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胆大
西风吃饱喝足之后,这才离开了元氏大院。
元晟送走了西风,自己一个人溜达去了厨房。
元氏大院里面的厨子们,每天都是很忙的,因为要吃饭的人多,他们闲不下来。
同样的,元晟给他们的待遇,也是非常的不错,衣食住行这些肯定都是有的,而且每个月的工资,都是非常的丰厚。
虽然这边的人,都习惯了把工资叫做月钱,但不管怎么个叫法,那都是实实在在的铜钱。
因为元晟的嘴比较叼,吃习惯了现代社会的饭菜,自然的,厨子们都是按照元晟的口味,来做饭菜的。
至于说其他人的饮食习惯,没看到家主喜欢吃这样的饭菜吗,其他人只管吃就是了,不吃拉倒!
再加上张荷专门交代过,厨子们完全就是按照元晟的口味,来给所有人做饭,有了主母撑腰,厨子们做起饭菜来更是理直气壮。
厨房的那些各种炒菜,还都是元晟教的呢,厨子们以前是真的没有接触过,都是来到河湾地之后,才学会的。
整个西域地区,哪怕是喀喇汗国与高昌回鹘的王宫里,也没有元氏大院这里的调料品种齐全!
还有那些食材,其他地方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因为那都是超越这个时代的食材。
特别是元晟喜欢吃的海产品,那些厨子们以前哪里见过?而且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最终还是元晟手把手的教,这才教会了这些厨子们,如今在元氏大院里的这些厨子,到了外面那可是相当的牛气!
河湾地不光在向外输出商品,也是在不停的向外输出饮食,特别是那些海产品干货,被那些商队,不停的向西域的权贵们输出。
就连拌凉菜用的虾酱油,都是被元晟给成批成批的往外卖,而且还是供不应求的那种。
在鲁西北的沿海地区,非常普通的虾酱油,直接被元晟当成高端调味品给卖了出去。
虾酱跟虾酱油,被元晟从现代社会的东部沿海,直接就搬到了这个时代的西域地区。
虾酱是河湾地的特产,河湾地家家户户都有虾酱,那些商队,有时候也会带一些离开,不过那都是他们自己吃的。
倒是虾酱油,被这些商队给当成暴利商品,给大肆吹嘘,在西域地区卖的到处都是。
“郎君,您来了!”
厨子们看到元晟过来,那是相当的热情:
“郎君,您给看看,咱们现在做的菜哪里不合您胃口,咱们立马改过来!”
“没有没有!你们做的很好,这段时间你们挺辛苦的,有什么需要随时跟我说!”
元晟摆摆手,饶有兴趣的看着厨房里的一切:
“先熟悉现在的炒菜,等到了夏天的时候,咱们的蔬菜都熟了,到时候大家再尝试其他的菜品!”
“咱们听郎君的!”
厨子们恨不得现在就学习,对他们来说,能够多掌握一道菜,那就是一个巨大的优势。
整个西域地区,能够教他们做新菜品的,除了自家郎君,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
在厨房里看了看,元晟这才在厨子们的热情之中离开,他如今越来越喜欢吃这边的羊肉了。
不只是羊肉,就连驴肉,元晟如今也是非常的喜欢。
河湾地这里没有牛,最多的就是羊,马那是用来培养战马的,肯定不会吃马肉,剩下的就是驴肉。
整个西域地区,不管是高昌回鹘还是于阗那边,牛都不是很多,肉食以羊肉跟马肉为主。
高昌回鹘的权贵阶层,大都喜欢吃马肉,而且他们的马群,都是规模非常大的,根本就不缺马。
河湾地这里的马,根本就没有办法跟那些回鹘权贵们比,而且这里的马,都被元晟带着进行了穿梭时空,被优化了基因,元晟哪里舍得吃马肉。
再说,元晟自己的马群,大都是通过贸易,跟那些商队交换来的西域良马,都是难得的高头大马,那是上战场用的。
本来就是难得的良马,再加上穿梭时空之后,基因被优化,这些西域良马更加难得,现代社会里,张馨雨跟刘青青天天盯着,元晟哪里舍得吃马肉!
每当想起那些回鹘权贵们,天天在高昌西部地区吃马肉,元晟就恨不得把他们的腿给打断了。
虽然那些都是一些劣马,可元晟就是感觉不得劲儿,其他的他可以不在乎,可这些带到现代社会里就可以变成rmb的马匹,他是真的感觉太可惜。
“一帮蛮子!”
一想起这个,元晟就忍不住破口大骂:
“未开化的野人,浪费老子的马匹!”
