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她死而复生?
为什么,她明明活着,却整整十三年都没有出现?
为什么,直到他生命快要走到了尽头,她才肯出来见他?
因为怜悯么!
南向晚本以为,十三年后,她可以平静面对眼前这一切。
但,她高估了自己。
她眼睫微垂,看着面前躺在病床上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的男人,
因为瘦,他的五官更加深邃立挺,他仍然英俊,但生命已经被判了死刑。
她想到,他的时日不多,一颗心便不可抑止的抽疼起来。
这个,曾在她满身狼藉时给了她救赎的男人,他竟然会有一天倒下。
她眼眶湿润的厉害,眼泪一颗一颗溅落在男人高挺的鼻梁骨上,嗓音是难掩的潮湿以及沙哑,“对不起,我来晚了……”
她的眼泪,滴在他的鼻梁骨,却砸进了他的心里。
楚辞笑着落下了眼泪。
他眼泪不似南向晚那般汹涌,只在眼角有些湿润,通红的凤眸也因为这点湿意显得分外妖致。
他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说,但到了嘴边,却一句话又说不出来。
他只是这样寂静无声的看着她,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里描画她的样子,他想记住她的样子。
不相信鬼神,这一刻,他那么盼望有来生。
他想,如果有来生,他一定要先遇见她,把最浓烈的爱都给她,一辈子只爱她一人。
“晚晚~”他虚弱的开了口,“你来的不晚,至少在我临终前,还能看一看你的样子,这样,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能最先找到你。”
他这样说,又无声的笑了笑:
“是不是很傻?人哪有什么来生?如果死了,一把火,就烧的什么都不剩了。”
笑着笑着,眼泪又溢出了眼角,
“晚晚,我跟你还没有过够……,如果有来世,你只爱我一个人,好不好?”
南向晚心脏抽疼的不像话,眼圈红成了一片,嗓音是难能自己的颤抖:
“好。如果有来生,我只爱你一个人,我们一起,白头偕老。”
许是这样的美好让病重的男人心里多了一丝丝慰藉。
他释然地笑了出来,连眼底的红色都变的无比鲜艳和生动。
此时,他闭了闭眼,强忍着肝疼。
但,还是没有忍住,一口鲜血自喉咙深处喷了出来,最后陷入昏迷。
南向晚手脚这一刻冰冻起来,她看着面前涌进病房里开始给男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她被一道帘子给强烈阻断了视线,像是一下就被阻隔在了两个世界。
她在人间,他在地狱。
他们永生不再相聚!
她还有话没有跟他说,他不能就这么走。
南向晚突然冲进帘子里,对着那浑身被插满抢救仪器的男人喊道:
“楚辞,你还不能死,你还没有看一眼我们的女儿,她长的很像很像你,她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跟你小时候一样聪明……
楚辞,你听到了吗?我说我们还有女儿,我给你生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儿……你睁开眼,看一看,在等一等……你们父女还没有相见……”
许是听到了她的呐喊,楚辞在经历一小时的紧急抢救后,缓了过来。
只是,他还在沉睡,没有苏醒的迹象。
南向晚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他,直至翌日天快要亮的时候,他才醒。
他醒后,精神是最近一段时间最好的时候。
他在南向晚的搀扶下,靠在了身后的靠枕上。
他握着南向晚的手,看着她红肿的眼睛,以及因为熬了一夜眼帘下方的青色,心疼的道:“别忙了,就这样陪我说会话。”
南向晚说了好,但看着楚辞这个样子,她还是不可抑止地难过。
她眼圈红了红,才强压下难过的情绪,对他说道:“我……我昨晚还有话没跟你说。”
楚辞扯唇,看着窗外渐渐亮起的天色。
湛蓝色的天空,隐隐泄着一层清明的光线,从天幕正中央洒落而下,浅浅照亮远处屋顶上的积雪。
他视线从窗外的积雪收回,看着南向晚的眼角,笑道:
“我知道,你有很多话都没有说。”
他这样说着,“晚晚,今天天气很好,等太阳出来以后,你推我到外面走一走吧。”
南向晚说了好,问他有没有想吃的。
楚辞长指拨开她挡在眼前的长发,手指轻轻的梳理过她浓密的头发,眸色温柔,“晚晚,你头发长了好多,真好看。”
说着,又笑了笑,
“我跟你在一起,都显得糟糕不像话了,你等下给我打扮打扮,好不好?我突然想起来,我们除了拍结婚证的时候还没有拍过合照。我想跟你拍一张合照,留个念想。”
顿了顿,补充道,
“就穿我们那天扯结婚证的衣服吧。那套衣服,我一直都好好的珍藏着。本来,想得走的那天穿上它去九泉之下见你,现在不需要了,但可以穿上它跟你拍上一张照,也是挺好的。”
南向晚都一一答应着,她握住了楚辞的手,“好,我给你打扮,我们拍一张全家福。”
“全家福?”
