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昆仑山北侧,皑皑大雪山一角,西凉傅氏一十八骑,驰骋在浩瀚无垠的黄色大地上,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
    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卷起衣襟猎猎作响。
    空旷的西域大地上,荒无人烟,入眼之处,除了黄土还是黄土,偶尔看到一二倔强的胡杨,朝着远方的来客招手。
    大雪山看似就在身侧,其实隔得还远,雪山融水流到的地方才有绿洲。
    绿洲之外,便是荒野,便是戈壁,便是沙漠。
    这是一块又富饶又贫瘠的世界。
    太阳终于不再直射双目了,但气温却是迅速的升了起来,燥热难耐。
    远方的山依旧没有变大靠近的趋势,望山跑死马,这个世界的西域大漠,能跑坏一辆车。
    归途坎坷,归期难料,前路茫茫。
    但傅乂心中的那点担忧,随着马背起起伏伏,随着记忆深入的融合,已然消散。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携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作为夺舍重生的主体,灵魂自然是傅义,但记忆深入融合之后,全面掌握了肉体残存的本能,他不免受到了傅乂这个莽子的影响。
    一匹马、一口剑、一杆长枪……沙场上觅封侯!
    这是自前汉孝武皇帝以来,整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
    如此,才有了“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霍去病,有了忍辱负重促进大汉统一西域的解忧公主,有了呼啸出“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陈汤,有了张骞、苏武、傅介子、甘延寿、班超、班勇……以及,通往西域路上那一个个汉家坟冢里的白骨。
    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怕个球!
    干就是了!
    “妈的,性格被影响了!”
    在风中嘀咕一声,傅乂嘴角却是一扬,心中顿生出一股豪情。
    人活一世,终究要有点追求。
    他伸手感受了一下风势,以开车的经验来看,马的时速大概稳定在一百公里左右。
    而以这样的速度奔驰,已经持续有半个上午的时间了。
    怪不得能够在夜里奔袭三百里,还能安营扎寨,好好休息了一夜。
    这不是马,这是不烧油不烧电的宝马啊!
    “吁!”
    一骑当先的商队管事陈洪兴不知为何勒马而伫,眺望远方。
    顿时,身后十七骑齐齐而止,从一百码到静止,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刹车距离不超过二十米。
    傅乂没感受到特别强烈的加速度,略显迟钝的勒马停了下来,然后拍了拍座下不耐烦的棕色母马,安抚了她那暴躁的小脾气。
    可真是牛逼的马。
    还有……飙马果然是爽!
    “陈管事,怎么了?”有人问道。
    同时,诸人个个拿起了悬挂在马侧的兵器,长枪、大刀、弓弩不一,百分戒备。
    傅乂迟疑了一下,没有第一时间去取挂在一旁的长枪,而是握住了腰间的八面汉剑。
    这是一口外形古朴的长剑,剑柄上篆刻着兽面纹,长约有一米三,宽三指,厚脊,剑刃有光,气度森严。
    此乃家传宝剑,相传为先祖义阳侯所配,流传两百年,被在班勇班长吏麾下当军司马的祖父所得,这才传到了他手里。
    傅乂手掌按在剑柄上,立刻,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能够清晰听到心脏“扑腾扑腾”跳动的声音,傅乂不知道此剑有什么威能,但握着剑,心安。
    这时候,一个手握强弓的大汉勒马向前几步,沿着陈洪兴的视线看过去,眯眼凝视了一下,凝声说道:“陈管事,好眼力!在马背上我可发现不了他们……”
    “匈奴吗?是匈奴狗吗?”
    “干死他们!”
    “一定要干死他们,为兄弟们报仇……”
    一时间,蠢蠢欲动。
    果然,并不是傅乂一个人莽。
    陈洪兴在马背上捏着三寸黑须,凝目远方,说道:“吾随傅公二十三载,仰仗的便是这双锐利的眸子。昨日被匈奴人扮作于阗人偷袭了一场,今日若再不谨慎些,那就是送命了。”
    一个早上奔袭了数百里,终于,面前出现了绿色。
    那是一小片绿洲,在贫瘠的黄色大地上像极了一块碧绿的美玉。
    而此时,那里出现了淡淡的一缕烟,隐隐约约有人在活动。
    “可惜傅公……哎!”
    “陈兄,干不干?”
    “一个冲杀,只要他们不超过百骑,绝对挡不住我等。”
    陈洪兴扭头望着傅乂,然后扫视左右,说道:“我本想直接退走,奈何前面便是大河。如果我们被堵在河边,进退必然两难,九死一生。而且,匈奴人既然深入到了这里,于阗定然已经背离了大汉……”
    长矛被洪兴抬了起来,坐下的黄骠马“噗嗤噗嗤”暴躁地敲着前蹄。
    “不管是匈奴人还是于阗人,挡我等归路者,死!”
    “死!”
    “不可走脱了一人。”
    “少君,此战我来当先锋,你伤势未愈,可操弩压阵。”陈洪兴语气强硬,不容拒绝地说道:“叶雄,你护住少君,万万不可恋战。”
    “是!”
