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阳光已经将京城烘得闷热难耐,沈文迈进屋子就抹了一把汗,径直冲着水壶而去。连话都顾不得说,倒了一大杯水,一口气喝了个干净。
他坐在八仙椅上缓了半天,才拿出一个未封口的信封,推在了李锦面前。
“是同一个人。”
沈文说的,是昨天李锦从大爷大妈的口中,套出来的线索。
李锦不疾不徐地合上了手里的书页,抬眉瞧了满头大汗的沈文一眼,将信封拿过,从里面倒出折好的纸。
“昨天大妈们口中那个,几年前把自己的亲闺女卖掉抵债,而后搬走了的那家人的儿子,与在东市出活,当脚夫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
沈文指着信上的字:“肖洛,十七岁,年龄刚刚好。话很少,平时不与人接触,有半个月没有出来过了,因为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还被人当街追打过。”
“我查了他最近几天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巧了,唯独只有前日早上,案发的时间段,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哪里,又干了什么。”
屋内,香炉中艾草的青烟,蜿蜒如浮空的龙,李锦睨着手里的信页,沉默了许久的时间。
光阴如柱,自他身侧的窗口洒入。桌案后,李锦的面颊一半在光影下,一半在阴影中。
他手指轻转,淡淡地问:“他落脚在什么地方?”
说完,那纤长睫毛的眼眸轻抬,里面落下沈文那稍显诧异的神情。
这六扇门的门主,该不会要亲自去探疑凶的院子吧?!
事实证明,沈文敢想,李锦敢做,带着周正,只留下一个连刀都拿不起来的金舒,站在门口放风把手。
她脸上刻着大写的囧字。
“堂堂六扇门,也不至于缺人缺到这个地步吧?”她站在门口,瞧着巷子里阴影中,准备翻墙入院的三个人。
她一个仵作,验尸人员,怎么也要被拉来给人放风啊!
金舒的话音刚落,周正便蹬着一旁的墙壁,左右横跳,直接翻过院墙,消失不见了。
眼前,一身白衣,垂眸系着绑手的李锦,看着金舒诧异的神情,勾唇浅笑:“昨夜,门主院的黑柱子上,被人钉上了‘七’。”他睨着金舒,温和地说:“不然也不至于亲自动手。”
“啊?七?”没等金舒反应过来,这个男人便沿着周正的路线,踩上院墙。他站在那,于阳光之下,居高临下地回眸:“在这等着。”而后纵身一跃。
见他翻了进去,沈文才嘿嘿一笑,小声说:“有劳了。”
看着他们一个个翻墙入院的样子,金舒站在门口的院墙下,有些恍惚。
李锦说,门主院的柱子上被人钉了字,说得云淡风轻,实际上别有深意。
也就是说,有人能在六扇门的眼皮子底下来去自如。
如果对方是李锦的敌人,那岂不是意味着,时时刻刻可以直入腹地,甚至尝试取他性命?
想到这里,金舒面颊上的神情便严肃了起来。
她身后,院子里,李锦看着眼前的景象,有些无从下手。
院子很小,脏乱,空气中飘散着一股臭味。
周正在屋檐上,与金舒刚好在同一条对角线上,两个人正好将这间院子前后的两条路,看得清清楚楚。
破败的砖瓦,生霉的墙面,李锦抬手轻轻一翻动,两只老鼠从里面冲出来,四处逃窜。
他微微蹙眉,看着如山一般的垃圾,深吸一口气。
如果他是凶手,他会将关键的东西藏在哪里?
是垃圾的最里层,还是屋内最隐蔽的地方,亦或者,就在表面,根本不会隐藏?
“凶手作案的时候,带着仇恨。”沈文蹲在角落里,摆弄着手里的一把匕首,“这种人多多少少都带着上天不公的心情,我见多了。”
“但这个人兴许还多一重特征。”他笑着看着李锦,“那种,已经没什么好失去的了,所以无所畏惧的感觉。”
说完,他探身向前,从角落的泥土里,抽出一把带血的匕首:“以前穷惯了,这种人的思维,我还是挺了解的。”
他嘿嘿一笑,将匕首又扎回了泥土中。
“他已经破罐子破摔,没救了。”沈文起身,拍了拍自己双手上的浮灰。
“也未必。”
如果真如沈文所言,那宋甄让他继续追查的意义在哪里?