南向晚鼻子有点酸,对他重重的点了点头,“嗯,我们一家三口,我们拍全家福。”
楚辞的眼瞳只怔了一下,眸底就如绽开了五光十色的烟火,璀璨生辉。
他笑,眼底变的无比晶莹:“是女儿么?我喜欢女儿。”
南向晚难掩酸涩的嗯了一声,“是个女儿,长的随你,很聪明,也很漂亮。”
闻言,楚辞空荡已久的胸膛在这一刻被温热的暖流所包裹住。
他觉得,他的人生可以无憾了。
他低着头,看着女人落在他轮椅扶手上那只手。
他知道她的手一直都很漂亮,指骨均匀,手指纤细白嫩,就连指甲都泛着粉透透的盈润之色。
明明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之久,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脸上留下过任何痕迹,她仍然年轻,仍然温婉漂亮……而他,已经烛光燃尽,生命即将走到了尽头。
忽然的忽然,是那么恐惧死亡。
如果他闭了眼,就真的跟她永别了。
永别,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永别,是再也看不见。
楚辞,微微合上眼,感受胸腔里那此起彼伏的绵密疼痛,良久,他嗓音沙沙哑哑的道:
“晚晚,我跟你还没有过够,我们在一起的好日子太浅了,我想把心留下来,继续爱你,好不好?”
他这样说,就在这时睁开眼,握住了南向晚的手。
他看着已经半蹲在她面前的南向晚,眸色炙深且专注,
“南少衍正在等心脏供体,如果有了供体他便能活下去。我把心给他,等我走后,你跟他好好过,嗯?”
南向晚心口颤抖的厉害,强忍着眼眶里的泪水,许久都没有说话。
楚辞的话还在继续:“就让他代替我继续爱下去吧。”
这样说完,像是心中的郁结被突然打开,楚辞露出一抹释然的笑,“晚晚,这样挺好,我的心还能陪伴你。”
……
楚辞是在三天后离世的。
他走的十分安详,脸上还带着笑,只是没有血色的唇瓣干干的。
除此之外,他病号服下的胸膛里,一颗心已经成功被摘走。
隔壁就是等待心脏供体活命的南少衍。
好像眼泪流的太多,所以在接受面前男人宣告死亡消息时就显得十分平静了。
一颗心,也早已麻木。
南向晚看着那好似安然入眠的男人,眼波微动,对一旁准备开始给男人整理遗容遗体的医护人员道,“你们出去吧,我来。”
她跟楚辞今天早上办了离婚证,今天晌午他便发病走了。
他从发病到宣告脑死亡,不过一刻钟。
他走的很急,连一句话都没有给她留下呢。
南向晚等医护人员走后,就开始给他擦拭身体。
她用毛巾擦过他英挺的眉,削薄的唇,俊美的脸庞以及那被缝合的心口。
他是那样的冰冷,周身都泛着森森白的冷然气息。
她的手指在触碰到他心口上的伤口以及伤口旁边一处纹身时,一颗心还是不可抑止的痛了起来。
她似乎听到了自己心脏撕裂的声音。
原来,这个男人比她想象的还要爱她呢。
他在他的心口上,纹下了她的名字。
南向晚唇瓣亲吻过他的心口,他没有温度的遗体冷的她唇都跟着颤抖。
她给他穿上衣服,就是当初他们扯结婚证时穿的那黑色西装,红色领带。
给他穿上衣服,她额头贴身男人冰冰冷的面颊,低低哑哑的笑着哭出声来,
“你是不是觉得告别太痛苦了,所以才走的那样急。我会听你的话,照顾好我们的孩子,也好好的生活下去……等时间到了,我就去那边找你,到时候,你可不要将我忘记啊?”
