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
    威廉·汤姆逊拎着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马车边。
    此时的威尔已经准备好了锅具和柴火,带着徐云麻溜儿的将土豆切块入锅,开始做起了晚饭。
    啪啪啪——
    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崩裂声,在空旷的森林里显得极其清晰。
    一旁的威尔则一边哼着歌,一边朝面包上涂抹着猪油。
    没错。
    猪油。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
    西方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吃猪肉,他们的餐谱上常见的荤菜往往是牛羊和鸡之类的禽肉。
    怎么说呢......
    这也算是个刻板印象吧。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欢吃火腿,伊比利亚火腿甚至是欧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产。
    德国人则特喜欢吃猪脚。
    他们对猪脚的喜好程度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呢——德国的麦当劳里都在卖猪脚,德甲比赛的足球场里也能买到猪脚。
    所以你在看德甲转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一手拿着猪脚,一手拿着啤酒的观众。
    猪脚这玩意儿在德国,基本上和沙县拌面一样属于国民菜品。
    还有罗马尼亚人很喜欢吃猪的松板肉,也就是猪颈两侧的那部分肉,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六两”。
    目前国内的大蒜有相当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罗马尼亚,被用于松板肉的烹制。
    至于英国呢......
    英国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这玩意儿是一道荤菜,由猪血和牛血加上燕麦制成,在英国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
    因此同样。
    在19世纪的欧洲,猪油也是一种常见的面包作料。
    它的名字叫做油沥,直到后来才被黄油代替。
    滋滋滋——
    固体的油沥在火堆的高温下逐渐化成了粘稠的液体,浸润了干裂额面包。
    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也随之扑面而来,让徐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很喜欢吃的猪油拌饭。
    过了一会儿。
    汤姆逊用勺子搅了搅锅底,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给威尔和徐云各自装了碗土豆汤:
    “威尔,罗峰,拿去吧。”
    威尔和徐云各自接过木碗:
    “谢谢。”
    徐云道完谢刚准备喝汤,忽然发现自己碗里的咸熏肉明显要比威尔的多一些。
    拿错了吗?
    见此情形。
    他不由看向汤姆逊,迟疑道:
    “汤姆逊先生,这.....”
    汤姆逊猜到了他的想法,依旧是一副没啥波动的表情,说道:
    “你的昏迷多半是因为缺乏营养所致,手臂又受了伤,多吃一点肉是应该的。”
    “既然带上你了那就要对你负责,这些东西不值多少钱,别再出其他状况就好。”
    徐云闻言,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在后世的相关文献上,汤姆逊一直都是个不苟言笑、非常高冷的形象,朋友也不算多。
    例如他的葬礼上,来宾总数只有15位,四桌麻将都凑不起来呢。
    结果没想到。
    这个看上去很高冷的热力学之父,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
    不过这种二次元的金发傲娇感是怎么回事呢......
    随后汤姆逊又给自己装了碗土豆汤,用修长的手指掰开一小块面包,趁热蘸起了汤汁。
    这种细嚼慢咽的动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隐约有种深色调的优雅感。
    真·绅士风范。
    至于一旁的威尔嘛,则就没那么文雅了。
    只见这个乡下男孩呼噜噜的喝下一大口汤,毫无顾忌的用袖口抹了把嘴角:
    “真香!”
    汤姆逊见状不由看了眼威尔,说道:
    “威尔,你这习惯可得改改了,等到了...到了伦敦,这种行为在餐桌上可是很失礼的。”
    威尔嘿嘿的笑了几下,像极了课堂上被老师点名的学生:
    “知道啦,汤姆逊先生。”
    汤姆逊这才点点头,随后他又想到了什么,对徐云道:
    “对了罗峰,我和威尔这次外出只带了一顶帐篷,塞不进三个人。”
    “所以今晚你去睡马车车厢,没有问题吧?”
