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时飞带着一份公文,来到范小刀住的院子。
他在衙门内,也分到一套院子,与范小刀住的院子相距不远,只是他在城内有宅邸,平日极少在这里过夜。
开门的是一脸睡意的小叮当,“谭捕头?”
谭时飞道,“小范大人在嘛?我这里有一份紧急公文,要与他商议一下。”
小叮当道,“范大哥已经睡下了,有什么事,明日再来吧。”
“事关紧急,还请通禀一下。”
小叮当本想阻拦,谭时飞越发笃定,范小刀今夜不在院中,拦住了他,径直推门而入,来到院内,口中喊道,“范大人!”
正要推门,只见正门打开,范小刀身穿单衣,出来道,“怎么了,谭捕头?”
谭时飞看到范小刀在房内,心中愕然,旋即道,“小范大人,后日攻打天麻帮的计划,我们已经连夜做出来了,明日一早就要报到知府那边,还要去府衙请兵马,时间紧迫,所以连夜叨扰大人了。”
范小刀看了他一眼,道,“先放下吧,我明日一早给谢大人送过去。”
谭时飞只得将那份公文递了过去,看了一眼范火舞的偏房,见里面没有动静,试探问,“范姑娘也睡下了?”
范小刀皱眉道,“谭捕头,深更半夜来打听这个,有些不合适吧?”
谭时飞满脸尴尬,这时听得正房内范火舞道,“大哥,有什么事嘛?”
范小刀笑道,“没事,一些公务而已。”
谭时飞有些错愕,没想到范火舞竟住在范小刀屋内,好奇道,“大人与范姑娘,不是兄妹嘛?”
范小刀嘿嘿一笑,“我未婚,她未嫁,以兄妹相称,行走江湖方便一些。你懂的!”
谭时飞恍然道,“还是小范大人会玩!艳福齐天啊!”
范小刀笑道,“哪里的事,怎么也比不过谭捕头三妻四妾,爹娘满门啊!谭捕头,还有别的事?我要歇息了。”
谭时飞摆手道,“大人先忙,我不打扰了。”说罢,转身离去。
小叮当连将院门关上。
回到房内,只见范火舞手臂已肿起,虽然击杀杜老虎,但他那一鞭,还是让范火舞负了不轻的伤,范小刀让小叮当去烧了壶开水,坐在范火舞身边,用温水帮她擦拭伤口。
“大哥,我自己来就行。”
“这个位置,你不太方便,你别乱动。”
他将金创药小心涂在范火舞手臂上,又用干净的纱布帮她包扎,范火舞长这么大,没人如此碰过她身体,羞得满脸通红,心中如住着一只小鹿一般,砰砰乱跳。
范小刀却一本正经,道,“以后这种以身犯险的事,不要做了。”
范火舞道,“谭时飞是不是怀疑我们了?”
范小刀点头,“幸亏回来的及时,还有你这身衣服,就不要穿了,别给他们落下口实,明后两日是夫子庙庙会,来金陵好几天了,还没有好好逛一逛,刚好明日无事,帮你们买些合适的衣服。”
范火舞将外衫脱下,递给范小刀。
范小刀道,“稍等,我去烧了。”
在码头之时,范火舞削下裙摆堵住那守卫的口,范小刀很容易就猜到谭时飞来的目的,所幸他没有进屋,否则今夜之事肯定穿帮。
大火过后,那身红裙化为灰烬,埋在了院内的枣树之下。
待处理完,范小刀回房,范火舞已经躺在床上睡了过去。烛光照在她脸上,脸上如沐浴着圣洁的光泽。
她睡得很安心。
以前住在江南镇,危险无处不在,又整日为生计奔波,就连睡觉也不敢熟睡,而在这里,她终于可以放下戒心,安心的睡下去。
范小刀取过公文,借着烛光,研究谭时飞的攻山计划。
天麻帮十分狡猾,老巢也不知所踪,每次清缴,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按照计划,二百余名官兵,分成五路,其中两路堵住栖霞山的出口,剩余三路则按路线图入山搜索,那几十名江湖高手,也混编进入官兵队之中,一旦发现贼人踪迹,立即烟花示警,可以随时支援。
计划做得天衣无缝。
若真按这计划执行,只有几十人的天麻帮,根本没有藏身之地。可想而知,之前没有对天麻帮动手,并非不能,而是不想。
他将计划抄了一份,藏在身上。
范小刀让顾大春配合他演一出戏,可不想让他们把性命也搭了进去,更何况,他们还曾是六扇门的同袍。
……
范火舞做了个梦。
在梦中,她还是七八岁的孩子,被关在一处暗无天日的地牢之中,与她关在一起的,还有几十个跟她一般大小的孩子。
牢门打开,一个黑影出现在他们面前。
黑影把一把刀扔在地上,冷冷道,“杀光他们,你们才能活下去。”
旋即离开。
这些孩子,满脸惊恐,他们都不敢动手。
第一日,只送来了二十个人的饭。
有个年纪较大,身材强壮的男孩,提议将这些饭平均分配,这样一来,大家都不会饿死。所有人都同意了,虽然饭有些少,可终究也能活下去。
第二日,只送来十个人的饭。
