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与朱竹云重逢又喝酒
星空下,露台上。
陆枫手中提着一瓶红酒,三个玻璃高脚杯,带着笑容,加入朱竹清与朱竹云当中。
朱竹清接过高脚杯,回应一个巧笑倩兮。
“谢谢,当下良辰美景,确实想喝点酒了。”朱竹云笑靥如花的道。
“你们刚才聊什么,这么开心?”陆枫大致也知道她们聊什么,只是那么随口一问。
姐妹俩是在聊今晚索托大斗魂场发生的事件。
就在一个时辰前。
玉小刚经历了终身无法抹掉的可怕耻辱。
这比杀他剐他都难受。
这个世界,有人嗜钱如命,有人嗜酒如命,而玉小刚是嗜名如命。
玉小刚机关算尽,不惜一切代价,打造出大义,正气,博学的大师之名,却在一夜之间被自己亲手毁灭。
如果只是没了名气,倒也还好,可以慢慢在积累。
但他不是没了名气,而是名扬天下,身败名裂。
现在,玉小刚三个字,成了伪君子,卑劣小人,无耻之徒等代名词。
最可怕的是,这些是他亲口揭露,无可挽回。
不仅如此。
他还几万人的现场,亲口表演吃自己的奥利给。
这是魂师界有史以来最恶心的大奇闻。
竟然发生在玉小刚这样无比在乎好名声的人身上。
当玉小刚昏厥后。
在陆枫示意下,敖总管派人将玉小刚抬走,同时集中人手,迅速清理现场。
集合五百名普通工作人员,加派五十多名魂师组成的清洁队,迅速把赛场,以及观众们吐一地的观众席,给清理干净,并细心的撒上香水,盖住那一股酸味。
然后,斗魂比赛继续。
因为有了玉小刚精彩的“中场表演”,大斗魂场氛围格外热烈,几万观众很欢快,反而没有太在意比赛是否精彩。
可以想象,这几万观众出去后,定然把玉小刚的事,到处宣扬。
商盟肯定也会在后面推一把,尽快让这件事,天下皆知。
玉小刚不仅仅是身败名裂的问题,还有无尽的耻辱。
以后玉小刚生存着每分每秒都将受到折磨,每分每秒生活在耻辱、痛苦和煎熬中,睡着都会在梦魇中哭醒。
没有人在意玉小刚被谁坑了。
却有许多人关注,跟这件事有紧密关系的蓝电霸王龙家族,以及教皇比比东。
纷纷猜测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影响最大的是柳二龙柳大总裁,她收获了大量的同情与敬重,在商盟中的威望更高了。
很多商盟女子,开始以柳二龙为榜样,也钦佩盟主大人慧眼识珠。
柳二龙仍然很敬业。
她现在还留在索托大魂斗场办公室处理文件。
毕竟是区域大总裁,一些重要事务需要她的意见,或决定。
她闭门修炼好几天,文件信件积累了挺多,她需要花点时间回复处理。
陆枫也是这样运作。
信件和文件会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送到商盟分部的专用办公室。
陆枫每隔一段时间,去处理一下,也花不了太多时间。
商盟人才济济,即使陆枫长时间不在,商盟也能维持良好运转。
而神刀斗罗的出世,也让商盟的事更好做,少了很多麻烦事。
一位绝世斗罗供奉的存在,把泛大陆商盟在魂师界的地位,推向难惹大势力之列。
不过泛大陆商盟并没有因此表现出很大侵略性,依旧只做自己的生意,盟主依旧神秘低调,也没有大量招兵买马。
只要别人不招惹商盟中人,商盟从不主动招惹别人。
“姐,你看到我们小天猫组合比赛吗?”
