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那小子受伤了?”郑云辉听说纪允连受伤后,立刻就站了起来,“快找个人带小老儿去看看?”
“郑爷爷,您慢着点。”他身后站着的一个七、八岁的孩童脆生生道,“您这急性子就不能改一点吗?”
“你个臭小子,还敢说爷爷的不是。”郑云辉屈指敲了一下小童。
“您又敲我,我会变笨的。”小童委屈地摸了摸被郑云辉敲过的地方。
“你爷爷我即使不敲你,你也够笨了。”
“我才不笨。”
“好,那你给爷爷背一遍药王篇。”
“能不能换个别的?”小童眉头紧皱,可怜巴巴道,“我最讨厌背那个了。”
郑云辉撇撇嘴,“你承认自己笨不就得了。想当初纪小子可是一天就背下来了。”
“我才不笨。”小童辩驳,“那是纪师叔太聪明。”
“还是你笨!”
看着爷孙两个斗嘴,王宏哲嘴角因为愉悦而翘得老高,这让他想到了小时候的王慕妍。那时她虽然身子骨弱,整日蔫蔫的,但也总喜欢和他斗嘴。也就这两年大了,才有了女孩儿家的样。
“嘿嘿,”斗嘴之余,郑云辉冲着王宏哲笑着道,“让老侯爷见笑了。”
王宏哲先是但笑不语,也不催他们。等见他们不再斗嘴才道:“老夫现在派个小厮送郑神医去看允连那孩子可好?”
郑云辉连忙点头,“好好。”这一斗嘴他差一点把正事给忘了。
随后王宏哲吩咐他身边伺候的小厮去带路,还不忘叮嘱小厮一定要一直陪在郑云辉身边,这是怕郑云辉在他们侯府走丢。
等纪允连看到自家师父,尴尬道:“师父,不是徒儿不去接您,也不是徒儿不拜见您,而是徒儿实在是不方便。”
他现在后背涂抹着烫伤药,王慕妍叮嘱他这次侥幸活下来的小厮吉福看着他,不让他出门。
怕压到他创面,又怕他涂抹药膏沾到衣服或者是被褥,王慕妍特意叫人做了个支架,将被铺到支架外,这样还可以保暖。
看着小媳妇一样管这儿管那儿的王慕妍,忽略他现在难看的样子被她看到,纪允连觉得心情还是相当不错。
“你师父我当初叫你好好习武你非是不听,看吧,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郑云辉嘴上说着埋怨的话,脚步却不停,直接奔着床边而去。又随手一掀盖被,暴露出趴着的纪允连涂抹着药的后背创面。
“嗯,”摸了摸下颌的山羊胡,“伤口处理的不错。”夸完后,郑云辉又看了眼支撑被子的架子,“这个东西是谁想出来的?挺好用啊!”
纪允连抿唇笑着道:“是明霞郡主想出来的。”
“就是你那小未婚妻?”
“是。”纪允连笑着点头。
“看来她对你小子还挺上心。”郑云辉对此很满意。
虽然知道郑云辉误会了王慕妍的初衷,她只是想到了这个方法就叫人去做了,而并非是对他上心,但这话听着却很舒坦。于是纪允连“嗯”了一声,应下了这话。
那日要不是因为有王慕妍相助,他即使不死,也不会伤得这样轻。想来她对他虽然没有情爱,但应该也是很关心才会在那么危机的时刻出手相救。
他何时会那么在意一个人的想法了呢?
