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蜀州早间新闻,从昨日起,蜀州一直在强降雪,气象台已经发布红色级别雪灾警告……”
“据专家分析,因为反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这场百年难遇降雪,将持续五日……”
“各位市民,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瑞雪兆丰年,在这里,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
第二天,李策被外面电视的声音吵醒,慢悠悠苏醒后,他就一直在想昨晚那个梦。
有些羞耻。
居然做了这种梦……
起床穿好衣服,就想检查下床单上有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要是被南水儿看到了,不得嘲笑他好久。
然后就呆愣住。
洁白的被单,有一抹殷红。
“原来……不是梦?!!”
连忙出房间,发现叶灵儿早就起来了,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南水儿的房间门开着,往里面扫视一眼,并没有看到她。
不在家?
出了门?
外面可还在下大雪。
她开完演唱会,已经没什么工作要忙了,出去干嘛?
再说……昨晚他跟她……
她身体本就不怎么好,此刻怕是虚弱得很。
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
李策蹙着眉头。
突然又忐忑起来。
自己昨晚好像也太孟浪了点。
女孩子的第一次……
肯定是很疼的吧。
自己却不知道温柔点,事后也没说什么体贴的话。
还傻到以为昨夜只是一场幻梦。
看来南水儿老叫自己是李大傻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方面,他确确实实,傻的可以。
也难怪南水儿气得都没有在他房间过夜,步履蹒跚的走了,今天一大早,又出了门。
是在生自己的气?
连忙开始做补救措施。
拴好围裙,开始熬粥,在里面放了红枣和红糖。
把粥熬好,分了一小碗给叶灵儿喝,剩下的盛放进保温杯里面。
这样南水儿无论什么时候回来,都第一时间可以喝到。
想了想,又嘱咐叶灵儿,好好待在家中,不要到处乱跑。
便披上风衣,出了门。
跑到花店,买了一大束玫瑰花。
认识南水儿这么久,自己好像一次都没有给她送过花。
这哪里像是个男朋友?
不对,他现在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未婚夫。
人家南水儿大小姐,昨晚已经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了给他。
他若不能对她多些体贴、多些温柔,又怎对得起美人情重?
外面风雪颇大。
气温起码到了零下十度。
不过心怀着爱情的炽热,只穿着单薄风衣的李策,丝毫不觉得冷。
整座城市都被大雪覆盖、行人稀少,显得颇为萧条。
李策却觉这座城市是如此的美好。
他走到路上,遇到每一个人,都想跟他们打招呼,说一句你好呀。
他甚至让告诉日月星辰、告诉山川湖泊、告诉天地间的每一粒微尘,他现在有过幸福。
路过药店,李策想了想,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憋红着脸找卖药的小姐姐,买了软膏和紧急避孕药。
他昨晚那般孟浪。
南水儿难免不会受伤。
若是伤了,便可以涂软膏。
如果怕出意外,就可以吃紧急避孕药。
等等……
本帅干嘛要买避孕药?!!
老子可是天策少帅,有钱的一逼,还养不起一个孩子?!
想到这里,刚走到药店外面的李策,立马就把婷婷牌的紧急避孕药,给扔到了道路旁的垃圾桶里面。
他脸上挂着近乎痴呆的笑容。
像极了那种沉浸在不着边际幸福幻想中的小男生。
……
李策今年二十六岁,已是立下不世战功的天策少帅、帝国圣者。
许多人都说,过去十年,是他撑起了帝国的体魄。
他自己也感到很荣幸,能担得起这个国的责任。
现在他觉得自己的肩膀,除了担起这个国,还得担起一个家。
他暗暗告诫自己,以后要把承担起这个国的肩膀,匀出一边来,担起一个家。
家中有他,有南水儿,有叶灵儿,还有未来会迎来的新生命,属于他和南水儿的爱情结晶。
他喜欢这种跟担起这个国截然不同、却同样沉甸甸的感觉。
昨夜过后,他才真正长大,从男孩儿变成男人。
就这么傻笑着,李策又回到别墅。
南水儿没有回来。
高长恭倒是跑到了这边来,神色还颇为古怪。
“怎么了?”
