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喘不过来了。瘫软在那里。可是眼睛里的光芒却是又锐利又明亮,直勾勾地盯住她,与以往的娇羞不同,更无丝毫的躲闪。
“夏天。”是她先开的口,“我一直爱你。但是现在除了爱,我还觉得,你非常恶心。”
表达完自己的观点,林缤纷迅速地将衣服整理好。拉开门,人像兔子一样飚了出去。
剩下踽踽一人的大魔王。
夏天看着小智障消失的地方,眼睛突然红了。
而缤纷一路逃出来,直到奔回地铁,心中的难受才化作一声呜咽,吼出来。
真是哔了狗。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有句话叫作无欲则刚。
会上大魔王的圈套,跑来谈什么蠢兮兮的版权,还不是因为自己心里的欲望作祟?假如她不像胜利所批判的那样,那么地虚荣,想着出版什么实体书,就不会被大魔王骗过来啊。就不会遭遇这一系列狗血乌龙。
现在,非但失恋了,非但失去了夏天这个人,连记忆里的一切美好的部分都玷污了。
她想大哭,但是发现自己根本哭不出来。只是心里空得可怕。
原本应该只坐三站就下车的。可是这地铁到了终点站,开始返程了,缤纷还没回过神来。
实在是太可怕了。
如果重生一次还是这么苦,她宁愿当初魏宁直接把她轧死一了百了。
不过人嘛,总会越来越坚强。
缤纷在第二次经过目的地的时候,总算下车来,出了站,重新站在太阳底下。
她要回家去了。至少在那里还有自己的家人。不过回家之前,她得将承诺给兑现了。得把烙饼给黎馥杏送过去。不然得被她念好一阵子。
难得这天徐薇休半天假,敷着黄瓜面膜在不远处打量她,笑她:“诶,林缤纷,总觉得你哪里不一样了。”
缤纷在那边和面,抬起手背擦了擦额头的薄汗,“是啊,沧桑了。”
“哈哈哈。”徐薇笑得脸上的黄瓜片扑簌簌往下掉,“不是不是,你还是那么嫩,就是觉得你在生闷气。”
“笑话,我有什么好气的。”缤纷哼了两声,“你吃不吃饼?顺便给你烙一个。”
“不不不,我减肥,多谢。”徐薇还是笑,“话说你快走吧,这么可爱,我怕我爱上你。”
缤纷呵呵笑了笑:“可拉倒吧,同居四年都没让你爱上我。”
插科打诨之中,这饼就烙好了。不能不说,假如缤纷的脑子,像她的厨艺一样好使,那她真的天下无敌。别说一个大魔王,十个大魔王都不是个儿。
带着饼,推开黎馥杏的病房门时,发现叶蜜蜜也在。
叶蜜蜜和她一照面,两人都嗷地欢呼一声。叶蜜蜜笑着拍手:“缤纷啊,你可算回来了,夏总说你要请三个月的假!”
缤纷一听到夏总两个字就郁闷,装作没听见,看一眼大神,只见她在狼吞虎咽地吃面。看了一眼配菜,惊讶问:“咦,大神,就这个,你也吃?”
叶蜜蜜笑了:“饿她两顿,什么都好吃了。”
黎馥杏一脸苦闷:“小美人,我这是被囚禁和虐待了。快把你的好东西给我吧。”
缤纷把保温盒里的小菜和烙饼都递过去,大神的双眼登时亮得像灯塔,立马就抛弃了手上的黄瓜丝拌素面,开始攻克缤纷给她的食物。
这里叶蜜蜜便和缤纷家长里短聊起来。
叶蜜蜜见了缤纷,就忘不了她其实是老板娘这一事实,所以话题永远离不了大魔王,“诶,缤纷,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夏总要和路总形婚啊?”
叶蜜蜜觉得形婚这个决定,是缤纷和夏天共同商议好的。毕竟婚礼当天,出了事以后,夏总还带缤纷来看了黎馥杏,这足可以说明,俩人没掰。
缤纷听了,没什么表情,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叶蜜蜜嘶了一声:“这可奇怪了,我还以为你会知道,主要是,咱们夏总超级讨厌这个路胖子的,每次和他谈完生意回来,都说自己要呕上三天三夜。你说这形婚不要紧,以后要是要在公开场合秀恩爱,你说这不是和自己过不去吗?咱们夏总,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缤纷听了,心里动了一动,不过她能想到的就是,夏天在生意方面有什么需要路家助力的地方。这种商业联姻政治联姻,在现代社会其实也很常见。只是一旦轮到自己的另一半,这个中滋味,绝不是酸爽两个字可以形容的。
叶蜜蜜喝着水,又提出一个疑点:“还有啊,咱们公司的员工,夏总一个都没请。就算我上不了台面,夏总不请我,算是情有可原,但是那么多高管,夏总干嘛也不叫他们出个份子钱?不要白不要啊,你说是不是?”
