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恒还在外面和客户应酬,听到保姆打电话来说郑云帆那小子居然一个人跑到酒吧去喝得烂醉,额头突突跳,他对酒有轻微的过敏,连带郑云帆也遗传到了,不过保姆说郑云帆喝了醒酒茶,暂时并没有出现什么异样,放下心来。
    这小子就没有一天让人省心过。
    “那个,郑先生......”保姆说完郑云帆的事情,又吞吞吐吐地欲言又止,她并不是郑家长期用的保姆,长期用的保姆王妈最近感冒,就临时找了她来顶替,照顾郑家父子的日常起居,所以摸不清郑恒的性格,想说又不敢说。
    “还有什么事?”
    “刚刚送郑小先生回来的那位先生,我忘记这里没有车了,他自己一个人走路出去,这里走出去要很远,我担心......”
    他们家只雇了齐叔一个司机,齐叔今天刚好请假,所以保姆这话纯属多余,郑恒道:“谁送他回来的?”
    “我也不清楚,挺面善的一个小伙子,我也没问他姓名,要不我找小先生问一下?应该是他的朋友。”
    “算了,让他休息吧。”
    眼下也没有人去送他,他们家到公路距离那么远,正常人都会找个朋友什么的过来接,不会那么傻自己走出去吧,郑恒也没多想,这些后续是郑云帆明早醒来应该考虑的事情。
    所以等他应酬完驱车回家,已经过了40多分钟了,看到在闲云山庄门口马路边蹲着等出租车的陆宁景时,心里后悔得要命刚刚没让保姆去多问一句。
    陆宁景一路走出来已经够可悲了,偏偏这闲云山庄外面比较偏,除了私家车还是私家车,陆宁景可怜兮兮地蹲在马路旁边等了十多分钟,连个出租车的影子都没见到。他考虑要不要麻烦老三或者谁出来接一下他的时候,发现了个老熟人。
    陆宁景都不记得自己蹭过几回郑先生的车了,可以说他和郑先生见面都和车有关系,如果要把他们的相遇写成一本书,标题肯定是《两个人·一辆车》,或者叫《那人,那路,那车》,郑先生的车在他身边停下说送他的时候,连客气都懒得了,轻车熟路地爬上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虽然答案呼之欲出,但云帆今天并不是出去应酬,郑恒倒真想不到这两个有“情敌关系”的人怎么会扯一块。
    陆宁景系好安全带,情绪看起来非常不错,面带笑容道:“送一个客户回家,您住在这里啊?”
    “嗯,”郑恒已经基本确定他是送郑云帆回来,想到他刚刚一个人傻傻地走了那么久的路,郑恒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收紧,“冷不冷?”
    “不冷,今天真的是要谢谢您了,要不是碰到您,我还不知道在这里蹲到猴年马月呢。”
    “这里很偏,基本没有出租车,下次记得叫朋友来接,也可以打电话给我。”
    那还是算了吧,哪里敢麻烦他来接啊。
    陆宁景觉得他和这个郑先生真是越来越牵扯不清了,本以为把人情都还清了,然后又冒出新的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欠这个男人多少人情了。
    车子平稳地在路上行驶,陆宁景今天实在有些累了,不怎么想说话,郑先生也没有多话的意思,只是偶尔别过头看那个靠在驾驶座上盯着窗外的人,夜色琉璃,灯光璀璨,衬得旁人的人都带着一种不真实的美。
    这棵嫩草,倒真有点想吃了。
    ☆、第13章 路遇乐乐
    “郑先生,停一下。”
    就在二人各怀心思想着自己的事情时,陆宁景忽然转过头来道,郑恒踩住刹车,在路边停下来,陆宁景歉意地朝他笑了笑,“您等我一会,很快。”
    说着陆宁景拉开车门跑了出去,过了五分钟左右,才又跑回来,手上多了两个纸袋子。
    “给。”陆宁景递了一袋子给郑先生。
    郑恒接过来,袋子烫烫的,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他打开看了眼,发现是一只烤猪蹄。
    “今晚去应酬,顾着讲话了,都没怎么吃饭,所以有点饿了,”陆宁景解释道,“这是百草堂家的烤猪蹄,您应该没吃过,尝尝,特别香。”
    百草堂烤猪蹄是用中草药和他们自家的酱料调制而成的,软滑细嫩,口味绵长,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平时要买有时候要排上半个小时的队,陆宁景刚刚看店门口没有人排队,肚子也确实饿了,才让郑先生停车去买。
    买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还是给郑先生带了一份,虽然这么“接地气”的东西,郑先生可能都会嫌脏不吃,但也不能因此忽略人家不是,人家还好心好意地送他回去呢。
    “谢谢。”郑恒把蹄子放在一边,继续开车。
    陆宁景闻着从袋子里穿出来的一阵阵香味,倒犹豫了,默默地咽了口口水。
    好想吃,可是这样子在人家车里面吃东西好没礼貌。
    没事吧,都这么熟了。
    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算熟吗?