她这话说完,微垂首,眼睫上的泪珠便一颗跟着一颗飞溅在男人冰冷的眉心上。
南向晚抬手给他擦,却越擦越多,她一直在说对不起。
对不起,弄脏了你的脸。
对不起,辜负了你的情。
对不起,伤害了你的心。
对不起,我回来的太晚……
太多的对不起,搅碎了她的心。
楚辞最后葬在了青山公墓,原了用来葬南向晚的个墓穴。
下葬的那天,下起了暴风雪。
南少衍的儿子南怀瑾,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男人了。
他身形昂藏挺拔,气质俊逸温儒,骨子里都是世家子弟的凛然贵气之感。
他身后还站着个十八九的……少女,小小年纪,已经出落的风华绝代,叫人看一眼就移不开眼。
她是谁?
当前娱乐圈红的发紫的流量花旦,人人尊称一声战小公主的战云笙。
她最近在帝都拍戏,因为楚辞走的突然,她是代表家中长辈来参加楚辞葬礼的。
当然,除了参加葬礼,她还要跟南怀瑾确定一件事——听说他要悔婚。
这桩婚事,是她在十岁的时候,死皮赖脸让父母给她定下的。
原因很简单,她是个颜控。
那时候,她馋南怀瑾的颜值,怕长大后这么好看的男人被别的女人给抢了,就寻死觅活的要父母给她订婚。
她是家里的团宠,爹妈不同意根本没用,外公外婆直接做主,就给她定下了这桩婚。
她入社早,娱乐圈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所以很早就懂男女之情。
因此,她情窦初开的第一人,自然是面前的未婚夫。
但,前几天,这个她心目中理想男人对她说:他们不合适,要悔婚。
这让她就很不爽了。
她可是战公主,从来都是被捧着的那一个,这要是被人给甩了,那传出去她还要不要脸了?
尤其是娱乐圈那些塑料花姐妹,还不得笑话死她。
总之,她今天等参加完楚伯伯葬礼,她就要问清楚,他为什么要悔婚。
天气太冷了,臭美的战云笙穿的特别少。
她在给楚辞磕完头后,就不禁被冷空气冻的打了个喷嚏。
她打的鼻涕都喷出来了,喷在了南怀瑾身上。
南怀瑾有洁癖,她这个喷嚏没把他给嫌弃死。
他浓黑的眉头微蹙,不着痕迹的离战云笙远了一点。
战云笙发现他这个站远的动作,一下就不高兴了。
她往他身旁靠过去,鼓起粉嫩嫩的腮帮子,不满的道:“南怀瑾,我又不是毒瘤,你跑什么?我冷,你把衣服给我穿。”
南怀瑾面无表情:“给你,我穿什么?”
此话一出,已经从楚辞入土为安情绪中抽离出来的南向晚就不满的对南怀瑾道:
“她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你身为男人,绅士一下怎么了?何况,你还是她的未婚夫?”
南怀瑾俊逸不凡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也冷。”
南向晚:“……”
战云笙怔被南怀瑾的话给气的直跺脚时,自她身后的肩上就披上了一件宽厚的羽绒服。
大红色的羽绒服,及脚踝那么长。
伴随羽绒服落下,战云笙肩膀就是一暖。
她下意识的转头,对上的就是一张男人万年不变的僵尸脸,以及他常年寂静深邃无澜的凤眼。
她撇了下嘴,很不高兴的对他道:“谁叫你多管闲事了?”
二十八九岁的男人,身上是南怀瑾所没有的成熟稳重。
他气场似乎并不强烈,一身黑色保镖标配服装,但他屹立在寒风傲雪中,就是鹤立鸡群十分扎人眼球。
至于为什么那么扎人眼球,从小到大就看着他这张脸长大的战云笙并不清楚那是什么。
当然,很快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知道了那是什么。
跟这个男人给人的第一感觉一样,他永远都刻板的厉害。
他在战云笙话音落下后,就波澜不惊的道:“你不是冷?”
