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24晚餐
一九五〇年七月的一天,梵妮从娜斯塔西娅手里接过一封信,诧异地看着,娜斯塔西娅腼腆一笑,“我想让你帮我寄信。”
她在书里发现可以通过写信和外面的人沟通。信封上很天真地写了一个出版社的名字,并没有地址。
梵妮暗道不好,看着那个不存在的出版社,她模糊地想起那个清瘦的女孩,一双阴鸷深邃的眼睛。
在娜斯塔西娅期待又怕被拒绝而小心翼翼的目光注视下,梵妮敛起不安,将信封揣进裙兜里,“明天我就去帮你寄信。”
娜斯塔西娅紧握着双手道谢,满怀欣喜地跑回书房里。
梵妮愣了一下,心神不宁地继续擦着桌面,兜里的信封沉重得像要把她连带着陷进地里去。
不多时,娜斯塔西娅怀抱两年前梵妮送给她的枫叶标本来了。
“梵妮,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我可以把它送给别人吗?我很抱歉,我只能想到这个,我觉得克劳利先生应该是很喜欢枫叶的……”
梵妮艰难地扯出一个笑漪,“当然可以,送给你的东西就是你的,你想怎么处理都可以。”
郗良,过分的郗良。
想当初,梵妮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橱窗,看到了这个东西,脑海里不知为什么会想起郗良写的阴原晖喜欢枫叶,于是她干脆买下这个东西回来送给娜斯塔西娅。
她的母亲喜欢的,她应该也会喜欢吧。
直到去年,梵妮从比尔那里得到郗良的第二篇小说,一通翻阅下来,她满脑子都是枫叶,她也终于明白,喜欢枫叶的才不是阴原晖,是她郗良自己。
郗良在书里提到的枫叶之多足以令人明白这一点,甚至连娜斯塔西娅都明白了。
娜斯塔西娅将典雅的标本放到梵妮怀里,温声道:“我总要和你说的,你不介意真好。所以寄信的时候能顺便寄上这个吗?”
“当然可以。”
主动写信和素昧平生的人交流,梵妮认为这是娜斯塔西娅思想的另一突破,自我意识的又一成长。想到这一点,她的焦虑一扫而光,心情美妙起来。
回忆在郗良家的十几天,梵妮清楚她是个意志坚定的人,不容易屈服,就算她畏惧安格斯,她也仍然敢像对待仇人一样怒目而视。摒弃平静如木头的神情,眼神凌厉得像一把利刃,仿佛如果不是因为她太虚弱,她一定会和安格斯拼命。
郗良还是很厉害的,她有自己的思想,饶是安格斯也没能令她完全屈服顺从,这样的人完全可以教会娜斯塔西娅某些东西。
第二天,外出回来的梵妮受到娜斯塔西娅翘首期盼的等待,她告诉她信和标本已经寄出去了,她笑了,红唇间露出一排小白牙。
接下来的日子,娜斯塔西娅每天都会问一遍梵妮,“有回信吗?”她无时不刻都在等待回信。
梵妮不厌其烦地告诉她,“没有。”心里却把郗良和邮差催了个遍。
娜斯塔西娅不再过问回信的这一天,梵妮听见诺玛挂了电话后对她说:“安小姐,今晚法兰杰斯先生会回来吃饭,好像还有一个朋友。”
之后,梵妮看见她眉宇一凝,不懂隐藏自己情绪的小脸上又是害怕又是激动,看起来十分紧张。
等诺玛走后,娜斯塔西娅坐在宽大的沙发上有些失魂落魄,又像是在专心致志地等待某个人的到来。
梵妮的心一下子沉到地心去,胸口空空的,脑子飞上宇宙去,什么也思考不出来。
“为什么会感觉怪怪的……”她呢喃着。
傍晚,诺玛把梵妮拉进厨房干活。晚餐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康里·佐法兰杰斯带着克拉克回来了,迎接的诺玛并没看到那个所谓的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人向她解释为什么。
没过多久,娜斯塔西娅才看了几眼康里的模样,就看到克拉克起身走到外面去,很快折返,身边跟着一个女人,身后跟着几个保镖。
身姿修长纤细的女人穿着一袭款式简单大方的象牙色束腰长裙,纤细的手腕戴着熠熠发光的手链,看起来有好几条。她踩着低跟鞋,从容优雅地走过来,“康里,我们又见面了。”
娜斯塔西娅疑惑着有些不自在,她看向康里,他站起身,淡淡地冲这个心情漂亮的女人问了一句,“怎么是你来?”