缤纷听得眉头皱了一皱,这确实是很奇怪了。但是大魔王行事么,作风与众不同也很正常。再说人家压根不差那点份子钱。就想玩个高冷怎么了。心里无谓地摊了摊手。
再聊了一会儿,缤纷便告辞了。听说她要回老家,叶蜜蜜沉默不语,黎馥杏则鬼哭狼嚎:“你开什么玩笑!我刚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就要走!以后我又要活在这兔子的淫威之下……我的命好苦啊!!”
叶蜜蜜看着她,双臂抱胸笑了一笑:“把你刚才的话重复一遍。”
黎馥杏含着泪,咬着牙:“老婆,你长得真好看。”
叶蜜蜜点点头:“谢谢。”
缤纷忍不住笑,提了盒子离开。
行装,迅速就整理好了。
缤纷只想把这里的一切都抛在脑后。
越快离开越好。
所以她不等徐薇下班,就拖了自己的箱子离开。
然而,她在候车大厅,还是遭遇了阻碍。
命中注定她离不开这个地方。
她遇到的,是郭珍珍女士。
“久别无恙?”对方开口文绉绉的。
缤纷笑了一笑:“很好,郭女士呢?”
“托赖,我也不错。”郭珍珍拍拍身边的座位,示意她坐下,“有件事情,我必须和你讲。”
缤纷心里有预感,这又和夏天有关。
郭女士缓缓开始讲述:“我和你说过,我对你的帮助都是无偿的,兴趣居多。但我和夏天说的话,和跟你说的,不太一样。上次我跟她讲了,她拿了我的手链,得帮我一个忙。因为她是这人世间的强者,不在我扶助之列。所以她拿我的东西,都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缤纷默默地听,越听越离谱。
郭女士欠着路之遥一个大人情。而路之遥早年在外面浪的时候,因为女人的关系,开罪了某黑手党党魁,这党魁放出话来,要在路之遥大婚那天,让他们家团灭。而路之遥假如做了缩头乌龟,不结婚,那么在他三十岁那一年,他也依然逃不掉大佬们的制裁。对方还引用了中国诗句,上穷碧落下黄泉,即使他举家逃到天涯海角,也都是一样的要遭灭门。
马上年届而立的路之遥,心里怕得要死,求郭女士帮忙。
其实这郭女士也很讨厌路胖子,但奈何阴差阳错欠着别人家,得还。
所以她就找上了夏天。
按照联姻的可能性,夏家和路家算是门当户对,按照武力值足可自保来讲,夏天也是最佳人选。
这路某原本是夏天最不愿打交道的一个人。但是为着林缤纷,她还是接受下来了。
她要做的就是假装与路某结婚,引蛇出洞再打蛇七寸。即使不能完全断绝对方报复的可能性,至少也能给对方一个警告:这里绝不是任由他们胡作非为的地方。
“我不想因为我的关系,破坏掉你们原有的快乐。”郭女士笑一笑,端正自己头顶的瓜皮帽,“所以我觉得,还是把真相告知你为好。是去是留,你自己做好抉择。”
在郭老太太离开很久之后,缤纷手里攥着那张已经过期作废的车票,还在出神,脸上痒痒的,才知道有眼泪悄悄爬下来了。
这样一来,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大魔王突然离开,是因为这件事到了期限,不得不回来处理。并不是突然不喜欢她,或者得到了告白以后,就不再珍惜了。
之所以上电视,更是为了尽可能地增加这婚礼的可信度。
之所以一个公司的员工都没有请,乃是因为婚礼现场十分可怕。好死不死黎馥杏这个绝世大吃货上去搅局,才出现乌龙事件。
而夏天说的,那手串不是免费的,要了她两个亿,也不是信口雌黄了。
夏天大概觉得,小智障对她的爱,是经得起考验的。林缤纷对她的信任,是超越语言的。
可实际上并没有。大家还是俗人。
还是会有误会和曲解。
即使是最爱的人,还是会出口伤她。
――我一直爱你,但我现在觉得你恶心。
不知道大魔王的小心脏,对这波攻击接受得如何。
有没有千疮百孔?
