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曙光 作者:胭脂藤
分卷阅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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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想去。”
俯下|身体,笑着扳过巨狼那颗撇向了别处的脑袋,凌霄捏了捏他毛茸茸手感极佳的耳朵尖,正视罗勒那对金色双眸的眼睛,这时却有些冷肃,“你承诺过一起前行的誓言,我不希望只是随口说说。”
“没有。”摇摇头,金棕色的双瞳透出一丝紧张的光芒,盯着凌霄的表情,罗勒却越来越迷惑,“你想去哪里都可以。别生气,凌霄。”
无论去到何处,我会保护你,因为我是你的护卫者。
看着罗勒的眼神,听见他的回答,就完全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的凌霄,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
他想他大概明白先知吉吉的意思。可罗勒毕竟太年轻,虽然以兽人平均三百年的寿命而言,他目前六十岁的‘高龄’听着很是吓人,但如果换成地球年龄的话,罗勒还只是个刚度过少年时期,堪堪步入成人世界的青年的而已。
凌霄当然更明白,罗勒当初的誓言绝非是随口说说。相反,那是极为郑重的、以精神力为纽带,在彼此灵魂中印刻下的契约。
“好了,我不生气。”
暂时无法可想,凌霄笑了笑,又恢复到一贯的温和表情,他又揉了揉罗勒毛发柔软蓬松的后颈,开口说道:“回去吧,再晚怕赶不上利姆他们了。”
“嗯。”
地平线之上,丽媞与拜鲁坦金红的日轮之下,面朝那位被余晖笼罩,仿佛浑身浴火的青年,高傲的白银色巨狼垂下了头,微曲起前肢。凝固而成的剪影,静默,谦恭,如同臣服于这个世界的王者——
作者有话要说:
14
14、第十三章
天刚擦亮,空气还散发着清冷的寒意,巨狼城背阴的褐红色土地与帐篷间错落的隐蔽处,坑洼的残雪仍冻结着未及融化。在一阵短促又极为有力浑厚的号角声中,高耸巍峨的巨狼城黑色城门发出沉重的响声,向着左右两侧缓缓开启,一行乌压压重装披甲的武士数十人自内部鱼贯而出。
人群肃穆无声。
只有金属的盔甲与刀剑在行走间互相摩擦,发出轻微碰撞的声响。
这一队伍内的所有人,几乎都是狼族部落的精英力量,身负着战士或者以上的位阶。被护卫在中段的凌霄一袭布衣,周围都是全副武装、至少高出他一头的兽人,整个景象简直就是误入狼群的小白兔。幸亏在他的身边,还有个同样身着布袍的先知吉吉,否则光是那股不自在,恐怕就要让凌霄掉头落荒而逃了。
“别紧张。”
先知吉吉试图缓解他的局促。
整了整凌霄身上的黑色毛皮披风,他牵过凌霄掌心微微发热的手,这件赶制出来的披风,现在看来确实起到了作用。
啸风平原昼夜温差极大,加上日夜不息的凛风经年肆虐,到了遗迹之丘,也不可能大费周章去撘造兴建结实密封的帐篷。野外的环境十分复杂多变,来自地球的凌霄,与兽人忍耐酷暑严寒的体质不同,先知吉吉比凌霄自己都更早一步,考虑到他身体的适应问题。这也是吉吉细致入微的地方。
在一片刀兵肃杀的气象中,对于先知吉吉那样处之安然的态度有些羡慕,凌霄也只能无言地点点头,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
“吉吉大人。”悄悄压低声音,对面前井然有序保持着匀速移动的队伍,凌霄有些困惑,“这是要徒步向遗迹之丘集合么?”
