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家这些天已经快打乱套了。
常夫人一边要给自己的儿子、女儿准备丧事,一边还要应付来逼宫的旁系亲戚。
旁系的亲戚原本各自为政,被常老板带人揍了一顿,都老实了。
现在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他们也学聪明了,全都统一了意见,支持由醉仙楼的豪哥做为他们的代表。
论血缘,豪哥的父亲是老常老板父亲的亲弟弟,是五服之内的实在亲戚。
虽然他父亲不是排行第二,但是比豪哥父亲排在前面的那些人,生女儿的生女儿,搬家的搬家,家中都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成年男性。
而另一方面,醉仙楼好歹也算是正经的大酒楼,外面敢挂四个幌子,规模也可以了。
这一阵子让沈继捧的,醉仙楼甚至都有了开分店的打算。
那些人在后面推豪哥,只希望豪哥上位了之后,能分给他们一些好处。
他们拧成了一股绳,也请了一帮朋友,拿着长短棍棒,跟常老板对峙。
因为常大少和常小姐现在都死了,常夫人现在说话也没有那么硬气了,常老板也不敢贸然动手。
于是两边就这么一直僵持着,百十来号人随时准备持械斗殴,算是常宁县第一大的安全隐患。
燕捕头没有办法,只能把手下的捕快全都派了过来,维持秩序,以劝阻为主,希望他们能坐下来商量着解决。
沈继听燕捕头这么说了,便道:“这些人是安抚不了的,必须给他们个厉害的。”
说完,沈继就让人点齐了保安大队,三十多个人,穿着统一制服,浩浩荡荡地跟着一起来到了常家。
燕捕头这边头都大了。
他们一百来号我都压不住,你这儿又来三十多个?
场面真是不够乱的了。
“都给我老实儿的!”沈继来到了现场,撑着拐大吼一声。
周围人都被他的气势给镇住了。
之前见到的都是春风满面的沈公子,今天他拄着拐过来,一脸的煞气,明显是受伤了要找人报仇啊!
他这是冲着谁啊?
豪哥觉得自己跟沈继还有点面子,连忙道:“沈公子啊,我们这是内部矛盾,其实协商一下就行,不劳您帮忙解决了。”
“豪哥,这事儿跟您没关系。”沈继道,“我今天是来报仇的!”
得,还真让他们给猜着了。
说着,沈继把自己的裤腿卷了起来,露出了漆黑的膝盖。
“前几天,有人派刺客暗杀我,用的是毒箭!我的腿现在变成了这样!没有拐都走不了路。”沈继道,“是谁干的?有没有人勇敢一点,自己出来承认的?”
全场鸦雀无声,但是目光却晃来晃去,互相怀疑。
有看常老板的,有看常夫人的,还有看向旁支亲戚的。
沈继的目光从在场所有人的脸上划过。
“好,没有人承认是吧?那我可就要往下说了。”沈继道,“如果涉及到谁家男男女女的那些事儿,可别说我没给你们留面子!”
依然没有人答话。
“好,那我就要从事情的最开始说起了。”沈继道,“今年的正月二十,常家祭祖,本来是非常好的活动,但是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当时推定死亡的是常家的大少爷和倚红楼的花魁。”
燕捕头小声说道:“这个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
“如果单看那一个案子,是结了。”沈继道,“但是后续的两个案子,却都是因此而起的。”
燕捕头道:“要说有人行刺你是为了杀人灭口的话,我还可以理解,但是常大小姐的死,和那两人的死,有什么直接关联吗?”
“当然有,因为在祭祖仪式上,死的根本就不是常大少和花魁!”沈继道,“而是常小姐!”
全场哗然。
“你在说什么?”常夫人开口了,“我连自己的儿子都认不清吗?”
“呵呵,你的儿子什么时候死的,你自己不清楚吗?”沈继反问道,“去年过年的时候,因为逼婚,常大少跟你闹翻了,独自向北方骑行散心。”
常夫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沈继道:“而常宁县的北方,除了有无冬城,还有伏魔山!”