每人分到的配额更少,有些人开始不满,若这样下去,迟早一日,他们非要饿死不成。可是,那把刀在男孩手中,大家也都服从分配。
第三日,只有五个人的饭。
终于,有人发现,在分配食物之时,那个男孩始终能拿到比别人更多的饭菜,这引起了众人的不满,可是他手中有刀。
不满和饥饿,终于引发了混乱。
有几个人,趁男孩熟睡之时,偷了刀,占据了主动权。提议按照他们的想法,重新分配食物,不过却没有杀人。
第四日,只有三个人的饭。
每个人的食物越少,平均分配下来,每人一日,连一口饭都不到。男孩趁另一拨人休息之时,把刀偷了回来,在深夜之中,将那几个人脖子割断。
最终,引发了一场暴乱。
范火舞一连几日,都没有吃到东西,整个人身体虚弱,蜷缩在角落中,她看到人们挥舞着刀,砍杀身边的伙伴,没有刀的,用手撕,用牙咬,就如疯了一般。
她吓昏了过去。
等她醒来,地牢之中,宛若人间炼狱。
那个男孩全身浴血,早已杀红了眼,身边到处都是尸体,鲜血,将她的衣衫染成了红色。除了她和那男孩,所有人都死了。
范火舞问,“为什么不杀我?”
男孩道,“因为你漂亮,所以我会保护你,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从第五日开始,他们两人有了足够的食物,两人终于能吃上了饱饭。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个黑影又出现了,当着范火舞的面,他对男孩道,“杀了她,给你自由!”
说罢,又离开了。
范火舞吓得脸色如灰。“你不会杀我,对吗?”
男孩道,“不会!我答应过要保护你。”
这一夜,饭菜出奇的丰盛。
男孩一口也没有吃,全都让给了范火舞。
到了晚上,范火舞看到男孩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心中害怕,生怕男孩动了杀心,夜半之后,男孩坐了起来,拿起刀,来到了范火舞身边。
范火舞睁着眼睛,凝望着他。
“你答应过,要保护我的。”
他流着泪道,“对不起,我想要自由。”
从这一刻起,范火舞再也不相信男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或许求生欲使然,当男孩刀刺向她的那一刻,她猛然翻身,一把将男孩推翻在地。
当啷一声,刀落在了地上。
范火舞捡起了刀。
男孩眼中漏出惊恐之色,“不要杀我!”
范火舞眼神中,满是冷漠,“我也想要自由。”
等她走出地牢,被人带到了一处空地,才发现,空地之上,站着十几个向她一般的孩子,浑身是血,眼神早已麻木。
在经历过一场厮杀之后,她明白了一个道理。
黑影道,“从这一刻起,你们在世间的唯一目标,便是活下去。”
转眼十年过去。
她从一个瘦弱的女孩,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这十年中,她被训练成一名杀手,杀人,习武,服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死在她手上的人,不计其数。
而且,从未失手过。
她在江湖上的名声,也越来越响,直到排行天下杀手榜第一。
她的本名,没有人知道。
因为她常年穿一身红衣,所以江湖中人都称之为红绡。
她是春风夜雨楼六层楼的主人,李红绡。
她喜欢红色,因为这是血的颜色。
可是,这一切,因为去年在北周的一次刺杀行动失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一次,她要刺杀的人是北周战神,平康王拓跋野种。
为了执行任务,她只身一人潜入北周,被当成奴隶,卖到了平康王府,在府中潜伏了半年,最终找到了一个出手的机会。
然而,功亏一篑。
在弯刀刺向拓跋野种的那一瞬间,她便察觉到了不妙。
平康王有一身金丝铠甲,平日寸不离身,哪怕睡觉之时,哪怕行房之时,也不曾卸下,如此致命的情报失误,断送了唯一的机会。
拼着一死,她将拓跋野种刺成了重伤。
从北周到凤凰岭,千里逃亡。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幸运的是,她活了下来。当逃到凤凰岭,将一份情报交到了夜雨楼手中之时,她深深松了口气。
可是她没有料到,迎接她的,是一场死亡之约。
北周暗影组织,几千北周官兵,都没有杀死她。
而自己最信任的手下,却出手偷袭了她!
