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这只右手的怪力,这一拳砸上去自然是非同小可,王磊的脑袋一瞬间就变成了烂西瓜。
严格的来说,这应该算是我第一次亲自动手杀人了。
尽管我也算是为了自卫杀人,可是现在这时候,真正的手之后我还是感觉一阵的恶心。
尤其是看着地上爆裂的脑浆,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我只感觉一阵的干呕。
足足折腾了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我这才算稍微好了一些。
可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这才发现躺在地上的夏天居然不见了!
我顿时一阵的头大,这下真的麻烦了,虽然我是自卫杀人,但是在这深山老林里,还有谁能够为我证明?
这小丫头真要跑出去的话,对我来说还真是莫大的麻烦,我总不能一辈子待在深山老林里不出去了吧?
不过即便是郁闷,现在这时候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我只能先想办法把这个尸体解决了,然后再说其他的吧。
手上黏糊糊的实在是太难受了,我只能拿出一瓶宝贵的矿泉水冲了冲自己手上的血迹和脑浆,然后这才准备重新回去收拾王磊的尸体。
当我收拾完一切,重新来到刚才杀死王磊的地方的时候,我这才发现王磊的尸体居然不见了。
地上散落的血迹还在,那把斧子和王磊的背包都还在地上,甚至他的衣服也还留在原地,可是就是里面的尸体,居然诡异的不见了……
我顿时感觉后背一阵的发毛,没了脑袋的尸体难道还能走吗?
可如果不是他自己走掉的,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呢?
如果是普通野兽的话,撕咬尸体的时候,难道还会留下完整的衣服吗?
更何况这家伙再怎么说也有一百多斤了,一米八高的身材,就算是遇到群狼,也不可能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就把他给无声无息的吃掉了吧。
这一次我是真的有点怕了,这地方实在是太诡异了!
犹豫了半天之后,我还是伸手从地上把那把斧头捡了起来,这玩意儿看起来古意盎然,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东西也算是自卫的证据之一了!
毕竟我后背上的伤口就是这玩意儿造成的,而且这上面应该还有王磊的指纹。
再加上上面沾染的血迹,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一件证据了。
把斧子收起来之后,我又开始收拾王磊身上的衣服。
这玩意儿就是普通的登山服,除了材料比较贵一点,别的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口袋里空空如也,除了几个常见的登山的小工具,别的好像也没什么东西。
我犹豫了一下,直接把那玩意儿丢进了旁边的火堆里。
夏天也跑了,现在这时候整个营地里只剩下我自己了。
我也顾不得其他了,直接走进了他们俩的帐篷,然后开始检查起他们两个的背包。
粉色的那个是夏天的背包,里面只装了一些女孩的衣服,还有一些登山的工具。
我只是大概翻了一下,然后就没了什么兴趣,但是另外一个背包里面东西就比较多了。
除了那些登山的工具之外,我还找到了两个紫檀木的盒子。
这两个盒子看起来一个个古意盎然,很明显这东西不是现代的玩意儿。
我顺手打开一个之后,整个人顿时就愣住了,这里面装着的东西还真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玩意儿我自己手里也有两枚,不是别的,正是我从那黄皮子尸体里面弄出来的棺材钉!
但是,这三根钉子明显质量有些不太一样,跟这三根钉子比起来,我弄到手的那些简直就是破烂。
这玩意儿看起来金光灿灿的,很明显这玩意儿似乎是纯金的,而且上面雕刻的符文和神兽明显更加的复杂。
看样子这东西死后才是真正的正品,而我弄到手的那些只不过是仿品罢了。
我犹豫了一下,直接拿起了一枚然后在旁边的瑞士军刀上刺了一下。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甚至都没感觉自己怎么用力,一向以制作精良著称的瑞士军刀,居然就这么被刺穿了。
果然,这玩意儿的锋利程度比起我弄到的那两枚,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小小的盒子里一共收着三枚,我心中大喜,直接把它们装到了我自己的背包里。
我略带惊喜的打开了剩下的那个盒子,盒子里面装着的居然是一面古朴的镜子,而且看这个样子似乎应该是女人化妆时用的那种小镜子。
“主人,那些迷雾就是从这个镜子里冒出来的!现在它正在吸着那些迷雾!”
就在这个时候,林小蓉悄悄的在我耳边说道。
“迷雾?”
听林小蓉这么一说,我心里顿时就明白了,过来这镜子似乎也是一件了不得的法宝。
我这次貌似还真的是赚大了,看来古人说的那句话还真的是对的。果然是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呀。
现在看起来,这镜子应该对灵体有着很强大的迷惑作用。
至于说为什么这些迷雾现在又被吸回去了,我估计应该是跟王磊的死有关系。
当然了,这玩意儿怎么驱动,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搞明白,不过知道这是个好东西,等回去之后再慢慢研究也来得及。
想清楚了之后,我直接把这块镜子揣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里,然后继续翻找起来王磊背包里的东西。
“我说小兄弟见面分一半,这好处你总不能一个人占了吧?”
就在我聚精会神的翻着东西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整个人顿时一惊,立刻就站了起来,顺手把那把瑞士军刀抄在了手里。
等我从帐篷里走出来之后,我这才发现火堆旁边已经多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这家伙看起来大约四十来岁的,身材高大我估计都要接近两米了,膀大腰圆的最起码都有个一百七八十斤。
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刀疤,光秃秃的脑袋几乎都可以当电灯泡了。
光是现在的这幅造型,哪怕他一动不动,有足够吓哭隔壁小孩了……
“别紧张小兄弟,刚才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被你干掉的过程我全都看在眼里,我只是对你手里的那东西比较感兴趣!”