西域地区盛产良马,马匹的数量远超现代社会的想象,动辄就是几万匹马的大马群。
别说高昌王跟王后,就是那些权贵们,手里都是成群的马匹。
因为基数太大,所以,每年选出来的良马数量,同样非常多。
就是汗血宝马,那些回鹘的权贵阶层,家里都养着不少,就是如今的河湾地这里,元晟自己都养了很多的汗血宝马。
通过时空穿梭,优化了基因,元晟的这些汗血宝马,带到现代社会里之后,只要他这里松口,绝对会被疯抢!
现代社会里是经济不景气,可有钱人真的非常多,不用说别人,就是张馨雨跟刘青青,就能一口吃下元晟手里的所有马匹。
从国外进口的高头大马,价格一向非常贵,而且那些名马,个个都娇贵的很。
哪里像元晟这里的西域良马,不但好饲养,而且皮实的很,根本就不需要投入那么多的精力饲养。
经过时空穿梭,基因优化,那些良马,个个都灵性十足,这可是非常少见的。
越是如此,元晟马场里的那些西域良马,就越是值钱,没有人不喜欢如此有灵性的马匹。
到目前为止,经过时空穿梭之后,能够变得灵性十足的,只有马匹跟狗狗,还有之前的蓝羚羊。
像是那些山羊,还有鸡,以及猪,虽然基因被优化了,吃起来口感也不错,可并没有变得有灵性。
马鹿稍微好一点,但没有马匹跟狗狗那么明显,只不过是变得更温顺了一些。
西域良马跟上等玉石,是目前元晟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所以,他元某人是不会离开西域地区的。
中原地区相对来说,确实是物产丰盈,而且人口众多,可那里对于元晟来说,并不是一个好去处。
虽然那里有更多的药材,特别是紫团参这样的名贵药材,还有很多的古董字画,可元晟对那些兴趣并不是很大。
如今的元晟,手里的钱够花,也不需要那么冒险,他更喜欢如今的河湾地。
平时卖点玉石,然后再卖几匹马,一年下来,也是不少的收入,他元晟又没有太大的野心,对于目前的生活,他已经非常满意了。
家里有一个马场,马场里还有那么多的西域良马,今年再建一个葡萄园,等酒窖建成之后,葡萄酒也是一个不小的进项!
其他的白酒,张萍跟吴倩倩都预定了很多,光这些酒,就是能够再让元晟赚一笔。
老家一个不大的马场,完全可以让元晟衣食无忧,而且还可以做一个低调的有钱人。
等机会成熟了,元晟还想着卖几匹汗血宝马呢,他的汗血宝马,可是非常神骏的,出手之后,那可又是一笔巨款。
经济再不景气,那也影响不了元晟的生活,他如今只吃利息,就足够家里的日常开销。
去年的年底,张馨雨跟刘青青就跟元晟说好了,今年继续给她们的马场提供西域良马。
这两个女人野心勃勃,又是两个不差钱的主,元晟就是再带回去再多的西域良马,她们也吃的下。
从短期来看,元晟是赚了不少的钱,可从长期来看,张馨雨跟刘青青那绝对是稳赚不赔的。
作为一个全新的马种,而且还是非常优秀的赛马马种,西域良马一旦被玫瑰马场培育成功,张馨雨跟刘青青,绝对会赚个盆满钵满!
国内对优良赛马的需求,那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缺口实在是太大了,每年都需要从国外大批量的引进。
国内的那些大型马场,都是花高价从国外引进的马种,那些马种相对于元晟这里的西域良马,其实根本就不占优势。
这也是张馨雨跟刘青青,非常看重“高昌马”的重要原因。
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稳赚不赔的买卖,这样的机会太少了,既然出现了,这两个二代怎么可能放过。
溜溜达达的,在这寒冷的天气之中,元晟嘴里叼着一根烟,就这么在元氏大院里转了一圈。
直到看到彩蝶鬼鬼祟祟的,领着她的几只爱宠,偷偷摸摸的往厨房那边溜去,元晟这才满头黑线的跟了上去。
一只大黑狗拖着一只狼……已经被咬死的死狼,亦步亦趋的跟在彩蝶的身后,元晟看到死狼的那一刻,直接就冲了过去:
“个不让人省心的,这狼是从哪里来的?”
“爸爸!”
看到身后出现的元晟,彩蝶第一反应就是转身就跑,可元晟比她更快,直接就把她给拎了起来:
“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大黑它们抓到的,我带回来给爸爸还有妈妈吃!”
“啥玩意儿?”
元晟顿时瞪大了眼睛:
“你们在外面碰到狼了?”