李策疑惑。
“先生,红叶姐,她……”
高长恭硬着头皮开口。
“红叶她怎么了?昨天她生病了……难道说严重了?你在这傻等我干什么,不知道送她去医院?”
李策责骂。
这个臭弟弟,这种事都还要找他拿主意?
“先生,红叶姐昨天根本就没生病,她……她只是不想看到你跟南水儿小姐求婚。”
高长恭叹了口气,直视李策:“先生,您……您真的看不出来么?红叶姐她喜欢您。”
“红叶……喜欢我?!!”
李策呆愣在那里。
战场是一个最容易忽略性别的地方。
在那里,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袍泽和敌人。
商红叶确实是个女人,但她同时也是一个能够扛着巴雷特打飞机的女人。
这里什么样的感情都可能滋生,唯独不大可能产生……爱情。
但是高长恭的话,却像是一道惊雷,把李策惊醒。
回想起过去的许多年,她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时刻散发着的母性,他这才终于明白。
是自己一直在忽略吧。
这世上,哪可能有无缘无故的温柔?
“那她……此刻在哪里?”
李策结巴道。
他感觉自己大脑有些宕机。
有种不好的预感。
商红叶于他,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人会对自己的手足说,我喜欢你么?
显然不会。
但人能失去自己的手足么?
显然不能。
“先生,红叶姐……昨夜顶着风雪,便走了。”
高长恭叹了口气:“这……这是她留给你的信。”
李策呆愣着接过,拆开信封。
就发现信纸上面布满泪痕。
字迹是他熟悉到骨子里的娟秀。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先生,红叶去忘了你,也希望先生不要再记得我。”
“从此……春秋不沾,风月无关。”
李策感觉自己的心脏,狠狠刺痛,刀戳一样的痛。
看完了信,便把这封信一把扯得粉碎。
“棒槌,还他妈愣着干什么?给我去追!”
“红叶啊红叶,你这是叛逃!”
他眼眸变得血红。
高长恭却站在原地。
身体抖得钢枪一样笔直、人生第一次,没有执行李策的命令。
…………
…………
“据专家分析,因为反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这场百年难遇降雪,将持续五日……”
“各位市民,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瑞雪兆丰年,在这里,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
第二天,李策被外面电视的声音吵醒,慢悠悠苏醒后,他就一直在想昨晚那个梦。
有些羞耻。
居然做了这种梦……
起床穿好衣服,就想检查下床单上有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要是被南水儿看到了,不得嘲笑他好久。
然后就呆愣住。
洁白的被单,有一抹殷红。
“原来……不是梦?!!”
连忙出房间,发现叶灵儿早就起来了,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南水儿的房间门开着,往里面扫视一眼,并没有看到她。
不在家?
出了门?
外面可还在下大雪。
她开完演唱会,已经没什么工作要忙了,出去干嘛?
再说……昨晚他跟她……
她身体本就不怎么好,此刻怕是虚弱得很。
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
李策蹙着眉头。
突然又忐忑起来。
自己昨晚好像也太孟浪了点。
女孩子的第一次……
肯定是很疼的吧。
自己却不知道温柔点,事后也没说什么体贴的话。
还傻到以为昨夜只是一场幻梦。
看来南水儿老叫自己是李大傻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方面,他确确实实,傻的可以。
也难怪南水儿气得都没有在他房间过夜,步履蹒跚的走了,今天一大早,又出了门。
是在生自己的气?
连忙开始做补救措施。
拴好围裙,开始熬粥,在里面放了红枣和红糖。
把粥熬好,分了一小碗给叶灵儿喝,剩下的盛放进保温杯里面。
这样南水儿无论什么时候回来,都第一时间可以喝到。
想了想,又嘱咐叶灵儿,好好待在家中,不要到处乱跑。
便披上风衣,出了门。
跑到花店,买了一大束玫瑰花。
认识南水儿这么久,自己好像一次都没有给她送过花。
这哪里像是个男朋友?
不对,他现在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未婚夫。
人家南水儿大小姐,昨晚已经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了给他。
他若不能对她多些体贴、多些温柔,又怎对得起美人情重?