沈继拿出了一张松江府的地图,在上面画了两个圆圈。
一个常宁县,一个伏魔山,然后在中间画了一条连线。
“去无冬城,只要一个时辰就够了,而传闻却说常大少离家出走了足有两天。”沈继道,“回来之后连马都累死了。”
“常大少骑的都是日行千里的好马……”
“马,真的是被累死的吗?”
“如果只是去无冬城的话,马又怎么会累死?”
“两天的时间,足够他去伏魔山转一圈,休息一下,再回来了。也只有那里弥漫的剧毒,才可能会让马回来就死掉。”
“从那之后,常大少的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甚至没有办法见人。”
“而常家未来的继承人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必然会引来像今天这样的争端。”
“幸好,他还有一个双胞胎的妹妹,两个人有九成相似。唯一的区别就是,妹妹的右眼角下方,有一颗朱砂痣。”
“尸检时可以看到,常小姐脸上那颗朱砂痣本来没有那么明显,用肉皮贴掩盖一下就看不出来了。而在装扮常小姐的时候,为了强调自己的身份,她却会特意用红笔描边将朱砂痣凸显出来。”
“从此之后,两个人互换身份。”
“平时在外面抛头露面的是常小姐,而在家里躺着养病的是常大少。”
“这也是为什么常宁县盛传常小姐是个大美人,后来却不怎么出来见人了。”
“但即使是这样,悲剧还是发生了。”
“中毒的常大少最后还是死了,常小姐不得不一人分饰两角。在两个人都必须出场的情况下,比如说新年祭祖的时候,你们只能让家里的丫鬟春红往眼角下画上朱砂痣来扮演常小姐。”
常夫人不干了:“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
沈继笑道:“春红还在吗?把她叫来问话。”
常夫人道:“她过完年要回老家结婚,已经走了。”
沈继道:“是走了,还是彻底地走了?后发现的那具无头尸,不就是春红的吗?”
常夫人还想说话,但被沈继打断了。
“你不要着急。”沈继道,“如果春红还活着,你就用传音符把她叫来。如果她能来,你就当我是放屁。”
常夫人不说话了。
常夫人一边要给自己的儿子、女儿准备丧事,一边还要应付来逼宫的旁系亲戚。
旁系的亲戚原本各自为政,被常老板带人揍了一顿,都老实了。
现在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他们也学聪明了,全都统一了意见,支持由醉仙楼的豪哥做为他们的代表。
论血缘,豪哥的父亲是老常老板父亲的亲弟弟,是五服之内的实在亲戚。
虽然他父亲不是排行第二,但是比豪哥父亲排在前面的那些人,生女儿的生女儿,搬家的搬家,家中都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成年男性。
而另一方面,醉仙楼好歹也算是正经的大酒楼,外面敢挂四个幌子,规模也可以了。
这一阵子让沈继捧的,醉仙楼甚至都有了开分店的打算。
那些人在后面推豪哥,只希望豪哥上位了之后,能分给他们一些好处。
他们拧成了一股绳,也请了一帮朋友,拿着长短棍棒,跟常老板对峙。
因为常大少和常小姐现在都死了,常夫人现在说话也没有那么硬气了,常老板也不敢贸然动手。
于是两边就这么一直僵持着,百十来号人随时准备持械斗殴,算是常宁县第一大的安全隐患。
燕捕头没有办法,只能把手下的捕快全都派了过来,维持秩序,以劝阻为主,希望他们能坐下来商量着解决。
沈继听燕捕头这么说了,便道:“这些人是安抚不了的,必须给他们个厉害的。”
说完,沈继就让人点齐了保安大队,三十多个人,穿着统一制服,浩浩荡荡地跟着一起来到了常家。
燕捕头这边头都大了。
他们一百来号我都压不住,你这儿又来三十多个?
场面真是不够乱的了。
“都给我老实儿的!”沈继来到了现场,撑着拐大吼一声。
周围人都被他的气势给镇住了。
之前见到的都是春风满面的沈公子,今天他拄着拐过来,一脸的煞气,明显是受伤了要找人报仇啊!
他这是冲着谁啊?