他看着这间破败的院子,目光落在屋子外并排放着的扁担上。
与寻常竹扁担的特征不同,靠在这里的扁担,并不“扁”。更像是一根长竹,从中间劈成两段,保持着竹子内里的节。
原来如此。
李锦看着眼前的扁担,伸出手比了一下扁担的宽度,差不多一掌粗。
他将靠在这里摆放的几根长短不一的扁担拿起,上下左右看了许久。其中最长的那一根上,虽然擦掉了大半的痕迹,但依然能够瞧见浸透进竹子内的丝丝血迹。
这些东西,是铁证,是他不可能清除的证据。
一个十七岁的少男,是如何带着他的扁担消失在院墙之外,又是如何不被任何人发现,凭空蒸发的,李锦终于有了合理的推断。
一如金舒说的那样。
这个凶手不需要谨慎地逃离,他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多少掩饰。
七八月份,大热的京城,一个赤裸上身,大汗淋漓,扛着自己扁担,从容走过的脚夫,怎么可能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别说寻常人难以注意,恐怕坊门旁的官兵,也一样不会多看这样的脚夫一眼。
只是,带血的衣裳好扔,但鞋子……
那只脚底正中带着洞的鞋,若是在当时就被处理,光着脚的脚夫可就显眼多了。
李锦将扁担放下,回眸瞧了身后的沈文一眼:“找鞋。”他说,“要脚底正中带洞的。”
结果,脚底带洞的没找到,倒是从屋子里,床脚边,找到了满满一箱子铜钱。
铜钱里,夹杂着些许碎银子,粗略数一数,大约有个七八十两。
面对着眼前这一箱,对一个脚夫来说绝对称得上巨款的银钱,李锦和沈文都颇为诧异。
“我是第一次瞧见,毛贼还会存钱的。”沈文尬笑了两声。
李锦俯身弯腰,从箱子里抓起一把铜钱,看着上面的“大魏通宝”,一样不解。
他坐在八仙椅上缓了半天,才拿出一个未封口的信封,推在了李锦面前。
“是同一个人。”
沈文说的,是昨天李锦从大爷大妈的口中,套出来的线索。
李锦不疾不徐地合上了手里的书页,抬眉瞧了满头大汗的沈文一眼,将信封拿过,从里面倒出折好的纸。
“昨天大妈们口中那个,几年前把自己的亲闺女卖掉抵债,而后搬走了的那家人的儿子,与在东市出活,当脚夫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
沈文指着信上的字:“肖洛,十七岁,年龄刚刚好。话很少,平时不与人接触,有半个月没有出来过了,因为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还被人当街追打过。”
“我查了他最近几天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巧了,唯独只有前日早上,案发的时间段,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哪里,又干了什么。”
屋内,香炉中艾草的青烟,蜿蜒如浮空的龙,李锦睨着手里的信页,沉默了许久的时间。
光阴如柱,自他身侧的窗口洒入。桌案后,李锦的面颊一半在光影下,一半在阴影中。
他手指轻转,淡淡地问:“他落脚在什么地方?”
说完,那纤长睫毛的眼眸轻抬,里面落下沈文那稍显诧异的神情。
这六扇门的门主,该不会要亲自去探疑凶的院子吧?!
事实证明,沈文敢想,李锦敢做,带着周正,只留下一个连刀都拿不起来的金舒,站在门口放风把手。
她脸上刻着大写的囧字。
“堂堂六扇门,也不至于缺人缺到这个地步吧?”她站在门口,瞧着巷子里阴影中,准备翻墙入院的三个人。
她一个仵作,验尸人员,怎么也要被拉来给人放风啊!
