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路易十三这样鼎鼎大名无人不知的大品牌,也有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杂牌子。地窖里掏出来的这些酒虽然每一瓶都挺有年头,但单论它们在市场上的行情价格,却是有高有低,档次各不相同。
总共能值多少钱,石小磊心中并不是十分在意。
毕竟这是一笔飞来横财,本就不在计划内。而且,经过斯塔克的粗略估算,它们的价值已经远远的超过了筹办这间救助站的成本……石小磊做生意,从来不会在意赚多还是赚少,最多只会惦记一下‘是赚还是赔’。对大大咧咧的石小磊来说,了解到这一程度已经足够了,他也没心思去关心更多。
有句话叫憨人有憨福,用来形容石小磊正好合适——也就是他了,但凡换了另一个人,酒窖里掏出来的这些玩意儿,真不一定能保得住。至于拿它们换钱,那就更是不用想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很简单。当初租赁公司把场地租借给上一任租客时,副仓里头可没有这样一间用来储藏美酒的地窖。而按照租赁合同中标明的条例,租客在获得仓库使用权的同时,只能在框架内对其进行装修,不允许修改其结构……也就是说,上一任租客擅自在副仓里头挖地窖的行为,本就是不被允许的。
签订合同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双方互相选择的过程。只有双方互相信任时,才会签下合约。
租赁公司对上一任租客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并且按照行业规定,没有在租客使用仓库期间随意闯入,意图检查他是否违反了合约。
在石小磊与业务员托比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也能看出来租赁公司对于这间地窖的一无所知。
换言之,在租赁公司与石小磊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任何一条条款牵扯到了地窖……严格一些来说,石小磊花钱租下来的区域,仅仅只限于地面以上的这些而已。
站在租赁公司的立场上,大可以提出诉讼,以‘上一任租客违反了合约,必须要做出补偿’为由,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再结合上一任租客已经了无音讯,不能亲自出面,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他应尽的赔偿义务……不难想象,法官很有可能把地窖连同里头的东西一起定义为赔偿金,判给租赁公司。
说石小磊憨人有憨福,原因就在这里。
他没想过要独吞好处,而是很大方的拿出来一部分,与在场的所有人一起分享。虽然分享掉的这一部分并没有占据多大的比重,但因为过来帮忙的都是朋友,平日里的私交本就不差……有了这些好处作为安慰,应该没有人会在背后下黑手,故意把消息通知给租赁公司那边。
反之,如果他一瓶都不舍得分出来,又没说‘拿酒换捐款’的话……说实在的,真保不齐有人会眼红嫉妒,暗中把事情告诉给租赁公司。
另外,死乞白赖的把斯塔克也拖过来了,也歪打正着的起到了不少帮助。
有了石小磊的亲口许诺,他已经理所当然的把那几瓶年份最久的路易十三视为了自己的所有物。而以斯塔克的尿性,回头租赁公司再找上门来,他会舍得把东西让出去么?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答案必然是否定的。不夸张的说,哪怕租赁公司那边占着理儿,斯塔克也一定不会如他们的愿。
跟石小磊打官司,租赁公司胜诉的概率还是挺大的,可对上了斯塔克……
别忘了,斯塔克集团里头可是常年养着一批专门负责打官司的讼棍。
不仅人数够多,而且一个个都业务精湛,更可怕的是,因为斯塔克每次胜诉后都会开心的撒钱发奖金,并且金额往往不牵扯官司的规模,只会受到他本人心情的影响……久而久之,这些律师已然养成了不计代价只为博斯塔克一乐的习惯。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什么样的官司,他们都不会有任何的留手,必然会使出自己的全力,如同饿红了眼的鬣狗似的一拥而上,直到把敌人撕成碎片。
人多势众,技艺精湛,再加上狂战士一样的冲劲儿……
哪怕是跟州政府或者国家级的机构打官司,也是胜多败少。把对手换成一家纽约本地的仓库租赁公司,以这群鬣狗律师的尿性,呵呵,说不定官司还没结束,整家租赁公司就变成了斯塔克的了。
没有人会多嘴,再加上还有斯塔克托底……
如果是故意的,那还罢了,关键是石小磊无意之中促成了这些条件,给自己规避掉了后续的一系列麻烦。
仔细想想,可不就是憨人有憨福么?
