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叔放心,温县丞他们会查清楚的。”慕思雨安慰道,“这件事情就不要告诉我娘了。”
童氏正好今天不在。
“你觉得这么大的事情,我不说她就不知道?”
朱大夫的话音刚落,从门口走进来童氏和刚买不久的丫头丹砂。
童氏的肚子显形了,走路时需要托着肚子。此时她神情焦急,不用问也看得出来这是听见了什么风声匆匆赶过来的。
“女儿,你没受伤吧?我听他们说……”
童氏说话时,慕思雨扶着她坐下来。
“不管他们说了什么,我现在好好地站在这里,说明外面那些人说的不可信。你先平静一下,听我慢慢地道来。”
童氏听她这样说,平复着心情。
“好了,我平静了。你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啊?”
“我的生意做得好,挡了别人的财路,这是派了个半吊子来吓唬我,其实不像外面说的那么邪乎。你想想嘛,我好歹是县令夫人,谁敢在我头上动土?”
童氏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慕思雨:“真的?”
慕思雨把皮球踢给朱大夫:“不信你问朱叔,我是不是一点儿事都没有?”
朱大夫顶着压力,梗着脖子说道:“是是是,一点儿事都没有,连皮都没有破。”
——可怜那些保护她的人,他们身上的伤可不少。
当然后面这句话不能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吐槽一下,免得刺激了童氏。
童氏相信了几分,松了口气:“丹砂,帮我倒杯清水。”
刚才在外面买菜,听见百姓们议论着慕思雨被土匪围攻,受了重伤,吓得她差点心脏跳停。还好她现在没有以前愚笨,立即缓口气赶过来看个究竟。
衙役们的伤不重,伤得最重的是左云虎和阮齐。衙役们包扎好伤口就回去了。慕思雨找温文崧说了下,给今天出门的十九名衙役放了假,还发了奖金。至于左云虎,他为慕思雨受了这么重的伤,得到了同踱医馆的会员服务,直接在医馆住下了,而阮齐的伤没有他的严重,再加上他住不惯医馆,便回去养着。
“那大汉招了。”温文崧对慕思雨说道,“你猜是谁收买了他?”
“谁?”慕思雨问,“我平时得罪的人不少,猜不出来。”
“郑家还有印象吗?你还在苏州时,郑家突然牵扯进了一桩命案,整个家族都被抄了。听说他们举家投靠亲戚,却没有一个亲戚愿意收留他们。他们没有盘缠,只有回到老家。那大汉说是郑家的大小姐,也就是当初非常有名的郑歆月拿一颗宝珠收买了他,目的就是要你的命。那人在江湖上排得上号,喜欢财宝如命,为了财宝什么人都敢杀,就接下了这笔生意。”
“他本来不说的。像这种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命,不过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正好左云虎认出了他,也知道了他的软肋,那就是他十岁的痨病儿子,就对整件事情供认不讳。”
“要不是书玉,我对郑家没有兴趣。这个郑歆月是疯狗吗?我没有对她下手,她反倒让我不自在。难不成因为家族被抄,她心里怨恨咱们陆大人,但是又拿陆大人没有法子,就把气出在我的头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真不是一般的蠢。先不说她现在无权无势,连以前依仗的财富都没有了,既然家里这么落魄了,她手里有让杀手动心的宝珠,那就应该用这颗宝珠改善家里的生活,省着点的话后半辈子也有着落了,结果却用这么贵重的东西换我的命。”
她的命还能比全家人无忧无虑生活更重要?