    陆宁景在心里天人交战,郑恒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不是饿了吗,要捂到什么时候再吃?”
    既然郑先生都这么说,他还客气啥。
    陆宁景拿出蹄子,啃了一口,酥嫩外皮咬在嘴中,香透入骨,唇齿留香,陆宁景眯起眼睛,许久没吃了,还是那个味道。
    “好吃吗?”郑恒砖头瞥见他一脸满足,仿佛全世界都被一个蹄子点亮的样子,低声笑问道。
    “好吃,特别香,您要吃吗?”
    郑先生点头,示意陆宁景帮他打开袋子,陆宁景照做了,撕开纸袋,原本要递在他手上,可郑先生正在开车,没有腾出手,直接侧过头,微微张开嘴,陆宁景一□□会到了人家的意思,把猪蹄递到郑先生的嘴边,让他咬了一口。
    两个人的动作都很自然,但陆宁景为什么觉得怪怪的。
    这,这好像只有男女朋友间才有这样子做的吧,他爹妈他都没这样喂过。
    但郑先生显然并没有觉得怪,吃完第一口,甚至还侧过头,要第二口,陆宁景有些尴尬地道:“那啥,要不您自己手拿一下?”
    他也考过驾照,开熟了车之后单手开车根本不成问题好么。
    “我技术不娴熟,单手可能会开到水沟里。”郑恒十分不要脸地道。
    陆宁景:......
    他怎么看他技术挺好的。
    不过坐了人家的车没底气,陆宁景默默地递上了猪蹄给人家咬第二口。
    ......
    陆妈的腰是慢性腰肌劳损,以前有治疗过,安然了一段时间,后面又复发了,有时候多运动一下,就会难受,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以前贴一贴别人推荐的中医育善膏可以维持一段时间不疼,现在用处也没那么明显了。
    周六,陆宁景和陆妈妈陆爸爸一起去了济安医院,医生问了病情,又拍了片子,医生看了后表示陆妈妈这病已经很久了,而且有治疗过,但没有彻底根治,这几年来陆陆续续发病,想要彻底根治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所以他建议是采取中医针灸结合中药治疗,加上日常多运动锻炼,细水慢流地治疗手段,比起手术一类来得强得多,陆宁景听着有道理,而且这样子也可以让陆妈少受罪,便表示接受。
    从医院出来,往医院外面走的路上,陆妈道:“今天那个医院我看条件比我们那边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消费肯定很高吧。”
    “还好,其实和我们那边差不了多少。”
    陆妈妈又不是三言两语都能糊弄过去的小孩子,“早知道这么好就不来了,你二婶前阵子给我推荐那药贴贴的也蛮好的。”
    “你啊,对子女这么大方,对自己就这么小气,”陆爸在一旁不留情地揭穿道,“前阵子抱月月的时候还差点把孩子摔了。”
    月月是陆宁景哥哥陆宁皓的女儿,今年才两岁半,他嫂嫂有时候会把孩子往家里放,一儿一女,儿子也才七岁,抱孩子、给孩子洗澡什么的都折腾腰。
    陆妈妈瞪了陆爸一眼:“你在宁景面前乱说什么呢?”
    “不是我乱说,”陆爸道,“也就宁景的话你会听点,你这腰,再折腾下去,到七老八十,肯定要成个老驼背了。”
    陆妈妈的性格很强势,陆爸的话说不听,这阵子他一直要陆妈妈去医院根治,但她总是觉得费事又费钱,不愿意去。
    “乱说,谁老了没个毛病啊。”
    路爸爸哼哼道:“你就逞强吧你。”
    陆妈妈对儿女很大方,对自己却小气得很,陆宁景就知道陆妈妈会这样,所以提前什么都不和她说,陆妈问就说是一般的医院,现在听他们争辩,忍不住低声偷笑。
    “妈,您就别多想了,贵不到哪里去,您身体健康比什么都值钱。”
    陆宁景实在不忍心看他妈疼,有时候自己工作累了,随便腰疼一疼都难受,何况这种就是随便刮个风下个雨都要发作的毛病。
    “就是,你还能把这些药退回给医院不成?”
