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先回去了,明天晚上这个时候我再来找你!”
王庆之说完之后,喜滋滋地直接走了。
而我,只能苦逼的在这里给他烧纸钱,我这附近可都是商业街,虽然说到了晚上的时候已经没有人管了。
但是毕竟附近都是店铺,这要是一不注意把整条街给点了,我的罪名可真的大了。
前前后后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我这才算是。把给王庆之的纸钱烧完了。
回到屋里之后,我又开始郁闷了。
林小蓉的事情实在是让我难受到了极点,折腾了这么一大圈,现在她甚至都已经没办法投胎了。
这一时之间,我都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安置她了。
难不成就像王庆之说的那样,我要自己把她收为灵仆吗?
琢磨了半天之后,我还是决定先把她的灵智恢复了,然后再决定其他的吧。
现在这时候也只剩下把她收为灵仆这一条路了,要不然的话,现在的她,我根本就没办法跟她交流。
而且,万一这镇魂符要是破了的话,现在的她充满了攻击性,一个不小心,恐怕就得惹出人命来,到时候可就真的不好收场了。
王庆之之所以今天没有收了她,完全是看在了我的面子上。
要不然的话,就凭借着她曾经吞噬过生人魂魄这件事情,都已经足够王庆之把她打得魂飞魄散了。
琢磨了片刻之后,我再次打开了那个盒子。
按照阮峰给我的那本小册子,我首先划破了自己的右手手指,滴了一滴指尖血在那根指骨上。
然后直接把林小蓉放了出来,林小蓉刚一出现,立刻就红着眼睛想要向我进攻。
在一旁看热闹的鸡兄身上的绒毛立刻就竖了起来,似乎准备随时要进攻了。
“鸡兄,不要!”
我赶忙出声阻止它,要不然的话,就凭借着林小蓉现在的状态,说不准没几下就被它给扑腾的魂飞魄散了。
听到我这么一说,鸡兄立刻就停在了原地,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十分不解的看着我。
不过现在这时候林小蓉都已经到我身前了,我也顾不得跟它解释更多了。
赶忙照着小册子上的内容,连续掐了几个诡异的指诀,果然林小蓉的眼神开始慢慢的恢复了神智。
只不过现在的她还有些木讷,而且她的灵体似乎都开始不稳定了。
我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她承受了反噬的原因。
“来吧!”
收复灵仆的第一步,就是先要用自己的精血喂养她。
刚刚换了主人之后,她的灵体异常的虚弱,需要使用我的精血来让他慢慢的恢复元气。
在我的召唤之下,她慢慢的飘了过来,然后把嘴凑在了我手指的伤口上。
说实话,这种经历我也是第一次。
几乎没有任何的痛感,而且说起来的话,冰冰凉凉的似乎还有一点点上瘾的感觉。
刚开始她的速度很慢,但是没过多一会儿她就开始用力的允吸了起来,这时候我就感觉有点疼了。
不过到底还是没有阻止她,足足持续了五六分钟的时间,她的灵体开始慢慢的重新凝结,吮吸的速度也慢慢的停了下来。
就算是我现在都有点扛不住了,昨天晚上刚刚折腾了一晚上,原本就没有休息好,现在又来了这么一圈,等我站起来的时候都感觉自己有点头晕眼花了。
不过好在吸饱了精血之后,林小蓉的眼神之中慢慢的有了神采。
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脑子里好像多了点什么东西,那是一个淡绿色的小光球,把心神移过去之后,就能够看到林小蓉此时此刻所有的想法。
“你、你怎么在这?”
看着她晕晕乎乎的样子,我整个人真是一阵的郁闷。
“我说让你别在那呆着吧,你非要在那呆着,这回好了吧,被人抓住炼成了灵仆,你不会连这个都不记得了吧?”
对于这个大大咧咧的姑娘,我实在是很是无语。
也不知道这家伙活着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子,也像现在这样缺心眼儿吗?
“我好像想起来了,你是我的主人?”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加的郁闷了。
原本脑子就不太好使,被练成了灵仆之后,现在更是完蛋。
“你还记得我是谁吗?不要说什么主人不主人的,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我有些郁闷的看着林小蓉。
“我好像记得,你叫主人!”
这下子我真是郁闷了,不过我早该想到的,这种该死的炼制方法肯定是要磨灭他们一部分的灵智的。
要不然的话,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体恐怕都不会甘心与被人驱使。
我甚至闭着眼睛都能够猜到,阮峰那个王八蛋,现在这个时候肯定躲起来了。
想要给她恢复灵智,恐怕还得靠我自己了。
不过好在,我和她现在已经能够心意相通了。
无论想要她做什么,只要心神一动,她就能够理解。
而且,现在的她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秘密,也没办法违抗我的任何命令。
“鸡兄,以后他就是自己人了!”
恢复了神智之后,林小蓉有些畏惧的看着那只大公鸡,看样子对它很是害怕。
我赶忙出声,先跟鸡兄介绍了一下。
听我这么一说之后,鸡兄扑腾了几下翅膀,然后直接返回自己的窝里继续打盹去了。
而林小蓉则十分好奇的,在这屋里飘来飘去,就像是在荡秋千一样。
“你先自己玩会儿吧,不过就在二楼就行了,千万不要出去!”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对林小蓉叮嘱了一声。
“嗯!”