缤纷很抱歉。抱歉自己没有经受住考验,就这样认定大魔王辜负了自己。她埋首站起身来,拖着行李箱回去。
回的不是徐薇那里。而是径直去了齐悦花园。
敲门的时候,她的内心是死一般的寂静。林缤纷只给自己这唯一的机会。假如,假如夏天不在,那她就转身离开,从此也不来打搅她。
所幸门开了。大魔王穿着松松垮垮的薄毛衣,下边是牛仔裤。
……鲜少见她穿得这么知性。
不过大概也是因为,还没有谁见过秋冬季的夏天吧。
大魔王就是大魔王,虽然对一切穿戴全然不在意,但随随便便就能把一种风格驾驭得十足地道。比如此刻,如果没有她脸上的那副黑框眼镜,缤纷的心跳起码比现在慢一半。
夏天慵懒地倚着门,开始耍起架子来了,“哟,这是谁啊。”
缤纷咳嗽一声:“那个,我来和你谈版权的事情。你已经下班了,我只好追到家里来了。毕竟我怕,夜长梦多。”
小智障一紧张话就会特别多。夏天笑一笑,“可以,进来。”将小智障迎进来之后,她倒了两杯水,缤纷面前放了一杯,还是笑:“请喝水,小智障作家。”
缤纷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哦,林大作家。”夏天掩住嘴,一脸无辜,“口误,口误。”
缤纷咳嗽一声:“我有个问题,我写的这个东西,其实并不好出版,也没有什么市场前景,好像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还不能发行,你怎么打算的?你有办法出吗?”
夏天心里好笑,捂着嘴咳嗽一声:“这个么,在下好歹也是个总裁,这点办法还是有的,比如,当成散文集出版啦。”
缤纷嘴角抽了一抽,“散、散文集!?”霍地一声站起来,“你是在侮辱我么!”
哈哈哈。夏天忍不住笑出声:“怎么会,这是在夸你啊,散文对于遣词造句的造诣要求,可不比小说简单,很多时候,散文的文笔,都要比小说优美,你想想看,是不是?”
缤纷翻着眼睛想了一想,就想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确实很美。如果是那样的散文,读起来,确实比小说要满口余香。
“只要能出版,你就有自己的实
“夏天。”是她先开的口,“我一直爱你。但是现在除了爱,我还觉得,你非常恶心。”
表达完自己的观点,林缤纷迅速地将衣服整理好。拉开门,人像兔子一样飚了出去。
剩下踽踽一人的大魔王。
夏天看着小智障消失的地方,眼睛突然红了。
而缤纷一路逃出来,直到奔回地铁,心中的难受才化作一声呜咽,吼出来。
真是哔了狗。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有句话叫作无欲则刚。
会上大魔王的圈套,跑来谈什么蠢兮兮的版权,还不是因为自己心里的欲望作祟?假如她不像胜利所批判的那样,那么地虚荣,想着出版什么实体书,就不会被大魔王骗过来啊。就不会遭遇这一系列狗血乌龙。
现在,非但失恋了,非但失去了夏天这个人,连记忆里的一切美好的部分都玷污了。
她想大哭,但是发现自己根本哭不出来。只是心里空得可怕。
原本应该只坐三站就下车的。可是这地铁到了终点站,开始返程了,缤纷还没回过神来。
实在是太可怕了。
如果重生一次还是这么苦,她宁愿当初魏宁直接把她轧死一了百了。
不过人嘛,总会越来越坚强。
缤纷在第二次经过目的地的时候,总算下车来,出了站,重新站在太阳底下。
她要回家去了。至少在那里还有自己的家人。不过回家之前,她得将承诺给兑现了。得把烙饼给黎馥杏送过去。不然得被她念好一阵子。
难得这天徐薇休半天假,敷着黄瓜面膜在不远处打量她,笑她:“诶,林缤纷,总觉得你哪里不一样了。”
缤纷在那边和面,抬起手背擦了擦额头的薄汗,“是啊,沧桑了。”
“哈哈哈。”徐薇笑得脸上的黄瓜片扑簌簌往下掉,“不是不是,你还是那么嫩,就是觉得你在生闷气。”
“笑话,我有什么好气的。”缤纷哼了两声,“你吃不吃饼?顺便给你烙一个。”
“不不不,我减肥,多谢。”徐薇还是笑,“话说你快走吧,这么可爱,我怕我爱上你。”
缤纷呵呵笑了笑:“可拉倒吧,同居四年都没让你爱上我。”
插科打诨之中,这饼就烙好了。不能不说,假如缤纷的脑子,像她的厨艺一样好使,那她真的天下无敌。别说一个大魔王,十个大魔王都不是个儿。
带着饼,推开黎馥杏的病房门时,发现叶蜜蜜也在。
叶蜜蜜和她一照面,两人都嗷地欢呼一声。叶蜜蜜笑着拍手:“缤纷啊,你可算回来了,夏总说你要请三个月的假!”