豪哥觉得自己跟沈继还有点面子,连忙道:“沈公子啊,我们这是内部矛盾,其实协商一下就行,不劳您帮忙解决了。”
“豪哥,这事儿跟您没关系。”沈继道,“我今天是来报仇的!”
得,还真让他们给猜着了。
说着,沈继把自己的裤腿卷了起来,露出了漆黑的膝盖。
“前几天,有人派刺客暗杀我,用的是毒箭!我的腿现在变成了这样!没有拐都走不了路。”沈继道,“是谁干的?有没有人勇敢一点,自己出来承认的?”
全场鸦雀无声,但是目光却晃来晃去,互相怀疑。
有看常老板的,有看常夫人的,还有看向旁支亲戚的。
沈继的目光从在场所有人的脸上划过。
“好,没有人承认是吧?那我可就要往下说了。”沈继道,“如果涉及到谁家男男女女的那些事儿,可别说我没给你们留面子!”
依然没有人答话。
“好,那我就要从事情的最开始说起了。”沈继道,“今年的正月二十,常家祭祖,本来是非常好的活动,但是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当时推定死亡的是常家的大少爷和倚红楼的花魁。”
燕捕头小声说道:“这个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
“如果单看那一个案子,是结了。”沈继道,“但是后续的两个案子,却都是因此而起的。”
燕捕头道:“要说有人行刺你是为了杀人灭口的话,我还可以理解,但是常大小姐的死,和那两人的死,有什么直接关联吗?”
“当然有,因为在祭祖仪式上,死的根本就不是常大少和花魁!”沈继道,“而是常小姐!”
全场哗然。
“你在说什么?”常夫人开口了,“我连自己的儿子都认不清吗?”
“呵呵,你的儿子什么时候死的,你自己不清楚吗?”沈继反问道,“去年过年的时候,因为逼婚,常大少跟你闹翻了,独自向北方骑行散心。”
常夫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沈继道:“而常宁县的北方,除了有无冬城,还有伏魔山!”
沈继拿出了一张松江府的地图,在上面画了两个圆圈。
一个常宁县,一个伏魔山,然后在中间画了一条连线。
“去无冬城,只要一个时辰就够了,而传闻却说常大少离家出走了足有两天。”沈继道,“回来之后连马都累死了。”
“常大少骑的都是日行千里的好马……”
“马,真的是被累死的吗?”
“如果只是去无冬城的话,马又怎么会累死?”
“两天的时间,足够他去伏魔山转一圈,休息一下,再回来了。也只有那里弥漫的剧毒,才可能会让马回来就死掉。”
“从那之后,常大少的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甚至没有办法见人。”
“而常家未来的继承人如果出现了问题,那么必然会引来像今天这样的争端。”
“幸好,他还有一个双胞胎的妹妹,两个人有九成相似。唯一的区别就是,妹妹的右眼角下方,有一颗朱砂痣。”
“尸检时可以看到,常小姐脸上那颗朱砂痣本来没有那么明显,用肉皮贴掩盖一下就看不出来了。而在装扮常小姐的时候,为了强调自己的身份,她却会特意用红笔描边将朱砂痣凸显出来。”
“从此之后,两个人互换身份。”
“平时在外面抛头露面的是常小姐,而在家里躺着养病的是常大少。”
“这也是为什么常宁县盛传常小姐是个大美人,后来却不怎么出来见人了。”
“但即使是这样,悲剧还是发生了。”
“中毒的常大少最后还是死了,常小姐不得不一人分饰两角。在两个人都必须出场的情况下,比如说新年祭祖的时候,你们只能让家里的丫鬟春红往眼角下画上朱砂痣来扮演常小姐。”
常夫人不干了:“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
沈继笑道:“春红还在吗?把她叫来问话。”
常夫人道:“她过完年要回老家结婚,已经走了。”
沈继道:“是走了,还是彻底地走了?后发现的那具无头尸,不就是春红的吗?”
常夫人还想说话,但被沈继打断了。
“你不要着急。”沈继道,“如果春红还活着,你就用传音符把她叫来。如果她能来,你就当我是放屁。”
常夫人不说话了。