    陆爸指了指陆宁景手中提的中药,济宁医院有自己带的一个中医中心,所以中药一应俱全。
    “如果给退我也不介意啊。”
    “你们就别拌嘴了,”陆宁景无奈地隔开这老两口,岔开话题道,“妈,家里没有药罐子,现在天色也还早,我们去超市买个,顺便买菜做饭如何?”
    陆宁景请的是下午的假,现在才下午的4点多,确实还很早,陆爸因为陆宁景他哥那边出了点事情,要处理一下,在外面不方便,所以要先回去,就剩陆妈妈和陆宁景一起去了。
    母子两坐了公交去陆宁景常去那家超市,那边大,东西多,陆宁景和陆妈妈买了中药罐子,又去食物区转了一圈,陆妈妈看了几眼,就嫌这里的蔬菜和肉食比他们楼底下菜市场的东西贵很多,而且也没那么新鲜,所以执意要回家去买菜。
    “妈,去那边菜市场买还要走一段路呢,而且这里的贵点也贵不了几块钱,还卫生。”
    陆宁景对于这些东西,都是哪里方便哪里买的,而且对于价格没什么概念,实在不愿意回去了还要走一段路去菜市场。
    “泥地里□□没有洗的才叫新鲜,这边确实洗得干净点,但你看这些菜都蔫了。”陆妈指着放在台子上的一捆芥蓝菜道。
    “也差不了多少啊。”
    “哐。”
    陆宁景的话才落音,他们的购物车在转弯的地方就和别人的撞上了,现在这个时候超市人多,在转弯的时候和人碰到在所难免,但另一个推购物车的人显然心不在焉,直到购物车相撞的动静才把她从沉思里惊醒。
    “抱歉,我......是你?”
    乐乐的家就住在这附近,周六会过来购物也很正常,只是好巧不巧地让陆宁景他们碰到了,乐乐的精神并不好,甚至可以说萎靡,眼睛也有可疑的红肿,看到陆宁景,她愣了一下,又看到站在旁边的陆妈妈,很勉强地露出个笑容,打招呼道:“伯母。”
    “乐乐?”陆妈妈也有不短的一段时间没见过乐乐了,看她现在的样子简直不敢认。
    ☆、第14章 委以重任
    乐乐是个很会经营自己的姑娘,每天都要把自己打扮得得体了才会出来见人,现在的乐乐,随便套了个白长t加牛仔裤,头发也没怎么打理过,更别提整个人都和蔫了的茄子一样,连眼袋都出来了,一看就是没休息好。
    陆宁景再一次看到乐乐没想到是这幅模样,也没多大的反应了,不是不心疼,只是两个人基本没什么交集了,所以她为什么会这样,出了什么事情什么的都不在他考虑范围内了,见她和陆妈妈说话,陆宁景不动声色地站在旁边。
    “嗯,”乐乐点头,理了理自己的头发,似无意不着痕迹地道,“这几天熬夜赶工作,弄成这个样子,您肯定都要认不出我了。”
    陆妈妈神色倒正常,她也笑道:“是啊,乍一看还真不敢认,跟以前大不同了。”
    “哈哈,还不是万恶的工作,”乐乐仿佛在一瞬间被注入活力一般,没有了刚才落魄的姿态,“伯母怎么有空来a市?”
    “这阵子不忙,宁景又一直念叨着要我和他爸来吃螃蟹,就过来了。”
    “这会儿天气也不热了,过来走走挺好的。”
    两个人漫无目的地说着看似无关紧要的话题,陆妈怕陆宁景尴尬,便道:“是啊,那你有空来家里坐。”
    “好,伯母再见。”
    两个都不是笨的人,直到乐乐走远了,陆妈妈才朝陆宁景眨了眨眼道:“没给你丢脸吧。”
    陆宁景知道陆妈妈就是护犊子,就算在他的前女友面前,也要给他挣足面子,笑道:“有您在的地方哪里有丢脸的时候。”
    郑先生知道了关于陆妈妈病情的进展之后,又给陆宁景推荐了一位据说很厉害的针灸师,更难能可贵的是价格公道,陆宁景陪陆妈妈去做了一次,效果就很明显。
    知道是郑先生介绍针灸师的之后,陆妈妈对郑先生的好感度简直蹭蹭蹭地上升。
    “这回我们可得好好谢谢人家小郑,”陆妈妈笑眯眯地道,“我们跟他不相不熟的,还帮了我们这么大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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