朱竹清问了一句。
“看了,很强。二十八,不二十九连胜了吧,而你们单人比赛,也是二十九连胜,你们应该都可以跟我一样,拿到银斗魂徽章了。”
朱竹云早几年就在星罗大斗魂场参加斗魂比赛,有输有赢,手中拥有银斗魂徽章。
朱竹清抿了口红酒,水盈盈明眸流转,与陆枫对视而笑,淡淡摇头:“不,我们拿到了金斗魂徽章。”
“金斗魂徽章!不是吧,这么快?”朱竹云惊讶道,“才大半个月时间……”
“是啊,我们破了最早拿到金斗魂徽章的记录,你可能忘了,连胜越高,附加积分越多,”朱竹清目光仍然脉脉含笑的与陆枫连在一起,像是能通电似的。
朱竹云已习惯不经意间吃狗粮:“明白了,是因为连胜积分。但很奇怪,大斗魂场规定一天只能参加一场斗魂?你们来到索托只有大半个月,而且又不是每天都去索托大斗魂场,为什么会二十九连胜?”
“这当然是因为有我夫君在啊。”朱竹清搂住陆枫的胳膊,把自己的硕大柔挤压上去。
陆枫拿起酒瓶,给朱竹清、朱竹云分别填了些酒,笑道,“大斗魂场确实规定一天只能参加一场斗魂,但解释权归大斗魂场所有。”
“解释权?”
“对,所谓解释权,就是能调整规则,我调整的新规则是,连胜五场以上,就有资格每天参加三场斗魂。”
“原来是这样,等等,你调整的新规则?你在商盟到底什么身份,居然有权限更改大斗魂场规则?”
朱竹云很机灵的抓住了细节。
陆枫呼吸一滞,今晚解决玉小刚与柳总裁之间的羁绊,也顺带解决玉小刚对比比东的隐患,心情愉悦,兴致很高,不小心说漏嘴了。
他讪笑回应:“你以后会知道的。”
“哼,还是把我当外人。”朱竹云撅起红唇,不大满意这个回答,把口中红酒一口喝光,像是在喝酒解气,又豪气的道,“给姐倒酒,倒满!”
难得陆枫提供倒酒服务,她抓住机会好好享受一把。
“好嘞。”陆枫笑眯眯,很乐意提供这项服务,提醒一句,“不过酒这东西,也不能喝太多,容易乱那啥……”
一句话,蓦然勾起朱竹云痛苦又快乐的回忆。
那夜,陆枫喝多了酒,把她按在床榻上……
等等,陆枫说这话,莫非他……知道那天晚上是我?
陆枫手中提着一瓶红酒,三个玻璃高脚杯,带着笑容,加入朱竹清与朱竹云当中。
朱竹清接过高脚杯,回应一个巧笑倩兮。
“谢谢,当下良辰美景,确实想喝点酒了。”朱竹云笑靥如花的道。
“你们刚才聊什么,这么开心?”陆枫大致也知道她们聊什么,只是那么随口一问。
姐妹俩是在聊今晚索托大斗魂场发生的事件。
就在一个时辰前。
玉小刚经历了终身无法抹掉的可怕耻辱。
这比杀他剐他都难受。
这个世界,有人嗜钱如命,有人嗜酒如命,而玉小刚是嗜名如命。
玉小刚机关算尽,不惜一切代价,打造出大义,正气,博学的大师之名,却在一夜之间被自己亲手毁灭。
如果只是没了名气,倒也还好,可以慢慢在积累。
但他不是没了名气,而是名扬天下,身败名裂。
现在,玉小刚三个字,成了伪君子,卑劣小人,无耻之徒等代名词。
最可怕的是,这些是他亲口揭露,无可挽回。
不仅如此。
他还几万人的现场,亲口表演吃自己的奥利给。
这是魂师界有史以来最恶心的大奇闻。
竟然发生在玉小刚这样无比在乎好名声的人身上。
当玉小刚昏厥后。
在陆枫示意下,敖总管派人将玉小刚抬走,同时集中人手,迅速清理现场。
集合五百名普通工作人员,加派五十多名魂师组成的清洁队,迅速把赛场,以及观众们吐一地的观众席,给清理干净,并细心的撒上香水,盖住那一股酸味。
然后,斗魂比赛继续。
因为有了玉小刚精彩的“中场表演”,大斗魂场氛围格外热烈,几万观众很欢快,反而没有太在意比赛是否精彩。
可以想象,这几万观众出去后,定然把玉小刚的事,到处宣扬。
商盟肯定也会在后面推一把,尽快让这件事,天下皆知。