这是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去分析这件事,至于石小磊自己,他还没想那么多。
或者说,以他的性格,很有可能一直意识不到这些事儿。
毕竟他是个良民,又是很怕麻烦的性格——自打穿越到这边,石小磊一直保持着谨慎行事的作风,还从来没有遇上过官司。到现在,虽然结识了一些大人物,其中不乏一些能左右判决结果的,可他本人,还是维持着以往的作风,并没有变得飞扬跋扈起来。
就像那句调侃的话里说的一样,虽然偶尔也会开开杀戒,处理一些非人生物,但作为一个人类,石小磊自觉还是很守规矩的,应该算是个好人。生活中没有做过会触及红线的事情,他的脑子里自然也不会天天惦记着这方面的事情,更不会动不动就琢磨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违反美国的法律。
另一方面,石小磊现在也没心思去琢磨那些乱七八糟的。
毕竟眼前还有这么大一间仓库等着收拾呢。
干活儿干的汗流浃背,周围又是一片乱糟糟的景象,时不时地,还会被腾起来的灰尘迷了眼,或者呛得直咳嗽……在这种力气活儿干都干不完,并且充满了嘈杂和纷乱的场合中,有谁能静下心来想七想八,琢磨那些个有的没的。
不知道其他人能不能做到,反正粗糙惯了的石小磊是没有那份分心二用的能力。
总共能值多少钱,石小磊心中并不是十分在意。
毕竟这是一笔飞来横财,本就不在计划内。而且,经过斯塔克的粗略估算,它们的价值已经远远的超过了筹办这间救助站的成本……石小磊做生意,从来不会在意赚多还是赚少,最多只会惦记一下‘是赚还是赔’。对大大咧咧的石小磊来说,了解到这一程度已经足够了,他也没心思去关心更多。
有句话叫憨人有憨福,用来形容石小磊正好合适——也就是他了,但凡换了另一个人,酒窖里掏出来的这些玩意儿,真不一定能保得住。至于拿它们换钱,那就更是不用想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很简单。当初租赁公司把场地租借给上一任租客时,副仓里头可没有这样一间用来储藏美酒的地窖。而按照租赁合同中标明的条例,租客在获得仓库使用权的同时,只能在框架内对其进行装修,不允许修改其结构……也就是说,上一任租客擅自在副仓里头挖地窖的行为,本就是不被允许的。
签订合同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双方互相选择的过程。只有双方互相信任时,才会签下合约。
租赁公司对上一任租客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并且按照行业规定,没有在租客使用仓库期间随意闯入,意图检查他是否违反了合约。
在石小磊与业务员托比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也能看出来租赁公司对于这间地窖的一无所知。
换言之,在租赁公司与石小磊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任何一条条款牵扯到了地窖……严格一些来说,石小磊花钱租下来的区域,仅仅只限于地面以上的这些而已。
站在租赁公司的立场上,大可以提出诉讼,以‘上一任租客违反了合约,必须要做出补偿’为由,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再结合上一任租客已经了无音讯,不能亲自出面,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他应尽的赔偿义务……不难想象,法官很有可能把地窖连同里头的东西一起定义为赔偿金,判给租赁公司。
说石小磊憨人有憨福,原因就在这里。
他没想过要独吞好处,而是很大方的拿出来一部分,与在场的所有人一起分享。虽然分享掉的这一部分并没有占据多大的比重,但因为过来帮忙的都是朋友,平日里的私交本就不差……有了这些好处作为安慰,应该没有人会在背后下黑手,故意把消息通知给租赁公司那边。
反之,如果他一瓶都不舍得分出来,又没说‘拿酒换捐款’的话……说实在的,真保不齐有人会眼红嫉妒,暗中把事情告诉给租赁公司。
另外,死乞白赖的把斯塔克也拖过来了,也歪打正着的起到了不少帮助。
有了石小磊的亲口许诺,他已经理所当然的把那几瓶年份最久的路易十三视为了自己的所有物。而以斯塔克的尿性,回头租赁公司再找上门来,他会舍得把东西让出去么?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答案必然是否定的。不夸张的说,哪怕租赁公司那边占着理儿,斯塔克也一定不会如他们的愿。
跟石小磊打官司,租赁公司胜诉的概率还是挺大的,可对上了斯塔克……
别忘了,斯塔克集团里头可是常年养着一批专门负责打官司的讼棍。
不仅人数够多,而且一个个都业务精湛,更可怕的是,因为斯塔克每次胜诉后都会开心的撒钱发奖金,并且金额往往不牵扯官司的规模,只会受到他本人心情的影响……久而久之,这些律师已然养成了不计代价只为博斯塔克一乐的习惯。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什么样的官司,他们都不会有任何的留手,必然会使出自己的全力,如同饿红了眼的鬣狗似的一拥而上,直到把敌人撕成碎片。
人多势众,技艺精湛,再加上狂战士一样的冲劲儿……
哪怕是跟州政府或者国家级的机构打官司,也是胜多败少。把对手换成一家纽约本地的仓库租赁公司,以这群鬣狗律师的尿性,呵呵,说不定官司还没结束,整家租赁公司就变成了斯塔克的了。
没有人会多嘴,再加上还有斯塔克托底……
如果是故意的,那还罢了,关键是石小磊无意之中促成了这些条件,给自己规避掉了后续的一系列麻烦。
仔细想想,可不就是憨人有憨福么?
这是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去分析这件事,至于石小磊自己,他还没想那么多。
或者说,以他的性格,很有可能一直意识不到这些事儿。
毕竟他是个良民,又是很怕麻烦的性格——自打穿越到这边,石小磊一直保持着谨慎行事的作风,还从来没有遇上过官司。到现在,虽然结识了一些大人物,其中不乏一些能左右判决结果的,可他本人,还是维持着以往的作风,并没有变得飞扬跋扈起来。
就像那句调侃的话里说的一样,虽然偶尔也会开开杀戒,处理一些非人生物,但作为一个人类,石小磊自觉还是很守规矩的,应该算是个好人。生活中没有做过会触及红线的事情,他的脑子里自然也不会天天惦记着这方面的事情,更不会动不动就琢磨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违反美国的法律。
另一方面,石小磊现在也没心思去琢磨那些乱七八糟的。
毕竟眼前还有这么大一间仓库等着收拾呢。
干活儿干的汗流浃背,周围又是一片乱糟糟的景象,时不时地,还会被腾起来的灰尘迷了眼,或者呛得直咳嗽……在这种力气活儿干都干不完,并且充满了嘈杂和纷乱的场合中,有谁能静下心来想七想八,琢磨那些个有的没的。
不知道其他人能不能做到,反正粗糙惯了的石小磊是没有那份分心二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