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李秀珠感染丙肝源头的时候,需要排除掉许多可能性。继韩国美容店、澳洲医院的内镜和牙科诊所之后,现在需要排除的是丹阳第三人民医院的嫌疑。
地区不同,程序就不同,之前国内的调解在这里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初真的上了丹阳的法庭做出判决,到了米国也依然没用。
所以陆子姗需要祁镜来给三院作证,这是之前就已经在调解时明确了的,祁镜也是陆子姗一开始就登记好的证人。
他登记的是专家证人,和之前刚进去的西弗一样。只不过祁镜并不是米国法律中传统意义上的专家,因为他在米国没有任何头衔和职务,所以在开庭前半个月,陆子姗就需要提交祁镜身份相关的材料,以便通过审查。
在国内,庭审程序是由法官主导,时间、范围、流程都是由法官统一安排或法律统一规定。
可米国不同,法官会召集两方律师一起来协调决定这些东西。
按照双方之前确定下的流程,这场开庭的时间应该在下星期的周末,等祁镜的北卡之旅结束后才开始。但对方律师却在前两天强烈要求提早开庭,之前陆子姗不知道请了西弗,所以见对祁镜的审查已经结束,也就答应了下来。
谁知这是对方精心设计的一记重锤,轻松把已经倾斜的天平砸到了它最开始的位置。
只是西弗带来的oci,就把原先在生产制造上的疏漏变成了病毒带来的不可抗力。就算最后明面上给了原告胜诉,但在赔偿问题上也达不到原告方的希望值。
这其实就和败诉没什么区别。
陆子姗现在只能寄希望于祁镜,希望他的出现能重新改变现在相持不下的局面。
在法警的看护下,祁镜缓缓走进了法庭,在来这儿的过道上他又和西弗对视了一眼。两人从没见过,职位差距也非常大,但是这一眼却看得西弗很不舒服。
他原本在结束作证后会选择回研究所继续工作,但在离开前,西弗改了主意,绕了一圈来到了旁听席。
这一路上,祁镜的脑子里都在想,该怎么和这位所长交上“朋友”。直到走上证人席,他也依然在考虑这个问题。不过西弗的再次出现让祁镜的问题迎刃而解,法庭成了他展现自己的最佳舞台。
在国内,证人作证前需要签写保证书。
在米国,用的则是宣读誓言。
誓言会因为个人信仰不同而分成好几种规格,祁镜这种无神论者自然没宗教信仰,不需要《圣经》、《旧约》和《可兰经》,读的是普通版:
“i do solemnly, sincerely and truly declare and affirm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我郑重地、真诚地、真正地声明和肯定,我所提供的证据将是真相,全部真相,只有真相。)
这次换成了陆子姗先提问。
“请问祁先生的职业?”
“医生。”祁镜看着自己的老婆,说道,“主攻危重症急救和各类传染病学。”
“请问您现在是什么职称?”
“在国内是主治医生,明年可以升副主任医师了。”
因为米国没有主治和副主任的区别,所以祁镜用的职称单词都比较冷僻,反正在众人眼里他就是个华国医生。但这简单的一句话进了西弗的耳朵,就会因为他的一些经历而生出许多不一样的东西。
才不到30岁的年纪,已经提任副高,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明年提任副主任医师,那也就是说你现在的能力已经到了副主任医师的高度吧。”陆子姗笑着继续问道,“你能不能描述一下,华国的副主任医师在米国等价于什么水平么?”
“米国只有主治医生一个职位,所以职称的等价关系很难界定。不过我们可以从年份上来做简单的判断,副主任医师考核所需要的时间在15年左右。”
在法庭上,花里胡哨的名字往往没有数字来的直接,“十五年”完全可以证明自己的临床实力。
之后两夫妻一唱一和,又靠着年龄上的巨大差距,询问到了祁镜所经办的各类病例,进一步提升了祁镜的份量。
在认同感上,祁镜没法和刚作证的西弗相比,摆事实讲道理是最快也最有效地方法。就算在场陪审团对祁镜的国籍和所在的工作环境的整体实力有怀疑,也会因为他的过分出色而做出一些必要的心理平衡。
“还是请祁医生说说我当事人在国内医院查出丙肝的经过吧。”
“李秀珠小姐在两年前得了itp,也就是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祁镜说道,“因为她病情很急,还有出血倾向,医院用上了血小板。”
“所以在用完血小板后检查出了丙肝?”
