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刃无情,造人间噩梦。
    红雪有恨,败天下名锋!
    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漫天的黄沙中,剑鬼和霍羽超斗在了一处!
    红雪十握,傲笑红尘,激战在了一起。
    再遇老对手,霍羽超早已熟知剑鬼用剑的套路。
    剑鬼释放出来的剑气,霍羽超轻松的踢石格挡!
    傲笑红尘出,寒芒乍现!
    “久远前,我曾经败在你的鬼夜剑法下,但经过这数多年来的研究,我已经找到了破解你鬼夜剑法的方法!”霍羽超带着自信道。
    “哼,霍羽超这般多年过去,你还是只能在嘴上逞能,当年你只是碰到了鬼夜听剑的第二式便已败北,而鬼夜听剑的终极奥义,将是你性命终结的丧曲!”剑鬼冷笑道。
    “是吗?剑鬼,那你尝尝我的残锋剑,你将会明白你的想法有多么的愚蠢!”霍羽超身形突然加快,他将灵力汇聚于双足。
    霍羽超和剑鬼都是金丹期的修者,而如此提升速度,霍羽超的身形登时划出了一道残影!
    “残锋破灭式!”霍羽超一剑斩击直奔剑鬼的头颅!
    “这么多年来,你只是如此吗?”剑鬼冷笑了一声。
    “鬼夜听剑,一剑扣命点轮回!”剑鬼驱使如此剑招时,一身森然诡氛,他踏足狂奔,手中的红雪十握却晃动的如此螺旋一般,直奔霍羽超的胸口。
    砰砰砰!
    兵器交接声,一闪而过!
    而剑鬼的胳膊上多了一条伤口,血水从伤口上滴落下来,立刻染红了足下的黄沙。
    “能伤我,霍羽超你进步了!”森然面具下,一声诡笑传来。
    “而你还是老样子,你的停步不前,将会让你死在这棵胡杨树下!”霍羽超冷笑道。
    霍羽超并未受伤,他早已找到了破解剑鬼剑法的方法。
    他在这棵胡杨树下,等了九天,可以说是有备而来。
    “天真啊,霍羽超!你以为你的这种烂招能杀的了我吗?”又一声森笑从剑鬼的面具下传来。
    剑鬼虽然受伤,但狂态却未曾减少分毫!
    “那你可看好了剑鬼,残锋剑法残锋霸灭式!”霍羽超一剑回斩,身形飞旋。
    身形扭转,但快如疾风,他这般扭转身体,移动的又如此迅速,倒是令身体的弱点,全都掩饰在了剑锋下。
    剑鬼见状,森笑了一声。
    “鬼夜听剑,死葬荒埋!”
    剑鬼突然身形分化,一分为二,他的身形一前一后左右夹攻而上,似乎要一举击杀霍羽超!
    但霍羽超的这套残锋霸灭式,似乎是专为克制剑鬼的剑法而生。
    霍羽超急速扭转身体,剑鬼非但没有占到便宜,反而身上再添新痕!
    “怎么样,剑鬼,你感受到死亡的气息了么?”霍羽超冷笑道。
    当年封剑塔斗剑台上的一幕让霍羽超久久难以忘却。
    败在剑鬼剑锋下的耻辱,让他多年难忘!
    而现如今,似乎是报仇雪耻的时候了!
    霍羽超明显占据优势,可剑鬼却是用手沾上了自己伤口处的血液。
    他将血液擦拭在了剑身上。
    “霍羽超,你还没有见过我的鬼夜听剑第三式吧?你的进步让你有幸能目睹这一招的可怕!”剑鬼依旧森笑道。
    “剑鬼,为了对付你的鬼夜听剑,我也自创了三招残锋剑,最后这招残锋千峰绝!将让你明白,谁才是剑中的魁首!”霍羽超道。
    “是吗?”
    “那你小心了!”剑鬼森然说完。
    却是退后了两丈,而当剑鬼重新发动进攻的时候,身边就像是抹了腥红一般朝着霍羽超掠去!
    而霍羽超的这招残锋千峰绝,乃是在一瞬间将剑朝着一个方向舞动成百上千次。
    这有点雷同胡雪莹自创的剑技,但威力还要在胡雪莹自创的剑技之上。
    但这一招,也有个弊端,因为在短时间内过多的舞剑,使得臂膀肌肉无法承担负荷!