战云笙气的直跺脚:“我是冷,但我要的是羽绒服吗?我要的是南怀瑾滚烫的怀抱和他烈火如歌的爱意。”
音落,战云笙就发现这男人万年不变的一张死人脸竟然溢出了一个讥讽她的笑弧。
虽然,这个冷笑一闪即逝,但她就是捕捉到了。
她气的挥起拳头,打向他的胸口,结果这男人胸口比石头还硬,她半点都讨不到好。
她气呼呼的道:“蒋孝霖,你是吃了豹子胆了,你竟然敢嘲笑我?”
闻言,蒋孝霖就淡漠的看着她,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调子:“我没有。”
此话一出,战云笙就更火大了,“你明明就有,我都看到你笑了。”
她说着,就把披在她身上的红色羽绒服脱下来怒砸到蒋孝霖身上,“我不要穿。”
蒋孝霖也没坚持要给她披上,他只是客观事实的对她道:
“您可以不穿,但生病打针吃药的是你,吃苦受罪的仍然是你……至于南少,他并不会因为您病了或者是不舒服了而对您有半点怜悯。所以,战公主,别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对你毫无爱意的男人身上,踮起脚尖去讨好一个人,不累吗?”
战云笙气的眼圈都红了,“要你管?我就喜欢生病打针吃药,不行吗?”
蒋孝霖看着她通红且似有水汽的眼眶,眸色深了一度。
他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落在南怀瑾的身上,冷淡的道:
“南少,我们家战公主是千金之躯,且不论她是你的未婚妻,就单单男人风度而言,你这个凉薄态度很不男人,身为男人,我都看不起你。”
南怀瑾对战云笙没有男女之情,战云笙在他眼底就是个作天作地绯闻一大堆的疯丫头,别人都捧着她惯着她,他不惯。
他在蒋孝霖话音落下后,就冷笑道:
“前几天西北发生暴风雪,灾区那么多贫困的孩子都吃不上热饭穿不上保暖御寒的衣服,她却有衣服不穿,难道不是吃饱了撑的?
欲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别人不答应还要怪别人很不男人,这是什么道理?你们家战公主是千金之躯,我难道就不是血肉之躯?
她怕冷,我难道抗冻?零下七八度,打个喷嚏都结冰块……她有衣服不穿,要穿我的,我若是病了,明天我那台心外手术难道你能替我去做?就凭你一个只会拳脚功夫的粗人?你上得了手术台么?”
这话说的战云笙就很不高兴了。
知道她的人,都知道她脾气不好,但也是出了名的护短。
南怀瑾话里话外都在嘲讽蒋孝霖就是个没什么身份地位的保镖,那不是在嘲讽她吗。
战云笙不满的皱起眉头,对南怀瑾道:“你说我作可以,但别拐弯抹角的编排我的人。”
她说完,就气鼓鼓的从蒋孝霖手上夺下羽绒服穿上了。
是真的冷。
她穿上羽绒服后,就把拉链拉到最顶端,只露鼻子和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
要么说,她这个保镖也不是一无是处。
瞧瞧,他随身给她携带的羽绒服都是最暖和的,才穿上,就暖烘烘的了。
她身上有了暖气,火气也就散了不少。
她感觉有点渴,对蒋孝霖道:“我要喝水。”
蒋孝霖从黑色长款风衣里掏出一个保温杯,拧开盖子,递到她的面前。
战云笙没接,她的手蜷缩在袖子里。
她没接,蒋孝霖微皱了下眉,只好把水杯喂到她的嘴边,“慢点喝,别呛着。”
眼前这一幕,落在南怀瑾眼底,他不禁拉长调子冷哂了一声:“知道的以为你们是保镖关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奸夫淫妇呢。”
【作者有话说】
ps;南向晚这个副本正式接近尾声,接下来会写:战云笙和蒋孝霖这对cp,温公主和郁少南等,稍稍靠后,喜欢的可以继续追,对战蒋cp不感兴趣的可以移步,群么(* ̄︶ ̄)
为什么,她明明活着,却整整十三年都没有出现?