“对。”
“这难道不是当地医院的责任么?”
祁镜摇摇头:“血站采血都有记录,她所用的血小板经过追查,那几位献血人都没有丙肝。所以李秀珠小姐身体里的丙肝,肯定是在输血小板之前就得了的。”
“如此肯定?”
“非常肯定。”
陆子姗点点头,将提问权交给了被告律师。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早在开庭前,陆子姗就已经把《排除李秀珠可能造成丙肝感染的情况》交给了被告律师过目。不得不说,除了极小一部分人际关系证明得比较模糊外,整个论证的经过非常严谨。
三院的治疗经过也在其中,因为有血站的证明,所以当初李秀珠很爽快地接受了和解。
在别人眼里,这份材料的内容无懈可击,根本钻不到空子。可到了那些精英律师们的眼里,它却不是铁板一块。只是在粉碎祁镜的证词之前,他们更想粉碎掉祁镜本身。
米国的“专家”证人可没那么好当。
起身询问的还是刚才那位托马斯:“祁医生专攻的危重症急救和传染病学?”
“对。”
“请问祁医生几岁了?”
“28。”
“好年轻啊,我28的时候还是小律师......”托马斯做了个适当的停顿,语气很微妙,“以我的医学水平,实在没法把这两个学科联想到一起。你只有28岁,专攻两个毫无关联的学科,真的能把它们都学好么?”
“看来托马斯律师似乎对临床医学有什么误解,也没听清刚才西弗所长的话,临床医学本来就是相通的。”祁镜解释道,“医学课程本就包含了许多科目,什么都要学,只是为了更熟悉当前学科专业才会有‘专攻’一说。”
“可大多数医生都只专攻一科。”
“唉,你好健忘啊,西弗所长不就是学的两门么?”
托马斯挑了挑眉,连忙又说道:“刚才他已经说过了,免疫学和传染病学是正反两面,和你的可不一样。”
“你要这么说的话,我只能说,危重症急救中有近一半的病人和传染病学有关。”祁镜笑了笑,说道,“再说了,如果一个人足够优秀,跨学科多学科专精也不是什么难事。”
托马斯一击不中,叹了口气,又改口问道:“祁医生在米国有医师执业证书么?”
祁镜摇摇头:“还在考。”
“那就是没有。”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马上又问道,“依祁医生所说,你专攻的是危重症急救学和传染病学?”
“对。”
“那如何定义‘专攻’和‘专精’?”
对方显然在祁镜身上做足了功课,希望将浮于书面的资格审查进一步深挖:“在米国有专门针对特定学科的实习和培训,时间在25年不等。等培训结束后才有资格拿到证书,不知道华国有没有类似的培训制度支持你所说的‘专攻’呢?”
“我当初还没有,不过明年就快有了。”
“明年就算真有了也没用吧。”
祁镜很清楚对方想要的就是这个答案,不管自己怎么辩解都会被强行要求说出这个答案。所以他很大方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但在回答完之后,马上又补充道:“但是我有其他东西证明自己的能力。”
“哦?请讲。”
“我是丹阳医学院毕业的危重症医学的博士生,我想一家华国知名医学院的博士生足够说明‘专攻’了吧。”
“那传染病学呢?”
“这个就简单了。”祁镜笑了笑,指着原告辩护席上陆子姗正在拿的那份材料,说道,“我在五年前曾经和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医疗中心的考恩特教授一起学习工作过一小段时间,共同诊治了一例麻疹病人。之后......”
