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市一直混乱,却不缺少夜生活。黑帮分子们并非只会打打杀杀,他们也会赚钱。
    黑帮的产业,主要是各种脱衣舞夜总会和赌场。这些场合除了供应食品、饮料外,也会贩卖毒品。黄赌毒事业蒸蒸日上是哥谭堕落的重要原因,有的黑帮在警局对面都敢开店,分局局长是大哥。
    在哥谭这些产业其实是“合法”的。收黑钱的腐败警察比比皆是,他们大多是给黑社会充当保护伞,证明这些地方没有卖毒品,没有逼良为娼。
    哥谭黑帮的生意牵扯了许多官员,已形成了完整利益链。
    这样的城市在美国还不只一座,属于地方特色。拉斯维加斯也被称为“罪恶之城”,是赌博、暴力、犯罪的代名词,每年接待的游客数量却很惊人。
    撬棍夜总会位于奥迪斯堡区,这个区经济发达,有很多企业和工厂,有骑士巨蛋体育综合体承办哥谭市的大多数体育赛事。这里还有主题公园,戴蒙和塞琳娜来约会过,坐了摩天轮、过山车等等。
    哥谭有许多夜总会建在这个区。最著名的是“做牌俱乐部”,这是一家肮脏的夜总会,不少臭名昭著的恶棍在这里聚会,普通人绝对不能踏入。
    黑面具的撬棍夜总会也挺有名,来消费的基本是有钱的赌徒、嫖客、瘾君子。其中黑人说唱歌手和体育明星是肆意挥霍的典范,他们四处狂扔钞票,有时就像是在例行公事。
    这和戴蒙穿越前的世界很像,黑人似乎有着与生俱来的败家特长,有些明星赚一亿美刀都能迅速败光。
    戴蒙从来没有进过这种娱乐场所,无论穿越前还是穿越后,他都是一个老实的好人,因此那是相当的紧张。
    走进夜总会后,所有东西给他的印象都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昏暗”。一切色彩都不同了,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吵杂的摇滚乐不断的冲击着他的耳朵,甚至有点折磨心脏。在这种环境下,人们容易变的放纵,直至疯狂。
    慢慢地,他的眼睛开始适应,红色的墙壁、皮革座椅和沙发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还能看到墙壁上点点的荧光。
    进入主厅,刺眼的灯光像雨水一样从上方倾泻下来。此时,舞台上一个身材丰满的红发女郎正在音乐的伴奏下表演着极具挑逗性的艳舞。她还没有脱光,身上所穿的内衣是戴蒙见过的用料最少的,什么也遮不住。
    忽然,有个穿嘻哈装、戴大金链子的高个黑人抛洒了几叠钞票,让舞台上下起了钞票雨。很多人立即上台争抢,激烈程度绝对不亚于一场足球比赛。
    “别看了,快点走,你没来过这种地方吗?”罗伯特猛推了戴蒙一下,意外的没有推动。
    “没来过。”戴蒙笑问:“这样的夜总会能赚很多钱吧?”
    “是啊,但这不关你的事。”罗伯特觉得这货就是傻子,死到临头不知道,还傻笑。
    扇风耳瘦子笑道:“你该不会以为我们是来请你看脱衣舞的吧?”
    “你们的老大不是很好说话吗?我真不知道塞琳娜在哪里和她做了什么,误会很容易解开的吧?”戴蒙微笑道。
    罗伯特等人都是一副看傻x的表情,根本不知道自己带回来的人有多危险。
    他们一起上了二楼。这一层有些包房,是上演更为私人的表演和举行聚会的,包括一些单身派对。在宽敞走廊的尽头有一间屋子,戴蒙被簇拥着走了进去。
    “boss,我们把戴蒙带来了,塞琳娜跑了。”罗伯特恭敬的对着沙发上一个戴着黑色骷髅面具的人说。
    戴蒙看见黑面具的第一感想是这个人中二病晚期,没救了。蝙蝠侠、黑面具、忍者大师、稻草人、贝恩、小丑、法尔科内等等……全都喜欢利用恐惧来震慑敌人。哥谭的人怎么全是这种套路?
