老头子竟要把他赶出京城,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
    对坐在白衣少年身前的,乃是大周司天监观星楼的二楼主。虽然没爵位在身,可单凭天机子陈仲平的名号,就足以震得十四州疆土风云变色,毕竟是五境十一品修为的高人啊。
    差一步就能白日飞升、位列仙班的陈仲平特意换了身干干净净的华贵衣裳,花白的头发懒散扎了个道髻,醉眼朦胧地歪坐在一众女子环绕中,浑浊的眼神里露出满意神色,这才是神仙日子。
    酒喝干两壶,老者挥手让众人散去,整个花船偌大的三楼上只剩下一老一少二人。
    “徒儿啊,这趟出门可说不准何时才能回来,闷闷不乐倒不如一夜尽欢,也好留个念想。”
    陈无双轻啐了一口,气道:“你就这么当人师父的?”
    老者闻言诧异道:“老夫不惜巨款,专程包下这最大的花船为你送行,还想怎地?”
    “你说怎地?司天监神功秘法不计其数,你非要我学个狗屁一样的抱朴诀,眼看都二境四品了,偏偏一丝真气也修不出来。一旦离了京城,外头的一只野狗都能要了我的命!就这,还指望我去剑山采剑,你等着给我收尸吧!”少年说着气就不打一处来,一把抢过老者手中酒碗灌进口中。
    这都什么玩意儿?酒精度不到十度的东西也好意思说是十年窖藏!
    老者丝毫不以为忤,怪笑道:“无知小儿,你当这抱朴诀是谁都能修的?要不是你生有宿慧、先天灵觉出众,只怕在老夫面前哭死三回,也求不来这等福缘。至于剑山,嘿嘿,只要你能进得去就好,随便拣着把顺眼的带回来就成。贼不走空嘛,哪怕拿根烧火棍子也算没白去不是?”
    活了两世的陈无双当然自知师父口中的生有宿慧是怎么回事,这种诡异至极的经历,饶是自称天机子的老者也绝对猜不透丁点。
    少年本就不该是如今这个妖魔横行、修士当道的世界中人,他来自于一个文明悠久、灿若星河的伟大国度。三十二岁刚刚才竞聘上一家国内知名主流媒体综合新闻部副主编的他,在一次化工厂爆炸事故采访中,突然眼前一黑就不省人事。
    再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六岁孩童。
    更要命的是,他看不见了。
    自打被陈仲平收归门下做了唯一的亲传弟子,六岁之前的记忆似乎被人完全抹去,一丝印象也没有。十年来,为治好他失明的双眼,白马禅寺那位贵为国师的空相和尚以及当朝太医令、堂堂五境修为的楚鹤卿不知用了多少法子,还是徒劳无功。
    失去了眼睛的记者,还怎么寻找世间的真相?
    就算想和光同尘也做不到啊,这个世上,到处都是有着移山填海之能的强大修士。出身地位超然的司天监,却没学会一点真气修为,就算想做个肆无忌惮的纨绔子弟,都得小心翼翼夹紧尾巴才行。否则一着不慎,恐怕就会像前世一样,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陈仲平讨好似地又给眼前弟子倒了一碗酒,自己从桌上拈起一粒去皮去籽的葡萄丢进嘴里,继续说道:“嘿,真气这种东西嘛,讲究个水到渠成,急是急不来的。如今你灵识渐渐凝实,堪比寻常四境八品修士,倒也不是完全没有自保之力。何况此次出行,司天监内除你不作他选,认命吧。”
    耳濡目染十年之久,陈无双自然知道自身情况。这个世界上的修士无论正邪,总要以真气为主、以灵识为辅而修炼,直到破入五境迈上九品,灵识才能全部转化成实质,称为神识,妙用非常。
    可他从小开始修炼的这门抱朴诀,则反其道而行之。三境之下不修真气、只锻灵识,等灵识修成神识,才能接引天地灵气入体,化为真气为己所用。否则跟人切磋争斗就只有束手无策挨打的份,想还手都困难。
    “眼下一别,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全须全尾的回来。你说句老实话,这抱朴诀,究竟有没有旁人修过?”少年叹了口气,这种境遇实在让人很是惆怅。
    老者咂摸咂摸嘴,伸手拽着绣着云纹的衣袖胡乱擦了把脸,道:“修是有人修过的,不过十之八九在踏入三境的时候爆体而亡、尸骨不存。你不用担心这个,相信为师才是。”
    少年猛地站起身来,颤抖着手指着不靠谱的师父,气道:“我信你个鬼!你这糟老头子坏得很!是不是想等我死在外面,好偷摸着把黄莺儿娶回府去?你休想!老子不去了!”
    黄莺儿正是这座花船上的头牌红人,年方双七、色艺俱佳,陈仲平早就对其垂涎已久。可惜佳人一颗芳心,只系在他俊俏徒儿身上,对这色眯眯的老头一向不假颜色。
    “咳咳,说的什么话!这桩差事可是你师伯钦定的,观星楼主一言九鼎,你要不去,司天监就要断了你的银钱花销,将你发放雍州北境去从军。小子,记住了,跟人可以讲道理,跟命不行。何去何从,你自己思量。”
    少年颓然坐下身来,口中泛起一股苦涩,心头更是一片悲凉。前世也不是没看过穿越小说,人家主角个个身负系统、带着外挂,要么就是重生数月就一鸣惊人,怎么轮到自己,就变成了遇人不淑,整整十年光阴尽付蹉跎?
    罢了,认命不丢人。
    总比真去雍州北境那种寸草不生的苦寒之地,跟茹毛饮血的漠北妖族拼死拼活强得多。据说那些外族,最喜欢掠夺血气方刚的少年人生吞活剥,简直豪无人性可言,比之前世非洲大地上野性十足的狮虎还骇人。
    “我要带着黄莺儿一起走。”不能让这为老不尊的师父趁他不在京城,就给偷了家,那这命认得也太亏了些。
    “那可由不得咱师徒二人做主了。你师伯已经定下,谷雨陪着你去。”陈仲平洋洋自得喝了口温茶,对自家徒儿气急败坏的脸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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