考恩特的名字一出,旁听席上的西弗就已经大致猜到了祁镜的来历。
但被告律师一直生活在华盛顿特区,对西海岸的西雅图医生没什么了解。而且他对于祁镜这番话还有不同的理解:“共同诊治?任何一位实习医生都能说自己和主任级医师有共同诊治的病人,这可不能说明问题啊。”
“怪不得西弗所长要说你抢话,你确实很讨厌。”祁镜嘴角抽了抽,没给他任何面子,“能不能先让我把话说完?”
托马斯愣了愣,只能点头说道:“......见谅,您请讲。”
“共同诊治确实说明不了问题。”祁镜看着陆子姗把材料交给了法官后,便继续说道,“但是当初这位病人非常麻烦,以至于在我做出正确诊断后,考恩特主任特地给我写了推荐信。”
“推荐信?”
托马斯也和其他被告律师一样拿到了这份复印件,低头看了之后暗暗吃惊。
这可不是简单的一封推荐信,而是有来有回的两封信。
第一封是考恩特给华盛顿大学医学院的,信中详细描述了麻疹病人的诊治全过程,并且阐述了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造诣。
而另一封则是华盛顿大学医学院传染病学教授的回信,信中非常在意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能力,并且表示,只要祁镜通过考试,他愿意接纳这位学生。
两位米国医学界大佬的肯定,就已经能确定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地位。
“被告律师,从对方提供的材料来看,这位祁医生确实有与本案相匹配的传染病学能力。”法官看了材料后,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至少在病毒感染的问题上,我认为他有作为专家证人的资格。”
既然法官都这么说了,托马斯也只能作罢。
不过他作罢的是专家证人的资格,关于丙肝感染方面,他还有一堆疑问:“请问祁医生知道刚才西弗所长提到的oci么?”
“知道。”
“了解么?”
“算了解吧。”
“那祁医生应该很清楚,oci现在的检查手段有限,采血站不可能做到精确筛查。”托马斯问道,“我现在想问问你,以你的专业知识来看,原告当事人的丙肝病毒有没有可能是患有oci的献血者带来的?”
如果单是被告证人来说“有可能”,还只是五五开的局面。
可要是祁镜也这么说了,那就是默认了这个说法,搭配上他们递呈的各种证书,完全有可能改变陪审团的看法。到时候,判原告败诉也不是不可能。
“有可能......”
祁镜还是秉承了自己的观点,尽量省去一些不必要的口舌。他甚至自己回答了这三个字后,托马斯就可能放弃问话,所以在说完后立刻加了半句:“但可能性近似于0!”
西弗所说的几率在0.15%,即使如此,也依然有10000份血样中招15份的概率在。但近似于0就不同了,它可能是0.001%,也有可能是0.0000001%,甚至更小。
不论是从什么角度去看,祁镜都在表达几率为0的搞莫am,只是迫于自己职业的严谨才选了这个说辞。
托马斯可管不了这些,依然揪着“有可能”不放:“你说的‘近似于0’也依然说明了有这种可能性!”
“呵呵,你要这么说的话,血清学检查本身还有假阳假阴的存在。其实所有检查都有这种情况存在,难道就因为那丁点的几率就全部推翻了?”
祁镜笑了起来,一副看门外汉的表情:“按照你的思路,就算感染了别的传染病,你也可以用这套强盗逻辑继续推卸责任,你的当事人将永远站在不败之地!”
托马斯听着祁镜说的话,眉头越皱越紧,甚至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陆子姗。
他以为原告请的是位证人,实力、地位和可信度都比西弗低,很好对付。但没想到,这请来的压根不是什么证人,而是第四位律师,三言两语就把他原先站住的观点给驳倒了。
托马斯脑子有点乱,稍作镇定后,决定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
他很清楚,这时候以不变应万变才是最正确的选择:“祁医生,你的想法根本没考虑到我当事人的权益。如果真的把这些低几率全压在我当事人公司的头上,以这家公司的体量,每年都要罚去一大笔钱,岂不是太没道理了?”
