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张宇昂第二次看见向阳了。
    对,向阳,他记得她是叫这个名字。
    他现在的记忆不太好,也不喜欢回忆,昨天的大部分事,今天就能忘,何况是那么多年前的人。有记忆的,大多也都是伴随坏的,拼凑起来像是缺角又深刻晦暗的拼图。
    除了她,向阳。他可能会忘记她的名字,但人却是肯定记得的。
    张宇昂和向阳是高中同学,正确地说,只同学一年,而且是几乎没有往来的同学。
    向阳是在高叁那年转学来的,具体什么原因,他不清楚。但她一转来就成为班里的风云人物,人长得既好看又和蔼,功课也还不错,排名靠前,在班上更是受到欢迎,根本不担心人际关系。
    她和张宇昂完完全全是两种不同的人。
    张宇昂生性孤僻,朋友不多,话又少,除了必要的团队活动,他几乎一个人独来独往,经常一个人待在教室角落趴着睡觉。到了高叁那年的突发的意外,让他更是对人不理不睬,或是躲到少人经过的男厕抽烟,原本在中间的成绩直线坠落,甚至未成年骑车上下课翘课都是常有的事。aΙzнайsнù.cǒм(aizhanshu.com)
    在同学与老师眼中,他就是个不成材,可能连资源回收都无法收的那种垃圾,却又无法不同情他。
    这些,仅仅只是他高叁的时候。
    张宇昂会对向阳还有印象实在是难得。
    记忆点中,有一个是她的声音。
    轻扬悦耳,一个字近似一个音符,跳跃在黑白的琴键上。
    他曾经很近很近的听过,在她去上体育课的路上,而他啪嗒啪嗒玩着打火机和她擦肩而过。
    那是个秋天,有微微的风,吹起她从不长不短的马尾里偷溜出的几丝碎发,飘在空中。
    一个跟她同行,他却怎么都记不起是谁的女同学说「真讨厌抽烟的味道」
    向阳轻轻地笑,回她「我觉得很特别啊,就像」
    剩下的话越变越小,张宇昂没来得及听,便随各自的脚步,任风把它吃掉了。
    像什么呢?他在心底疑惑。
    大概是这个疑惑挠的他总是心痒,之后再见到向阳,张宇昂总是下意识地悄悄观察她。
    张宇昂发现她很爱笑,无论对谁她都很开心,班上没人要做的事她第一个跳出来。
    发型喜欢扎马尾,有时候会配戴可爱的发饰,也不像其他女同学的形象,喜欢把制服扎在裙子里,整整齐齐的,他还偷偷看过她的笔记,密密麻麻的,字体小巧可爱,也发现没人注意她的时候她经常发呆,甚至有时会一边傻笑,像个呆子一样,不知道在笑什么。
    对她的观察像是一种突然形成的怪癖,持续了许久,直到张宇昂在毕业之前忽然的辍学。
    再次见到她,大约是在半年前在火车站的匆匆一瞥。张宇昂上车,她下车,一样是当年的擦肩而过,而她依旧没有看他一眼,接着淹没在人潮之中。
    那是时隔多年以后的第一次。
    按时间来算,他们已经分别了有六、七年,所以张宇昂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她,想起她的名字,对在经历过一连串遭遇之后的他,是一件挺不可思议的事。
    第二次看见她,是在一个夜很深,月亮很亮的晚上,张宇昂刚从附近夜跑回来,经过每天都会看见却不曾进去过,甚至多看一眼的咖啡店。
    忽地不知道在哪里的鸟发出一声奇怪的叫声,他眼角一瞥,赫然发现了她。
    什么惊鸿一瞥都比不上那刹那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觉。
    张宇昂脚步不自觉的停在门外,脑袋一片空白,像是世界停止一般,努力想确认眼前的人是不是真的,而门内的她正低着头,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他一直都知道这间咖啡店开到很晚,但他对于是她,或许是店主,或许员工,感到非常惊讶。
    张宇昂一时移不开脚,直到她抬起了头,对上他的目光。张宇昂像是吓了一跳,马上转开眼睛,望向咖啡店隔壁,在夜晚中显得孤独又幽暗的屋子,大步走去。
    说来也奇怪,明明对视不到叁秒,她又一直低着头,可就是有直觉那就是她。
    那个人是向阳,张宇昂非常确定,即使他们隔着一扇玻璃门,和几公尺的距离。