严格的来说,这应该算是我第一次亲自动手杀人了。
尽管我也算是为了自卫杀人,可是现在这时候,真正的手之后我还是感觉一阵的恶心。
尤其是看着地上爆裂的脑浆,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我只感觉一阵的干呕。
足足折腾了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我这才算稍微好了一些。
可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这才发现躺在地上的夏天居然不见了!
我顿时一阵的头大,这下真的麻烦了,虽然我是自卫杀人,但是在这深山老林里,还有谁能够为我证明?
这小丫头真要跑出去的话,对我来说还真是莫大的麻烦,我总不能一辈子待在深山老林里不出去了吧?
不过即便是郁闷,现在这时候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我只能先想办法把这个尸体解决了,然后再说其他的吧。
手上黏糊糊的实在是太难受了,我只能拿出一瓶宝贵的矿泉水冲了冲自己手上的血迹和脑浆,然后这才准备重新回去收拾王磊的尸体。
当我收拾完一切,重新来到刚才杀死王磊的地方的时候,我这才发现王磊的尸体居然不见了。
地上散落的血迹还在,那把斧子和王磊的背包都还在地上,甚至他的衣服也还留在原地,可是就是里面的尸体,居然诡异的不见了……
我顿时感觉后背一阵的发毛,没了脑袋的尸体难道还能走吗?
可如果不是他自己走掉的,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呢?
如果是普通野兽的话,撕咬尸体的时候,难道还会留下完整的衣服吗?
更何况这家伙再怎么说也有一百多斤了,一米八高的身材,就算是遇到群狼,也不可能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就把他给无声无息的吃掉了吧。
这一次我是真的有点怕了,这地方实在是太诡异了!
犹豫了半天之后,我还是伸手从地上把那把斧头捡了起来,这玩意儿看起来古意盎然,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东西也算是自卫的证据之一了!
毕竟我后背上的伤口就是这玩意儿造成的,而且这上面应该还有王磊的指纹。
再加上上面沾染的血迹,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一件证据了。
把斧子收起来之后,我又开始收拾王磊身上的衣服。
这玩意儿就是普通的登山服,除了材料比较贵一点,别的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口袋里空空如也,除了几个常见的登山的小工具,别的好像也没什么东西。
我犹豫了一下,直接把那玩意儿丢进了旁边的火堆里。
夏天也跑了,现在这时候整个营地里只剩下我自己了。
我也顾不得其他了,直接走进了他们俩的帐篷,然后开始检查起他们两个的背包。
粉色的那个是夏天的背包,里面只装了一些女孩的衣服,还有一些登山的工具。
我只是大概翻了一下,然后就没了什么兴趣,但是另外一个背包里面东西就比较多了。
除了那些登山的工具之外,我还找到了两个紫檀木的盒子。
这两个盒子看起来一个个古意盎然,很明显这东西不是现代的玩意儿。
我顺手打开一个之后,整个人顿时就愣住了,这里面装着的东西还真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玩意儿我自己手里也有两枚,不是别的,正是我从那黄皮子尸体里面弄出来的棺材钉!
但是,这三根钉子明显质量有些不太一样,跟这三根钉子比起来,我弄到手的那些简直就是破烂。
这玩意儿看起来金光灿灿的,很明显这玩意儿似乎是纯金的,而且上面雕刻的符文和神兽明显更加的复杂。
看样子这东西死后才是真正的正品,而我弄到手的那些只不过是仿品罢了。
我犹豫了一下,直接拿起了一枚然后在旁边的瑞士军刀上刺了一下。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甚至都没感觉自己怎么用力,一向以制作精良著称的瑞士军刀,居然就这么被刺穿了。
果然,这玩意儿的锋利程度比起我弄到的那两枚,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小小的盒子里一共收着三枚,我心中大喜,直接把它们装到了我自己的背包里。
我略带惊喜的打开了剩下的那个盒子,盒子里面装着的居然是一面古朴的镜子,而且看这个样子似乎应该是女人化妆时用的那种小镜子。
“主人,那些迷雾就是从这个镜子里冒出来的!现在它正在吸着那些迷雾!”
就在这个时候,林小蓉悄悄的在我耳边说道。
“迷雾?”
听林小蓉这么一说,我心里顿时就明白了,过来这镜子似乎也是一件了不得的法宝。
我这次貌似还真的是赚大了,看来古人说的那句话还真的是对的。果然是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呀。
现在看起来,这镜子应该对灵体有着很强大的迷惑作用。
至于说为什么这些迷雾现在又被吸回去了,我估计应该是跟王磊的死有关系。
当然了,这玩意儿怎么驱动,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搞明白,不过知道这是个好东西,等回去之后再慢慢研究也来得及。
想清楚了之后,我直接把这块镜子揣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里,然后继续翻找起来王磊背包里的东西。
“我说小兄弟见面分一半,这好处你总不能一个人占了吧?”
就在我聚精会神的翻着东西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整个人顿时一惊,立刻就站了起来,顺手把那把瑞士军刀抄在了手里。
等我从帐篷里走出来之后,我这才发现火堆旁边已经多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这家伙看起来大约四十来岁的,身材高大我估计都要接近两米了,膀大腰圆的最起码都有个一百七八十斤。
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刀疤,光秃秃的脑袋几乎都可以当电灯泡了。
光是现在的这幅造型,哪怕他一动不动,有足够吓哭隔壁小孩了……
“别紧张小兄弟,刚才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被你干掉的过程我全都看在眼里,我只是对你手里的那东西比较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