初见时,她和他娘病弱的样子很像,让他一下子就记住了她的样貌。原本最怕和女人有身体接触的他,却在她摔倒时下意识就伸手去救她。
在得知她身份后,很快就做出决定要算计并求娶她。要知道他可不是一个愿意委屈自己之人,尤其是自己的婚姻大事。
一开始确实更多是在利用文昌侯府,对王慕妍也没有什么感情,但他在做这件事时就已经下定了决心,哪怕不喜欢王慕妍,但二人既然定了亲,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所以他从来不觉得是假定亲,他也不想因为退婚而伤害到王慕妍。
当初怕他爹会反对,他来了个先斩后奏,就连自己的启蒙先生都给请了过来说媒,并交换了定亲信物。他腰间的玉佩是王慕妍曾经随身佩戴的。也是那一日抱着她上马车时她身上佩戴的玉佩。虽然二人没有正式交换庚帖,但这桩婚事在别人眼中就是定下了,不能随意反悔。
虽然他曾多次明示、暗示将来不会和王慕妍退婚,但在他没有足够强大,没有能力保护她,反而还要她反过来保护他之前,她愿意怎么想就随她。反正她家提出退婚,他绝对不会答应。
郑云辉可不知道纪允连和王慕妍定亲的中间还有这么多事,在查看完纪允连的伤后,就嚷嚷着给自己徒弟媳妇看病。
等他一搭王慕妍的脉就发现了异常。等他细细诊脉,再次确定王慕妍中的毒已经深入骨髓,所以这身子才会比常人羸弱。
“怎么样?郑神医?”陪着王慕妍的冯氏焦急地询问着。
“如果当初发现郡主中毒早点医治的话,也不会留下病根。”郑云辉摸着下颌山羊胡说道,“但是眼下哪怕是解了毒,郡主这身子骨养起来还是需要一些时间。”又看了一眼王慕妍脖子上用金项圈悬挂的暖玉,“郡主这个长期佩戴对你有好处,一定要随身带着。”
“这个我知道。”王慕妍乖巧地点头,“平日里为了好看才特意叫人打了这个金项圈,睡觉时就把玉放在枕头边。”
时下比较流行金镶玉,她这样做也是为了让人不过分注意她带着的玉。
“那就好。”随后郑云辉又对冯氏和王慕妍道,“郡主这毒清理起来比较麻烦,除了喝对症的解毒汤药外,还要长期泡药浴。但是有一点小老儿可要提醒郡主……”
“神医您但说无妨。”王慕妍道。
“这个祛毒的过程不但长,还会很疼。是那种从骨子里往外一点一点挤,郡主能明白吗?”看着她小小年纪就要遭此大罪,郑云辉都有些不忍。
“没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王慕妍无比坚定道,“只要能解毒,就是再疼,我都能忍。”
“郑爷爷,您慢着点。”他身后站着的一个七、八岁的孩童脆生生道,“您这急性子就不能改一点吗?”
“你个臭小子,还敢说爷爷的不是。”郑云辉屈指敲了一下小童。
“您又敲我,我会变笨的。”小童委屈地摸了摸被郑云辉敲过的地方。
“你爷爷我即使不敲你,你也够笨了。”
“我才不笨。”
“好,那你给爷爷背一遍药王篇。”
“能不能换个别的?”小童眉头紧皱,可怜巴巴道,“我最讨厌背那个了。”
郑云辉撇撇嘴,“你承认自己笨不就得了。想当初纪小子可是一天就背下来了。”
“我才不笨。”小童辩驳,“那是纪师叔太聪明。”
“还是你笨!”
看着爷孙两个斗嘴,王宏哲嘴角因为愉悦而翘得老高,这让他想到了小时候的王慕妍。那时她虽然身子骨弱,整日蔫蔫的,但也总喜欢和他斗嘴。也就这两年大了,才有了女孩儿家的样。
“嘿嘿,”斗嘴之余,郑云辉冲着王宏哲笑着道,“让老侯爷见笑了。”
王宏哲先是但笑不语,也不催他们。等见他们不再斗嘴才道:“老夫现在派个小厮送郑神医去看允连那孩子可好?”