    那种感觉好像即使她背对他,他也拥有能认识出她的怪异本能。
    她没什么变,依然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扎着晃来晃去的俐落又俏皮马尾,浏海散落着。
    不同上次在火车站时,她散着头发,长度在她肩下,稍长的浏海扎到她的眼睛,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让她微低垂着眼眸。
    而那不过几秒的擦身而过,张宇昂觉得她当时的脸色彷佛有一丝的寂寞憔悴,又也许是第一次看见不一样的发型,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可是话说回来,他想不通她怎么会在这里。
    就在不久前,他跟班上唯一一个有些交情的程咏盛小聚过,当然,不是想重温过去或想聊聊天,原因是他想找工作。
    程咏盛在班上以鸡婆多事着称,人脉广,还在人力公司上班,于是找他是张宇昂第一个想到的人。
    他没找错,程咏盛果然过没几天就帮他找了一间旅行社,虽然小到听都没听过,又可能是他孤陋寡闻,但依他的情况有工作已是幸运,何况还有叁节奖金。
    可程咏盛虽然热心,同时缺点就是话多,害得那场小聚足足聚了叁个小时张宇昂才得已脱身,而这叁个小时也不乏程咏盛对他辍学后各种去向经历的好奇。
    张宇昂不愿谈,对他的好奇保持沉默,只让他知道一点,因为他必须知道。
    他有案底,关过叁个月,再多的,他就不肯透露了。程咏程好奇死了,却也问不出话,于是悻悻然地说起班上同学。
    他说的任何一个人张宇昂都没有太多记忆,有名字的对不上脸,有脸的对不上名字,甚至他都不知道有这个人,彷佛他已经完全失忆,又或者说,他根本不在那个班上。
    除了向阳,程咏盛提起向阳时,张宇昂不动声色地竖起了耳朵。自火车站一见,他一直在想她,程咏盛说起班上的时候,他也一直在等待这个名字的出现。
    他等了很久,因为程咏盛几乎是一个一个地说,直到最后要结束时,程咏盛才像是忽然想起来一样,说起她的名字。
    张宇昂真的差点就以为班上其实根本没有向阳这个人,而是他的记忆扭曲,自己编造出来的回忆。
    可当他听完,脸上有些许难以察觉的失落,因为关于向阳,当年的风云人物,程咏盛能说得大多是过往,至于近况,寥寥几句就结束了。
    他说,向阳高中毕业就出国了,上次回来听她说交了男朋友。
    然后就没有了。
    总结起来,张宇昂虽然知道的不比他多,但比他新一点点。
    向阳搬到和他的同一座岛上生活,也开了咖啡店,像是要在这永远扎根似的。
    跟张宇昂不太相同的是,他没有打算在岛上太久。他原来是独自在北部工作的,但只做了叁个月,就被莫名其妙地调来这里。
    到北部本就是想逃避,没想到一逃,就逃到外岛,什么时候能回去也不知道。
    张宇昂搬来的第一个月,住在公司名下的一间几十年的老屋里。
    房子有两层楼,外观像鬼片里的那种,爬满了藤蔓,长满了杂草,风一吹感觉摇摇欲坠,随时要塌,好在杂草够坚韧,拉住了它。
    虽说如此,房子他也没心思打理,一个简便的行李包就搬了进去,住在二楼的一个小房间里。
    他一人独居,只窝在他的空间里,哪也不去,更不爱开灯,沉浸在黑暗里。除了偶尔生锈老旧的电风扇嘎吱吱地响,整栋房子都静悄悄的。
    不知道的人,也许听见了要以为住了什么东西。
    其实来到这里对他没有太大损失,去哪都是一样的。
    他就像流浪的人,只需要有遮风避雨的地方,有能维持生命的食物及薪水,这就足够了。
    除此之外,日子平平淡淡,跟这座岛和他的记忆力一样,没有任何的记忆点,就仅仅是座能生存的岛,有水,也有空气。
    他已经没有心思去给自己计较太多,枯燥乏味的日子是他努力要去适应的。
    直到在这个以为枯燥无聊的2013年,再次遇见她。
    谁能想到呢,竟是在这座小到让人不知所措,连间供人消遣寂寞夜晚的夜店都没有的小岛上。
    尽管他已经不去那些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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