    黑面具戴着这个破面具,视线会受到严重影响,动手的话非常吃亏。这不像《变相怪杰》里洛基的面具,半点特殊能力都没有。这个屋里的灯光明亮,黑面具还能看清人,要是去了楼下他大概就约等于瞎子,需要手下在前面导盲。
    戴蒙一声不吭原地发呆,黑面具以为他吓傻了,非常满意自己的反派气场。
    他用酷似蝙蝠侠的低沉的嗓音说:“戴蒙先生,你的胆子不小啊,敢杀我的人,拿我的钱和货。你是我见过的最有种的华人。”
    “你说的事我根本就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怀疑我呢?”戴蒙平淡的问。
    “你的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我喜欢你这种人。不知道等你被划花了脸,打断手脚后,还能不能像现在这么镇定。不知道如果你死了,你的女朋友会不会后悔。”黑面具坐在沙发上,三白眼盯着戴蒙,恐吓道。
    戴梦的语气还是像和老朋友聊天一样轻松。“杀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我们无冤无仇,就算我死了,遗产也不是由你来继承啊。”(我又不是你爸爸。)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底气这样和我说话,你觉得我会让你活着离开这里吗?”黑面具生气了,声音变的更冷。
    “除了一家整形医院的女老板,我还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嚣张霸道的人。”戴蒙感叹着,右手凭空出现了一把装有消音器的手枪。
    他快速扣动扳机,连开三枪,三米距离精准的命中了黑面具和他身边两个小弟的脑袋。
    戴蒙看得出黑面具不确定那晚的人是他,这个人就是坏,不在乎伤及无辜。有钱没背景的人,他觉得可以随意拿捏,杀错了人自己没损失。
    可惜这一次,黑面具选错对手了。他太轻敌没有任何防备,看到戴蒙开枪时想躲已来不及了。他的面具不防弹,和蝙蝠侠的面具比差远了。
    戴蒙的枪法为什么准?无他,惟手熟尔。
    屋子里有六个小弟,黑面具的身旁两个,戴蒙身后四个。带戴蒙来的四人搜过他的身,坚信他没有任何武器,现在戴蒙忽然开枪,他们全惊呆了。
    他们只愣了不到两秒就纷纷掏枪,对戴蒙来说依然太慢。
    距离这么近戴蒙根本不需要瞄准,把手枪从自己左腋下伸出,不看人噗噗两枪放倒两人。
    他转过身,见身体强壮的罗伯特中枪后没死,毫不留情的朝他脑袋补了一枪。
    他上前一步抓住了扇风耳的右臂往上一拉,后者开枪打到了天花板。他则用枪对准扇风耳的下巴射击,子弹爆头从上面穿出。
    剩下的黑人开了两枪,戴蒙侧身翻滚一周闪开。他双手握枪姿势不乱,两枪打黑人的身体命中,半跪着又往其脑袋上补了一枪。
    戴蒙手枪里的八发子弹刚好打完,快速退下弹匣,左手锻造出了一个新弹匣换上。
    负责在屋外看门的小弟听到了枪声后推门而入,被戴蒙抓住持枪的手猛的拉进屋,一枪爆头,没了声息。
    戴蒙没有秀任何近身格斗技巧,只花了不到十秒钟就杀了八个人,包括黑面具这位有名的黑帮大佬,还没有闹出很大动静。
    手枪是他上个世界保存的型号,消音器是在哥谭买的。他的手段就算“夜魔”约翰威克见了都要自愧不如,因为速度没他这么快,身体素质差远了。
    “这么弱的家伙能当上老大,手下的人是有多废物啊。”戴蒙自言自语着,走到了屋内办公桌的后面。
    他不急着离开,因为发现这间屋里有个保险柜。他被威胁了还差点被杀掉,拿点东西做为精神损失费,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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