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沙俄虽然继承了二十多年前灭亡的那个沙俄的国祚,但是两者的立场其实大相径庭。
之前的那个是亲英法美的,现在的这个沙俄可是亲中德的。
这就导致一种结果,有些原本的那个沙俄的遗产被英法美给继承了。
其中一件东西,就是能够挑战stg44突击步枪始祖地位的利器——费德洛夫m1916。
费德洛夫有以下几个很像突击步枪的特点,首先,他可以选择自动和半自动两种射击模式,而且它的重量也比轻机枪轻,空枪重量4.4公斤,比ak47的3.8公斤要重、与以色列的加利尔突击步枪相当。
不仅如此,费德洛夫还有可装25发子弹的大容量弹匣。
而且费德洛夫的子弹是日式的有坂6.5*50毫米子弹,子弹威力相比一般的全威力子弹要小。
它甚至还有一个前握把,所以这支步枪确实是有资格挑战stg44的始祖地位的。
事实上,直到现在,有关这两种步枪到底哪一个是始祖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止。
让人觉得费德洛夫不是突击步枪的原因是:首先有坂6.5毫米子弹威力确实比不上一般的全威力步枪弹。
它也可以勉强算是中等威力子弹,毕竟它再怎么样也比m14的子弹威力更小吧?但它也确实不是专门研制的中等威力子弹。
如果有人觉得这个原因没什么说服力的话。
那另外两个原因就更没有说服力了。
其中一个因素是,费德洛夫的有效射程是800米,这不符合突击步枪填补冲锋枪和轻机枪之间火力空白的设定,毕竟这个射程基本上已经跟轻机枪相当了。
最后一个原因则多多少少有点挑刺的嫌疑了,那就是费德洛夫没有手枪握把。
但是!
美国人相对来讲比较支持费德洛夫是突击步枪始祖这一结论的,因为如果费德洛夫不算,那m14算突击步枪吗?
毕竟m14的子弹威力更大,有效射程也能达到800米,而且它也没有手枪握把!
它作为突击步枪的资格,恐怕不会比费德洛夫足。
而费德洛夫步枪正好是在沙俄即将灭亡的时候被沙俄的轻武器专家费德洛夫设计出来的。
甚至,当初设计出费德洛夫还曾经随高尔察克一起同苏联人作战过。
只不过,在高尔察克立场转变之后,那位费德洛夫便带着自己的一身技术去了美国。
在美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的研究都不是非常受重视。
因为很明显,这个人就是陈启民那个所谓的“突击步枪邪教”的信徒。
这在当时的美国军工界和军界,这都不是非常被看好的理论。
在中国国防军利用自己的突击步枪在战场上证明了这种理论的正确性之后,那个倒霉的费德洛夫还以为自己的第二春要来了。
可惜,在前面等着他的是另外一种煎熬。
在大家看爽文的时候,看主角打脸当然会觉得很爽,主角自己想必也是非常爽的。
可是,那些被打脸的人呢?他们的心情恐怕就不会好到哪里去了。
如果这群人还是一群有权有势、而且还非常食古不化的“老白男”,那么这次打脸的结果八成不会太好。
更不用说,那群老白男觉得自己明明还有“更好”的选择。
别忘了,当初陈启民选用温彻斯特m1907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便宜!
现在战争已经打响,美军急需一种可以大量、快速生产,方便他们快速装备部队的武器。
于是,结构简单、造价低廉的温彻斯特m1907就这样成为了美军的最终选择,并且成功的为他们之后在战场上的惨败埋下了伏笔。
那位费德洛夫不是没有尝试过拯救自己的心血。
他曾经提出过一个看起来非常有诱惑力的理由——你们无法用中国国防军淘汰的武器战胜中国人!