金舒的话音刚落,周正便蹬着一旁的墙壁,左右横跳,直接翻过院墙,消失不见了。
眼前,一身白衣,垂眸系着绑手的李锦,看着金舒诧异的神情,勾唇浅笑:“昨夜,门主院的黑柱子上,被人钉上了‘七’。”他睨着金舒,温和地说:“不然也不至于亲自动手。”
“啊?七?”没等金舒反应过来,这个男人便沿着周正的路线,踩上院墙。他站在那,于阳光之下,居高临下地回眸:“在这等着。”而后纵身一跃。
见他翻了进去,沈文才嘿嘿一笑,小声说:“有劳了。”
看着他们一个个翻墙入院的样子,金舒站在门口的院墙下,有些恍惚。
李锦说,门主院的柱子上被人钉了字,说得云淡风轻,实际上别有深意。
也就是说,有人能在六扇门的眼皮子底下来去自如。
如果对方是李锦的敌人,那岂不是意味着,时时刻刻可以直入腹地,甚至尝试取他性命?
想到这里,金舒面颊上的神情便严肃了起来。
她身后,院子里,李锦看着眼前的景象,有些无从下手。
院子很小,脏乱,空气中飘散着一股臭味。
周正在屋檐上,与金舒刚好在同一条对角线上,两个人正好将这间院子前后的两条路,看得清清楚楚。
破败的砖瓦,生霉的墙面,李锦抬手轻轻一翻动,两只老鼠从里面冲出来,四处逃窜。
他微微蹙眉,看着如山一般的垃圾,深吸一口气。
如果他是凶手,他会将关键的东西藏在哪里?
是垃圾的最里层,还是屋内最隐蔽的地方,亦或者,就在表面,根本不会隐藏?
“凶手作案的时候,带着仇恨。”沈文蹲在角落里,摆弄着手里的一把匕首,“这种人多多少少都带着上天不公的心情,我见多了。”
“但这个人兴许还多一重特征。”他笑着看着李锦,“那种,已经没什么好失去的了,所以无所畏惧的感觉。”
说完,他探身向前,从角落的泥土里,抽出一把带血的匕首:“以前穷惯了,这种人的思维,我还是挺了解的。”
他嘿嘿一笑,将匕首又扎回了泥土中。
“他已经破罐子破摔,没救了。”沈文起身,拍了拍自己双手上的浮灰。
“也未必。”
如果真如沈文所言,那宋甄让他继续追查的意义在哪里?
他看着这间破败的院子,目光落在屋子外并排放着的扁担上。
与寻常竹扁担的特征不同,靠在这里的扁担,并不“扁”。更像是一根长竹,从中间劈成两段,保持着竹子内里的节。
原来如此。
李锦看着眼前的扁担,伸出手比了一下扁担的宽度,差不多一掌粗。
他将靠在这里摆放的几根长短不一的扁担拿起,上下左右看了许久。其中最长的那一根上,虽然擦掉了大半的痕迹,但依然能够瞧见浸透进竹子内的丝丝血迹。
这些东西,是铁证,是他不可能清除的证据。
一个十七岁的少男,是如何带着他的扁担消失在院墙之外,又是如何不被任何人发现,凭空蒸发的,李锦终于有了合理的推断。
一如金舒说的那样。
这个凶手不需要谨慎地逃离,他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多少掩饰。
七八月份,大热的京城,一个赤裸上身,大汗淋漓,扛着自己扁担,从容走过的脚夫,怎么可能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别说寻常人难以注意,恐怕坊门旁的官兵,也一样不会多看这样的脚夫一眼。
只是,带血的衣裳好扔,但鞋子……
那只脚底正中带着洞的鞋,若是在当时就被处理,光着脚的脚夫可就显眼多了。
李锦将扁担放下,回眸瞧了身后的沈文一眼:“找鞋。”他说,“要脚底正中带洞的。”
结果,脚底带洞的没找到,倒是从屋子里,床脚边,找到了满满一箱子铜钱。
铜钱里,夹杂着些许碎银子,粗略数一数,大约有个七八十两。
面对着眼前这一箱,对一个脚夫来说绝对称得上巨款的银钱,李锦和沈文都颇为诧异。
“我是第一次瞧见,毛贼还会存钱的。”沈文尬笑了两声。
李锦俯身弯腰,从箱子里抓起一把铜钱,看着上面的“大魏通宝”,一样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