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按照道理走就是了
    精卫不喜欢女儿。
    她之所以不喜欢女儿是因为女儿的下场不太好。
    她的两个姐姐嫁给了太一,太一是什么?是太阳,云川说太阳很热,精卫也是这么认为的。
    云川说太阳能焚毁万物,精卫也是这么认为的,之所以会有这个认知,完全是因为她知道,她的姐姐羲和是被烧死的。
    云川当初射死了两个太阳,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自己的姐夫太一,精卫是希望有的,就是不好问云川太一到底有没有死,假如死掉了,精卫会很高兴。
    族长的女儿下场很糟糕,不论是嫘,还是姼,亦或是羲和,还是她精卫,在父亲的威严下过的都不好。
    因此,对于这一次生了一个女儿的事情,精卫的心情极为低落,跟随云川这么多年,她也知道,很多时候,族长做不好的决定的时候,都不是他的本意。
    如果生的是儿子的话,这时候,常羊山上就该钟鼓齐鸣,所有族人都会前来恭贺。
    现在,生了女儿,阿布在得知之后,仅仅说了一句“知道了。”
    看着云川抱着女儿亲昵的样子,精卫的总算是松快了一点,对云川道:“这孩子很乖,一下子就生出来了,没有折腾我。”
    云川笑道:“这就好,来人啊,让阿布敲钟打鼓,告诉云川部所有人,他们的公主诞生了。”
    精卫见云川要为女儿敲钟打鼓,就有些高兴了,马上又问道:“什么是公主?”
    云川抱着女儿愉快的笑道:“王的女儿就是公主,这两个字是我刚刚造出来的。”
    听云川这样说,才生产完不足三小时的精卫居然从床上爬起来,裹着被子匆匆的来到窗口,对守在外边的姼大声道:“以后见了我的女儿就叫公主!”
    姼对精卫时不时就发神经的模样早就见怪不怪了,好奇的问道:“公主?”
    精卫哈哈的大笑道:“没错,公主,只有王的女儿才能叫公主!”
    姼撇撇嘴道:“你生了一个女儿!”
    精卫大叫道:“女儿也是王的女儿!”
    云川本来想要阻止精卫在这个时候显摆,不过,发现她的模样完全不像是一个刚刚生产完的女儿,再加上精神极度的亢奋,也就不再阻拦,这个时候,有一个好的心情比什么都重要。
    阿布来了,才要说话,就被云川摆手制止了。
    “敲钟,打鼓,祝贺我的女儿诞生,为了让族人都知晓我此时是如何的喜悦,每家发稻谷十斤,酒一斤,果干半斤,兽皮一张。”
    阿布难以置信的瞅着云川道:“耗费惊人。”
    云川摆摆手道:“去吧,今日,我的女儿诞生,我就不再去族人家里看米缸,明日,我们继续。”
    “王,神就应该居住在九天之上,手持雷电掌控万物,不可为人轻易所见,如果神与人混居,人对神祇的畏惧就会降低,因为可以经常见到神,神对他们的威压就会削弱,不利于部族统治,也不利于神的命令发布,希望我王三思。”
    “阿布,这一点你就不如夸父看的清楚了,更不如元绪的目光长远,我之所以为王,为神,不过是族人们希望我为王,为神,族人在,我将永远是他们的王,他们的神,如果没有族人,我这个王,这个神就当的毫无意义。
    王应该在人间带领族人披荆棘斩毒虫开创家园,神就该飞翔在族人的头上,庇佑他们可以战胜猛兽,躲开灾荒,不论是王,还是神都必须做对族人有益的事情。
    而不是骑在他们的脖子上作威作福,如果这样做了,是王的,迟早会被族人从王座上拉下来,然后再踩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
    是神的,如果背离了这一原则,迟早会被族人们剥夺掉神性,贬为凡人,最后死于尘埃。
    阿布,你总是以为高高在上的才是王,才是神,却不知王的根基在族人,神的根基也在族人。
    我今天跟你说的话,我将记录在书中,也会告诉我的儿子,女儿们,更会告诉所有在天宫学习的云川部少年。
    以后,这就是云川部对王与神的看法。”
    云川没有给阿布留什么反驳的机会,因为这样做本身就是对的,已经被历史无数次的证明过了。
    如果不能跟自己起家的那一群人站在一起,失败就在眼前。
    对于云川的话,阿布的选择很清晰,那就是——明白的要执行,不明白的也要执行,至于以后要不要继续弄明白,那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先执行了再说。
    所以,当精卫趴在窗户上听到钟鼓声的时候,就显得更加兴奋了,直到睡着,她的脸上都带着笑意。
    云川跟云蠡两个就坐在床边守候着躺在床上的母女,云蠡好几次都想钻进母亲的怀抱里睡觉,发现妹妹就在一边躺着,就只好把双手伸向父亲。
    卧室壁炉里的火呼啦啦的燃烧着,满屋子都是松木的清香,小野狼趴在壁炉边上,烤着自己的长嘴巴,四只肥乌鸦蹲在壁炉另一边的木头架子上,如同四只雕塑。
    丹顶鹤没有起舞,它们就蹲在大野牛的身边,无聊的啄着大野牛身上的皮屑吃,巨鹰蹲在一块岩石上,羽毛扇覆盖了厚厚的一层雪,它没有抖动翅膀的意思,显得非常的无畏。
    元绪艰难的从兽皮上站起身,瞅着窗外的常羊山城微微叹口气,他总觉得这座城池静谧的让他很不安。
    “有高墙就能挡住敌人了?”他低声的问自己。
    “有高墙就能挡住敌人。”正在抄书的小苦儿下意识的回答了元绪的问题。
    “也能挡住广成子这样的人吗?”