为什么,直到他生命快要走到了尽头,她才肯出来见他?
因为怜悯么!
南向晚本以为,十三年后,她可以平静面对眼前这一切。
但,她高估了自己。
她眼睫微垂,看着面前躺在病床上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的男人,
因为瘦,他的五官更加深邃立挺,他仍然英俊,但生命已经被判了死刑。
她想到,他的时日不多,一颗心便不可抑止的抽疼起来。
这个,曾在她满身狼藉时给了她救赎的男人,他竟然会有一天倒下。
她眼眶湿润的厉害,眼泪一颗一颗溅落在男人高挺的鼻梁骨上,嗓音是难掩的潮湿以及沙哑,“对不起,我来晚了……”
她的眼泪,滴在他的鼻梁骨,却砸进了他的心里。
楚辞笑着落下了眼泪。
他眼泪不似南向晚那般汹涌,只在眼角有些湿润,通红的凤眸也因为这点湿意显得分外妖致。
他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说,但到了嘴边,却一句话又说不出来。
他只是这样寂静无声的看着她,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里描画她的样子,他想记住她的样子。
不相信鬼神,这一刻,他那么盼望有来生。
他想,如果有来生,他一定要先遇见她,把最浓烈的爱都给她,一辈子只爱她一人。
“晚晚~”他虚弱的开了口,“你来的不晚,至少在我临终前,还能看一看你的样子,这样,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能最先找到你。”
他这样说,又无声的笑了笑:
“是不是很傻?人哪有什么来生?如果死了,一把火,就烧的什么都不剩了。”
笑着笑着,眼泪又溢出了眼角,
“晚晚,我跟你还没有过够……,如果有来世,你只爱我一个人,好不好?”
南向晚心脏抽疼的不像话,眼圈红成了一片,嗓音是难能自己的颤抖:
“好。如果有来生,我只爱你一个人,我们一起,白头偕老。”
许是这样的美好让病重的男人心里多了一丝丝慰藉。
他释然地笑了出来,连眼底的红色都变的无比鲜艳和生动。
此时,他闭了闭眼,强忍着肝疼。
但,还是没有忍住,一口鲜血自喉咙深处喷了出来,最后陷入昏迷。
南向晚手脚这一刻冰冻起来,她看着面前涌进病房里开始给男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她被一道帘子给强烈阻断了视线,像是一下就被阻隔在了两个世界。
她在人间,他在地狱。
他们永生不再相聚!
她还有话没有跟他说,他不能就这么走。
南向晚突然冲进帘子里,对着那浑身被插满抢救仪器的男人喊道:
“楚辞,你还不能死,你还没有看一眼我们的女儿,她长的很像很像你,她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跟你小时候一样聪明……
楚辞,你听到了吗?我说我们还有女儿,我给你生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儿……你睁开眼,看一看,在等一等……你们父女还没有相见……”
许是听到了她的呐喊,楚辞在经历一小时的紧急抢救后,缓了过来。
只是,他还在沉睡,没有苏醒的迹象。
南向晚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他,直至翌日天快要亮的时候,他才醒。
他醒后,精神是最近一段时间最好的时候。
他在南向晚的搀扶下,靠在了身后的靠枕上。
他握着南向晚的手,看着她红肿的眼睛,以及因为熬了一夜眼帘下方的青色,心疼的道:“别忙了,就这样陪我说会话。”
南向晚说了好,但看着楚辞这个样子,她还是不可抑止地难过。
她眼圈红了红,才强压下难过的情绪,对他说道:“我……我昨晚还有话没跟你说。”
楚辞扯唇,看着窗外渐渐亮起的天色。
湛蓝色的天空,隐隐泄着一层清明的光线,从天幕正中央洒落而下,浅浅照亮远处屋顶上的积雪。
他视线从窗外的积雪收回,看着南向晚的眼角,笑道:
“我知道,你有很多话都没有说。”
他这样说着,“晚晚,今天天气很好,等太阳出来以后,你推我到外面走一走吧。”
南向晚说了好,问他有没有想吃的。
楚辞长指拨开她挡在眼前的长发,手指轻轻的梳理过她浓密的头发,眸色温柔,“晚晚,你头发长了好多,真好看。”
说着,又笑了笑,
“我跟你在一起,都显得糟糕不像话了,你等下给我打扮打扮,好不好?我突然想起来,我们除了拍结婚证的时候还没有拍过合照。我想跟你拍一张合照,留个念想。”
顿了顿,补充道,
“就穿我们那天扯结婚证的衣服吧。那套衣服,我一直都好好的珍藏着。本来,想得走的那天穿上它去九泉之下见你,现在不需要了,但可以穿上它跟你拍上一张照,也是挺好的。”
南向晚都一一答应着,她握住了楚辞的手,“好,我给你打扮,我们拍一张全家福。”
“全家福?”