可惜的是,他的这个理由并没有能够说服那群老白男。
那群老白男为了自己的脸面、也为了能够尽可能快的把更多的小伙子送上前线保卫他们的财富和地位,他们找了一个看似同样非常有说服力的理由来反驳费德洛夫。
“你设计的那种步枪,同样是中国国防军淘汰的装备。甚至,它从未进入过陈启民的视野。”
这话确实不算错,在陈启民刚刚崛起的时候,他确实曾经接触过费德洛夫m1916。
别忘了,沙俄的霍尔瓦特将军曾经就是陈启民的敌人。
不仅仅是在当年的霍尔瓦特的军队中,就是当年的整个哈尔滨都有不少从战场上溃逃下来的俄国溃兵,他们的手中大多都还拿着武器。
陈启民确实曾经接触过费德洛夫m1916。
而陈启民没有考虑费德洛夫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费德洛夫的性能有多么的糟糕?
而是因为那时的陈启民是真的没钱!
他当时正在忙着囤积弹药和武器备战,以他当时的家底怎么可能养得起这样尖端的装备?
至于后来?当陈启民有钱了之后,他又有了更加成熟的武器,所以陈启民就再也没将这种枪放在心上过。
让陈启民想不到的是,自己当时一时的人穷志短,居然为美军埋下了这么大的伏笔。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费德洛夫m1916射程、精度和火力都是仅有的能够抗衡中国国防军的八一杠的存在。
虽然费德洛夫的子弹威力过大,导致它在全自动射击的时候操作性不会太好。
但是前握把多多少少可以淡化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让美国人在战场上用上了这家伙,中国国防军恐怕还真就会麻烦一些。
现在,既然美国人自己自废武功了,那陈启民自然也不用跟他们客气。
只是可苦了那群美国大兵了,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老白男们的牺牲品。
他们被告知,他们手中所拿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突击步枪之一。其性能足以同中国国防军的八一杠相媲美,而且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中国和美国装备了突击步枪。
这,足以证明美国的强大!
只是......
美国号称“滋油美利坚、枪ji每一天”。
而且温彻斯特m1907还是一把民用猎枪出身的装备,所以在美国陆军之中,有很多人都用过这种武器。
很多人在拿到它的时候心里不知诅咒了那些老白男多少遍?
但是那群老白男却告诉美利坚的大兵们,他们手里拿的可不是普通的温彻斯特m1907,而是经过改进型的现代版。
他们觉得这个说法已经足以说服美国大兵了,毕竟在性能上,改进版确实比原版强了很多。
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借口再次为美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之前的那个是亲英法美的,现在的这个沙俄可是亲中德的。
这就导致一种结果,有些原本的那个沙俄的遗产被英法美给继承了。
其中一件东西,就是能够挑战stg44突击步枪始祖地位的利器——费德洛夫m1916。
费德洛夫有以下几个很像突击步枪的特点,首先,他可以选择自动和半自动两种射击模式,而且它的重量也比轻机枪轻,空枪重量4.4公斤,比ak47的3.8公斤要重、与以色列的加利尔突击步枪相当。
不仅如此,费德洛夫还有可装25发子弹的大容量弹匣。
而且费德洛夫的子弹是日式的有坂6.5*50毫米子弹,子弹威力相比一般的全威力子弹要小。
它甚至还有一个前握把,所以这支步枪确实是有资格挑战stg44的始祖地位的。
事实上,直到现在,有关这两种步枪到底哪一个是始祖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止。
让人觉得费德洛夫不是突击步枪的原因是:首先有坂6.5毫米子弹威力确实比不上一般的全威力步枪弹。
它也可以勉强算是中等威力子弹,毕竟它再怎么样也比m14的子弹威力更小吧?但它也确实不是专门研制的中等威力子弹。
如果有人觉得这个原因没什么说服力的话。
那另外两个原因就更没有说服力了。
其中一个因素是,费德洛夫的有效射程是800米,这不符合突击步枪填补冲锋枪和轻机枪之间火力空白的设定,毕竟这个射程基本上已经跟轻机枪相当了。
最后一个原因则多多少少有点挑刺的嫌疑了,那就是费德洛夫没有手枪握把。
但是!
美国人相对来讲比较支持费德洛夫是突击步枪始祖这一结论的,因为如果费德洛夫不算,那m14算突击步枪吗?
毕竟m14的子弹威力更大,有效射程也能达到800米,而且它也没有手枪握把!