    驱使完这一招后,将会在数个时辰内,无法再次使用!
    红雪十握和傲笑红尘再次交错。
    这一次,却成了终曲。
    剑定人静。
    霍羽超和剑鬼互相背对而立。
    而短暂的沉寂过后,霍羽超的人头却从身体上滚落了下来。
    “天真那霍羽超,你的天真,注定你永远输我一步!”一声诡笑落定,剑鬼扭转了身形。
    提起霍羽超的人头,他诡笑着朝着二十里外的封剑塔走了过去。
    而傲笑红尘却像是败亡之剑一般,倒在地上,和霍羽超的尸体一起,逐渐的被纷舞的黄沙掩埋……
    成王败寇,自然界优胜略汰的法则,在哪里都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霍羽超被砍下的头颅的时候,姜潮还在为自己终于进阶练气后期大圆满而感到高兴。
    “塔秋莎,我走了,等报道那天见。”姜潮笑着和塔秋莎告别道。
    姜潮此刻已经将塔秋莎送到了她家小区的院门口。
    “真羡慕你还能休息几天,像我下午还得去医院那边。”塔秋莎一脸羡慕道。
    上午为了送姜潮,塔秋莎都请假了,可姜潮怎么也不想让塔秋莎麻烦,坚持不让她送。
    “我还羡慕你呢塔秋莎,你的工作就是陪陪病人,比我的轻松多了。”姜潮笑着宽慰道。
    “轻松什么啊,我敢保证要是姜潮你来做,你肯定要崩溃掉。”塔秋莎白了姜潮一眼道。
    “好了,姜潮你赶紧上高速吧,路上注意点安全。”塔秋莎嘱咐道。
    “行。”姜潮点了点头。
    姜潮告别了塔秋莎后,上了高速。
    说真的,有大半年没回家了。
    距离家越是近,姜潮这心里便越是激动。
    近乡情节谁都有啊,而且姜潮现在算是锦衣还乡了。
    车子房子什么都有了,就差个老婆了。
    而在高速上行驶了快三个小时后,姜潮才从高速收费站上下来。
    姜潮的家乡是个小城市。
    人口不过百万,而驱车到了家门口的时候,姜潮开的这辆宝马x5,和他家住的三层红砖楼有些格格不入。
    姜潮的家住在三楼。
    望了一眼窗户,姜潮却是叹了口气。
    家里的窗户坏了,可还像是过去那样用木板钉着,老妈说重新安装一个窗户是要花钱的,所以也没怎么整理。
    姜潮也理解老妈,老妈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多,她还要供着姜潮上大学给姜潮生活费。
    老妈平常节省的很,什么菜便宜就买什么有时候还去菜市场捡菜叶,更别提修一个窗户了。
    姜潮上了楼,他家住的这套房子还是租赁的,门栋里面脏乱差难以形容。
    而姜潮到了家门口后,掏出了钥匙。
    打开了门,姜潮看到老妈正在狭小的厨房里包饺子。
    “妈!”看着老妈又瘦了一些,姜潮有些忍不住想流泪。
    “儿子,你可算回来了,你要是再不回来,妈就准备给你打电话了。”叶冬梅见到姜潮后,笑逐颜开道。
    “妈,我帮你包吧。”姜潮放下了行李赶紧道。
    “不用了,你坐车肯定累了,你去休息吧,看会电视,妈一个人能行。”叶冬梅坚持道。
    叶冬梅也是好长时间没有见到姜潮了,哪个当妈的看到在外面游学的孩子回来不高兴?
    叶冬梅坚持包饺子,而姜潮也知道叶冬梅的脾气。
    要是他执意上手帮忙,叶冬梅肯定会生气。
    没法子,姜潮到了大屋。
    姜潮他们这套老房子,是租别人的,这套老房子,只有两间一厨一卫四十几平米。
    坐在大屋,看着已经有些闪屏的电视机,姜潮这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姜潮来的时候就想好了,这一次回来,他就帮着老妈收拾一下,然后带着老妈到哈市住了。
    毕竟哈市那边,是他自己的房子,而且条件比这套租赁别人的老房子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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