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醒来后的史蒂芬妮面无表情地开始穿衣。
“给,昨晚答应给你的歌。”
王敌将经过自己修改,适合两人合唱的歌递过去。
史蒂芬妮明显一愣,过了三四秒才伸出手接过。
等看到上面的词曲后,她又一愣。
“mummummummah
mummummummah
iwannaholdem'liketheydointexasplease
……
mummummummah
ppppokerface,pppokerface”
这首歌,改改歌词其实也挺适合男声唱的,可既然答应了对方,王敌就不会反悔。
而且,有的时候,决定一首歌的火爆程度,真的不是只看唱功或好听与否,肤色、国籍,有时也是至关重要的条件。
换句话来说,由王敌自己一个人来唱这首歌,所带来的热度,很大可能还不如与ladygaga这位将来的世界级diva一起合唱。
至于原版纯女声版,他准备等这版发了之后再给对方。
“回去尽快练熟,我在米国待不了几天,争取在我回去之前就把歌录好。”他叮嘱道。
此时,史蒂芬妮又已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模样,见王敌没其他事,转身就走。
出了酒店,她立即招来一辆出租车。
上车后,她再也忍不住,豆大的泪珠一颗接一颗。
“姑娘,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
“你还年轻,还这么漂亮,凡事看开点,往好的方面想。”
……
司机师傅絮絮叨叨安慰,可安慰了一阵也不见什么效果,更没得到什么回应,就叹了口气,打开新闻八卦电台。
“昨日,刚接受完精神治疗的布兰妮在华国歌手king的演唱会现场现身……”
“king替布兰妮解围……”
“king为泰勒写歌,歌曲质量惊人……”
“华国king审美堪忧,挑选伴舞颜值一般,妆容怪异……”
嗯?有反应了。
见后座的姑娘握了握拳,司机师傅将声音慢慢调大。
“king与泰勒举止亲密,关系成疑……”
“神奇的华国男孩一句话呵退记者……”
“下面插播一条紧急消息,今日凌晨两点到四点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名叫xxx,男性,三十二岁,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死因是下体被割,伤口干净利落,极其平整,目前还未确定是何凶器……有相关线索的请及时联系………”
这条新闻一播出,司机师傅通过后视镜就看到后座女孩那愣住的表情,连眼泪都停住了。
他还以为女孩是被吓住了,就安慰道:“这种被人割下体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要么是渣男,要么是强女干犯,被杀也是活该,用不着同情他。”
“…谢谢。”
“嗯?”
史蒂芬妮的突然出声,让司机一愣,反应过来后,他立即变得更加热情地找话题聊了起来。
“哇!你会说话啊?”
“声音这么好听,为什么不多说一点呢?”
…………
另一边。
王敌在史蒂芬妮走后不久也起床了,洗漱、吃饭、出门……
结果,刚一出酒店,又看到了布兰妮被记者团团围住,把他路都给挡了。
“让开!”
他一声命令,让挡在他身前的人下意识让开,同时,其他人闻声又朝他看来。
他指了指围在布兰妮周围的那群记者,“滚…到十米开外!”
顿时,周围一下空了不少,同时,“咔咔”声不绝于耳。
他又朝布兰妮点点头,然后准备离开,只是这次,对方却朝他跑了过来。
“等等!”
王敌疑惑看着她:“有事吗?”
布兰妮有些忸怩道:“我…我是专门来向你道谢的。”
王敌微笑回应:“不用,举手之劳而已。”
说话间,已经迈步往前走。
布兰妮紧紧跟上。
“还有什么事吗?”王敌脚步不停地看着身旁的她问。
“我…我能一直跟着你吗?”布兰妮希冀地看着他。
“为什么?”
这姑娘,不会是因为被自己英雄救美就爱上自己了吧?