它作为突击步枪的资格,恐怕不会比费德洛夫足。
而费德洛夫步枪正好是在沙俄即将灭亡的时候被沙俄的轻武器专家费德洛夫设计出来的。
甚至,当初设计出费德洛夫还曾经随高尔察克一起同苏联人作战过。
只不过,在高尔察克立场转变之后,那位费德洛夫便带着自己的一身技术去了美国。
在美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的研究都不是非常受重视。
因为很明显,这个人就是陈启民那个所谓的“突击步枪邪教”的信徒。
这在当时的美国军工界和军界,这都不是非常被看好的理论。
在中国国防军利用自己的突击步枪在战场上证明了这种理论的正确性之后,那个倒霉的费德洛夫还以为自己的第二春要来了。
可惜,在前面等着他的是另外一种煎熬。
在大家看爽文的时候,看主角打脸当然会觉得很爽,主角自己想必也是非常爽的。
可是,那些被打脸的人呢?他们的心情恐怕就不会好到哪里去了。
如果这群人还是一群有权有势、而且还非常食古不化的“老白男”,那么这次打脸的结果八成不会太好。
更不用说,那群老白男觉得自己明明还有“更好”的选择。
别忘了,当初陈启民选用温彻斯特m1907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便宜!
现在战争已经打响,美军急需一种可以大量、快速生产,方便他们快速装备部队的武器。
于是,结构简单、造价低廉的温彻斯特m1907就这样成为了美军的最终选择,并且成功的为他们之后在战场上的惨败埋下了伏笔。
那位费德洛夫不是没有尝试过拯救自己的心血。
他曾经提出过一个看起来非常有诱惑力的理由——你们无法用中国国防军淘汰的武器战胜中国人!
可惜的是,他的这个理由并没有能够说服那群老白男。
那群老白男为了自己的脸面、也为了能够尽可能快的把更多的小伙子送上前线保卫他们的财富和地位,他们找了一个看似同样非常有说服力的理由来反驳费德洛夫。
“你设计的那种步枪,同样是中国国防军淘汰的装备。甚至,它从未进入过陈启民的视野。”
这话确实不算错,在陈启民刚刚崛起的时候,他确实曾经接触过费德洛夫m1916。
别忘了,沙俄的霍尔瓦特将军曾经就是陈启民的敌人。
不仅仅是在当年的霍尔瓦特的军队中,就是当年的整个哈尔滨都有不少从战场上溃逃下来的俄国溃兵,他们的手中大多都还拿着武器。
陈启民确实曾经接触过费德洛夫m1916。
而陈启民没有考虑费德洛夫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费德洛夫的性能有多么的糟糕?
而是因为那时的陈启民是真的没钱!
他当时正在忙着囤积弹药和武器备战,以他当时的家底怎么可能养得起这样尖端的装备?
至于后来?当陈启民有钱了之后,他又有了更加成熟的武器,所以陈启民就再也没将这种枪放在心上过。
让陈启民想不到的是,自己当时一时的人穷志短,居然为美军埋下了这么大的伏笔。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费德洛夫m1916射程、精度和火力都是仅有的能够抗衡中国国防军的八一杠的存在。
虽然费德洛夫的子弹威力过大,导致它在全自动射击的时候操作性不会太好。
但是前握把多多少少可以淡化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让美国人在战场上用上了这家伙,中国国防军恐怕还真就会麻烦一些。
现在,既然美国人自己自废武功了,那陈启民自然也不用跟他们客气。
只是可苦了那群美国大兵了,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老白男们的牺牲品。
他们被告知,他们手中所拿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突击步枪之一。其性能足以同中国国防军的八一杠相媲美,而且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中国和美国装备了突击步枪。
这,足以证明美国的强大!
只是......
美国号称“滋油美利坚、枪ji每一天”。
而且温彻斯特m1907还是一把民用猎枪出身的装备,所以在美国陆军之中,有很多人都用过这种武器。
很多人在拿到它的时候心里不知诅咒了那些老白男多少遍?
但是那群老白男却告诉美利坚的大兵们,他们手里拿的可不是普通的温彻斯特m1907,而是经过改进型的现代版。
他们觉得这个说法已经足以说服美国大兵了,毕竟在性能上,改进版确实比原版强了很多。
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借口再次为美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