啸风平原的地形,是典型的纵窄横宽。西北一隅为兽人巨狼族领地,东北部靠近海岸线则是半人马聚居地,而西南至东南三角形的一块狭长地带,便是荒蛇一族的地盘。除了这三块聚居地之外,另有一些种群数量稀少的兽人部落依附于他们,分散在平原各处。
几大兽族以三条干涸的古老河床为分界,这些河床彼此交汇之处,就是今天凌霄他们要前去会合的遗迹之丘。
从西方巨狼城出发到达那里,要横穿过差不多半个广袤的平原,以巨狼形态全速疾驰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能到达,但以目前这不紧不慢的速度步行的话,恐怕需要花费去一两天的时间了。
“我们先到巨狼城东边的守望者前哨。”
笑着摇摇头,先知吉吉当然知道凌霄在为什么奇怪,于是又神秘地朝他眨眨眼,说:“那里还保留着一个古老的魔法阵,为了保存战士们的实力不宜长途奔驰,长老会那群吝啬鬼这次可是大出血了。”
虽然仍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看到吉吉那张笑得怎么看都有些得意奸诈的脸庞,凌霄识趣的没有继续再追问。
差不多徒步跋涉了有十来分钟,众人就来到了目的地的守望者前哨。
说是哨所,从外围看来却简直跟个废墟没两样。四周到处都是七零八落坍塌的砾石土墙,严重风化的墙体一半倒落,一半埋在土里,更有一些石墙则是完全不见了踪迹,只在原地留下了仿佛被火猛烈烧灼过的焦痕。
再往营地内继续走一段距离后,才能看出有重新修葺过的痕迹,几顶青灰色的帐篷与远处一座高高的圆形哨塔,这时才出现矗立在了晨光之下。
看样子是早已经收到消息,几个守卫哨兵模样的狼人上前行礼交接过后,便将一行人接引到帐篷后方,一片平整的圆形空地上。
众人在空地边缘自发地围成一圈,凌霄见有哨卫捧着一只黑色石匣经过他,最后在先知吉吉的面前停住。随后匣子被打开,凌霄那双绿色的眼睛,也一下就惊奇地睁大了——
那是满满一匣子流光溢彩、如同水晶一般的宝石。但与地球水晶不同的是,那些异常纯净美丽的石头,自内向外散发着色彩各异的光芒,简直犹如实质一般蓬勃涌动着力量,让人看一眼就移不开目光。
“是能量晶石。”一直在队伍前方的罗勒,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凌霄身后。他悄声向凌霄解释,“联邦喜欢用的东西,大多都被古巴沙索人垄断。”
原来,这就是巴沙索商人累积起庞大财富的最大功臣——能量晶石。凌霄仅仅从书籍记载中阅读到时,还完全没什么真实感。而此时,面对这些难以言喻美丽的石头,凌霄突然对地球时,他那些女性朋友同事们对于珠宝异乎寻常的痴迷有些释然了。
“怎么跑来了,罗勒?”
眼睛仍旧是舍不得离开那些光辉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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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想去。”
俯下|身体,笑着扳过巨狼那颗撇向了别处的脑袋,凌霄捏了捏他毛茸茸手感极佳的耳朵尖,正视罗勒那对金色双眸的眼睛,这时却有些冷肃,“你承诺过一起前行的誓言,我不希望只是随口说说。”
“没有。”摇摇头,金棕色的双瞳透出一丝紧张的光芒,盯着凌霄的表情,罗勒却越来越迷惑,“你想去哪里都可以。别生气,凌霄。”
无论去到何处,我会保护你,因为我是你的护卫者。
看着罗勒的眼神,听见他的回答,就完全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的凌霄,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
他想他大概明白先知吉吉的意思。可罗勒毕竟太年轻,虽然以兽人平均三百年的寿命而言,他目前六十岁的‘高龄’听着很是吓人,但如果换成地球年龄的话,罗勒还只是个刚度过少年时期,堪堪步入成人世界的青年的而已。
凌霄当然更明白,罗勒当初的誓言绝非是随口说说。相反,那是极为郑重的、以精神力为纽带,在彼此灵魂中印刻下的契约。
“好了,我不生气。”
暂时无法可想,凌霄笑了笑,又恢复到一贯的温和表情,他又揉了揉罗勒毛发柔软蓬松的后颈,开口说道:“回去吧,再晚怕赶不上利姆他们了。”
“嗯。”