南向晚鼻子有点酸,对他重重的点了点头,“嗯,我们一家三口,我们拍全家福。”
楚辞的眼瞳只怔了一下,眸底就如绽开了五光十色的烟火,璀璨生辉。
他笑,眼底变的无比晶莹:“是女儿么?我喜欢女儿。”
南向晚难掩酸涩的嗯了一声,“是个女儿,长的随你,很聪明,也很漂亮。”
闻言,楚辞空荡已久的胸膛在这一刻被温热的暖流所包裹住。
他觉得,他的人生可以无憾了。
他低着头,看着女人落在他轮椅扶手上那只手。
他知道她的手一直都很漂亮,指骨均匀,手指纤细白嫩,就连指甲都泛着粉透透的盈润之色。
明明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之久,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脸上留下过任何痕迹,她仍然年轻,仍然温婉漂亮……而他,已经烛光燃尽,生命即将走到了尽头。
忽然的忽然,是那么恐惧死亡。
如果他闭了眼,就真的跟她永别了。
永别,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永别,是再也看不见。
楚辞,微微合上眼,感受胸腔里那此起彼伏的绵密疼痛,良久,他嗓音沙沙哑哑的道:
“晚晚,我跟你还没有过够,我们在一起的好日子太浅了,我想把心留下来,继续爱你,好不好?”
他这样说,就在这时睁开眼,握住了南向晚的手。
他看着已经半蹲在她面前的南向晚,眸色炙深且专注,
“南少衍正在等心脏供体,如果有了供体他便能活下去。我把心给他,等我走后,你跟他好好过,嗯?”
南向晚心口颤抖的厉害,强忍着眼眶里的泪水,许久都没有说话。
楚辞的话还在继续:“就让他代替我继续爱下去吧。”
这样说完,像是心中的郁结被突然打开,楚辞露出一抹释然的笑,“晚晚,这样挺好,我的心还能陪伴你。”
……
楚辞是在三天后离世的。
他走的十分安详,脸上还带着笑,只是没有血色的唇瓣干干的。
除此之外,他病号服下的胸膛里,一颗心已经成功被摘走。
隔壁就是等待心脏供体活命的南少衍。
好像眼泪流的太多,所以在接受面前男人宣告死亡消息时就显得十分平静了。
一颗心,也早已麻木。
南向晚看着那好似安然入眠的男人,眼波微动,对一旁准备开始给男人整理遗容遗体的医护人员道,“你们出去吧,我来。”
她跟楚辞今天早上办了离婚证,今天晌午他便发病走了。
他从发病到宣告脑死亡,不过一刻钟。
他走的很急,连一句话都没有给她留下呢。
南向晚等医护人员走后,就开始给他擦拭身体。
她用毛巾擦过他英挺的眉,削薄的唇,俊美的脸庞以及那被缝合的心口。
他是那样的冰冷,周身都泛着森森白的冷然气息。
她的手指在触碰到他心口上的伤口以及伤口旁边一处纹身时,一颗心还是不可抑止的痛了起来。
她似乎听到了自己心脏撕裂的声音。
原来,这个男人比她想象的还要爱她呢。
他在他的心口上,纹下了她的名字。
南向晚唇瓣亲吻过他的心口,他没有温度的遗体冷的她唇都跟着颤抖。
她给他穿上衣服,就是当初他们扯结婚证时穿的那黑色西装,红色领带。
给他穿上衣服,她额头贴身男人冰冰冷的面颊,低低哑哑的笑着哭出声来,
“你是不是觉得告别太痛苦了,所以才走的那样急。我会听你的话,照顾好我们的孩子,也好好的生活下去……等时间到了,我就去那边找你,到时候,你可不要将我忘记啊?”