温文崧摸了摸鼻子。
郑家的那桩案子虽不全是陆羿动的手脚,但是按原本的罪名倒不用抄家这么严重,只是陆羿容不得郑家再撒野,这才让整个案子更加严重,郑家有恨也是正常。不过,郑家却一点儿也不冤枉。先不说别人,就说那老太太,死在她手里的人就不少,更别说郑歆月这种外表白莲其实满手血腥的毒妇了。
“对了,那杀手交代,郑歆月买凶杀人,他接了,其他人就不会接。他向来喜欢独来独往,所以后面那几个人不是他的人。仵作验尸也说,这些人个个是练家子,瞧着像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不是江湖上的野路子。”温文崧说道,“所以,刚才遇见的蒙面杀手和刺客不是同一波人。”
“看来我身边开始不安全了。”
“大人应该快回来了,到时候给大人说一下,在你身边安排几个女护卫。”
要是换作男护卫,他们大人也不乐意。
“那个杀手……打算怎么处理?”
“先关着,大人会处理的。至于郑歆月,我刚才派人打听,发现这个郑歆月居然做了方卓钰的小妾。”
“小妾?”慕思雨惊讶,“她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就这样做了人家的小妾?”
“这个郑歆月可是方卓钰的心上人。当初方卓钰还没有娶李家小姐,与这个郑歆月出双入对不是秘密。不过郑歆月一边钓着方卓钰,也与其他的男子有来往,要不是家道中落,只怕方卓钰还娶不上她。当然了,她手里有那么贵重的宝珠,只怕与这位方卓钰有关。”
“马上捉人。”慕思雨说道,“她买凶杀人,就算是姓方的妾室,那也得抓回来问案。”
别说只是一个小妾,就算是正房夫人,一旦牵扯到杀人案,那就必须抓回来审理。
温文崧一直在犹豫,听慕思雨这样说,终于下定决心,马上安排衙役抓人。
陆羿回来时,温文崧派去抓人的人扑了个空。他正一筹莫展,没想到陆羿回来了,于是他将这件事情汇报给了陆羿。
陆羿刚落脚,连歇都没有歇一下,马上发出通缉令。
通缉令上写着——举人方卓钰的妾室郑歆月买凶杀人,谋害朝廷命官……
慕思雨看着通缉令的时候,心里有些暖,也有些担心。陆羿用这种方式保护她,要是被有心人利用了,那他会不会有事?
童氏正好今天不在。
“你觉得这么大的事情,我不说她就不知道?”
朱大夫的话音刚落,从门口走进来童氏和刚买不久的丫头丹砂。
童氏的肚子显形了,走路时需要托着肚子。此时她神情焦急,不用问也看得出来这是听见了什么风声匆匆赶过来的。
“女儿,你没受伤吧?我听他们说……”
童氏说话时,慕思雨扶着她坐下来。
“不管他们说了什么,我现在好好地站在这里,说明外面那些人说的不可信。你先平静一下,听我慢慢地道来。”
童氏听她这样说,平复着心情。
“好了,我平静了。你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啊?”
“我的生意做得好,挡了别人的财路,这是派了个半吊子来吓唬我,其实不像外面说的那么邪乎。你想想嘛,我好歹是县令夫人,谁敢在我头上动土?”
童氏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慕思雨:“真的?”
慕思雨把皮球踢给朱大夫:“不信你问朱叔,我是不是一点儿事都没有?”
朱大夫顶着压力,梗着脖子说道:“是是是,一点儿事都没有,连皮都没有破。”
——可怜那些保护她的人,他们身上的伤可不少。
当然后面这句话不能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吐槽一下,免得刺激了童氏。
童氏相信了几分,松了口气:“丹砂,帮我倒杯清水。”
刚才在外面买菜,听见百姓们议论着慕思雨被土匪围攻,受了重伤,吓得她差点心脏跳停。还好她现在没有以前愚笨,立即缓口气赶过来看个究竟。
衙役们的伤不重,伤得最重的是左云虎和阮齐。衙役们包扎好伤口就回去了。慕思雨找温文崧说了下,给今天出门的十九名衙役放了假,还发了奖金。至于左云虎,他为慕思雨受了这么重的伤,得到了同踱医馆的会员服务,直接在医馆住下了,而阮齐的伤没有他的严重,再加上他住不惯医馆,便回去养着。
“那大汉招了。”温文崧对慕思雨说道,“你猜是谁收买了他?”