“就是我呀。”女人笑着,玩弄着自己手上闪闪发亮的戒指说:“康里,你很不待见我吗?拜尔德临时有事来不了,只能我来了。本来我今天晚上是要跟曼西尼太太一起去探望她的小女儿的。你知道吗?曼西尼的小女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热情又漂亮,我想你应该见过她的。我想撮合她跟霍尔在一起,我跟拜尔德说过了,他也认为不错。但是今天他打电话告诉我今晚要到画眉田庄来,他说你有事找他。我告诉他我今晚是约了曼西尼太太的,他也该知道,没有什么事情比得过霍尔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了,霍尔的婚事我是很着急的。我打算今晚跟曼西尼太太商量这件——”
“我知道了。”康里冷漠开口打断她的话。
娜斯塔西娅和卓娅听得一头雾水,这会儿耳朵才得到解放,对方的语速实在太快,又说了那么多,她们根本听不懂。
女人眨眨眼,合起双手又说:“好吧,我就知道你不待见我,我也是不待见你的。我问过拜尔德,你找他的事我怎么可能帮得上忙,不过他告诉我这件事会解决我现在最大的烦恼,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他也不肯直接告诉我。我都不知道我现在最大的烦恼是什么,他怎么会知道,我也只好来了。”
康里轻哼,“你不是说没什么比得过霍尔在你心目中的地位吗?”
女人没反应过来,笑着挥了挥白嫩的玉手道:“噢,我一向都只是随口说说的。”又笑眼弯弯地看向两个跟着站起来发呆的小姑娘,深邃的目光最后定在娜斯塔西娅脸上,“这么漂亮的女孩哪来的,康里?”
娜斯塔西娅和卓娅低着头,像被审视的犯人。
康里没打算解救她们,“这不重要。”自顾自往餐厅走,女人锲而不舍地跟着。
“娜斯塔西娅,”克拉克轻声唤道,“到餐厅来。”
“我们?”娜斯塔西娅牵着卓娅的手。
克拉克点头,“那位是玛拉·法兰杰斯,先生的朋友,你们可以称呼她为法兰杰斯夫人。”
娜斯塔西娅跟在他身边走,惊讶道:“法兰杰斯夫人?”
克拉克解释道:“她的丈夫是拜尔德·法兰杰斯,也是先生的朋友。”
铺着洁白桌布的长方形餐桌上一直荡漾着玛拉·法兰杰斯轻快爽朗的笑声和优美的语气,娜斯塔西娅耳边放大的却是自己僵硬地摆弄刀叉和瓷器的声音,下咽的食物变得乏味。
她很努力地让自己专心听对面那个看不出年龄的面容姣好的女人的声音,听她对康里谈笑风生,可是她一个词都听不进去,她不知道只回应玛拉一声声“嗯”的康里和旁边像她一样安静的克拉克是不是也没听进去她讲的话。
卓娅则干脆没有在听,专心致志地吃着牛肉,一切和她无关,只要康里不叫她就行。
“康里,我记得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你的儿子了,他都订婚了,为什么?”玛拉说着就将话题扯到康里的儿子身上。
娜斯塔西娅在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惊愕地睁大眼睛,只见过一面的哥哥,她一直都没忘记他,当然也没忘记他身边的妮蒂亚·斯特恩。
她很羡慕妮蒂亚·斯特恩,哥哥订婚了,那一定是跟她。
康里平静道:“我不知道。”
儿子的婚约不像话,康里心知肚明,他自认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但对于婚姻还是很重视的,只是婚后背叛的行为让他失去了理直气壮教训儿子的资格,对此他眼不见为净,保持沉默。
“你还真是让他胡来!当然,如果霍尔也像他这么胡来我是不会生气的,他比夏佐还大,都叁十岁了。”玛拉闷闷不乐道,“之前明明婚事就要定下来了,也不知道都是怎么回事。一个忽然觉得自己想要当人权律师,不结婚也就算了,我敬她有上进心,可是另外两个都要谈婚论嫁了还跑去出轨算什么?”