他在衙门内,也分到一套院子,与范小刀住的院子相距不远,只是他在城内有宅邸,平日极少在这里过夜。
开门的是一脸睡意的小叮当,“谭捕头?”
谭时飞道,“小范大人在嘛?我这里有一份紧急公文,要与他商议一下。”
小叮当道,“范大哥已经睡下了,有什么事,明日再来吧。”
“事关紧急,还请通禀一下。”
小叮当本想阻拦,谭时飞越发笃定,范小刀今夜不在院中,拦住了他,径直推门而入,来到院内,口中喊道,“范大人!”
正要推门,只见正门打开,范小刀身穿单衣,出来道,“怎么了,谭捕头?”
谭时飞看到范小刀在房内,心中愕然,旋即道,“小范大人,后日攻打天麻帮的计划,我们已经连夜做出来了,明日一早就要报到知府那边,还要去府衙请兵马,时间紧迫,所以连夜叨扰大人了。”
范小刀看了他一眼,道,“先放下吧,我明日一早给谢大人送过去。”
谭时飞只得将那份公文递了过去,看了一眼范火舞的偏房,见里面没有动静,试探问,“范姑娘也睡下了?”
范小刀皱眉道,“谭捕头,深更半夜来打听这个,有些不合适吧?”
谭时飞满脸尴尬,这时听得正房内范火舞道,“大哥,有什么事嘛?”
范小刀笑道,“没事,一些公务而已。”
谭时飞有些错愕,没想到范火舞竟住在范小刀屋内,好奇道,“大人与范姑娘,不是兄妹嘛?”
范小刀嘿嘿一笑,“我未婚,她未嫁,以兄妹相称,行走江湖方便一些。你懂的!”
谭时飞恍然道,“还是小范大人会玩!艳福齐天啊!”
范小刀笑道,“哪里的事,怎么也比不过谭捕头三妻四妾,爹娘满门啊!谭捕头,还有别的事?我要歇息了。”
谭时飞摆手道,“大人先忙,我不打扰了。”说罢,转身离去。
小叮当连将院门关上。
回到房内,只见范火舞手臂已肿起,虽然击杀杜老虎,但他那一鞭,还是让范火舞负了不轻的伤,范小刀让小叮当去烧了壶开水,坐在范火舞身边,用温水帮她擦拭伤口。
“大哥,我自己来就行。”
“这个位置,你不太方便,你别乱动。”
他将金创药小心涂在范火舞手臂上,又用干净的纱布帮她包扎,范火舞长这么大,没人如此碰过她身体,羞得满脸通红,心中如住着一只小鹿一般,砰砰乱跳。
范小刀却一本正经,道,“以后这种以身犯险的事,不要做了。”
范火舞道,“谭时飞是不是怀疑我们了?”
范小刀点头,“幸亏回来的及时,还有你这身衣服,就不要穿了,别给他们落下口实,明后两日是夫子庙庙会,来金陵好几天了,还没有好好逛一逛,刚好明日无事,帮你们买些合适的衣服。”
范火舞将外衫脱下,递给范小刀。
范小刀道,“稍等,我去烧了。”
在码头之时,范火舞削下裙摆堵住那守卫的口,范小刀很容易就猜到谭时飞来的目的,所幸他没有进屋,否则今夜之事肯定穿帮。
大火过后,那身红裙化为灰烬,埋在了院内的枣树之下。
待处理完,范小刀回房,范火舞已经躺在床上睡了过去。烛光照在她脸上,脸上如沐浴着圣洁的光泽。
她睡得很安心。
以前住在江南镇,危险无处不在,又整日为生计奔波,就连睡觉也不敢熟睡,而在这里,她终于可以放下戒心,安心的睡下去。
范小刀取过公文,借着烛光,研究谭时飞的攻山计划。
天麻帮十分狡猾,老巢也不知所踪,每次清缴,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按照计划,二百余名官兵,分成五路,其中两路堵住栖霞山的出口,剩余三路则按路线图入山搜索,那几十名江湖高手,也混编进入官兵队之中,一旦发现贼人踪迹,立即烟花示警,可以随时支援。
计划做得天衣无缝。
若真按这计划执行,只有几十人的天麻帮,根本没有藏身之地。可想而知,之前没有对天麻帮动手,并非不能,而是不想。
他将计划抄了一份,藏在身上。
范小刀让顾大春配合他演一出戏,可不想让他们把性命也搭了进去,更何况,他们还曾是六扇门的同袍。
……
范火舞做了个梦。
在梦中,她还是七八岁的孩子,被关在一处暗无天日的地牢之中,与她关在一起的,还有几十个跟她一般大小的孩子。
牢门打开,一个黑影出现在他们面前。
黑影把一把刀扔在地上,冷冷道,“杀光他们,你们才能活下去。”
旋即离开。
这些孩子,满脸惊恐,他们都不敢动手。
第一日,只送来了二十个人的饭。
有个年纪较大,身材强壮的男孩,提议将这些饭平均分配,这样一来,大家都不会饿死。所有人都同意了,虽然饭有些少,可终究也能活下去。
第二日,只送来十个人的饭。
每人分到的配额更少,有些人开始不满,若这样下去,迟早一日,他们非要饿死不成。可是,那把刀在男孩手中,大家也都服从分配。