她这话说完,微垂首,眼睫上的泪珠便一颗跟着一颗飞溅在男人冰冷的眉心上。
南向晚抬手给他擦,却越擦越多,她一直在说对不起。
对不起,弄脏了你的脸。
对不起,辜负了你的情。
对不起,伤害了你的心。
对不起,我回来的太晚……
太多的对不起,搅碎了她的心。
楚辞最后葬在了青山公墓,原了用来葬南向晚的个墓穴。
下葬的那天,下起了暴风雪。
南少衍的儿子南怀瑾,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男人了。
他身形昂藏挺拔,气质俊逸温儒,骨子里都是世家子弟的凛然贵气之感。
他身后还站着个十八九的……少女,小小年纪,已经出落的风华绝代,叫人看一眼就移不开眼。
她是谁?
当前娱乐圈红的发紫的流量花旦,人人尊称一声战小公主的战云笙。
她最近在帝都拍戏,因为楚辞走的突然,她是代表家中长辈来参加楚辞葬礼的。
当然,除了参加葬礼,她还要跟南怀瑾确定一件事——听说他要悔婚。
这桩婚事,是她在十岁的时候,死皮赖脸让父母给她定下的。
原因很简单,她是个颜控。
那时候,她馋南怀瑾的颜值,怕长大后这么好看的男人被别的女人给抢了,就寻死觅活的要父母给她订婚。
她是家里的团宠,爹妈不同意根本没用,外公外婆直接做主,就给她定下了这桩婚。
她入社早,娱乐圈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所以很早就懂男女之情。
因此,她情窦初开的第一人,自然是面前的未婚夫。
但,前几天,这个她心目中理想男人对她说:他们不合适,要悔婚。
这让她就很不爽了。
她可是战公主,从来都是被捧着的那一个,这要是被人给甩了,那传出去她还要不要脸了?
尤其是娱乐圈那些塑料花姐妹,还不得笑话死她。
总之,她今天等参加完楚伯伯葬礼,她就要问清楚,他为什么要悔婚。
天气太冷了,臭美的战云笙穿的特别少。
她在给楚辞磕完头后,就不禁被冷空气冻的打了个喷嚏。
她打的鼻涕都喷出来了,喷在了南怀瑾身上。
南怀瑾有洁癖,她这个喷嚏没把他给嫌弃死。
他浓黑的眉头微蹙,不着痕迹的离战云笙远了一点。
战云笙发现他这个站远的动作,一下就不高兴了。
她往他身旁靠过去,鼓起粉嫩嫩的腮帮子,不满的道:“南怀瑾,我又不是毒瘤,你跑什么?我冷,你把衣服给我穿。”
南怀瑾面无表情:“给你,我穿什么?”
此话一出,已经从楚辞入土为安情绪中抽离出来的南向晚就不满的对南怀瑾道:
“她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你身为男人,绅士一下怎么了?何况,你还是她的未婚夫?”
南怀瑾俊逸不凡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也冷。”
南向晚:“……”
战云笙怔被南怀瑾的话给气的直跺脚时,自她身后的肩上就披上了一件宽厚的羽绒服。
大红色的羽绒服,及脚踝那么长。
伴随羽绒服落下,战云笙肩膀就是一暖。
她下意识的转头,对上的就是一张男人万年不变的僵尸脸,以及他常年寂静深邃无澜的凤眼。
她撇了下嘴,很不高兴的对他道:“谁叫你多管闲事了?”
二十八九岁的男人,身上是南怀瑾所没有的成熟稳重。
他气场似乎并不强烈,一身黑色保镖标配服装,但他屹立在寒风傲雪中,就是鹤立鸡群十分扎人眼球。
至于为什么那么扎人眼球,从小到大就看着他这张脸长大的战云笙并不清楚那是什么。
当然,很快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知道了那是什么。
跟这个男人给人的第一感觉一样,他永远都刻板的厉害。
他在战云笙话音落下后,就波澜不惊的道:“你不是冷?”
