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农庄 作者:青青子襟
分卷阅读68
着跳跳去楼下散步,最后一家人租了并排的双人单车,把跳跳放在了中间坐着。
准备骑车去桃花湖看看,反正离着这里也很久,自行车骑过去,也就二十分钟。
沿路都是骑自行车的人,大部分都是附近大学的学生,男男女女,一群呼啸而过,笑声渐远,全是青春的活力张扬。
陆贻林被感染,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桃兰湖的前期规划已经做好了,把从前分开的那些水洼或者小的湖泊,打通成了一个很大的。湖边的绿化规划的很漂亮,有供人走路散步的木栈道和供自行车和电动车行驶的小路。
晚上七点半开始,还有喷泉,与彩灯交相辉映,十分漂亮,十年前还没什么人气的地方,现在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湖边的一个个小区都已经修建完了,有高耸的商品房,最后面是别墅区。
湖边还有一个大大的摩天轮,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建筑,远远就能看得到。
停下车休息,陆贻林起一边买了两瓶水,递给赵世承一瓶,他和跳跳喝一瓶就可以。
湖边的凉风嘘嘘,比在空调房里要舒服多了。
“这个地方真好。”
赵世承侧过脸问,“你喜欢这里吗?”
“嗯,风景不错,我们可以经常过来散步。”
“我在这边有套房子,我带你去看看吧,年前就弄完了装修,但是我一直不得空,所以没住进去,也没有摆什么家具。”
“是在哪个小区?”难道是最后面的那群并排别墅?赵世承给自己留了福利?
“不是,就在湖边,我看这里风景不错,所以才让人建的,毕竟这个工程还得要个几年,我经常会过来,可以当办公室。”赵世承的手指了指,“就在前面。”
两个人又往前面骑了会儿,停下来后,陆贻林看着眼前这栋现代化的三层白色几何体建筑,满脸的意外,这也太巧了吧。
“不会是这栋吧?”
他之前也到过这里,还在想谁这么会享受,把房子在建在景色这么好的地方,可以鸟瞰整个湖泊,独享湖光山色。
而且前面是岔路,这里相对要安静很多。
房子的线条简洁而明快,最重要的独门独户的,但他来的那几次,一直不见里面有人进出,房子就这么空着,简直是浪费。
陆贻林曾经还猜想过,能在这个位置修别墅,户主一定是和开发商有关系,还得是土豪。
如今这土豪哥哥,正一脸淡定的站在他旁边。
陆贻林觉得挺神奇,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你把这个修在这里,不会是违章建筑吧?”
赵世承笑了起来,“你可真幽默,怎么会这么想,你放心,手续齐全,我带你进去看看,里面家具还没购置齐全,我明天让人整理一下,下次你来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
陆贻林低声的嘀咕:“哆啦a梦……”
赵世承没听清楚对方的话,转过脸问:“你说什么?”
“没有,你带钥匙了吗?现在可以进去吗?”陆贻林有些怀疑。
“不用钥匙,可以扫虹膜,刚好待会儿可以把你的虹膜扫进去,下次你就能自己进去了,这里夏天住会比较舒服,离着你上班的地方也不远,我们偶尔可以住上两天。”
这么高科技,陆贻林犹豫了下,“不用扫我的了吧,你不在的话,我也不会过来。”
“你不是喜欢这里吗?以后我们来这边,累了也可以进来休息,迟早要扫的。”
“那好吧。”
门被打开,里面果然空荡荡的,一楼除了一个黑色的沙发,就没有其他的东西,旋转的楼梯是铁质的,喷了黑色的漆,很有现代感。
整个房子的装修色调呈现冷灰色,加之本来空间就大,有种冷冰冰的感觉,比他之前去的赵世承那栋别墅,风格还要强。
最前面的落地的窗户是单向的,里面的人能清晰的看到窗外灯光下湖面的波纹,而外面却窥探不到里面丝毫。
他倒是很喜欢这里,巴洛克的风格,虽然冷清,却有种别致。
跳跳更直接,直接绕着房子跑了两圈,表达自己的感受。
两个人从房子出来,再回到家,已经快八点了,陆贻林把跳跳哄睡着了,把小家伙抱回了房间。
在两个房间门口,他犹豫了下,最后把跳跳放到了新布置好的儿童房。
陆贻林明天得早起上班,赵世承顾忌着对方,一次就收了手,他抱着怀里的人,手一下没一下的按着陆贻林的腰,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要攒起来。”
“攒什么?”