外面风雪颇大。
气温起码到了零下十度。
不过心怀着爱情的炽热,只穿着单薄风衣的李策,丝毫不觉得冷。
整座城市都被大雪覆盖、行人稀少,显得颇为萧条。
李策却觉这座城市是如此的美好。
他走到路上,遇到每一个人,都想跟他们打招呼,说一句你好呀。
他甚至让告诉日月星辰、告诉山川湖泊、告诉天地间的每一粒微尘,他现在有过幸福。
路过药店,李策想了想,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憋红着脸找卖药的小姐姐,买了软膏和紧急避孕药。
他昨晚那般孟浪。
南水儿难免不会受伤。
若是伤了,便可以涂软膏。
如果怕出意外,就可以吃紧急避孕药。
等等……
本帅干嘛要买避孕药?!!
老子可是天策少帅,有钱的一逼,还养不起一个孩子?!
想到这里,刚走到药店外面的李策,立马就把婷婷牌的紧急避孕药,给扔到了道路旁的垃圾桶里面。
他脸上挂着近乎痴呆的笑容。
像极了那种沉浸在不着边际幸福幻想中的小男生。
……
李策今年二十六岁,已是立下不世战功的天策少帅、帝国圣者。
许多人都说,过去十年,是他撑起了帝国的体魄。
他自己也感到很荣幸,能担得起这个国的责任。
现在他觉得自己的肩膀,除了担起这个国,还得担起一个家。
他暗暗告诫自己,以后要把承担起这个国的肩膀,匀出一边来,担起一个家。
家中有他,有南水儿,有叶灵儿,还有未来会迎来的新生命,属于他和南水儿的爱情结晶。
他喜欢这种跟担起这个国截然不同、却同样沉甸甸的感觉。
昨夜过后,他才真正长大,从男孩儿变成男人。
就这么傻笑着,李策又回到别墅。
南水儿没有回来。
高长恭倒是跑到了这边来,神色还颇为古怪。
“怎么了?”
李策疑惑。
“先生,红叶姐,她……”
高长恭硬着头皮开口。
“红叶她怎么了?昨天她生病了……难道说严重了?你在这傻等我干什么,不知道送她去医院?”
李策责骂。
这个臭弟弟,这种事都还要找他拿主意?
“先生,红叶姐昨天根本就没生病,她……她只是不想看到你跟南水儿小姐求婚。”
高长恭叹了口气,直视李策:“先生,您……您真的看不出来么?红叶姐她喜欢您。”
“红叶……喜欢我?!!”
李策呆愣在那里。
战场是一个最容易忽略性别的地方。
在那里,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袍泽和敌人。
商红叶确实是个女人,但她同时也是一个能够扛着巴雷特打飞机的女人。
这里什么样的感情都可能滋生,唯独不大可能产生……爱情。
但是高长恭的话,却像是一道惊雷,把李策惊醒。
回想起过去的许多年,她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时刻散发着的母性,他这才终于明白。
是自己一直在忽略吧。
这世上,哪可能有无缘无故的温柔?
“那她……此刻在哪里?”
李策结巴道。
他感觉自己大脑有些宕机。
有种不好的预感。
商红叶于他,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人会对自己的手足说,我喜欢你么?
显然不会。
但人能失去自己的手足么?
显然不能。
“先生,红叶姐……昨夜顶着风雪,便走了。”
高长恭叹了口气:“这……这是她留给你的信。”
李策呆愣着接过,拆开信封。
就发现信纸上面布满泪痕。
字迹是他熟悉到骨子里的娟秀。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先生,红叶去忘了你,也希望先生不要再记得我。”
“从此……春秋不沾,风月无关。”
李策感觉自己的心脏,狠狠刺痛,刀戳一样的痛。
看完了信,便把这封信一把扯得粉碎。
“棒槌,还他妈愣着干什么?给我去追!”
“红叶啊红叶,你这是叛逃!”
他眼眸变得血红。
高长恭却站在原地。
身体抖得钢枪一样笔直、人生第一次,没有执行李策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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