    “能挡住,族长已经砍下来了一颗广成子的人头。”
    “云川部真的不惧怕广成子吗?”
    “为什么要惧怕他呢?再来也不过是一个送人头的货。”
    “年轻人,你不知道广成子有多么的恐怖。”
    “老家伙,你也一定不知道我们族长有多么的厉害。”
    “族长很看重我,但是,我对云川部的了解依旧不多,我至今还不清楚云川部厉害在什么地方,就算是有钢铁巨人,在我看来,也不是广成子的对手。”
    小苦儿见元绪已经陷入到对广成子的恐惧之中,就从茶壶里倒出来一杯热茶送到元绪身边道:“喝了这杯热茶,你就赶紧睡觉吧,广成子来了有我们呢。”
    元绪呵呵笑了一声,慢慢的啜饮着热茶,又对小苦儿道:“你母亲死了是吗?”
    小苦儿摇摇头,指指自己的心口道:“没死,我还记着她呢。”
    元绪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没有被遗忘,其实就算是活着,只是我们看不见。”
    小苦儿不愿意再别人跟前提起自己的母亲,就指着靠在墙角的巨大龟壳道:“当初是谁把龟壳套在你身上的?”
    元绪抱着茶杯的手抖动一下,滚烫的茶水洒在手上好像没有知觉,低声道:“广成子,他当初在伏羲氏的时候,决定以天地为师,向野兽求生存之道,有一天,他带回来了一只巨大的乌龟,他觉定向乌龟学长寿之道。
    可是,他很忙,没有太长的时间向这头乌龟学习,然后,他就斩杀了这头乌龟,取下了他的龟甲,强行剥除我的衣物,将染血的龟甲套在我的身上,逼迫我学习乌龟的一举一动……
    时间长了,我的模样与乌龟越来越像,作息之法也与乌龟想通,广成子很喜欢我的这些变化,就让我来替他管理伏羲氏,他还说,只要我不死,就能一直担任这个职位。
    他有一天看到了在天空中翱翔的鸟儿,就对我说,道法自然,不可拘泥于一种,说完话,他就离开了,然后就杳无音讯。
    伏羲氏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或者真的成仙了,就不太满意由我来控制伏羲氏,他们要杀我,我就跑了。
    后来遇到了蚩尤,他说广成子还活着,很可能会去云川部,他就带着我来到了云川部,想要在这里见到广成子,告诉他伏羲氏发生的变化,希望能跟他一起回到伏羲氏……”
    小苦儿笑道:“从你被我家族长强行留在云川部并且对你委以重任,就能看的出来,我家族长至少与广成子是一类人。”
    元绪点点头道:“他们都能驱使我,这就是他们最大的相同之处。”
    小苦儿笑道:“你觉得广成子会来吗?”
    元绪有些愁苦之色,慢慢的道:“他是世界上最骄傲的一个人,在云川手上死过一次,这对他来说是最大的羞辱,我觉得他一定会再来,再次与云川决战一次。”
    小苦儿大笑道:“你知道族长是怎么说广成子的吗?”
    元绪摇摇头。
    小苦儿站起身挡在灯光前边,骄傲的道:“我家族长说,广成子不会来了,因为广成子清楚地知道,他再来云川部,就是他真正死亡的那一天。”
    元绪摇头道:“族长不了解广成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小苦儿坚定地道:“广成子也不知道我们族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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