祁镜叹了口气:“我就知道你要问什么,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
地区不同,程序就不同,之前国内的调解在这里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初真的上了丹阳的法庭做出判决,到了米国也依然没用。
所以陆子姗需要祁镜来给三院作证,这是之前就已经在调解时明确了的,祁镜也是陆子姗一开始就登记好的证人。
他登记的是专家证人,和之前刚进去的西弗一样。只不过祁镜并不是米国法律中传统意义上的专家,因为他在米国没有任何头衔和职务,所以在开庭前半个月,陆子姗就需要提交祁镜身份相关的材料,以便通过审查。
在国内,庭审程序是由法官主导,时间、范围、流程都是由法官统一安排或法律统一规定。
可米国不同,法官会召集两方律师一起来协调决定这些东西。
按照双方之前确定下的流程,这场开庭的时间应该在下星期的周末,等祁镜的北卡之旅结束后才开始。但对方律师却在前两天强烈要求提早开庭,之前陆子姗不知道请了西弗,所以见对祁镜的审查已经结束,也就答应了下来。
谁知这是对方精心设计的一记重锤,轻松把已经倾斜的天平砸到了它最开始的位置。
只是西弗带来的oci,就把原先在生产制造上的疏漏变成了病毒带来的不可抗力。就算最后明面上给了原告胜诉,但在赔偿问题上也达不到原告方的希望值。
这其实就和败诉没什么区别。
陆子姗现在只能寄希望于祁镜,希望他的出现能重新改变现在相持不下的局面。
在法警的看护下,祁镜缓缓走进了法庭,在来这儿的过道上他又和西弗对视了一眼。两人从没见过,职位差距也非常大,但是这一眼却看得西弗很不舒服。
他原本在结束作证后会选择回研究所继续工作,但在离开前,西弗改了主意,绕了一圈来到了旁听席。
这一路上,祁镜的脑子里都在想,该怎么和这位所长交上“朋友”。直到走上证人席,他也依然在考虑这个问题。不过西弗的再次出现让祁镜的问题迎刃而解,法庭成了他展现自己的最佳舞台。
在国内,证人作证前需要签写保证书。
在米国,用的则是宣读誓言。
誓言会因为个人信仰不同而分成好几种规格,祁镜这种无神论者自然没宗教信仰,不需要《圣经》、《旧约》和《可兰经》,读的是普通版:
“i do solemnly, sincerely and truly declare and affirm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我郑重地、真诚地、真正地声明和肯定,我所提供的证据将是真相,全部真相,只有真相。)
这次换成了陆子姗先提问。
“请问祁先生的职业?”
“医生。”祁镜看着自己的老婆,说道,“主攻危重症急救和各类传染病学。”
“请问您现在是什么职称?”
“在国内是主治医生,明年可以升副主任医师了。”
因为米国没有主治和副主任的区别,所以祁镜用的职称单词都比较冷僻,反正在众人眼里他就是个华国医生。但这简单的一句话进了西弗的耳朵,就会因为他的一些经历而生出许多不一样的东西。
才不到30岁的年纪,已经提任副高,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明年提任副主任医师,那也就是说你现在的能力已经到了副主任医师的高度吧。”陆子姗笑着继续问道,“你能不能描述一下,华国的副主任医师在米国等价于什么水平么?”
“米国只有主治医生一个职位,所以职称的等价关系很难界定。不过我们可以从年份上来做简单的判断,副主任医师考核所需要的时间在15年左右。”
在法庭上,花里胡哨的名字往往没有数字来的直接,“十五年”完全可以证明自己的临床实力。
之后两夫妻一唱一和,又靠着年龄上的巨大差距,询问到了祁镜所经办的各类病例,进一步提升了祁镜的份量。
在认同感上,祁镜没法和刚作证的西弗相比,摆事实讲道理是最快也最有效地方法。就算在场陪审团对祁镜的国籍和所在的工作环境的整体实力有怀疑,也会因为他的过分出色而做出一些必要的心理平衡。
“还是请祁医生说说我当事人在国内医院查出丙肝的经过吧。”
“李秀珠小姐在两年前得了itp,也就是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祁镜说道,“因为她病情很急,还有出血倾向,医院用上了血小板。”
“所以在用完血小板后检查出了丙肝?”