缤纷一听到夏总两个字就郁闷,装作没听见,看一眼大神,只见她在狼吞虎咽地吃面。看了一眼配菜,惊讶问:“咦,大神,就这个,你也吃?”
叶蜜蜜笑了:“饿她两顿,什么都好吃了。”
黎馥杏一脸苦闷:“小美人,我这是被囚禁和虐待了。快把你的好东西给我吧。”
缤纷把保温盒里的小菜和烙饼都递过去,大神的双眼登时亮得像灯塔,立马就抛弃了手上的黄瓜丝拌素面,开始攻克缤纷给她的食物。
这里叶蜜蜜便和缤纷家长里短聊起来。
叶蜜蜜见了缤纷,就忘不了她其实是老板娘这一事实,所以话题永远离不了大魔王,“诶,缤纷,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夏总要和路总形婚啊?”
叶蜜蜜觉得形婚这个决定,是缤纷和夏天共同商议好的。毕竟婚礼当天,出了事以后,夏总还带缤纷来看了黎馥杏,这足可以说明,俩人没掰。
缤纷听了,没什么表情,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叶蜜蜜嘶了一声:“这可奇怪了,我还以为你会知道,主要是,咱们夏总超级讨厌这个路胖子的,每次和他谈完生意回来,都说自己要呕上三天三夜。你说这形婚不要紧,以后要是要在公开场合秀恩爱,你说这不是和自己过不去吗?咱们夏总,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缤纷听了,心里动了一动,不过她能想到的就是,夏天在生意方面有什么需要路家助力的地方。这种商业联姻政治联姻,在现代社会其实也很常见。只是一旦轮到自己的另一半,这个中滋味,绝不是酸爽两个字可以形容的。
叶蜜蜜喝着水,又提出一个疑点:“还有啊,咱们公司的员工,夏总一个都没请。就算我上不了台面,夏总不请我,算是情有可原,但是那么多高管,夏总干嘛也不叫他们出个份子钱?不要白不要啊,你说是不是?”
缤纷听得眉头皱了一皱,这确实是很奇怪了。但是大魔王行事么,作风与众不同也很正常。再说人家压根不差那点份子钱。就想玩个高冷怎么了。心里无谓地摊了摊手。
再聊了一会儿,缤纷便告辞了。听说她要回老家,叶蜜蜜沉默不语,黎馥杏则鬼哭狼嚎:“你开什么玩笑!我刚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就要走!以后我又要活在这兔子的淫威之下……我的命好苦啊!!”
叶蜜蜜看着她,双臂抱胸笑了一笑:“把你刚才的话重复一遍。”
黎馥杏含着泪,咬着牙:“老婆,你长得真好看。”
叶蜜蜜点点头:“谢谢。”
缤纷忍不住笑,提了盒子离开。
行装,迅速就整理好了。
缤纷只想把这里的一切都抛在脑后。
越快离开越好。
所以她不等徐薇下班,就拖了自己的箱子离开。
然而,她在候车大厅,还是遭遇了阻碍。
命中注定她离不开这个地方。
她遇到的,是郭珍珍女士。
“久别无恙?”对方开口文绉绉的。
缤纷笑了一笑:“很好,郭女士呢?”