    汤姆逊和威尔乘坐的马车是一架两轮马车,看上去普普通通,没啥特点。
    其中车内可以坐两人,车外头的前室——也就是马夫坐的位置也可以做两人,总计四人。
    车厢在扣除掉各类包裹后的空间并不大,**是不可能了,估计得坐着睡才能睡着。
    不过好在徐云上辈子出差的经历还算丰富,绿皮车青旅都曾经见识过几次,适应性方面还是勉强过关的。
    因此他很快便接受了要睡车厢的现实,答道:
    “没问题,汤姆逊先生,有个能容身的地方我就很感激了。”
    汤姆逊微微颔首,又拿起身边的包裹放到腿上,一边翻找一边说道:
    “晚上车外没有灯光,周围又有很多枯树枝和石头,如果半夜要上厕所,可能在行动上会有些麻烦。”
    “所以我先借你样东西,你可以拿它来照明,明天记得还我就行了。”
    徐云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代,能够用于上厕所间隙照明的东西肯定不会是油灯或者火把,因为它们操弄起来太麻烦了。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
    应该是火柴或者火折子之类的东西?
    然而令他惊讶的是。
    片刻过后。
    汤姆逊从放在裆部的袋子里,掏出了一个又黑又粗又硬的东西,握着它递到徐云面前:
    “找到了。”
    眼看徐云有些发懵,一旁的威尔不由解释道:
    “罗峰先生,这东西的使用方法很简单的,只要握住它,然后上下用力就行了。”
    “喏,就这样。”
    说着威尔接过此物,按住一个按钮,将它稍稍一推。
    下一秒。
    一道强光立刻从中射出,直直的打到了对面的树桩上。
    咔!
    威尔再次按下了开关,光线消失。
    只见他轻轻把这东西在空中抛了抛,对徐云笑着道:
    “这东西叫做手电筒,价格不菲,一般人家里可见不着它呢。”
    此时此刻。
    看着得意洋洋的威尔,徐云很想对这个乡村少年说一句话:
    我特么当然知道这是手电筒......
    但问题是.....
    为什么它会出现在这个时间点????
    要知道。
    根据之前的情况判断,如今的时间点应该是1850年左右。
    顶多顶多上下浮动一年,也就是 1849-1851之间。
    而在后世,有个小学生都知道的知识:
    1879年,爱迪生发明了可以长期使用的电灯。
    可这时候爱迪生,特么才三岁啊......
    更别说手电筒还要在电灯泡出现之后,直到1938年,才会由康拉德·休伯特发明出来。
    换而言之......
    这个副本里电灯发明,比原本历史足足提前接近一百年!
    可按照当初徐云在1665副本中所作的那些事,理论上应该是不至于产生这种后果的。
    二项式化简也好,从胡克那儿抢来的弹性公式也罢。
    它们基本上都不会和手电筒搭上边,涉及到的是其他一些领域。
    例如这个时代出现折射式望远镜啦、弹簧测力计啦、充气娃娃之类的东西倒是有可能的。
    手电筒需要的一是电学知识,二是干电池制取,也就是电极板的问题。
    这和小牛的关系真不算大......
    俗话说得好。
    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乱编。
    推演也是要遵守基本氵......基本逻辑的。
    十五分钟后。
    众人用餐完毕。
    汤姆逊去河边洗碗,徐云和威尔则留在现场搭帐篷。
    趁着汤姆逊消失的功夫,徐云不由看向了威尔,问道:
    “威尔先生,你知道手电筒是谁发明的吗?”
    “手电筒的发明人?”
    威尔微微一愣,旋即便答道:
    “他叫做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一个英国人。”
    徐云沉默片刻,又问道:
    “那么电灯呢?”
    “迪伦.威尔逊,一个法国科学家。”
    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迪伦.威尔逊。
    这两个都是本土中徐云没听过的人物啊.....
    眼见徐云面露思色,威尔又补充了一句:
    “其实手电筒也好,电灯也罢,真正的功劳有大半其实是要归功到牛顿爵爷头上的。”
    徐云眨了眨眼,连忙问道:
    “此话怎讲?”
