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邑城外,麦苗早已经郁郁葱葱了,松柏苍翠,山花初现。
    一个身披红丝斗篷的少女,在山野初绿中分外鲜亮夺目。
    少女手中腰间挂着一支极为精致的细剑,身材颀长秀美,一头长发盘成一个高高的发髻,中间横插一支碧绿的玉簪,恍若士子头上刚刚加冠,透出一种高雅的书卷气息。
    山间有一处庄园,十多个护卫在屋旁倚着墙角晒太阳。
    看见她进来,他们抬起了头:“见过公子。”
    少女微微一笑:“父亲在吗?”
    护卫回答道:“主君在书房中。”
    少女点点头,径自进去了。
    书房中,一个脸色苍白中年男人认真的读着一卷竹简,他的眼睛很细很长,嘴唇很厚,嘴角隐入两腮极深,厚重中透出刚毅英健与从容镇静。
    听到了脚步声,白圭抬起头,病态的脸色露出了笑意:“雪儿,你来了。”
    白雪跪坐到矮榻上:“父亲,我刚刚从洞香春回来,灵丘战事有了结果。”
    “可是齐国胜了?”
    “您怎么知道!”
    白圭哈哈一笑:“自年前墨家大肆收购生铁,老夫就知道齐国败不了。”
    “四国会盟,吞灭诸侯,瓜分齐国,此举不合于礼,亦不合于道,齐国只需要联合若干中小诸侯,组成一支数十万大军抗衡四国兵马,则危难可解。”
    白雪煮好了水,斟了一杯茶,推到了白圭面前。
    “亏我知道了消息后第一时间来告诉您,原来您早就知道结果了。”
    白圭举杯笑道:“不叫你白跑一趟,白氏与秦国有一笔大生意要做。”
    秦国?白雪眼中闪过了一丝疑惑。
    秦国的贫瘠天下皆知,白氏与秦国能做什么生意?难道是马匹?
    “还请父亲言明。”
    白圭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了三个麻布袋,打开一看,里面有三种不同粗细的麦粉。
    “麦粉居然能如此精细,也不知道口感如何?”
    白雪惊呼了一声,捋起一点麦粉在手中,手指慢慢搓磨,只觉得细如河沙。
    白圭笑了笑,吩咐庄子里的厨妇分别用三种不同的麦粉做出了膳食。
    白面饼和棕黑色的全麦“馒头”,白雪拿着箸筷,尝了一口,只觉得入口筋道柔韧。
    “雪儿,若是将此麦粉交由你来贩卖,可行否?”
    听白圭一说,白雪顿时眼前一亮。
    “可!父亲,虽然各地都有用麦子舂成的麦核屑,但能如这般精细者,却绝无仅有!此物若是能卖进市上,必然有价而无市!”
    说完,她又沉吟了下来:“只是不知道,此物价值几许?”
    白雪已经在心里默默筹算开了。
    在魏国白氏的庄园里,麦十斗出出麦核屑九又二半斗!
    魏国的一石,也就是后世的六十斤,十斗为一石,一斗约合六斤。
    而根据出粉率的不同,价格也不同,越精细的麦粉,就越贵重难得。
    白圭轻轻摇了摇头:“价值几何老夫也不知,就由你作为对秦国的总执事,和秦国来人商谈吧。”
    白雪明亮如秋水般的眼睛充满了惊喜,父亲竟然让自己参与白氏的生意了。
    “好,我这就去准备。”
    白圭看着白雪离去的窈窕身影,眼中流露出了不舍和担忧。
    “咳咳咳……”
    一阵咳嗽声从书房中传出,白圭手中的白色麻布上出现了几道醒目的血丝,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在他心中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女儿。
    白圭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不传授你商贾之术是对是错。”
    白氏祖传的经营传统,是尽量少干预所开店铺、作坊、酒肆的日常生意。白氏遍及列国的商贾字号,都有一个总执事,呼之为“总事”,日常交易一概由总事掌管。
    白氏主人只是在月底年终查账决事,或大的时令节日来听听看看而已。
    这种奇特的松散的经营方略,却竟使白氏的商贾规模在三代人的时间里迅速扩大,且没有一例背叛主人或中饱私囊的坏事出现。
    白圭以商入相,魏击问其商道秘术,白圭回答:“商道与治国之术同,放权任事,智勇仁强。”
    魏击问其治国方略,白圭答曰:“与商贾之道同,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正是在白圭掌事的三十多年中,白氏成为与赵国卓氏、宋国田氏、楚国猗氏、齐国刀氏、韩国卜氏齐名的六大巨商。
    白圭的经商天赋独步天下,他曾经骄傲地说:“吾治生产商贾,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李悝行法是也。”
    多少商贾许以重金请求他传授秘术,白圭以蔑视天下的口吻宣示:“为商之人,其智不足以通权变,勇不足以任决断,仁不足以明取予,强不足以有所守,虽欲学我术,终不告之也。”
    但是,对他唯一的一个女儿,白圭却从来不传授商贾之道。
    白雪曾经幽幽地问:“女儿不通商贾,父亲的生财秘术就失传了,悔不悔也?”
    白圭大笑:“日有升沉,月有盈亏。天生我女,不予我子,乃上天惧我白圭敛尽天下财富也,何悔之有?女儿冰雪聪慧,读书游历足矣,何须经商自污?”
    正是白圭这种超凡脱俗的开朗秉性,滋润生长了白雪轻财货重名节的名士襟怀。
    ……
    栎阳城中的石屋里,玄机看着手中的竹简,脸上挂满了笑意。
    秦国的第一批冬麦即将成熟,钜子也在灵丘击退了联军,一切都按照计划顺利的进行。
    突然,空中电闪雷鸣。
    四月的天气,说变就变,明明刚才是晴空万里,现在却是一片阴沉,黑压压的云层笼罩在栎阳的上空,仿佛有巨大的骤风暴雨将要降临。
    玄机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眼中满是担忧。
    要在暴风雨降临前抢收麦子,若是迟了,整个栎阳百姓这小半年的辛苦就将白费,他急匆匆的赶往了政事堂。
    城外,无数乡邑中都传出了“哐哐哐”的金鼓声!
    乡邑中所有民众,都在里胥族长们的组织下,齐齐出动,他们要抢收,要与老天挣口饭吃。
    铜镰在这个时代是极为金贵的物品,多数人手中的,依然是石镰刀。
    这种长条形弧刃的收割农具已经有数千年历史,形制和后世的铁镰已经相差无几。
    可锋利程度不够,砍在麦秆上,还得来回切割几下。所以尽管众人都很卖力,累得满头大汗,但效率并不高,甚至还不如下手去拔。
    “这样下去,恐怕来不及了!”
    一个老族长眼中含泪的看着结穗饱满的麦苗,不甘的怒吼了一声。
    “贼老天,真的不叫人过上一点儿好日子!!”
    眼瞅着今年的好收成即将毁于一旦,他的心里在滴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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