地平线之上,丽媞与拜鲁坦金红的日轮之下,面朝那位被余晖笼罩,仿佛浑身浴火的青年,高傲的白银色巨狼垂下了头,微曲起前肢。凝固而成的剪影,静默,谦恭,如同臣服于这个世界的王者——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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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擦亮,空气还散发着清冷的寒意,巨狼城背阴的褐红色土地与帐篷间错落的隐蔽处,坑洼的残雪仍冻结着未及融化。在一阵短促又极为有力浑厚的号角声中,高耸巍峨的巨狼城黑色城门发出沉重的响声,向着左右两侧缓缓开启,一行乌压压重装披甲的武士数十人自内部鱼贯而出。
人群肃穆无声。
只有金属的盔甲与刀剑在行走间互相摩擦,发出轻微碰撞的声响。
这一队伍内的所有人,几乎都是狼族部落的精英力量,身负着战士或者以上的位阶。被护卫在中段的凌霄一袭布衣,周围都是全副武装、至少高出他一头的兽人,整个景象简直就是误入狼群的小白兔。幸亏在他的身边,还有个同样身着布袍的先知吉吉,否则光是那股不自在,恐怕就要让凌霄掉头落荒而逃了。
“别紧张。”
先知吉吉试图缓解他的局促。
整了整凌霄身上的黑色毛皮披风,他牵过凌霄掌心微微发热的手,这件赶制出来的披风,现在看来确实起到了作用。
啸风平原昼夜温差极大,加上日夜不息的凛风经年肆虐,到了遗迹之丘,也不可能大费周章去撘造兴建结实密封的帐篷。野外的环境十分复杂多变,来自地球的凌霄,与兽人忍耐酷暑严寒的体质不同,先知吉吉比凌霄自己都更早一步,考虑到他身体的适应问题。这也是吉吉细致入微的地方。
在一片刀兵肃杀的气象中,对于先知吉吉那样处之安然的态度有些羡慕,凌霄也只能无言地点点头,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
“吉吉大人。”悄悄压低声音,对面前井然有序保持着匀速移动的队伍,凌霄有些困惑,“这是要徒步向遗迹之丘集合么?”
啸风平原的地形,是典型的纵窄横宽。西北一隅为兽人巨狼族领地,东北部靠近海岸线则是半人马聚居地,而西南至东南三角形的一块狭长地带,便是荒蛇一族的地盘。除了这三块聚居地之外,另有一些种群数量稀少的兽人部落依附于他们,分散在平原各处。
几大兽族以三条干涸的古老河床为分界,这些河床彼此交汇之处,就是今天凌霄他们要前去会合的遗迹之丘。
从西方巨狼城出发到达那里,要横穿过差不多半个广袤的平原,以巨狼形态全速疾驰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能到达,但以目前这不紧不慢的速度步行的话,恐怕需要花费去一两天的时间了。
“我们先到巨狼城东边的守望者前哨。”
笑着摇摇头,先知吉吉当然知道凌霄在为什么奇怪,于是又神秘地朝他眨眨眼,说:“那里还保留着一个古老的魔法阵,为了保存战士们的实力不宜长途奔驰,长老会那群吝啬鬼这次可是大出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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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徒步跋涉了有十来分钟,众人就来到了目的地的守望者前哨。
说是哨所,从外围看来却简直跟个废墟没两样。四周到处都是七零八落坍塌的砾石土墙,严重风化的墙体一半倒落,一半埋在土里,更有一些石墙则是完全不见了踪迹,只在原地留下了仿佛被火猛烈烧灼过的焦痕。
再往营地内继续走一段距离后,才能看出有重新修葺过的痕迹,几顶青灰色的帐篷与远处一座高高的圆形哨塔,这时才出现矗立在了晨光之下。
看样子是早已经收到消息,几个守卫哨兵模样的狼人上前行礼交接过后,便将一行人接引到帐篷后方,一片平整的圆形空地上。
众人在空地边缘自发地围成一圈,凌霄见有哨卫捧着一只黑色石匣经过他,最后在先知吉吉的面前停住。随后匣子被打开,凌霄那双绿色的眼睛,也一下就惊奇地睁大了——
那是满满一匣子流光溢彩、如同水晶一般的宝石。但与地球水晶不同的是,那些异常纯净美丽的石头,自内向外散发着色彩各异的光芒,简直犹如实质一般蓬勃涌动着力量,让人看一眼就移不开目光。
“是能量晶石。”一直在队伍前方的罗勒,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凌霄身后。他悄声向凌霄解释,“联邦喜欢用的东西,大多都被古巴沙索人垄断。”
原来,这就是巴沙索商人累积起庞大财富的最大功臣——能量晶石。凌霄仅仅从书籍记载中阅读到时,还完全没什么真实感。而此时,面对这些难以言喻美丽的石头,凌霄突然对地球时,他那些女性朋友同事们对于珠宝异乎寻常的痴迷有些释然了。
“怎么跑来了,罗勒?”
眼睛仍旧是舍不得离开那些光辉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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