战云笙气的直跺脚:“我是冷,但我要的是羽绒服吗?我要的是南怀瑾滚烫的怀抱和他烈火如歌的爱意。”
音落,战云笙就发现这男人万年不变的一张死人脸竟然溢出了一个讥讽她的笑弧。
虽然,这个冷笑一闪即逝,但她就是捕捉到了。
她气的挥起拳头,打向他的胸口,结果这男人胸口比石头还硬,她半点都讨不到好。
她气呼呼的道:“蒋孝霖,你是吃了豹子胆了,你竟然敢嘲笑我?”
闻言,蒋孝霖就淡漠的看着她,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调子:“我没有。”
此话一出,战云笙就更火大了,“你明明就有,我都看到你笑了。”
她说着,就把披在她身上的红色羽绒服脱下来怒砸到蒋孝霖身上,“我不要穿。”
蒋孝霖也没坚持要给她披上,他只是客观事实的对她道:
“您可以不穿,但生病打针吃药的是你,吃苦受罪的仍然是你……至于南少,他并不会因为您病了或者是不舒服了而对您有半点怜悯。所以,战公主,别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对你毫无爱意的男人身上,踮起脚尖去讨好一个人,不累吗?”
战云笙气的眼圈都红了,“要你管?我就喜欢生病打针吃药,不行吗?”
蒋孝霖看着她通红且似有水汽的眼眶,眸色深了一度。
他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落在南怀瑾的身上,冷淡的道:
“南少,我们家战公主是千金之躯,且不论她是你的未婚妻,就单单男人风度而言,你这个凉薄态度很不男人,身为男人,我都看不起你。”
南怀瑾对战云笙没有男女之情,战云笙在他眼底就是个作天作地绯闻一大堆的疯丫头,别人都捧着她惯着她,他不惯。
他在蒋孝霖话音落下后,就冷笑道:
“前几天西北发生暴风雪,灾区那么多贫困的孩子都吃不上热饭穿不上保暖御寒的衣服,她却有衣服不穿,难道不是吃饱了撑的?
欲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别人不答应还要怪别人很不男人,这是什么道理?你们家战公主是千金之躯,我难道就不是血肉之躯?
她怕冷,我难道抗冻?零下七八度,打个喷嚏都结冰块……她有衣服不穿,要穿我的,我若是病了,明天我那台心外手术难道你能替我去做?就凭你一个只会拳脚功夫的粗人?你上得了手术台么?”
这话说的战云笙就很不高兴了。
知道她的人,都知道她脾气不好,但也是出了名的护短。
南怀瑾话里话外都在嘲讽蒋孝霖就是个没什么身份地位的保镖,那不是在嘲讽她吗。
战云笙不满的皱起眉头,对南怀瑾道:“你说我作可以,但别拐弯抹角的编排我的人。”
她说完,就气鼓鼓的从蒋孝霖手上夺下羽绒服穿上了。
是真的冷。
她穿上羽绒服后,就把拉链拉到最顶端,只露鼻子和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
要么说,她这个保镖也不是一无是处。
瞧瞧,他随身给她携带的羽绒服都是最暖和的,才穿上,就暖烘烘的了。
她身上有了暖气,火气也就散了不少。
她感觉有点渴,对蒋孝霖道:“我要喝水。”
蒋孝霖从黑色长款风衣里掏出一个保温杯,拧开盖子,递到她的面前。
战云笙没接,她的手蜷缩在袖子里。
她没接,蒋孝霖微皱了下眉,只好把水杯喂到她的嘴边,“慢点喝,别呛着。”
眼前这一幕,落在南怀瑾眼底,他不禁拉长调子冷哂了一声:“知道的以为你们是保镖关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奸夫淫妇呢。”
【作者有话说】
ps;南向晚这个副本正式接近尾声,接下来会写:战云笙和蒋孝霖这对cp,温公主和郁少南等,稍稍靠后,喜欢的可以继续追,对战蒋cp不感兴趣的可以移步,群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