“谁?”慕思雨问,“我平时得罪的人不少,猜不出来。”
“郑家还有印象吗?你还在苏州时,郑家突然牵扯进了一桩命案,整个家族都被抄了。听说他们举家投靠亲戚,却没有一个亲戚愿意收留他们。他们没有盘缠,只有回到老家。那大汉说是郑家的大小姐,也就是当初非常有名的郑歆月拿一颗宝珠收买了他,目的就是要你的命。那人在江湖上排得上号,喜欢财宝如命,为了财宝什么人都敢杀,就接下了这笔生意。”
“他本来不说的。像这种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命,不过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正好左云虎认出了他,也知道了他的软肋,那就是他十岁的痨病儿子,就对整件事情供认不讳。”
“要不是书玉,我对郑家没有兴趣。这个郑歆月是疯狗吗?我没有对她下手,她反倒让我不自在。难不成因为家族被抄,她心里怨恨咱们陆大人,但是又拿陆大人没有法子,就把气出在我的头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真不是一般的蠢。先不说她现在无权无势,连以前依仗的财富都没有了,既然家里这么落魄了,她手里有让杀手动心的宝珠,那就应该用这颗宝珠改善家里的生活,省着点的话后半辈子也有着落了,结果却用这么贵重的东西换我的命。”
她的命还能比全家人无忧无虑生活更重要?
温文崧摸了摸鼻子。
郑家的那桩案子虽不全是陆羿动的手脚,但是按原本的罪名倒不用抄家这么严重,只是陆羿容不得郑家再撒野,这才让整个案子更加严重,郑家有恨也是正常。不过,郑家却一点儿也不冤枉。先不说别人,就说那老太太,死在她手里的人就不少,更别说郑歆月这种外表白莲其实满手血腥的毒妇了。
“对了,那杀手交代,郑歆月买凶杀人,他接了,其他人就不会接。他向来喜欢独来独往,所以后面那几个人不是他的人。仵作验尸也说,这些人个个是练家子,瞧着像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不是江湖上的野路子。”温文崧说道,“所以,刚才遇见的蒙面杀手和刺客不是同一波人。”
“看来我身边开始不安全了。”
“大人应该快回来了,到时候给大人说一下,在你身边安排几个女护卫。”
要是换作男护卫,他们大人也不乐意。
“那个杀手……打算怎么处理?”
“先关着,大人会处理的。至于郑歆月,我刚才派人打听,发现这个郑歆月居然做了方卓钰的小妾。”
“小妾?”慕思雨惊讶,“她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就这样做了人家的小妾?”
“这个郑歆月可是方卓钰的心上人。当初方卓钰还没有娶李家小姐,与这个郑歆月出双入对不是秘密。不过郑歆月一边钓着方卓钰,也与其他的男子有来往,要不是家道中落,只怕方卓钰还娶不上她。当然了,她手里有那么贵重的宝珠,只怕与这位方卓钰有关。”
“马上捉人。”慕思雨说道,“她买凶杀人,就算是姓方的妾室,那也得抓回来问案。”
别说只是一个小妾,就算是正房夫人,一旦牵扯到杀人案,那就必须抓回来审理。
温文崧一直在犹豫,听慕思雨这样说,终于下定决心,马上安排衙役抓人。
陆羿回来时,温文崧派去抓人的人扑了个空。他正一筹莫展,没想到陆羿回来了,于是他将这件事情汇报给了陆羿。
陆羿刚落脚,连歇都没有歇一下,马上发出通缉令。
通缉令上写着——举人方卓钰的妾室郑歆月买凶杀人,谋害朝廷命官……
慕思雨看着通缉令的时候,心里有些暖,也有些担心。陆羿用这种方式保护她,要是被有心人利用了,那他会不会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