(本章完)
西风吃饱喝足之后,这才离开了元氏大院。
元晟送走了西风,自己一个人溜达去了厨房。
元氏大院里面的厨子们,每天都是很忙的,因为要吃饭的人多,他们闲不下来。
同样的,元晟给他们的待遇,也是非常的不错,衣食住行这些肯定都是有的,而且每个月的工资,都是非常的丰厚。
虽然这边的人,都习惯了把工资叫做月钱,但不管怎么个叫法,那都是实实在在的铜钱。
因为元晟的嘴比较叼,吃习惯了现代社会的饭菜,自然的,厨子们都是按照元晟的口味,来做饭菜的。
至于说其他人的饮食习惯,没看到家主喜欢吃这样的饭菜吗,其他人只管吃就是了,不吃拉倒!
再加上张荷专门交代过,厨子们完全就是按照元晟的口味,来给所有人做饭,有了主母撑腰,厨子们做起饭菜来更是理直气壮。
厨房的那些各种炒菜,还都是元晟教的呢,厨子们以前是真的没有接触过,都是来到河湾地之后,才学会的。
整个西域地区,哪怕是喀喇汗国与高昌回鹘的王宫里,也没有元氏大院这里的调料品种齐全!
还有那些食材,其他地方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因为那都是超越这个时代的食材。
特别是元晟喜欢吃的海产品,那些厨子们以前哪里见过?而且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最终还是元晟手把手的教,这才教会了这些厨子们,如今在元氏大院里的这些厨子,到了外面那可是相当的牛气!
河湾地不光在向外输出商品,也是在不停的向外输出饮食,特别是那些海产品干货,被那些商队,不停的向西域的权贵们输出。
就连拌凉菜用的虾酱油,都是被元晟给成批成批的往外卖,而且还是供不应求的那种。
在鲁西北的沿海地区,非常普通的虾酱油,直接被元晟当成高端调味品给卖了出去。
虾酱跟虾酱油,被元晟从现代社会的东部沿海,直接就搬到了这个时代的西域地区。
虾酱是河湾地的特产,河湾地家家户户都有虾酱,那些商队,有时候也会带一些离开,不过那都是他们自己吃的。
倒是虾酱油,被这些商队给当成暴利商品,给大肆吹嘘,在西域地区卖的到处都是。
“郎君,您来了!”
厨子们看到元晟过来,那是相当的热情:
“郎君,您给看看,咱们现在做的菜哪里不合您胃口,咱们立马改过来!”
“没有没有!你们做的很好,这段时间你们挺辛苦的,有什么需要随时跟我说!”
元晟摆摆手,饶有兴趣的看着厨房里的一切:
“先熟悉现在的炒菜,等到了夏天的时候,咱们的蔬菜都熟了,到时候大家再尝试其他的菜品!”
“咱们听郎君的!”
厨子们恨不得现在就学习,对他们来说,能够多掌握一道菜,那就是一个巨大的优势。
整个西域地区,能够教他们做新菜品的,除了自家郎君,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
在厨房里看了看,元晟这才在厨子们的热情之中离开,他如今越来越喜欢吃这边的羊肉了。
不只是羊肉,就连驴肉,元晟如今也是非常的喜欢。
河湾地这里没有牛,最多的就是羊,马那是用来培养战马的,肯定不会吃马肉,剩下的就是驴肉。
整个西域地区,不管是高昌回鹘还是于阗那边,牛都不是很多,肉食以羊肉跟马肉为主。
高昌回鹘的权贵阶层,大都喜欢吃马肉,而且他们的马群,都是规模非常大的,根本就不缺马。
河湾地这里的马,根本就没有办法跟那些回鹘权贵们比,而且这里的马,都被元晟带着进行了穿梭时空,被优化了基因,元晟哪里舍得吃马肉。
再说,元晟自己的马群,大都是通过贸易,跟那些商队交换来的西域良马,都是难得的高头大马,那是上战场用的。
本来就是难得的良马,再加上穿梭时空之后,基因被优化,这些西域良马更加难得,现代社会里,张馨雨跟刘青青天天盯着,元晟哪里舍得吃马肉!
每当想起那些回鹘权贵们,天天在高昌西部地区吃马肉,元晟就恨不得把他们的腿给打断了。
虽然那些都是一些劣马,可元晟就是感觉不得劲儿,其他的他可以不在乎,可这些带到现代社会里就可以变成rmb的马匹,他是真的感觉太可惜。
“一帮蛮子!”
一想起这个,元晟就忍不住破口大骂:
“未开化的野人,浪费老子的马匹!”