    那名唤叶雄的,乃是个二十郎当的青年,只是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而且满脸短须,也不打理,看上去就像头熊。
    他的武器乃是一口长柄大刀,大致类似傅乂所熟悉的青龙偃月刀,但简陋得多,无花纹、无装饰。
    凭借强大的臂力和马的冲力,一刀劈下,可致人马俱碎。
    其人是傅氏在灵州富平县旧地所招揽的关西轻侠,马术精湛,使得一手的好大刀,力气更是惊人,所以聘为护卫。
    一路上,颇为沉默寡言,任劳任怨,一副老实憨厚的模样。
    但因为气力惊人、刀马精湛,又几乎是同龄人,所以时常被傅乂拉着交流武艺。
    “少东……”
    叶雄用一口关西口音瓮声说道:“昨日匈奴偷袭,你拼死一战,几乎救了我等一命。今日,就让雄来做你的刀吧……”
    “那,今日就看叶兄大展神威了。”
    傅乂点点头,肉体的记忆虽然吸收了,但战场杀伐,还是有些生疏,这样……倒是正合我意。
    至于叶雄这个人,可不就是叶雄嘛!
    傅乂一点没有在意,接过陈洪兴递来的强弩,他的思维顿时呆滞了一秒钟。
    毕竟,现代人谁接触过这玩意儿。
    犯法的!
    迟钝了一下,这才回忆起手中汉弩的信息。
    汉弩的强度从一石、三石、四石到十二石不等,六石以上是足张弩,臂张弩的话,通常以三、四石为常用。
    这里的一石,可不是前世的一石重量,具体增幅了多少倍,没有对比,也无时间深究。
    眼下傅乂手里所持的便是一架军中标准的四石具弩,可射八百步,但最佳射程,还是在五百步内。
    汉人一步,乃是左右脚各迈一脚,一米二的样子。
    五百步?
    我滴个乖乖!
    这是小口径步枪的威力啊!
    傅乂端着沉甸甸的炎汉科技造物,不由深吸了一口气。
    牛逼!
    然后按照记忆拉起望山,让弩牙上升,带起钩心,钩心下齿卡住悬刀刻口,使弩机保持锁机状态。
    第二步,将牛筋弓弦扣在牙上,抽出泛着寒光的弩矢装入弩臂上的箭槽里,再用尽全力后拉,使箭杆顶在两牙之间的弦上。
    第三步,就是端起它,通过望山指向敌人,就像扣下枪械扳机那般,可以轻易夺走一个人的性命。
    近距离之下,即便你武功再高、武艺再强,也难逃弩箭的洞穿。
    一汉当五胡!
    亦来自科技的碾压。
    将四石具弩放在面前的马背上,可以看见弩郭身上还刻着十来个小字:延喜四年二月廿三日北地发弩官令匠昆作弩。
    这是自秦以来,制弩必须的工勒其名。
    至于军中利器为何流传到民间,在边郡这就简单了。
    傅乂又以审美的角度来看这件杀人利器,这位名叫“昆”的工匠审美很是不错,未知材料打造的弩臂上有暗红色的漆鎏花纹,弩弓长四尺,流线型的曲线犹如展开的双翼,入手是沉重的手感……以及浓浓的安全感。
    “诸君……”
    陈洪兴洪亮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所有人已经提兵上马,一脸的兴奋难耐。
    叶雄那双牛眼大的眸子中,一缕红光在流转……
    “一往无前,风,风,风……”
    “大风!”
    “大风……”
    霎时间,十八骑齐动,马速瞬间提了起来,爆炸性的冲刺,一百、一百五、两百码……
    傅乂感觉到风在撕扯着脸颊,但他并没有闭眼,那点风势还迷不了他的眼眸。
    他的视线,始终落在那片绿洲上。
    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战!
    一十八骑,犹如千军万马般,呼啸在西域的大地上。
    “敌袭……”
    “敌袭!!!”
    未知的语言在绿洲上呼号,语调何其可怖,充满了恐惧。
    那是匈奴语!
    还有大呼小叫的于阗人塞语方言!
    “杀!”
    “杀!”
    噗!呲!
    刀斩在肉体上的声音,血液从颅腔里喷出来的声音,跪在地上的求饶声。
    面前的叶雄挥舞着长柄大刀,就仿佛一头史前暴龙,猛地冲入了羊群之间。
    他手中的长柄大刀,疯狂地旋转。
    顺时针、逆时针。
    鲜血满地,人头滚滚。
    傅乂瞄准还在提刀反抗的一个圆脸披发汉子,扣动了悬刀!
    伴随着弩机内传来一声清脆的弹响,钩心立刻下沉,带动牙下缩,早已蓄力已久的弓弦迅猛地脱牙回弹,将弩矢推射而出!
    势如闪电。
    “噗!”
    那个标准匈奴人相貌的圆脸汉子应声而倒。
    等傅乂迅速地将弩矢再次上弦,做他刀的叶雄,已经杀了一个来回。
    整个营地,七十来人,除了十八骑虎视眈眈,再无一人站立在这片大地上。
    而斩首最多者,莫过于这位一直以来低调的关西汉子叶雄,斩敌近半。
    “关西叶雄!”
    陈洪兴嘀咕一声,满脸的惊诧。
    而傅乂,微微咬着牙。
    这个关西汉子,开挂了吗?
    ……
    有诗云:
    鼓角雄山野,龙蛇入战场。
    流膏润沙漠,溅血染锋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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