这么烂俗的桥段…写小说的现在都不会这么写了。
布兰妮看了看身后保持着十米远距离跟着的大群记者:“因为…他们好像都很怕你,我只要跟你一起,就不怕再被他们缠上了。”
“你可以试着伪装啊,让他们认不出你来不就没事了吗?”王敌建议。
“没用的,再怎么伪装,他们总能认出是我。”布兰妮苦恼道。
那是因为你的伪装还不够到位!
王敌在心里默默点评,但没说出来,他可不准备还额外花时间去教这胖妞怎么去伪装。
爱跟着就跟着吧,正好可以给自己增加热度。
就这样走了一段时间,他见布兰妮真的只是乖乖跟着自己,没再多提供给狗仔报道的素材,就示意了一下身后那群记者问:“需要我让他们都离开吗?”
布兰妮犹豫两秒后摇头:“不用,他们也是工作,只要别来打扰到我就行了。”
王敌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这姑娘,能被称为小甜甜,笑容更是被认为有温暖并治愈米国人的作用,看来真不只是长相而已啊!
现在虽然变胖了,但勉强还在丰腴这一等级,也就是丰美肥沃,远称不上胖,也就是气色实在是太差,影响了她的颜值……
想到此,王敌停步、转身。
“滚!”
一个字,瞬间让那群跟屁虫消失得干干净净。
“好了,现在没有记者来烦你,你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了。”他对布兰妮道。
布兰妮仰头看着他:“我是打扰到你了吗?”
“那倒没有。”
就只是自己准备去见泰勒,带个女人去算怎么回事?
总不能因为一个蹭热度的工具人去惹自己女人不高兴吧?
然而,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泰勒在看到布兰妮时,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如同粉丝见到偶像般兴奋,拉着布兰妮不断问着各种话,把王敌都给晾在了一边。
事实上,布兰妮确实称得上是泰勒的偶像,她火遍全世界时,泰勒还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
不止泰勒,和她同年龄阶段的其他米国人,不说百分之七八十,至少一半以上都可以说是这个小甜甜的粉丝。
这就是美国梦女孩,二十世纪最后一个流行巨星的影响力!
醒来后的史蒂芬妮面无表情地开始穿衣。
“给,昨晚答应给你的歌。”
王敌将经过自己修改,适合两人合唱的歌递过去。
史蒂芬妮明显一愣,过了三四秒才伸出手接过。
等看到上面的词曲后,她又一愣。
“mummummummah
mummummummah
iwannaholdem'liketheydointexasplease
……
mummummummah
ppppokerface,pppokerface”
这首歌,改改歌词其实也挺适合男声唱的,可既然答应了对方,王敌就不会反悔。
而且,有的时候,决定一首歌的火爆程度,真的不是只看唱功或好听与否,肤色、国籍,有时也是至关重要的条件。
换句话来说,由王敌自己一个人来唱这首歌,所带来的热度,很大可能还不如与ladygaga这位将来的世界级diva一起合唱。
至于原版纯女声版,他准备等这版发了之后再给对方。
“回去尽快练熟,我在米国待不了几天,争取在我回去之前就把歌录好。”他叮嘱道。
此时,史蒂芬妮又已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模样,见王敌没其他事,转身就走。
出了酒店,她立即招来一辆出租车。
上车后,她再也忍不住,豆大的泪珠一颗接一颗。
“姑娘,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
“你还年轻,还这么漂亮,凡事看开点,往好的方面想。”
……
司机师傅絮絮叨叨安慰,可安慰了一阵也不见什么效果,更没得到什么回应,就叹了口气,打开新闻八卦电台。
“昨日,刚接受完精神治疗的布兰妮在华国歌手king的演唱会现场现身……”
“king替布兰妮解围……”
“king为泰勒写歌,歌曲质量惊人……”
“华国king审美堪忧,挑选伴舞颜值一般,妆容怪异……”
嗯?有反应了。
见后座的姑娘握了握拳,司机师傅将声音慢慢调大。
“king与泰勒举止亲密,关系成疑……”
“神奇的华国男孩一句话呵退记者……”
“下面插播一条紧急消息,今日凌晨两点到四点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名叫xxx,男性,三十二岁,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死因是下体被割,伤口干净利落,极其平整,目前还未确定是何凶器……有相关线索的请及时联系………”
这条新闻一播出,司机师傅通过后视镜就看到后座女孩那愣住的表情,连眼泪都停住了。
他还以为女孩是被吓住了,就安慰道:“这种被人割下体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要么是渣男,要么是强女干犯,被杀也是活该,用不着同情他。”
“…谢谢。”
“嗯?”