“对。”
“这难道不是当地医院的责任么?”
祁镜摇摇头:“血站采血都有记录,她所用的血小板经过追查,那几位献血人都没有丙肝。所以李秀珠小姐身体里的丙肝,肯定是在输血小板之前就得了的。”
“如此肯定?”
“非常肯定。”
陆子姗点点头,将提问权交给了被告律师。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早在开庭前,陆子姗就已经把《排除李秀珠可能造成丙肝感染的情况》交给了被告律师过目。不得不说,除了极小一部分人际关系证明得比较模糊外,整个论证的经过非常严谨。
三院的治疗经过也在其中,因为有血站的证明,所以当初李秀珠很爽快地接受了和解。
在别人眼里,这份材料的内容无懈可击,根本钻不到空子。可到了那些精英律师们的眼里,它却不是铁板一块。只是在粉碎祁镜的证词之前,他们更想粉碎掉祁镜本身。
米国的“专家”证人可没那么好当。
起身询问的还是刚才那位托马斯:“祁医生专攻的危重症急救和传染病学?”
“对。”
“请问祁医生几岁了?”
“28。”
“好年轻啊,我28的时候还是小律师......”托马斯做了个适当的停顿,语气很微妙,“以我的医学水平,实在没法把这两个学科联想到一起。你只有28岁,专攻两个毫无关联的学科,真的能把它们都学好么?”
“看来托马斯律师似乎对临床医学有什么误解,也没听清刚才西弗所长的话,临床医学本来就是相通的。”祁镜解释道,“医学课程本就包含了许多科目,什么都要学,只是为了更熟悉当前学科专业才会有‘专攻’一说。”
“可大多数医生都只专攻一科。”
“唉,你好健忘啊,西弗所长不就是学的两门么?”
托马斯挑了挑眉,连忙又说道:“刚才他已经说过了,免疫学和传染病学是正反两面,和你的可不一样。”
“你要这么说的话,我只能说,危重症急救中有近一半的病人和传染病学有关。”祁镜笑了笑,说道,“再说了,如果一个人足够优秀,跨学科多学科专精也不是什么难事。”
托马斯一击不中,叹了口气,又改口问道:“祁医生在米国有医师执业证书么?”
祁镜摇摇头:“还在考。”
“那就是没有。”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马上又问道,“依祁医生所说,你专攻的是危重症急救学和传染病学?”
“对。”
“那如何定义‘专攻’和‘专精’?”
对方显然在祁镜身上做足了功课,希望将浮于书面的资格审查进一步深挖:“在米国有专门针对特定学科的实习和培训,时间在25年不等。等培训结束后才有资格拿到证书,不知道华国有没有类似的培训制度支持你所说的‘专攻’呢?”
“我当初还没有,不过明年就快有了。”
“明年就算真有了也没用吧。”
祁镜很清楚对方想要的就是这个答案,不管自己怎么辩解都会被强行要求说出这个答案。所以他很大方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但在回答完之后,马上又补充道:“但是我有其他东西证明自己的能力。”
“哦?请讲。”
“我是丹阳医学院毕业的危重症医学的博士生,我想一家华国知名医学院的博士生足够说明‘专攻’了吧。”
“那传染病学呢?”
“这个就简单了。”祁镜笑了笑,指着原告辩护席上陆子姗正在拿的那份材料,说道,“我在五年前曾经和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医疗中心的考恩特教授一起学习工作过一小段时间,共同诊治了一例麻疹病人。之后......”