林小蓉乖巧的点了点头,然后自顾自的开始在房间里游逛了起来。
我有些郁闷的开始翻看起了那本阴山秘录,现在这时候也只能从这上面找找办法了。
只不过,这上面的内容实在是有些晦涩难懂,我就算是从小专门跟师傅学过一些,也得细细的琢磨。
一本小册子翻来翻去,折腾了两三个小时,眼看着外面的天都要亮了,我这才终于发现了一点头绪。
王庆之说完之后,喜滋滋地直接走了。
而我,只能苦逼的在这里给他烧纸钱,我这附近可都是商业街,虽然说到了晚上的时候已经没有人管了。
但是毕竟附近都是店铺,这要是一不注意把整条街给点了,我的罪名可真的大了。
前前后后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我这才算是。把给王庆之的纸钱烧完了。
回到屋里之后,我又开始郁闷了。
林小蓉的事情实在是让我难受到了极点,折腾了这么一大圈,现在她甚至都已经没办法投胎了。
这一时之间,我都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安置她了。
难不成就像王庆之说的那样,我要自己把她收为灵仆吗?
琢磨了半天之后,我还是决定先把她的灵智恢复了,然后再决定其他的吧。
现在这时候也只剩下把她收为灵仆这一条路了,要不然的话,现在的她,我根本就没办法跟她交流。
而且,万一这镇魂符要是破了的话,现在的她充满了攻击性,一个不小心,恐怕就得惹出人命来,到时候可就真的不好收场了。
王庆之之所以今天没有收了她,完全是看在了我的面子上。
要不然的话,就凭借着她曾经吞噬过生人魂魄这件事情,都已经足够王庆之把她打得魂飞魄散了。
琢磨了片刻之后,我再次打开了那个盒子。
按照阮峰给我的那本小册子,我首先划破了自己的右手手指,滴了一滴指尖血在那根指骨上。
然后直接把林小蓉放了出来,林小蓉刚一出现,立刻就红着眼睛想要向我进攻。
在一旁看热闹的鸡兄身上的绒毛立刻就竖了起来,似乎准备随时要进攻了。
“鸡兄,不要!”
我赶忙出声阻止它,要不然的话,就凭借着林小蓉现在的状态,说不准没几下就被它给扑腾的魂飞魄散了。
听到我这么一说,鸡兄立刻就停在了原地,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十分不解的看着我。
不过现在这时候林小蓉都已经到我身前了,我也顾不得跟它解释更多了。
赶忙照着小册子上的内容,连续掐了几个诡异的指诀,果然林小蓉的眼神开始慢慢的恢复了神智。
只不过现在的她还有些木讷,而且她的灵体似乎都开始不稳定了。
我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她承受了反噬的原因。
“来吧!”
收复灵仆的第一步,就是先要用自己的精血喂养她。
刚刚换了主人之后,她的灵体异常的虚弱,需要使用我的精血来让他慢慢的恢复元气。
在我的召唤之下,她慢慢的飘了过来,然后把嘴凑在了我手指的伤口上。
说实话,这种经历我也是第一次。
几乎没有任何的痛感,而且说起来的话,冰冰凉凉的似乎还有一点点上瘾的感觉。
刚开始她的速度很慢,但是没过多一会儿她就开始用力的允吸了起来,这时候我就感觉有点疼了。
不过到底还是没有阻止她,足足持续了五六分钟的时间,她的灵体开始慢慢的重新凝结,吮吸的速度也慢慢的停了下来。
就算是我现在都有点扛不住了,昨天晚上刚刚折腾了一晚上,原本就没有休息好,现在又来了这么一圈,等我站起来的时候都感觉自己有点头晕眼花了。
不过好在吸饱了精血之后,林小蓉的眼神之中慢慢的有了神采。
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脑子里好像多了点什么东西,那是一个淡绿色的小光球,把心神移过去之后,就能够看到林小蓉此时此刻所有的想法。
“你、你怎么在这?”
看着她晕晕乎乎的样子,我整个人真是一阵的郁闷。
“我说让你别在那呆着吧,你非要在那呆着,这回好了吧,被人抓住炼成了灵仆,你不会连这个都不记得了吧?”
对于这个大大咧咧的姑娘,我实在是很是无语。
也不知道这家伙活着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子,也像现在这样缺心眼儿吗?
“我好像想起来了,你是我的主人?”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加的郁闷了。
原本脑子就不太好使,被练成了灵仆之后,现在更是完蛋。
“你还记得我是谁吗?不要说什么主人不主人的,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我有些郁闷的看着林小蓉。
“我好像记得,你叫主人!”
这下子我真是郁闷了,不过我早该想到的,这种该死的炼制方法肯定是要磨灭他们一部分的灵智的。
要不然的话,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体恐怕都不会甘心与被人驱使。
我甚至闭着眼睛都能够猜到,阮峰那个王八蛋,现在这个时候肯定躲起来了。
想要给她恢复灵智,恐怕还得靠我自己了。
不过好在,我和她现在已经能够心意相通了。
无论想要她做什么,只要心神一动,她就能够理解。
而且,现在的她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秘密,也没办法违抗我的任何命令。
“鸡兄,以后他就是自己人了!”
恢复了神智之后,林小蓉有些畏惧的看着那只大公鸡,看样子对它很是害怕。
我赶忙出声,先跟鸡兄介绍了一下。
听我这么一说之后,鸡兄扑腾了几下翅膀,然后直接返回自己的窝里继续打盹去了。
而林小蓉则十分好奇的,在这屋里飘来飘去,就像是在荡秋千一样。
“你先自己玩会儿吧,不过就在二楼就行了,千万不要出去!”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对林小蓉叮嘱了一声。
“嗯!”
林小蓉乖巧的点了点头,然后自顾自的开始在房间里游逛了起来。
我有些郁闷的开始翻看起了那本阴山秘录,现在这时候也只能从这上面找找办法了。
只不过,这上面的内容实在是有些晦涩难懂,我就算是从小专门跟师傅学过一些,也得细细的琢磨。
一本小册子翻来翻去,折腾了两三个小时,眼看着外面的天都要亮了,我这才终于发现了一点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