康里微微别开眼,一脸事不关己。
这几年,法兰杰斯家族拢共给霍尔安排了叁个富家女,每一个都只差临门一脚就成了,奈何康里心善,不想无辜女人死得不明不白,只好赶在艾维斯五世出手之前,将棋子一颗颗踢出局。
“女朋友一个个抛弃他,也不知道是谁在外面胡说八道,说霍尔……总之现今霍尔名声扫地,真是气死人了。”玛拉气得大口喝酒。
克拉克偷偷瞟一眼自己的老板,身为搞砸霍尔叁桩婚事后直接泼脏水对外说霍尔不举的罪魁祸首,他还气定神闲笑着。
康里轻笑,余光瞥了一下娜斯塔西娅,坦然说:“她叫娜斯塔西娅,将嫁给你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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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书里发现可以通过写信和外面的人沟通。信封上很天真地写了一个出版社的名字,并没有地址。
梵妮暗道不好,看着那个不存在的出版社,她模糊地想起那个清瘦的女孩,一双阴鸷深邃的眼睛。
在娜斯塔西娅期待又怕被拒绝而小心翼翼的目光注视下,梵妮敛起不安,将信封揣进裙兜里,“明天我就去帮你寄信。”
娜斯塔西娅紧握着双手道谢,满怀欣喜地跑回书房里。
梵妮愣了一下,心神不宁地继续擦着桌面,兜里的信封沉重得像要把她连带着陷进地里去。
不多时,娜斯塔西娅怀抱两年前梵妮送给她的枫叶标本来了。
“梵妮,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我可以把它送给别人吗?我很抱歉,我只能想到这个,我觉得克劳利先生应该是很喜欢枫叶的……”
梵妮艰难地扯出一个笑漪,“当然可以,送给你的东西就是你的,你想怎么处理都可以。”
郗良,过分的郗良。
想当初,梵妮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橱窗,看到了这个东西,脑海里不知为什么会想起郗良写的阴原晖喜欢枫叶,于是她干脆买下这个东西回来送给娜斯塔西娅。
她的母亲喜欢的,她应该也会喜欢吧。
直到去年,梵妮从比尔那里得到郗良的第二篇小说,一通翻阅下来,她满脑子都是枫叶,她也终于明白,喜欢枫叶的才不是阴原晖,是她郗良自己。
郗良在书里提到的枫叶之多足以令人明白这一点,甚至连娜斯塔西娅都明白了。
娜斯塔西娅将典雅的标本放到梵妮怀里,温声道:“我总要和你说的,你不介意真好。所以寄信的时候能顺便寄上这个吗?”
“当然可以。”
主动写信和素昧平生的人交流,梵妮认为这是娜斯塔西娅思想的另一突破,自我意识的又一成长。想到这一点,她的焦虑一扫而光,心情美妙起来。
回忆在郗良家的十几天,梵妮清楚她是个意志坚定的人,不容易屈服,就算她畏惧安格斯,她也仍然敢像对待仇人一样怒目而视。摒弃平静如木头的神情,眼神凌厉得像一把利刃,仿佛如果不是因为她太虚弱,她一定会和安格斯拼命。
郗良还是很厉害的,她有自己的思想,饶是安格斯也没能令她完全屈服顺从,这样的人完全可以教会娜斯塔西娅某些东西。
第二天,外出回来的梵妮受到娜斯塔西娅翘首期盼的等待,她告诉她信和标本已经寄出去了,她笑了,红唇间露出一排小白牙。
接下来的日子,娜斯塔西娅每天都会问一遍梵妮,“有回信吗?”她无时不刻都在等待回信。
梵妮不厌其烦地告诉她,“没有。”心里却把郗良和邮差催了个遍。
娜斯塔西娅不再过问回信的这一天,梵妮听见诺玛挂了电话后对她说:“安小姐,今晚法兰杰斯先生会回来吃饭,好像还有一个朋友。”
之后,梵妮看见她眉宇一凝,不懂隐藏自己情绪的小脸上又是害怕又是激动,看起来十分紧张。
等诺玛走后,娜斯塔西娅坐在宽大的沙发上有些失魂落魄,又像是在专心致志地等待某个人的到来。
梵妮的心一下子沉到地心去,胸口空空的,脑子飞上宇宙去,什么也思考不出来。
“为什么会感觉怪怪的……”她呢喃着。
傍晚,诺玛把梵妮拉进厨房干活。晚餐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康里·佐法兰杰斯带着克拉克回来了,迎接的诺玛并没看到那个所谓的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人向她解释为什么。
没过多久,娜斯塔西娅才看了几眼康里的模样,就看到克拉克起身走到外面去,很快折返,身边跟着一个女人,身后跟着几个保镖。
身姿修长纤细的女人穿着一袭款式简单大方的象牙色束腰长裙,纤细的手腕戴着熠熠发光的手链,看起来有好几条。她踩着低跟鞋,从容优雅地走过来,“康里,我们又见面了。”
娜斯塔西娅疑惑着有些不自在,她看向康里,他站起身,淡淡地冲这个心情漂亮的女人问了一句,“怎么是你来?”