考恩特的名字一出,旁听席上的西弗就已经大致猜到了祁镜的来历。
但被告律师一直生活在华盛顿特区,对西海岸的西雅图医生没什么了解。而且他对于祁镜这番话还有不同的理解:“共同诊治?任何一位实习医生都能说自己和主任级医师有共同诊治的病人,这可不能说明问题啊。”
“怪不得西弗所长要说你抢话,你确实很讨厌。”祁镜嘴角抽了抽,没给他任何面子,“能不能先让我把话说完?”
托马斯愣了愣,只能点头说道:“......见谅,您请讲。”
“共同诊治确实说明不了问题。”祁镜看着陆子姗把材料交给了法官后,便继续说道,“但是当初这位病人非常麻烦,以至于在我做出正确诊断后,考恩特主任特地给我写了推荐信。”
“推荐信?”
托马斯也和其他被告律师一样拿到了这份复印件,低头看了之后暗暗吃惊。
这可不是简单的一封推荐信,而是有来有回的两封信。
第一封是考恩特给华盛顿大学医学院的,信中详细描述了麻疹病人的诊治全过程,并且阐述了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造诣。
而另一封则是华盛顿大学医学院传染病学教授的回信,信中非常在意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能力,并且表示,只要祁镜通过考试,他愿意接纳这位学生。
两位米国医学界大佬的肯定,就已经能确定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地位。
“被告律师,从对方提供的材料来看,这位祁医生确实有与本案相匹配的传染病学能力。”法官看了材料后,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至少在病毒感染的问题上,我认为他有作为专家证人的资格。”
既然法官都这么说了,托马斯也只能作罢。
不过他作罢的是专家证人的资格,关于丙肝感染方面,他还有一堆疑问:“请问祁医生知道刚才西弗所长提到的oci么?”
“知道。”
“了解么?”
“算了解吧。”
“那祁医生应该很清楚,oci现在的检查手段有限,采血站不可能做到精确筛查。”托马斯问道,“我现在想问问你,以你的专业知识来看,原告当事人的丙肝病毒有没有可能是患有oci的献血者带来的?”
如果单是被告证人来说“有可能”,还只是五五开的局面。
可要是祁镜也这么说了,那就是默认了这个说法,搭配上他们递呈的各种证书,完全有可能改变陪审团的看法。到时候,判原告败诉也不是不可能。
“有可能......”
祁镜还是秉承了自己的观点,尽量省去一些不必要的口舌。他甚至自己回答了这三个字后,托马斯就可能放弃问话,所以在说完后立刻加了半句:“但可能性近似于0!”
西弗所说的几率在0.15%,即使如此,也依然有10000份血样中招15份的概率在。但近似于0就不同了,它可能是0.001%,也有可能是0.0000001%,甚至更小。
不论是从什么角度去看,祁镜都在表达几率为0的搞莫am,只是迫于自己职业的严谨才选了这个说辞。
托马斯可管不了这些,依然揪着“有可能”不放:“你说的‘近似于0’也依然说明了有这种可能性!”
“呵呵,你要这么说的话,血清学检查本身还有假阳假阴的存在。其实所有检查都有这种情况存在,难道就因为那丁点的几率就全部推翻了?”
祁镜笑了起来,一副看门外汉的表情:“按照你的思路,就算感染了别的传染病,你也可以用这套强盗逻辑继续推卸责任,你的当事人将永远站在不败之地!”
托马斯听着祁镜说的话,眉头越皱越紧,甚至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陆子姗。
他以为原告请的是位证人,实力、地位和可信度都比西弗低,很好对付。但没想到,这请来的压根不是什么证人,而是第四位律师,三言两语就把他原先站住的观点给驳倒了。
托马斯脑子有点乱,稍作镇定后,决定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
他很清楚,这时候以不变应万变才是最正确的选择:“祁医生,你的想法根本没考虑到我当事人的权益。如果真的把这些低几率全压在我当事人公司的头上,以这家公司的体量,每年都要罚去一大笔钱,岂不是太没道理了?”
祁镜叹了口气:“我就知道你要问什么,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