    威尔先是将帐篷的支脚撑起,拿着小锥子在地上敲了几下地钉,方才解释道:
    “在牛顿爵爷快三十岁的时候,他曾经遇到了几个令他有些头疼的问题,甚至一度可能导致他所建立的理论体系奔溃。”
    “所以他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好友‘肥鱼’——也就是我问过你的风灵月影宗的人,希望能得到帮助。”
    “在那封回信里,肥鱼不但解答了牛顿爵爷的疑惑,还指点出了某个思路.....那根支架递一下给我。”
    接过徐云的支架后,威尔又说到:
    “牛顿爵爷以此为凭,通过实验得出一个特殊的光斑,如今称之为‘牛顿光斑’。”
    “受光斑影响,牛顿爵爷在光学实验上投入了不少的精力,而光学实验,对于光源自然是有要求的咯。”
    “后来牛顿爵爷提出了很多有关于光的理论,其中便有金属发热会出现光能的预言。”
    “再往后,接着法拉第先生发明的圆盘发电机,迪伦.威尔逊在31年前发明了电灯,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在17年前发明了手电筒。”
    听完威尔这番话,徐云整个人顿时呆立当场,心脏跳个不停。
    原来如此.....
    难怪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心中便有一股很诡异的违和感。
    例如威尔他们的服饰、马车的装饰以及锅具、食物等等,都和他了解的1850年有些出入。
    同时,他还回想起了另一件事:
    在自己刚从‘坟墓’里爬出来、接过威尔递来的包裹时,他曾经用手指感触过包里的黄金。
    而在触碰到黄金的过程中,他还很自然的碰到了其他一些物件。
    其中有个物件质感很硬,如今想来,那不正是自己带来的手电筒吗?
    按照光环的屏蔽规则。
    凡是晚于副本年代出现的东西,都会被留在现实里,无法带到副本里。
    换而言之。
    自己当时就应该意识到,这个时代是有手电筒的
    总而言之。
    如今听威尔这么一解释,一切便都真相大白了。
    为什么手电筒会存在,为什么自己会有一股违和感,那是因为......
    这个世界的时间线,并非1665副本后推演出的时间线。
    而是在1665副本的基础上,还受到了自己此前回给小牛那封信影响的世界!
    想想看吧。
    按照正常历史发展。
    要到1808年。
    马吕斯才会发现光的偏振现象。
    接着在1818年,泊松亮斑才会正式被发现。
    泊松亮斑基本上可以算是经典物理在光学上的认知极限——顶多后头在加个法拉第和麦克斯韦的数学定义,然後就是80年後的光電效应了。
    如今小牛呢,足足将泊松亮斑的发现时间提前了整整140年。
    虽然中间间隔了托马斯·杨的干涉实验。
    但以小牛的智慧来说,多半有什么其他思路可以弥补这一块的认知空缺。
    而对光要有研究,自然需要光源。
    因此在长时间的研究里,小牛发现金属受热会发光,几乎是板上钉钉的必然结果。
    诚然。
    小牛的研究重心并不在这一块,只能算是某个旁门。
    但他留下的一些理论或者思路,却可以让後人很轻松的发明出手电筒——无外乎谁是哪个幸运儿而已。
    换而言之。
    这是一个被拨乱过两次世界发展速率的世界,一个科学史发生了巨大变动的副本。
    例如电灯的发明人既不是爱迪生也不是戴维,而是迪伦.威尔逊。
    手电筒的发明人也不再是康拉德·休伯特,而是变成了格林伍德.麦克托米奈。
    光一个电器就是如此。
    那么理论界呢?
    世界格局呢?
    别看小牛只是个物理学家,以小牛的智慧加上徐云给出的提示,他的影响绝不可能仅限于物理学界。
    毕竟在微观物理出现之前,宏观物理和现实生活几乎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如今被扭转了两次未来的小牛,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徐云真无法判断。
    与此同时。
    他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
    如果副本的背景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动,那亚当·霍普金斯还会存在吗?
    毕竟这位可是纯理论的专家啊.....
    应该会......吧?
    ............
    注:
    十五号爆更,所以这两天少点,到时候大家也可以抽奖
    ------题外话------
    韦东奕亲自辟谣了,可惜热度完全比不上之前,自媒体已经吃的盆满钵满了,可笑的是那个带起话题的营销号还在假意道歉,说什么自己找人打听过,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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