玉小刚不仅仅是身败名裂的问题,还有无尽的耻辱。
以后玉小刚生存着每分每秒都将受到折磨,每分每秒生活在耻辱、痛苦和煎熬中,睡着都会在梦魇中哭醒。
没有人在意玉小刚被谁坑了。
却有许多人关注,跟这件事有紧密关系的蓝电霸王龙家族,以及教皇比比东。
纷纷猜测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影响最大的是柳二龙柳大总裁,她收获了大量的同情与敬重,在商盟中的威望更高了。
很多商盟女子,开始以柳二龙为榜样,也钦佩盟主大人慧眼识珠。
柳二龙仍然很敬业。
她现在还留在索托大魂斗场办公室处理文件。
毕竟是区域大总裁,一些重要事务需要她的意见,或决定。
她闭门修炼好几天,文件信件积累了挺多,她需要花点时间回复处理。
陆枫也是这样运作。
信件和文件会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送到商盟分部的专用办公室。
陆枫每隔一段时间,去处理一下,也花不了太多时间。
商盟人才济济,即使陆枫长时间不在,商盟也能维持良好运转。
而神刀斗罗的出世,也让商盟的事更好做,少了很多麻烦事。
一位绝世斗罗供奉的存在,把泛大陆商盟在魂师界的地位,推向难惹大势力之列。
不过泛大陆商盟并没有因此表现出很大侵略性,依旧只做自己的生意,盟主依旧神秘低调,也没有大量招兵买马。
只要别人不招惹商盟中人,商盟从不主动招惹别人。
“姐,你看到我们小天猫组合比赛吗?”
朱竹清问了一句。
“看了,很强。二十八,不二十九连胜了吧,而你们单人比赛,也是二十九连胜,你们应该都可以跟我一样,拿到银斗魂徽章了。”
朱竹云早几年就在星罗大斗魂场参加斗魂比赛,有输有赢,手中拥有银斗魂徽章。
朱竹清抿了口红酒,水盈盈明眸流转,与陆枫对视而笑,淡淡摇头:“不,我们拿到了金斗魂徽章。”
“金斗魂徽章!不是吧,这么快?”朱竹云惊讶道,“才大半个月时间……”
“是啊,我们破了最早拿到金斗魂徽章的记录,你可能忘了,连胜越高,附加积分越多,”朱竹清目光仍然脉脉含笑的与陆枫连在一起,像是能通电似的。
朱竹云已习惯不经意间吃狗粮:“明白了,是因为连胜积分。但很奇怪,大斗魂场规定一天只能参加一场斗魂?你们来到索托只有大半个月,而且又不是每天都去索托大斗魂场,为什么会二十九连胜?”
“这当然是因为有我夫君在啊。”朱竹清搂住陆枫的胳膊,把自己的硕大柔挤压上去。
陆枫拿起酒瓶,给朱竹清、朱竹云分别填了些酒,笑道,“大斗魂场确实规定一天只能参加一场斗魂,但解释权归大斗魂场所有。”
“解释权?”
“对,所谓解释权,就是能调整规则,我调整的新规则是,连胜五场以上,就有资格每天参加三场斗魂。”
“原来是这样,等等,你调整的新规则?你在商盟到底什么身份,居然有权限更改大斗魂场规则?”
朱竹云很机灵的抓住了细节。
陆枫呼吸一滞,今晚解决玉小刚与柳总裁之间的羁绊,也顺带解决玉小刚对比比东的隐患,心情愉悦,兴致很高,不小心说漏嘴了。
他讪笑回应:“你以后会知道的。”
“哼,还是把我当外人。”朱竹云撅起红唇,不大满意这个回答,把口中红酒一口喝光,像是在喝酒解气,又豪气的道,“给姐倒酒,倒满!”
难得陆枫提供倒酒服务,她抓住机会好好享受一把。
“好嘞。”陆枫笑眯眯,很乐意提供这项服务,提醒一句,“不过酒这东西,也不能喝太多,容易乱那啥……”
一句话,蓦然勾起朱竹云痛苦又快乐的回忆。
那夜,陆枫喝多了酒,把她按在床榻上……
等等,陆枫说这话,莫非他……知道那天晚上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