“等着你周末不上班,再要回来。”
“……”
陆贻林拍开了对方的手,拿起了枕头,“我还是觉得和跳跳睡更有安全感,而且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隔壁,这位先生,你慢慢攒,我走了,晚安。”
☆、第四十章
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他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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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跳跳去楼下散步,最后一家人租了并排的双人单车,把跳跳放在了中间坐着。
准备骑车去桃花湖看看,反正离着这里也很久,自行车骑过去,也就二十分钟。
沿路都是骑自行车的人,大部分都是附近大学的学生,男男女女,一群呼啸而过,笑声渐远,全是青春的活力张扬。
陆贻林被感染,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桃兰湖的前期规划已经做好了,把从前分开的那些水洼或者小的湖泊,打通成了一个很大的。湖边的绿化规划的很漂亮,有供人走路散步的木栈道和供自行车和电动车行驶的小路。
晚上七点半开始,还有喷泉,与彩灯交相辉映,十分漂亮,十年前还没什么人气的地方,现在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湖边的一个个小区都已经修建完了,有高耸的商品房,最后面是别墅区。
湖边还有一个大大的摩天轮,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建筑,远远就能看得到。
停下车休息,陆贻林起一边买了两瓶水,递给赵世承一瓶,他和跳跳喝一瓶就可以。
湖边的凉风嘘嘘,比在空调房里要舒服多了。
“这个地方真好。”
赵世承侧过脸问,“你喜欢这里吗?”
“嗯,风景不错,我们可以经常过来散步。”
“我在这边有套房子,我带你去看看吧,年前就弄完了装修,但是我一直不得空,所以没住进去,也没有摆什么家具。”
“是在哪个小区?”难道是最后面的那群并排别墅?赵世承给自己留了福利?
“不是,就在湖边,我看这里风景不错,所以才让人建的,毕竟这个工程还得要个几年,我经常会过来,可以当办公室。”赵世承的手指了指,“就在前面。”
两个人又往前面骑了会儿,停下来后,陆贻林看着眼前这栋现代化的三层白色几何体建筑,满脸的意外,这也太巧了吧。
“不会是这栋吧?”
他之前也到过这里,还在想谁这么会享受,把房子在建在景色这么好的地方,可以鸟瞰整个湖泊,独享湖光山色。
而且前面是岔路,这里相对要安静很多。
房子的线条简洁而明快,最重要的独门独户的,但他来的那几次,一直不见里面有人进出,房子就这么空着,简直是浪费。
陆贻林曾经还猜想过,能在这个位置修别墅,户主一定是和开发商有关系,还得是土豪。
如今这土豪哥哥,正一脸淡定的站在他旁边。
陆贻林觉得挺神奇,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你把这个修在这里,不会是违章建筑吧?”
赵世承笑了起来,“你可真幽默,怎么会这么想,你放心,手续齐全,我带你进去看看,里面家具还没购置齐全,我明天让人整理一下,下次你来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
陆贻林低声的嘀咕:“哆啦a梦……”
赵世承没听清楚对方的话,转过脸问:“你说什么?”
“没有,你带钥匙了吗?现在可以进去吗?”陆贻林有些怀疑。
“不用钥匙,可以扫虹膜,刚好待会儿可以把你的虹膜扫进去,下次你就能自己进去了,这里夏天住会比较舒服,离着你上班的地方也不远,我们偶尔可以住上两天。”
这么高科技,陆贻林犹豫了下,“不用扫我的了吧,你不在的话,我也不会过来。”
“你不是喜欢这里吗?以后我们来这边,累了也可以进来休息,迟早要扫的。”
“那好吧。”
门被打开,里面果然空荡荡的,一楼除了一个黑色的沙发,就没有其他的东西,旋转的楼梯是铁质的,喷了黑色的漆,很有现代感。
整个房子的装修色调呈现冷灰色,加之本来空间就大,有种冷冰冰的感觉,比他之前去的赵世承那栋别墅,风格还要强。
最前面的落地的窗户是单向的,里面的人能清晰的看到窗外灯光下湖面的波纹,而外面却窥探不到里面丝毫。
他倒是很喜欢这里,巴洛克的风格,虽然冷清,却有种别致。
跳跳更直接,直接绕着房子跑了两圈,表达自己的感受。
两个人从房子出来,再回到家,已经快八点了,陆贻林把跳跳哄睡着了,把小家伙抱回了房间。
在两个房间门口,他犹豫了下,最后把跳跳放到了新布置好的儿童房。
陆贻林明天得早起上班,赵世承顾忌着对方,一次就收了手,他抱着怀里的人,手一下没一下的按着陆贻林的腰,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要攒起来。”
“攒什么?”
“等着你周末不上班,再要回来。”
“……”
陆贻林拍开了对方的手,拿起了枕头,“我还是觉得和跳跳睡更有安全感,而且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隔壁,这位先生,你慢慢攒,我走了,晚安。”
☆、第四十章
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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