“就是我呀。”女人笑着,玩弄着自己手上闪闪发亮的戒指说:“康里,你很不待见我吗?拜尔德临时有事来不了,只能我来了。本来我今天晚上是要跟曼西尼太太一起去探望她的小女儿的。你知道吗?曼西尼的小女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热情又漂亮,我想你应该见过她的。我想撮合她跟霍尔在一起,我跟拜尔德说过了,他也认为不错。但是今天他打电话告诉我今晚要到画眉田庄来,他说你有事找他。我告诉他我今晚是约了曼西尼太太的,他也该知道,没有什么事情比得过霍尔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了,霍尔的婚事我是很着急的。我打算今晚跟曼西尼太太商量这件——”
“我知道了。”康里冷漠开口打断她的话。
娜斯塔西娅和卓娅听得一头雾水,这会儿耳朵才得到解放,对方的语速实在太快,又说了那么多,她们根本听不懂。
女人眨眨眼,合起双手又说:“好吧,我就知道你不待见我,我也是不待见你的。我问过拜尔德,你找他的事我怎么可能帮得上忙,不过他告诉我这件事会解决我现在最大的烦恼,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他也不肯直接告诉我。我都不知道我现在最大的烦恼是什么,他怎么会知道,我也只好来了。”
康里轻哼,“你不是说没什么比得过霍尔在你心目中的地位吗?”
女人没反应过来,笑着挥了挥白嫩的玉手道:“噢,我一向都只是随口说说的。”又笑眼弯弯地看向两个跟着站起来发呆的小姑娘,深邃的目光最后定在娜斯塔西娅脸上,“这么漂亮的女孩哪来的,康里?”
娜斯塔西娅和卓娅低着头,像被审视的犯人。
康里没打算解救她们,“这不重要。”自顾自往餐厅走,女人锲而不舍地跟着。
“娜斯塔西娅,”克拉克轻声唤道,“到餐厅来。”
“我们?”娜斯塔西娅牵着卓娅的手。
克拉克点头,“那位是玛拉·法兰杰斯,先生的朋友,你们可以称呼她为法兰杰斯夫人。”
娜斯塔西娅跟在他身边走,惊讶道:“法兰杰斯夫人?”
克拉克解释道:“她的丈夫是拜尔德·法兰杰斯,也是先生的朋友。”
铺着洁白桌布的长方形餐桌上一直荡漾着玛拉·法兰杰斯轻快爽朗的笑声和优美的语气,娜斯塔西娅耳边放大的却是自己僵硬地摆弄刀叉和瓷器的声音,下咽的食物变得乏味。
她很努力地让自己专心听对面那个看不出年龄的面容姣好的女人的声音,听她对康里谈笑风生,可是她一个词都听不进去,她不知道只回应玛拉一声声“嗯”的康里和旁边像她一样安静的克拉克是不是也没听进去她讲的话。
卓娅则干脆没有在听,专心致志地吃着牛肉,一切和她无关,只要康里不叫她就行。
“康里,我记得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你的儿子了,他都订婚了,为什么?”玛拉说着就将话题扯到康里的儿子身上。
娜斯塔西娅在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惊愕地睁大眼睛,只见过一面的哥哥,她一直都没忘记他,当然也没忘记他身边的妮蒂亚·斯特恩。
她很羡慕妮蒂亚·斯特恩,哥哥订婚了,那一定是跟她。
康里平静道:“我不知道。”
儿子的婚约不像话,康里心知肚明,他自认不是什么高尚的人,但对于婚姻还是很重视的,只是婚后背叛的行为让他失去了理直气壮教训儿子的资格,对此他眼不见为净,保持沉默。
“你还真是让他胡来!当然,如果霍尔也像他这么胡来我是不会生气的,他比夏佐还大,都叁十岁了。”玛拉闷闷不乐道,“之前明明婚事就要定下来了,也不知道都是怎么回事。一个忽然觉得自己想要当人权律师,不结婚也就算了,我敬她有上进心,可是另外两个都要谈婚论嫁了还跑去出轨算什么?”
康里微微别开眼,一脸事不关己。
这几年,法兰杰斯家族拢共给霍尔安排了叁个富家女,每一个都只差临门一脚就成了,奈何康里心善,不想无辜女人死得不明不白,只好赶在艾维斯五世出手之前,将棋子一颗颗踢出局。
“女朋友一个个抛弃他,也不知道是谁在外面胡说八道,说霍尔……总之现今霍尔名声扫地,真是气死人了。”玛拉气得大口喝酒。
克拉克偷偷瞟一眼自己的老板,身为搞砸霍尔叁桩婚事后直接泼脏水对外说霍尔不举的罪魁祸首,他还气定神闲笑着。
康里轻笑,余光瞥了一下娜斯塔西娅,坦然说:“她叫娜斯塔西娅,将嫁给你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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