郑云辉连忙点头,“好好。”这一斗嘴他差一点把正事给忘了。
随后王宏哲吩咐他身边伺候的小厮去带路,还不忘叮嘱小厮一定要一直陪在郑云辉身边,这是怕郑云辉在他们侯府走丢。
等纪允连看到自家师父,尴尬道:“师父,不是徒儿不去接您,也不是徒儿不拜见您,而是徒儿实在是不方便。”
他现在后背涂抹着烫伤药,王慕妍叮嘱他这次侥幸活下来的小厮吉福看着他,不让他出门。
怕压到他创面,又怕他涂抹药膏沾到衣服或者是被褥,王慕妍特意叫人做了个支架,将被铺到支架外,这样还可以保暖。
看着小媳妇一样管这儿管那儿的王慕妍,忽略他现在难看的样子被她看到,纪允连觉得心情还是相当不错。
“你师父我当初叫你好好习武你非是不听,看吧,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郑云辉嘴上说着埋怨的话,脚步却不停,直接奔着床边而去。又随手一掀盖被,暴露出趴着的纪允连涂抹着药的后背创面。
“嗯,”摸了摸下颌的山羊胡,“伤口处理的不错。”夸完后,郑云辉又看了眼支撑被子的架子,“这个东西是谁想出来的?挺好用啊!”
纪允连抿唇笑着道:“是明霞郡主想出来的。”
“就是你那小未婚妻?”
“是。”纪允连笑着点头。
“看来她对你小子还挺上心。”郑云辉对此很满意。
虽然知道郑云辉误会了王慕妍的初衷,她只是想到了这个方法就叫人去做了,而并非是对他上心,但这话听着却很舒坦。于是纪允连“嗯”了一声,应下了这话。
那日要不是因为有王慕妍相助,他即使不死,也不会伤得这样轻。想来她对他虽然没有情爱,但应该也是很关心才会在那么危机的时刻出手相救。
他何时会那么在意一个人的想法了呢?
初见时,她和他娘病弱的样子很像,让他一下子就记住了她的样貌。原本最怕和女人有身体接触的他,却在她摔倒时下意识就伸手去救她。
在得知她身份后,很快就做出决定要算计并求娶她。要知道他可不是一个愿意委屈自己之人,尤其是自己的婚姻大事。
一开始确实更多是在利用文昌侯府,对王慕妍也没有什么感情,但他在做这件事时就已经下定了决心,哪怕不喜欢王慕妍,但二人既然定了亲,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所以他从来不觉得是假定亲,他也不想因为退婚而伤害到王慕妍。
当初怕他爹会反对,他来了个先斩后奏,就连自己的启蒙先生都给请了过来说媒,并交换了定亲信物。他腰间的玉佩是王慕妍曾经随身佩戴的。也是那一日抱着她上马车时她身上佩戴的玉佩。虽然二人没有正式交换庚帖,但这桩婚事在别人眼中就是定下了,不能随意反悔。
虽然他曾多次明示、暗示将来不会和王慕妍退婚,但在他没有足够强大,没有能力保护她,反而还要她反过来保护他之前,她愿意怎么想就随她。反正她家提出退婚,他绝对不会答应。
郑云辉可不知道纪允连和王慕妍定亲的中间还有这么多事,在查看完纪允连的伤后,就嚷嚷着给自己徒弟媳妇看病。
等他一搭王慕妍的脉就发现了异常。等他细细诊脉,再次确定王慕妍中的毒已经深入骨髓,所以这身子才会比常人羸弱。
“怎么样?郑神医?”陪着王慕妍的冯氏焦急地询问着。
“如果当初发现郡主中毒早点医治的话,也不会留下病根。”郑云辉摸着下颌山羊胡说道,“但是眼下哪怕是解了毒,郡主这身子骨养起来还是需要一些时间。”又看了一眼王慕妍脖子上用金项圈悬挂的暖玉,“郡主这个长期佩戴对你有好处,一定要随身带着。”
“这个我知道。”王慕妍乖巧地点头,“平日里为了好看才特意叫人打了这个金项圈,睡觉时就把玉放在枕头边。”
时下比较流行金镶玉,她这样做也是为了让人不过分注意她带着的玉。
“那就好。”随后郑云辉又对冯氏和王慕妍道,“郡主这毒清理起来比较麻烦,除了喝对症的解毒汤药外,还要长期泡药浴。但是有一点小老儿可要提醒郡主……”
“神医您但说无妨。”王慕妍道。
“这个祛毒的过程不但长,还会很疼。是那种从骨子里往外一点一点挤,郡主能明白吗?”看着她小小年纪就要遭此大罪,郑云辉都有些不忍。
“没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王慕妍无比坚定道,“只要能解毒,就是再疼,我都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