史蒂芬妮的突然出声,让司机一愣,反应过来后,他立即变得更加热情地找话题聊了起来。
“哇!你会说话啊?”
“声音这么好听,为什么不多说一点呢?”
…………
另一边。
王敌在史蒂芬妮走后不久也起床了,洗漱、吃饭、出门……
结果,刚一出酒店,又看到了布兰妮被记者团团围住,把他路都给挡了。
“让开!”
他一声命令,让挡在他身前的人下意识让开,同时,其他人闻声又朝他看来。
他指了指围在布兰妮周围的那群记者,“滚…到十米开外!”
顿时,周围一下空了不少,同时,“咔咔”声不绝于耳。
他又朝布兰妮点点头,然后准备离开,只是这次,对方却朝他跑了过来。
“等等!”
王敌疑惑看着她:“有事吗?”
布兰妮有些忸怩道:“我…我是专门来向你道谢的。”
王敌微笑回应:“不用,举手之劳而已。”
说话间,已经迈步往前走。
布兰妮紧紧跟上。
“还有什么事吗?”王敌脚步不停地看着身旁的她问。
“我…我能一直跟着你吗?”布兰妮希冀地看着他。
“为什么?”
这姑娘,不会是因为被自己英雄救美就爱上自己了吧?
这么烂俗的桥段…写小说的现在都不会这么写了。
布兰妮看了看身后保持着十米远距离跟着的大群记者:“因为…他们好像都很怕你,我只要跟你一起,就不怕再被他们缠上了。”
“你可以试着伪装啊,让他们认不出你来不就没事了吗?”王敌建议。
“没用的,再怎么伪装,他们总能认出是我。”布兰妮苦恼道。
那是因为你的伪装还不够到位!
王敌在心里默默点评,但没说出来,他可不准备还额外花时间去教这胖妞怎么去伪装。
爱跟着就跟着吧,正好可以给自己增加热度。
就这样走了一段时间,他见布兰妮真的只是乖乖跟着自己,没再多提供给狗仔报道的素材,就示意了一下身后那群记者问:“需要我让他们都离开吗?”
布兰妮犹豫两秒后摇头:“不用,他们也是工作,只要别来打扰到我就行了。”
王敌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这姑娘,能被称为小甜甜,笑容更是被认为有温暖并治愈米国人的作用,看来真不只是长相而已啊!
现在虽然变胖了,但勉强还在丰腴这一等级,也就是丰美肥沃,远称不上胖,也就是气色实在是太差,影响了她的颜值……
想到此,王敌停步、转身。
“滚!”
一个字,瞬间让那群跟屁虫消失得干干净净。
“好了,现在没有记者来烦你,你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了。”他对布兰妮道。
布兰妮仰头看着他:“我是打扰到你了吗?”
“那倒没有。”
就只是自己准备去见泰勒,带个女人去算怎么回事?
总不能因为一个蹭热度的工具人去惹自己女人不高兴吧?
然而,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泰勒在看到布兰妮时,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如同粉丝见到偶像般兴奋,拉着布兰妮不断问着各种话,把王敌都给晾在了一边。
事实上,布兰妮确实称得上是泰勒的偶像,她火遍全世界时,泰勒还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
不止泰勒,和她同年龄阶段的其他米国人,不说百分之七八十,至少一半以上都可以说是这个小甜甜的粉丝。
这就是美国梦女孩,二十世纪最后一个流行巨星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