西域地区盛产良马,马匹的数量远超现代社会的想象,动辄就是几万匹马的大马群。
别说高昌王跟王后,就是那些权贵们,手里都是成群的马匹。
因为基数太大,所以,每年选出来的良马数量,同样非常多。
就是汗血宝马,那些回鹘的权贵阶层,家里都养着不少,就是如今的河湾地这里,元晟自己都养了很多的汗血宝马。
通过时空穿梭,优化了基因,元晟的这些汗血宝马,带到现代社会里之后,只要他这里松口,绝对会被疯抢!
现代社会里是经济不景气,可有钱人真的非常多,不用说别人,就是张馨雨跟刘青青,就能一口吃下元晟手里的所有马匹。
从国外进口的高头大马,价格一向非常贵,而且那些名马,个个都娇贵的很。
哪里像元晟这里的西域良马,不但好饲养,而且皮实的很,根本就不需要投入那么多的精力饲养。
经过时空穿梭,基因优化,那些良马,个个都灵性十足,这可是非常少见的。
越是如此,元晟马场里的那些西域良马,就越是值钱,没有人不喜欢如此有灵性的马匹。
到目前为止,经过时空穿梭之后,能够变得灵性十足的,只有马匹跟狗狗,还有之前的蓝羚羊。
像是那些山羊,还有鸡,以及猪,虽然基因被优化了,吃起来口感也不错,可并没有变得有灵性。
马鹿稍微好一点,但没有马匹跟狗狗那么明显,只不过是变得更温顺了一些。
西域良马跟上等玉石,是目前元晟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所以,他元某人是不会离开西域地区的。
中原地区相对来说,确实是物产丰盈,而且人口众多,可那里对于元晟来说,并不是一个好去处。
虽然那里有更多的药材,特别是紫团参这样的名贵药材,还有很多的古董字画,可元晟对那些兴趣并不是很大。
如今的元晟,手里的钱够花,也不需要那么冒险,他更喜欢如今的河湾地。
平时卖点玉石,然后再卖几匹马,一年下来,也是不少的收入,他元晟又没有太大的野心,对于目前的生活,他已经非常满意了。
家里有一个马场,马场里还有那么多的西域良马,今年再建一个葡萄园,等酒窖建成之后,葡萄酒也是一个不小的进项!
其他的白酒,张萍跟吴倩倩都预定了很多,光这些酒,就是能够再让元晟赚一笔。
老家一个不大的马场,完全可以让元晟衣食无忧,而且还可以做一个低调的有钱人。
等机会成熟了,元晟还想着卖几匹汗血宝马呢,他的汗血宝马,可是非常神骏的,出手之后,那可又是一笔巨款。
经济再不景气,那也影响不了元晟的生活,他如今只吃利息,就足够家里的日常开销。
去年的年底,张馨雨跟刘青青就跟元晟说好了,今年继续给她们的马场提供西域良马。
这两个女人野心勃勃,又是两个不差钱的主,元晟就是再带回去再多的西域良马,她们也吃的下。
从短期来看,元晟是赚了不少的钱,可从长期来看,张馨雨跟刘青青那绝对是稳赚不赔的。
作为一个全新的马种,而且还是非常优秀的赛马马种,西域良马一旦被玫瑰马场培育成功,张馨雨跟刘青青,绝对会赚个盆满钵满!
国内对优良赛马的需求,那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缺口实在是太大了,每年都需要从国外大批量的引进。
国内的那些大型马场,都是花高价从国外引进的马种,那些马种相对于元晟这里的西域良马,其实根本就不占优势。
这也是张馨雨跟刘青青,非常看重“高昌马”的重要原因。
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稳赚不赔的买卖,这样的机会太少了,既然出现了,这两个二代怎么可能放过。
溜溜达达的,在这寒冷的天气之中,元晟嘴里叼着一根烟,就这么在元氏大院里转了一圈。
直到看到彩蝶鬼鬼祟祟的,领着她的几只爱宠,偷偷摸摸的往厨房那边溜去,元晟这才满头黑线的跟了上去。
一只大黑狗拖着一只狼……已经被咬死的死狼,亦步亦趋的跟在彩蝶的身后,元晟看到死狼的那一刻,直接就冲了过去:
“个不让人省心的,这狼是从哪里来的?”
“爸爸!”
看到身后出现的元晟,彩蝶第一反应就是转身就跑,可元晟比她更快,直接就把她给拎了起来:
“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大黑它们抓到的,我带回来给爸爸还有妈妈吃!”
“啥玩意儿?”
元晟顿时瞪大了眼睛:
“你们在外面碰到狼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