“托赖,我也不错。”郭珍珍拍拍身边的座位,示意她坐下,“有件事情,我必须和你讲。”
缤纷心里有预感,这又和夏天有关。
郭女士缓缓开始讲述:“我和你说过,我对你的帮助都是无偿的,兴趣居多。但我和夏天说的话,和跟你说的,不太一样。上次我跟她讲了,她拿了我的手链,得帮我一个忙。因为她是这人世间的强者,不在我扶助之列。所以她拿我的东西,都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缤纷默默地听,越听越离谱。
郭女士欠着路之遥一个大人情。而路之遥早年在外面浪的时候,因为女人的关系,开罪了某黑手党党魁,这党魁放出话来,要在路之遥大婚那天,让他们家团灭。而路之遥假如做了缩头乌龟,不结婚,那么在他三十岁那一年,他也依然逃不掉大佬们的制裁。对方还引用了中国诗句,上穷碧落下黄泉,即使他举家逃到天涯海角,也都是一样的要遭灭门。
马上年届而立的路之遥,心里怕得要死,求郭女士帮忙。
其实这郭女士也很讨厌路胖子,但奈何阴差阳错欠着别人家,得还。
所以她就找上了夏天。
按照联姻的可能性,夏家和路家算是门当户对,按照武力值足可自保来讲,夏天也是最佳人选。
这路某原本是夏天最不愿打交道的一个人。但是为着林缤纷,她还是接受下来了。
她要做的就是假装与路某结婚,引蛇出洞再打蛇七寸。即使不能完全断绝对方报复的可能性,至少也能给对方一个警告:这里绝不是任由他们胡作非为的地方。
“我不想因为我的关系,破坏掉你们原有的快乐。”郭女士笑一笑,端正自己头顶的瓜皮帽,“所以我觉得,还是把真相告知你为好。是去是留,你自己做好抉择。”
在郭老太太离开很久之后,缤纷手里攥着那张已经过期作废的车票,还在出神,脸上痒痒的,才知道有眼泪悄悄爬下来了。
这样一来,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大魔王突然离开,是因为这件事到了期限,不得不回来处理。并不是突然不喜欢她,或者得到了告白以后,就不再珍惜了。
之所以上电视,更是为了尽可能地增加这婚礼的可信度。
之所以一个公司的员工都没有请,乃是因为婚礼现场十分可怕。好死不死黎馥杏这个绝世大吃货上去搅局,才出现乌龙事件。
而夏天说的,那手串不是免费的,要了她两个亿,也不是信口雌黄了。
夏天大概觉得,小智障对她的爱,是经得起考验的。林缤纷对她的信任,是超越语言的。
可实际上并没有。大家还是俗人。
还是会有误会和曲解。
即使是最爱的人,还是会出口伤她。
――我一直爱你,但我现在觉得你恶心。
不知道大魔王的小心脏,对这波攻击接受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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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很抱歉。抱歉自己没有经受住考验,就这样认定大魔王辜负了自己。她埋首站起身来,拖着行李箱回去。
回的不是徐薇那里。而是径直去了齐悦花园。
敲门的时候,她的内心是死一般的寂静。林缤纷只给自己这唯一的机会。假如,假如夏天不在,那她就转身离开,从此也不来打搅她。
所幸门开了。大魔王穿着松松垮垮的薄毛衣,下边是牛仔裤。
……鲜少见她穿得这么知性。
不过大概也是因为,还没有谁见过秋冬季的夏天吧。
大魔王就是大魔王,虽然对一切穿戴全然不在意,但随随便便就能把一种风格驾驭得十足地道。比如此刻,如果没有她脸上的那副黑框眼镜,缤纷的心跳起码比现在慢一半。
夏天慵懒地倚着门,开始耍起架子来了,“哟,这是谁啊。”
缤纷咳嗽一声:“那个,我来和你谈版权的事情。你已经下班了,我只好追到家里来了。毕竟我怕,夜长梦多。”
小智障一紧张话就会特别多。夏天笑一笑,“可以,进来。”将小智障迎进来之后,她倒了两杯水,缤纷面前放了一杯,还是笑:“请喝水,小智障作家。”
缤纷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哦,林大作家。”夏天掩住嘴,一脸无辜,“口误,口误。”
缤纷咳嗽一声:“我有个问题,我写的这个东西,其实并不好出版,也没有什么市场前景,好像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还不能发行,你怎么打算的?你有办法出吗?”
夏天心里好笑,捂着嘴咳嗽一声:“这个么,在下好歹也是个总裁,这点办法还是有的,比如,当成散文集出版啦。”
缤纷嘴角抽了一抽,“散、散文集!?”霍地一声站起来,“你是在侮辱我么!”
哈哈哈。夏天忍不住笑出声:“怎么会,这是在夸你啊,散文对于遣词造句的造诣要求,可不比小说简单,很多时候,散文的文笔,都要比小说优美,你想想看,是不是?”
缤纷翻着眼睛想了一想,就想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确实很美。如果是那样的散文,读起来,确实比小说要满口余香。
“只要能出版,你就有自己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