第三日,只有五个人的饭。
终于,有人发现,在分配食物之时,那个男孩始终能拿到比别人更多的饭菜,这引起了众人的不满,可是他手中有刀。
不满和饥饿,终于引发了混乱。
有几个人,趁男孩熟睡之时,偷了刀,占据了主动权。提议按照他们的想法,重新分配食物,不过却没有杀人。
第四日,只有三个人的饭。
每个人的食物越少,平均分配下来,每人一日,连一口饭都不到。男孩趁另一拨人休息之时,把刀偷了回来,在深夜之中,将那几个人脖子割断。
最终,引发了一场暴乱。
范火舞一连几日,都没有吃到东西,整个人身体虚弱,蜷缩在角落中,她看到人们挥舞着刀,砍杀身边的伙伴,没有刀的,用手撕,用牙咬,就如疯了一般。
她吓昏了过去。
等她醒来,地牢之中,宛若人间炼狱。
那个男孩全身浴血,早已杀红了眼,身边到处都是尸体,鲜血,将她的衣衫染成了红色。除了她和那男孩,所有人都死了。
范火舞问,“为什么不杀我?”
男孩道,“因为你漂亮,所以我会保护你,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从第五日开始,他们两人有了足够的食物,两人终于能吃上了饱饭。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个黑影又出现了,当着范火舞的面,他对男孩道,“杀了她,给你自由!”
说罢,又离开了。
范火舞吓得脸色如灰。“你不会杀我,对吗?”
男孩道,“不会!我答应过要保护你。”
这一夜,饭菜出奇的丰盛。
男孩一口也没有吃,全都让给了范火舞。
到了晚上,范火舞看到男孩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心中害怕,生怕男孩动了杀心,夜半之后,男孩坐了起来,拿起刀,来到了范火舞身边。
范火舞睁着眼睛,凝望着他。
“你答应过,要保护我的。”
他流着泪道,“对不起,我想要自由。”
从这一刻起,范火舞再也不相信男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或许求生欲使然,当男孩刀刺向她的那一刻,她猛然翻身,一把将男孩推翻在地。
当啷一声,刀落在了地上。
范火舞捡起了刀。
男孩眼中漏出惊恐之色,“不要杀我!”
范火舞眼神中,满是冷漠,“我也想要自由。”
等她走出地牢,被人带到了一处空地,才发现,空地之上,站着十几个向她一般的孩子,浑身是血,眼神早已麻木。
在经历过一场厮杀之后,她明白了一个道理。
黑影道,“从这一刻起,你们在世间的唯一目标,便是活下去。”
转眼十年过去。
她从一个瘦弱的女孩,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这十年中,她被训练成一名杀手,杀人,习武,服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死在她手上的人,不计其数。
而且,从未失手过。
她在江湖上的名声,也越来越响,直到排行天下杀手榜第一。
她的本名,没有人知道。
因为她常年穿一身红衣,所以江湖中人都称之为红绡。
她是春风夜雨楼六层楼的主人,李红绡。
她喜欢红色,因为这是血的颜色。
可是,这一切,因为去年在北周的一次刺杀行动失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一次,她要刺杀的人是北周战神,平康王拓跋野种。
为了执行任务,她只身一人潜入北周,被当成奴隶,卖到了平康王府,在府中潜伏了半年,最终找到了一个出手的机会。
然而,功亏一篑。
在弯刀刺向拓跋野种的那一瞬间,她便察觉到了不妙。
平康王有一身金丝铠甲,平日寸不离身,哪怕睡觉之时,哪怕行房之时,也不曾卸下,如此致命的情报失误,断送了唯一的机会。
拼着一死,她将拓跋野种刺成了重伤。
从北周到凤凰岭,千里逃亡。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幸运的是,她活了下来。当逃到凤凰岭,将一份情报交到了夜雨楼手中之时,她深深松了口气。
可是她没有料到,迎接她的,是一场死亡之约。
北周暗影组织,几千北周官兵,都没有杀死她。
而自己最信任的手下,却出手偷袭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